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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所工作票制度样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目的

为加强变电所安全生产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变电所。

3职责

资产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补充该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考核。

设备使用部门严格按制度的要求贯彻执行。

4实施细则

4.1工作票种类和适用范围

4.1.1第一种工作票。凡是在高压设备上或需要高压设备停电、装设遮栏的工作均使用第一种工作票。

4.1.2第二种工作票。进行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盘、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二次回路工作等。

4.1.3口头或电话命令。根据电气负责人的口头或电话按现场规程规定所进行的工作,详细记录在运行日记中,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

4.2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4.2.1工作票必须先编号使用,有关人员必须签字,不得代签、事后补签。

4.2.2工作票的设备名称和编号必须核对正确无误。

4.2.3工作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若有错字、漏字时,可将两份作同样的修改,字迹要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值班员手持一份,工作负责人手持一份。工作票要认真保留,保留期为三个月。

4.2.4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2.5非电气人员工作时,工作票发给监护人。

4.2.6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工作票内的安全措施应正确。其工作内容应记录明白,规定的开关分断应合理。倒闸操作票与工作票应能对应起来。

4.2.7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认真记录,做好安全措施,并设监护人。

4.2.8工作票签发人的条件:电气主管、技术员、所总值班员。必须熟悉设备情况、安全规程、熟悉参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4.2.9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变电所值班员)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做工作负责人。

4.2.10对于工作票上的疑问,应向签发人询问。

4.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4.3.1签发人

1)工作的必要性;b)工作是否安全;c)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合和充足,精神、健康状况是否良好。

4.3.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2)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

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做的安全措施是否适合现场实际条件;

4)工作前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5)工作班组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等。

4.3.3工作许可人(变电所值班员)

1)负责核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完成安全工作的组织、技术措施的实施。

3)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5)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的补充。

4.3.4工作人员

1)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

2)相互关心施工安全;

3)监督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篇2:汽机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在生产现场进行设备检修或安装时,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工作票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按职责分工与权限,严格执行申请、批准手续以及有关的规定和要求。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

二、工作票的使用范围

1、热力机械工作票

(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一、二次风机、吸风机、高压流化风机的检修;

(5)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瓦斯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各种水泵、风烟管道、旋风分离器、给煤机的检修;

(7)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螺旋运煤机、运煤皮带、斗链运煤机、轮斗机、翻车机、桥型运煤机和升降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

(9)在煤斗、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10)汽轮机、水轮机、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11)在容器内、槽箱内和瓦斯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2、动火工作票

在下列禁火区进行动火工作时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1)锅炉十米燃油系统的检修;

(2)原煤仓、制煤系统及有关设备的检修。

三、工作票执行中的规定

1、工作票一式两份,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若确需涂改后,须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2、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属同一个专业的可开一张工作票,在全部工期内有效。

3、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应重新进行许可工作的审查程序:

(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投入运行时;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时,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

(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4、比较复杂的系统的检修除办理工作票外还应拟定安全措施。

5、工作票中安全措施部分的填写

5.1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中,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1.1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挂警告牌;还应写明按《安规》规定应加锁的截门。

5.1.1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5.1.2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5.1.3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

5.1.45.1.3及5.1.4两项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5.1.5大、小修工作的安全措施项目较多;或对工作项目虽不属大、小修,但安全措施较多时,应填写安全措施附页。

5.2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5.2.1由于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5.2.2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5.2.3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提出的安全措施;

5.2.4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5.2.5如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5.3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如使用安全措施附页,则该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6、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6.1热力系统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已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保险。

6.2热力设备检修需要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做断开电源安全措施时,如热机检修工作负责人不具备到配电室检查安全措施的条件,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6.3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6.3.1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后立即在法兰上加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6.3.2汽、水、烟、风系统,共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采取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的其他安全措施。

6.3.36.3.2及6.3.3两项中,凡属电动截门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切断。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7、检修项目中设备或系统若有异动,在提交工作票时,应附上经过审批的异动报告及异动图,否则不予受理。

8、事故抢修以及夜间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当班主值许可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检修,但须由运行主值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将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记在运行日志内。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9、当班主值(或主值)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设备投入运行。

10、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填写,工作许可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运行状况,对不完善的安全措施进行补充。

