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厨房食品成本核算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酒店厨房食品成本核算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酒店厨房食品成本核算制度

1.厨房食品成本核算主要对象为食品主材料、配料及调料。

2.成本核算原则为按每个厨房每月实际耗费量计算。

3.当月耗用原材料成本=厨房原材料月初结存额+本月领用额一厨房月末结存额;成本核算每月进行一次,当月累积月底结算。

4.各厨房领用食品主材料、配料及调料须凭厨师长签名的《食品原料领用单》到食品仓库领料;仓库见单发货,留单存查,另一单交财务成本核算员。

5.厨房之间原材料调拨以《食品原料调拨单》形式进行调剂调拨,单据由被调拨厨房留存一份。

6.成本核算员每天对各厨房的领料和调拨情况进行统计,分别列进各自厨房成本之中。

7.厨房拨出到非食品销售部门的成本及酒店接待宴请和由于经营需赠送的部分应予剔除,不计入厨房成本之中。

8.各厨房应妥善保管单据,及时集中上交。

篇2:食品烘焙公司管理培训授权管理

食品烘焙公司管理培训--授权管理

从烘焙管理和经营的角度出发,我们必须考虑合理授权。在授权过程中,有三大忌讳,需要授权人(管理者)特别需要注意。

其一:不授权或假授权

很多烘焙企业和企业管理者,“为了授权而授权”,根本不清楚该如何授权,授多少权限出去,授权给谁,只是发个文件,口头通知一下“授权”,然后就认为授权已经实现了。这样的授权等于不授权,或者称之为假授权。

假授权的表现主要有:

※越级指挥。比如,某项工作,授权人明明已经在公开场合宣布授权给某某员工负责,却在该员工负责期间,直接插手该项工作;包括直接直接该员工下面的直属员工。类似这种表现,都属于越级指挥,也是假授权的典型特征之一。

※事无巨细,事必躬亲。所有事情都要向自己汇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授权”给某某员工,最后也必定造成该员工无法正常、充分行使自己的权限,最终的结果就是授权人(管理者)大权独揽,一手遮天,所有事情还是由自己来决断!

※打模糊球,没有正式的授权制度和文件。仅仅是口头通知授权给某某员工,实际上所有工作还是要向自己来汇报,出了问题则“追究”下面员工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也是假授权。

※特忙。当某个领导长时间显得特别忙碌的时候,就代表着这个领导根本没有进行任何的授权,所有权力都集中在自己手中,所有的拍板都要由自己来定夺,所有员工的所有工作都要向自己汇报,因此这个领导就会显得长期、持续的“忙碌”!当一个领导长期表现这种“忙碌”时,那就代表着这个领导没有授权,或者只是假授权了!

以上种种,均属于不授权或假授权的表现;这是烘焙授权人(管理者)进行合理授权时必须忌讳的第一条准则!

其二:授权给不合适的员工

原则上,授权比不授权好;但是,如果我们的授权,是授权给那些不合适的员工,这样的授权反倒会误事!

授权给不合适的员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授权的员工对授权的工作或岗位没有兴趣。比如,某个员工喜好从事具体的专业工作,不喜欢从事管理岗位;我们如果强行安排他来负责某个管理岗位,那么该员工显然内心会有抵触情绪,授权的初衷就失效了!

※授权的员工暂时没有达到授权的工作或岗位所需的要求。比如:烘焙企业一大批新人,这个时候企业立即要求在这些新人中挑选营销经理人选,显然是不现实的――必须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才能发现谁最适合担任这个“营销经理”角色!

※授权的员工对授权的工作或岗位一窍不通。有些烘焙企业,“病急乱投药”,以为是个人就能将营销做好,随意安插一些从来没有做过营销、对营销一窍不通的财务、行政等人员担任营销要职,甚至还美其名曰“多用复合型人才”,这样做的结果往往都远远背离企业的初衷,此处不一一列举!

授权,必须选择在合适的时机,授权给合适的人员!不能“乱点鸳鸯谱”,授权给那些不合适的员工,结果会适得其反!

