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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企业危废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电池有限公司危废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格林电池有限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控。

三、管理责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拟定;

2、公司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管理标准和要求

1、本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铅渣(灰)、废旧劳保用品、废弃含铅包装物,纳入危废物品的管理范围。

2、所有危废物品一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把关,设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企业建立危废物品管理计划,设立危废物品的回收、贮存、处置台账,记录反映整个危废物品的收集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数量。做到记录详细,完整。

4、企业设立危废物品贮存专用库房,分类贮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

5、所有危废物品的收集,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规范的危废标志。

6、所有危废物品应交环保备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回收、利用,在转移过程中应按环保规定向主管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转移联单,杜绝非法转移。

7、及时收集整理危废物品管理的记录档案,以备查询。

8、制定危废物品管理的应急预案,预防危废事故的发生。

9、按照环保要求,在危废品包装上应标明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重量、日期及危废标识】。

篇2:爆破器材废品销毁管理制度

一、民用爆炸物品是一种很危险的物品,很容易使其受损变质,必须严格废品销毁制度。

二、对库区和爆破工作中受损变质的雷管、炸药,必须收集起来加以销毁。销毁时,以上级公安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批准,方可会同公安部门组织进行销毁,要按规定选择安全可靠的销毁地点。

三、每次销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规定的10公斤,销毁场地距离房屋、交通要道不得少于400米,销毁工作应在白天或天气较好的天气进行,禁止雷雨、暴风、大雾及风向不定的条件或夜间进行。

四、销毁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点,不得有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点火或起爆以前,要发出信号待人员进入隐藏后,方可点火起爆。

五、销毁后,清理时必须在现场冷却后进行,检查要细致,动作要轻、稳,对于销毁不完全的爆炸物品应立既组织二次作业,直止完成销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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