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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逐级监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定期排查,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每半个月对本部门、区域等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3、认真登记。各部门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设备部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5、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限期及时排查。

6、制定预案,动态管理,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篇2:冶金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冶金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形式:

1、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下井带班作业隐患排查;

2、公司组织开展的安全综合大检查;

3、分公司例行、综合及各种专项安全检查;

4、各业务部室(科室)巡回检查和专项检查;

5、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巡回检查;

6、生产作业现场班组长班中检查和作业人员自查;

7、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

二、事故隐患的种类和级别:

1、根据企业生产特点,事故隐患种类分为:顶板、通风、中毒、爆炸、火灾、水灾、运输、机电、机械伤害、垮坝、漫顶等。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事故隐患的危害大小和整改时的难易程度,将事故隐患分为两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

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立即组织落实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相关部室技术人员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分公司负责人具体组织落实限期整改。

四、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职责:

1、生产部负责制定矿山采掘、通风、提升运输、供配电、防排水、采空区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

2、技术部负责制定尾矿库、选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

3、资产部负责制定矿山重点设备设施(如主风机、空压机、提升机、运输机械、水泵、供配电设备等)检修、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维修保养等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方案,并指导整改。

4、安全部负责制定民爆器材储存、运输、领取、使用及治安防范等管理整改措施,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负责对分公司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5、其他相关部室负责制定本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隐患治理整改措施。

6、分公司经理对本公司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整改。

7、分公司分管副经理负责组织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故隐患治理落实整改工作。

8、车间、班组负责对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9、分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五、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

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整改,安全员将整改情况上报安全科。

重大事故隐患必须责令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安全撤离现场,并逐级上报分公司安全科、经理和公司相关部室。接到报告的部门和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作业人员可越级上报。

公司部室及外来人员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分公司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上报安全部,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各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公司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分类建档。一般事故隐患进行“三定”(定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六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措施),并将验收整改结果存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闭合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20日将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公司安全部。

公司安全部每月将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的分析情况在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监局。

七、事故隐患监督

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监督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安全科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安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重大隐患必须在井口“隐患公示牌”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警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位置、危险程度、注意事项、整改进展情况等。

八、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所有员工均有权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向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经确认后对举报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九、责任追究:

1、各单位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被查出对单位负责人按“隐患事前责任追究制”进行经济处罚。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3:冶金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冶金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4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类别:

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

2、分公司领导、科室领导下井所查的事故隐患;

3、各业务部室(科室)的管理人员所查的事故隐患;

4、专职安全人员现场检查、巡查所查的事故隐患;

5、上级部门及领导所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级别:

根据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危险程度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难度,将事故隐患分为四级:

A级隐患为特大隐患,在公司范围内不能立即解决的,需请有关专家研究商讨制定解决方案的隐患。

B级隐患为重大隐患,指分公司无能力解决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制订整改方案协助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为较大隐患,指车间无能力解决需要分公司在一定期限内能够解决整改的隐患。

D级隐患为一般隐患,指作业现场存在的在车间范围内能够当班及时整改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管理规定:

一般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当班车间主任负责落实整改,由当班安全员监督整改。

较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组织落实整改,由安全科监督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和相关部室落实整改,由公司安全部监督整改。

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聘请有关专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由公司组织实施,安委会监督整改。

四、事故隐患整改技术措施的制定:

(1)矿山采掘、通风、提升运输、供配电、防排水、采空区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并现场负责指导整改。

(2)尾矿库、选场的整改措施,由技术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落实整改。

(3)矿山重点设备设施(如通风、供风、提升、运输、防排水、供配电等)定期监测、检修;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维修保养等,由资产部负责并制定整改方案,现场指导整改。

(4)民爆器材管理,从总库到发放站的储存运输、领取及涉爆人员管理等,由保卫部制定整改措施,并协助安全部落实整改,并做好日常性的检查工作。

五、事故隐患上报及处理程序:

一般事故隐患现场解决,当班队长将整改情况上报车间主要负责人。

较大事故隐患由车间主要负责人或现场检查人员逐级上报分公司安全科。

重大事故隐患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人员,并逐级上报分公司安全科、经理和公司安全部。

特大事故隐患按重大隐患程序逐级上报公司安委会,当班安全员首先将人员进行撤离,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时,可越级上报。

公司部室及外来人员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按上述程序处理,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分公司隐患整改完毕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并将复查验收情况上报安全部,将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各单位对查出的较大或重大事故隐患按公司有关规定建立隐患台帐,分类建档,进行“三定”(定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并将验收整改结果存档,对于隐患的整改,要实行消号管理。