11、工作票应由生产部长、付部长签发,或由生产部长提出,经发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签发。

12、在设备检修中,由于运行情况的变化需要迅速恢复设备运行时,当班主值和运行主值有权要求停止或缩短检修时间,此时检修负责人应设法使设备具备运行条件,运行主值应在工作票上签注意见并收回工作票,同时把情况报告专业。

13、检修工作所需要的安全措施要求外专业配合时,联系工作由主值通过当班主值负责联系布置,并做好记录。

14、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已正确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字方可允许开始工作,并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存在工作许可人处,同时将开工时间、检修情况、终止时间写在运行日志内。

15、工作票应按顺序编号,一般按QJ2006001的方式进行编号。

16、已执行的工作票合格率100%,并交专业保存三个月。

17、无论任何原因,检修工作不能按工作票批准时间完工,工作负责人一般应在批准完工期限前两小时办理延期手续,并获批准。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8、工作完毕后,共同验收检修质量和现场卫生符合要求,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盖章,在设备缺陷登记相应栏内签字注销,并建立工作票登记簿,随时做好工作票登记,登记簿中应注明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签票时间、销票时间等主要内容。

19、工作全部结束,运行人员验收签名后将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交当班主值处保存。

20、工作票执行完成后的设备验收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

21、未结束的工作票每日收工前将工作票交回运行当班主值处,次日复工再向运行当班主值领取。检修完工后需先将工作票交到当班主值处,试运验收设备后再结工作票。

22、动火工作票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由安监人员、消防人员或检修工作负责人担任并有具体安全措施。开工前由工作票签发人会同安监共同检查施工现场,确认措施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四、安全

1、安全责任

1.1签发人的责任

1.1.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1.1.2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

1.1.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1.2工作许可人的责任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1、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篇3:机电安装维修工作票制度

为确保全厂安全生产,确保污水达标处理排放,确保全厂工作技经指标完成,确保全厂设备完好率达标,明确机电设备行政技术和管理责任,明确机电设备安装修理责任,明确操作使用保养责任,明确设备配件材料质量采购责任,实行制度化管理和量化考核。

一、工作票的使用:

由科室、各班组操作使用人向生产科捉出维修请求,由生产科长及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安装维修技术要求,提出实施安全措施。

二、工作票填写:

根据职能填写:技术负责填写第一栏,维修队长填写第二栏,操作使用部门填写第三栏,设备管理填写第四栏。

三、工作验收:

根据工作量大小,技术复杂程度,视具体情况,由生产科确定修理和验收人员。验收人员:由生产科、维修队、使用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共同或部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认可有效。

新设备应符合厂家产品要求,旧设备应完好完整,改造要专业技术人员签名认可;记录存档。未经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认可,任何人不准改变原设备装工作的性能。

四、工作责任。

1、生产科长对劳动组织、设备完好率、安全措施实施负责。

2、专技人员对工作技术要求、设备配件、材料数量质量负责,对安全措施编写负责。

3、维修队长对安装、维修、工期负责,对安装维修工艺质量、对设备完好率负责,对执行安全措施负责。

4、维修工作人员对安装维修工艺质量,对人身、设备安全负责。

5、操作使用人员对设备完好、整洁、日常养护负责。

6、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备品配件的质量、数量、价格、时效负责。

篇4: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编审要求,使各项施工都能得到有效的措施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各级各类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的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三、职责

3.1项目部是安全施工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级专职安监人员负责审查所属级别、类别的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并监督实施。

3.3项目部负责按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相关管理和落实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安全施工措施

4.1.1安全施工措施的一般规定

a.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工作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

b.所有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记录、签字、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1.2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类及各级责任

a.一般项目:常规施工作业,熟练掌握的施工方法,一般安全施工项目等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员及项目部专责工程师审查,项目总工/主任工程师批准,技术人员交底。

b.重要施工项目: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特殊地形环境、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项目专工编写,项目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专责安全员交底。

c.重大施工项目: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主任工程师编写,必须经公司(安全技术)会审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交底。

