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一)各个有静电发生的生产岗位,除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外,同时执行本制度。

(二)在生产过程中造成静电积累,静电荷不易泄漏时,静电场中的导体必须与大地作可靠的接地,其总接地电阻应少于108欧姆。严禁穿化纤服装和铁钉鞋作业。

(三)在易燃易爆岗位操作,严禁用黑色金属敲、铲、撞击设备和铁质容器,防止突然产生放电,引起燃爆。

(四)铁质容器储存汽油、溶剂等易燃易物品时,搬动要轻拿轻放。不准在地上拖动,防止产生放电,引起燃爆。凡遇汽油、溶剂等物品溢出地面或倒翻时,严禁火种接近,并及时处理,防止发生火灾。

(五)严禁用泵直接向桶内喷射易燃溶剂,必须采用自流方式,使用阀门要缓慢开启,不准开足,防止冲击过大产生静电。输送溶剂的管道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塑料软管、塑料软管。金属管道法是要跨接。

(六)禁止在装(移)油或其他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内。检尺或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以后进行。

(七)静电消除器的安装必须紧固,接地引下线端连接不准有松动脱落;导线中间不准有接头,如有异常未经电气专业人员检查,确认完好,不准使用。

(八)静电消除器应保持清洁,不得粘有油污和可燃液体,如有应及时消除,但动作要轻、慢。

(九)架设静电消除器两头端必须高低一致,感应距离应在1.5公分以下。

(十)防静电设备、装置、接地等安全措施,应在工程设计时,做到“三同时”。投入使用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并将检查、维修情况记入卡片档案。

篇2: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范围内凡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装运等有关作业,均应严格执行上级公司颁发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第二条严禁在罐区内灌装化工液体料。

第三条防静电接地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必须进行检查,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0欧姆的接地极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域内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第五条为防止雷击和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公司应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安排整改,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有专人管理。

第七条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防雷、防静电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通知、要求。并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资料和管理台帐。

第九条为避免信息通讯和电子仪表等弱电设备遭受雷击侵害,公司在安装防直击雷防雷设施的同时,还应有防雷电波侵人措施。

第十条每年三月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站对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委托时先行自查整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经检测站复查确认。

第十一条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技改项目中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计方案须组织审核或技术论证。工程竣工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要有验收、测试的详细资料,防止留下隐患,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防雷装置的被保护物(如建筑物、露天堆场等)发生变化,超出防雷设施原设计保护范围时,应参照第七条规定相应增加防雷设施。

第十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报废、更新,应及时向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必要时向公司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篇3: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焦化厂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焦化厂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防雷、防静电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全焦化厂。

3职责

3.1机电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及检修协调工作。

3.2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修复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防雷

4.1.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安装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规定。

4.1.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装相应防雷设施。

4.1.3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装置。

4.1.4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的储罐以及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筒的避雷设计,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4.1.5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装置。

4.1.6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被侵入的防护措施。

4.2防静电

4.2.1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规则》(GB12518)

4.2.2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4.2.3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合理选择工艺条件、设备和管道的材料以及设备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4.2.4化工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必须安排静电接地,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件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体。非导电设备、管道、储罐等应安装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4.2.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区域,所有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安装接地。

4.2.6根据静电序列表选用原料配方和使用材料,使摩擦或接触两种物质在序列表中位置接近,减少静电产生。

4.2.7在生产工艺许可的条件下,应当采用空气增湿、采用亲水性静电非导体的绝缘性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保持作业环境中的空气湿度大于50%。

4.2.8采用抗静电添加剂增加非导体材料的吸湿性或离子化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根据使用对象、目的、物料工艺状态以及成本、毒性、腐蚀性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

4.2.9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4.2.10重点防火、防爆区域的入口处,应安装人体导出静电装置。

4.3检测

4.3.1一般性检测方法:目测。使用单位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及可靠性。隐蔽接地体部分由专业电工专业测试。

4.3.2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节前(4月20日前)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区域每年9月份复检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季度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每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4.4措施

4.4.1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4.2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对雷电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立即处理排除防雷安全隐患,通知专业电工进行检测。

4.4.3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防雷监测数据库,监测报告定期报安环科备案。

4.4.4电气专业人员周期性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点,各使用单位接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及复测。

4.4.5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篇4:天然气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内的所有机械设备与生产区建筑物必须保持整体接地良好,不得有任何绝缘部位。接地电阻每年应测试两次,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不合格应及时进行检修。

2.天然气生产运行部重要生产部位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装置,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不得同时接地、接零。

3.对电器设备的接地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及暖气系统水管做地线。

4.为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在生产运行部内严禁用铁器互相撞击、碰撞。

5.雷雨天气条件下禁止对天然气进行装卸作业。

6.运输天然气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静电接地链必须接地,如有磨损及时更换。

7.运输天然气车辆装卸时,应将车的静电接地设施与装卸台的地线网接牢。

8.天然气生产运行部现场应经常检查测量空气中的可燃气体浓度,当达到警戒浓度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生产。

篇5:防静电管理制度

(一)、油库一切储油设施、设备管线等防静电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电业部门和《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二)、油库计量作业,油罐车、船舶装卸油等防静电必须按《石油库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款实施。

(三)、静电接地的要求、范围、电阻值、码头接地系统,其它防静电等必须按《易燃可燃液体静电安全规定》执行。

(四)、加强对接地装置连接系统的维护工作,接地连接的各导体之间,接触应牢固可靠,无锈污,及时更换,腐蚀了的势片,以确保电气通路的完好性。

(五)、如接地连接系统有断裂点,在从事恢复性工作前,应确保断裂点周围的环境内没有易燃、易爆物质。

(六)、如对设备、管道等进行局部检查会造成有关物体静电连接回路断路时,应事先做好临时性接地,检修后应及时复原,并重新测定。使接起电阻值全部达到规定值之内。

(七)、在能产生静电的场合,移动设备的接地线装拆工作必须做到:

1、在操作或移动之前进行;

2、已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

3、应离开易燃易爆危险部位或在连接点的上风向进行。

(八)、每年定期分别对各固定设备的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并建立测量数据档案,被测接地电阻值不符规定,应立即检修。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