分公司安全科每月20日将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分析表报公司安全部。

公司安全部每月将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的分析情况在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安监局。

七、事故隐患监督

对较大以上事故隐患,由分公司安全科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井口“隐患公示牌”进行公示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警示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位置、危险程度、注意事项等。

八、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所有员工均可对作业现场存在较大以上隐患向公司安全部报告,经确认后对举报者奖励100――1000元。

举报电话:6681702(8015)内线8116、8118

九、责任追究:

1、各单位对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认真检查,及时落实整改,不得对事故隐患进行瞒报或拖延不报。否则,被查出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2、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存在有瞒报和拖延不报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重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令)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概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本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组长z总经理

副组长z车间主任

z车间主任

成员全体职工

组长职责:负责建立,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公司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副组长职责:对各自车间的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全体职工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

(二)、各车间要按照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本车间进行自检自查自治。

(三)、公司要每月一次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公司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进行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不能的要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台账。

(四)、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责令生产车间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

(五)、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隐患排查治理检查

(一)、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小组每月要对本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各车间的自检自查及处理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由公司安全负责人组织,每季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发现的隐患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检查督办的结果要定期在安全会议上通报。

五、隐患的确认

(一)、公司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由各车间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对存在的严重隐患进行确认后,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并将隐患整改情况用表格记录保存。

(二)、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末组织各车间负责人召开一次隐患治理、落实会议,对各车间隐患进行全面的审核、确认,整理。

六、隐患的处理

(一)、一般隐患由生产车间领导负责有关人员立即整改,进行整改记录存档。

(二)、严重隐患由安全领导负责,在安全例会上研究计划、制定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三)、对于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公司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七、奖励,处罚

(一)、本公司要对积极报告事故隐患的职工采取奖励,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要给予100元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本公司各个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公司领导提出警告,并处以100元以下罚款,造成后果严重的要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进一步处理:

1、未进行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治理统计的;

3、未制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出的隐患的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的;

八、本公司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设备,要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九、本公司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全体职工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本公司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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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隐患排查治理表

篇5:煤矿开拓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煤矿开拓队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现场管理"三不生产"的原则,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得到排查、整改,确保本队全年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结合本队实际制定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成立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办公室设在队部,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对本队安全隐患排查

工作负领导责任,主持全面工作;副组长主持分管工作,对组长负责;

成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对本队在排查工作中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结果进行汇总。

隐患排查小组成员按时参加区队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认真细致地进行排查,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区队,并按要求、按时间进行整改,要复查整改情况,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区队。

二、隐患排查整改办法

1.每个生产班组在开班前会前,必须对本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的安排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分析本班生产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在任务布置和安全任务中分别明确责任人,对本班进行安全预知。

2.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按分级排查、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把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人,区队跟班队长是本班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第一责任人。

3、各跟班队长、班组长坚持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查出隐患指派专人整改,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对重大隐患或当班处理不了的,要上报队主管领导,区队处理不了的,要上报业务科室和部门领导进行落实整改。

4、跟班队干、班组长要每天对重要岗位,重点设施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及跟踪复查。并将每班的检查及落实情况记录在会议室的隐患排查记录本上。

4、区队要把本队所查隐患进行认真筛选,逐条落实整改,并把整改结果,定期向主管队长汇报,凡不按期落实的,每条罚责任人5分,每拖延一天加罚5分/天,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5、对隐患整改不认真,被业务科室查出的,每条罚跟班队干5分,班长5分,组长5分,隐患处理负责人10分;被矿或上级部门查出的,每条罚跟班人员10分,罚班组长10分,罚责任人10分。

6、重大隐患和主要隐患整改坚持专人负责、专人验收和验收签字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7、区队建立隐患自查自纠排查台帐,规定队长、书记、副队长及技术员每月排查不少于五条隐患,并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落实闭合,作为安全结构工资发放的依据。

8、对不认真进行隐患排查,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如实汇报填写隐患排查情况或不在隐患排查记录本上登记台帐或记录不完整的,一次给予处罚5分。

9、由于隐患排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视事故情节对排查人员给予处罚。

三、隐患闭合流程:

隐患单由值班队长到信息站签署意见后,在班前会交给跟班领导进行限期落实整改,整改后由跟班签署整改结果,按期返回信息站,安检员复查后返回区队,由核算员进行重点的登记,形成闭合。

四、开拓队隐患闭合流程图(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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