其三:授权过大,危害甚大

授权,应该是逐步授权,而不能一下子将所有权限全部“授出去”。如果授权过大,被授权的员工无法一下子全盘接收这些“权限”,也无法迅速理清头绪,必然导致很多工作脱节,影响烘焙企业正常经营。同时,授权过大,下面普通员工一时之间也反应不过来,对新领导的熟悉和适应也需要一个过程,在此期间很容易产生一系列恶果。

授权,必须把握好一个“度”。不能太小的授权,太小的授权就代表没有授权;更不能太大的授权,太大的授权就代表害人害己害企业;适中的、合适的授权永远是我们最佳的选择。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授权,必须能放、又能收!收放自如,这才是真正的“授权”

篇3:企业成本核算基本方法

企业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1)品种法

1)定义

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

品种法的成本计算对象为:产品品种。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品种法”之下的成本对象变通应用为:

产品类别

产品品种

产品品种规格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

以“品种”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

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

以“品种”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

以“品种”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

4)适用范围

品种法适合于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业、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终产品的企业。

(2)分批法

1)定义

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

产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批号”、“批次”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

产品品种

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批”。

生产批次

制药等企业的产品“批号”

客户订单――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

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批”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

以“批号”、“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

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自,工期”

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

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

4)适用范围

单件、小批生产企业

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

(3)分步法

1)定义

以产品生产阶段、“步骤”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成本对象

分步法下的“步”同样是广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灵活多样的具体内涵和应用方式,分步法下之“步”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定义为下列“步”含义:

部门――即计算考核“部门成本”

车间

工序

特定的生产、加工阶段

工作中心

上述五种情况的随意组合

3)计算方法及要点

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体计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它按照生产加工阶段、步骤计算成本所导致的。

在分步法下,有下列一系列特定的计算流程、方法和含义,

分步法成本核算一般有如下要点:

按照“步”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

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法

期末往往存在本期完工产品、期末在产品,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分配生产费用。

区分:

狭义的“完工、在产品”――指最后一个“步骤”即最终完工产品和“在产品”

广义的“完工、在产品”――指各个“步骤”自己的完工产品和“在产品”

4)适用范围

大批大量多步骤多阶段生产的企业

管理上要求按照生产阶段、步骤、车间计算成本

冶金、纺织、造纸企业、其他一些大批大量流水生产的企业等。

(4)分类法

1)定义

以“产品类”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费用、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成本对象

分类法的成本对象为产品“类”,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定义为:

产品自然类别

管理需要的产品类别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分类法下成本核算的方法要点,可概括如下:

以“产品类”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成本计算单;

“产品类”的成本计算方法同于“品种”

某“类产品”的成本计算出来后,按照下列方法再分配到具体品种,以计算品种的成本。

类中选定某产品为“标准产品”

定义其他产品与标准产品的换算系统

按照换算系统之比例将“类产品”的成本分解计算到具体品种产品的成本。

4)适用范围

分类法适合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的企业。如:鞋厂、轧钢厂等。

(5)ABC成本法

从70年代开始,在一些发达国家开始研究作业成本法(ABC法),现在,已经被很多国家采用。它是一种将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不按传统的(以车间为费用归集和分配对象)方法,而是以“作业”为费用归集和分配的方法,它能够更加合理地分配间接费用,使成本的计算更加合理。由于它只是间接费用的一种分配方法,因此,企业实际上还要结合其他基本核算方法共同使用。

成本管理系统能够满足企业成本核算的各种计算方法的选择,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成本核算还有许多具体的、特殊的要求,有的企业的随意性还比较大。再此,建议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应该选择适当的成本核算方法,并规范成本的核算过程,减少随意性,一旦确定一种成本核算方法之后,不要随意改变。

篇4:食品公司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管理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管理制度

第一条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是公司创新新挖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第三条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四条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创新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第五条对公司技术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促进公司技术全面提高等方面的建议或改进。

第六条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优秀成果评定小组成员由:(公司生技副总经理)及生技部门,工艺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设备部门,设计研发部门等负责人和其它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是在(公司分管技术工作的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工作,由生技副总经理统一管理,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管理员具体负责。基层单位设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联络员。

第八条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管理员职责:

1.汇编全公司技术改进措施计划,掌握并督促其实施情况,收集资料,在适当的时候提请评定小组进行评定,总结上报重大技术成果。

2.负责全公司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资料处理,收集并推广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结构的应用与交流。

3.负责接待外单位有关技术改进方面的叁观学习,并建立谘询业务关系。

4.协助领导组织对公司内重要的非标设备设计方案的论证及会审,并办理下达设计任务书。

5.负责公司内技术攻关或招标的具体组织工作。

6.定期召开基层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联络员工作会议,安排与检查该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基层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联络员职责:

1.编制上报本单位年度、季度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计划专案,经批准后协助实施。

2.对本单位实施的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专案验证、考核、分析和预鉴定,组织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各子公司技术研发部门)。