4.1.3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针对项目施工特点提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b.根据人员和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c.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d.针对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e.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1.4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应符合的要求:

a.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是按程序审查批准的有效措施,并由相应级别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专项交底。

b.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进行质疑解答,全员签字认可。

4.1.5安全施工措施的变更及重复使用的审批:

a.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b.对安全施工措施若有疑义,执行部门可提出改进意见,由原编制单位变动。

c.变动原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按程序重新审批和变动部分的交底并有书面签证。

d.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和工程试点作业项目,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具、环境条件等,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进行全员交底,签字。

4.1.6安全施工措施的违章责任:

a.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经过审批和交底,否则一律不准开工。

b.公司各级安技人员对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执行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c.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进行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2安全工作票

4.2.1安全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落实步骤,现场作业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

4.2.2施工队(班、组)及展开的各施工现场作业面应根据次日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参加人员的技术状况、工具防护配备和对应的工作规程、技术要求等,确定安全工作票的填写事项。

4.2.3安全工作票应由直接带班的现场工作(指挥)负责人填写,队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审核,队长验证签发,凡未经审核或签发的工作票一律无效。

4.2.4每天进入现场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列队宣读安全工作票,作到:

a.三交三查(交安全,交任务,交技术;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否则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b.按安全工作票附页的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针对作业特点补充检查事项。对查证不符合的事项即时进行纠正,记入安全工作票相关栏目中。

4.2.5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环境条件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五天,并必须每天宣谈。

4.2.6施工负责人应随时接受各级安监人员对安全工作票的检查,如发现没有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者均视为无安全工作票,对此要按违反安全技术纪律追究必要的责任。

4.2.7安全工作票使用到期后,由队安全员统一保管备查,工程结束后交项目部安监部门处理。

篇5: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和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总办〔2010〕13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电监安全〔2012〕39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能建发安质环〔20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通知

3?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采用GB/T19000-2008/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的定义。

4?职责

4.1?HSE部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内容及要求

5.1?施工工作票制度

施工现场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遵守总承包项目部工作票管理规定,对下列作业过程必须办理工作票(记录格式见附录A.1),并经施工项目部审批。

5.1.1?控制措施

5.1.1.1?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现场负责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施工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具体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1.1.2?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2〕39号)附录F“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的作业项目(具体内容见附录B)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b)?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c)?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d)?施工电梯、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e)?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f)?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g)?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h)?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i)?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j)?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负荷试验。

k)?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l)?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m)?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n)?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o)?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p)?炉膛内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q)?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r)?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s)?射线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t)?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作业

u)?厂用电受电。

v)?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w)?使用吊笼吊人上高空作业

*)?其它国家认定的危险性作业。

5.1.1.3?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5.1.1.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5.1.1.5?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1.1.6?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签发。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5.1.1.7?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5.1.1.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5.1.1.9?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5.1.1.10?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5.1.1.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5.1.1.12?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5.1.1.13?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a)?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b)?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c)?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d)?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e)?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f)?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1.2?管理措施

5.1.2.1?从事上述危险作业项目的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内部有相应资质审批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人员在批准前必须对照查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批准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1.3?安全施工作业票,均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1.3.1?施工项目部跨区域作业项目,安全作业票的审批,由第二方区域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商施工部负责审批、HSE部备案。

5.1.3.2?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所列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如有变更必须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5.1.3.3?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指出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前对所有参加此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签字。

5.1.3.4?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起始和终止日期,如果超出终止日期时需重新办理签批手续。

5.1.3.5?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和台账,责任明确,监督管理到位。?

5.1.3.6?跨区域安全施工作业票一式四份,审批后,施工项目部、总包施工部、HSE管理部各保留一份。

5.1.3.7?在已送电,但未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由本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监护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8?在已移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特殊危险作业时,根据施工状况到电厂办理工作票,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9?对已投运的氢气设备、管道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检修时,必须到电厂办理动火作业票。

5.2?安全施工作业票具体管理细则

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5.2.1?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5.2.2?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叁份,存根联留存由施工负责人携带,执行联由施工项目部安监部留存,签发联由总包HSE部留存。作业票到期工作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

5.2.3?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5.2.4?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2.5?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5.2.6?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5.2.7?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5.2.8?施工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2.9?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

5.2.10?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技术员上交项目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2.11?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3?监督检查

施工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并按要求处理。

总承包项目部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执行《总承包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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