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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副处长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每月至少一次深入生产现场和各集体公司、厂队,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督促各公司,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强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经常深入多种经营企业的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负责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办法。

5、按照上级有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临时工要象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的倾向。

6、按照《调规》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篇2:公司处长副处长安全职责

公司处长、副处长安全职责

处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在组织管理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制度和上级有关指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检查、分析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制定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在进行生产、施工作业前,必须布置、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3、公司进行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清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等及其它特殊危险作业时,要亲临现场并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督,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

4、经常组织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安全知识和操作技术教育,对公司的一、二、三级安全教育和更换工种安全教育进行监督、检查。

5、经常检查生产建筑物、设备、工具和安全卫生设施,组织整顿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时,要迅速采取暂时控制措施,并报告上级。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定期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各部门开展安全自查活动,领导本部门安全员做好安全督查工作。

7、对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动一切力量,积极协助处理,并认真督促落实,不讲情面,奖罚分明。

8、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及时报告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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