3.总结推广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成果,协助实施人员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条第十条经营管理与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管理建议)由生技副总经理统一管理,公司各管理系统(不含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实现的现代管理优秀成果均需报副总工程师,由生技副总经理审查并定期提请公司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具体组织工作叁照第八条,第九条进行)。

第十一条公司科协组织实施的管理建议由科协归口提请公司评定小组定,并报zz股份公司生技管理部备案,具体工作叁照第八条,第九条。

第十二条属全面质量管理的TQC成果,由质管部管理,并报质量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专案必须做到:

1.经过试验和应用,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2.按照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现代化优秀管理)成果报表逐项填写,并经单位主管和受益单位签证。

3.凡属于提高工效、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改进设备(备件)、新的非标设计等必须要有相应的工时定额员、质量管理部门、材料定额员、设备动力部门和使用单位等签署的效果证明。

4.一般专案经所在单位考察后签署意见,报(各子公司技术研发部门)。较大专案须经3个月的生产试用验证,连同有关资料上报(技术研发部门)。重大专案须经6个月的生产验证,整理全套资料上报,由副总工程师组织,生技副总经理主持经公司评定小组评定后,报上级主管领导副董事长。

第十四条凡经鉴定的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其鉴定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能否纳入正式技术文件用于生产或经营管理工作。

2.能否进行推广应用与交流。

3.详细分析与核算经济效益,对无法计算出经济效果的应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有关领导签字。

第十五条凡纳入正式工艺规范的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专案,由有关部门与车间进行工时或材料定额的修改,并考核实施情况。对改变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的专案,根据产品图纸审批程序办理更改手续,并考核其批量生产情况。

第十六条凡申请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成果或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励的集体(个人),应由实施者提出申请,填报专案成果申报表,并附第十四条所规定具备的材料(管理优秀成果须附论文或文字总结)报有关部门立案,交财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最后由有关部门组织公司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审查,副董事长签字,需要上报的则逐级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凡成功且投产(或用于管理)的专案,以修改技术文件的日期作为该专案的投产日期,以连续12个月为计算经济效益的有效期。实际年节约额计算公式为:年节约价值=(改进前成本-改进后成本)×年产量-(一次性投资费用+报废损失费用+时间费用)

第十八条凡被采用的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和现代管理优秀成果,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和适当的经济奖励。

第十九条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专案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原则上每年5月至6月各评定一次。

第二十条对借鉴已经应用的科技(或管理)成果,应降低一个等级奖励。

第二十一条奖金的分配应按叁与实施工作人员贡献的大小合理分配,落实到人,各单位不得留成克扣。

第二十二条获奖专案不得重复得奖,如专案在如下名目下均可获奖(技术创新与技术交流成果奖、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TQC成果奖、节约奖等),则以获其中金额最高的一种奖励。

第二十三条获奖专案如果经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时,可补发差额部分的奖金。

第二十四条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与奖金者,一经查出,应撤销其荣誉,收回全部所得奖金,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时,以上级精神为准。

篇5:食品公司合同签订评审规定

食品股份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

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重申有关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包括总成件)、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产地及技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责任由用户负责。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和车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Q/CDIB2000“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产品技术协议、用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同评审讨论。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门作好评审记录。

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加盖公司的合同章生效。

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

参加评审的部门:公司分管副总、销售、生产(供应)、技术质管部、财务价格部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口):应及时送审需签约的合同,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

生产制造部:按照产品技术工艺要求、对采购的各种零部件产品的产出(供应)日期交货能力予以审核、确定;

技术质管部: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

财务价格部: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零部件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1.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用户书面承诺资料、赊欠协议、划帐协议以及用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财务部保管,其他部门均以复印件保存。

⑴销售、采购合同:合同盖章生效前,由业务员个人妥善保管;合同盖章生效后、出具开票单据前,业务人员应将合同原件分别交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及财务部专人保管,销售部、生产部(供应)、以及财务部必须建立合同文本的台帐,做好相应的记录。财务部必须依法对照合同严格审核,并有专职人员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⑵价格协议、划帐协议、赊欠协议等应将原件交财务价格部保管,并督促执行。

⑶因所需资料不能按规定归档的,相关业务员按扣罚50元/次处理。如因资料遗失致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将按损失金额的50%进行扣罚当事人。

3.各部门应根据各自需管理的资料,落实好具体保管人员,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保管资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阅。

以上规定经公司党委批准实施。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