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制度
1、为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杜绝复发事故,强化事故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统一划分事故种类,事故类别,事故级别,统计计算方法事故调查、事故报告流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2、事故种类
◆人身伤害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影响,使人体组织突然受到损伤或使其某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
◆火灾事故:是指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凡发生着火,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若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大的损失或无人员伤亡,称为火警事故。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致使企业财产遭受损失或人员受到伤亡以及停产等。
◆生产操作事故:是指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生产被动减产或停产等。
◆设备事故:详见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或中间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污染事故: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经济损失严重,形成公害。
3、事故类别
◆物体打击:包括落物、锤击、碎裂、砸伤等伤害。
◆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复等。
◆机械伤害:包括铰、辗、碰、割等。
◆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有缺陷或操作过程中引起的伤害。
◆触电:包括电击。
◆灼烫:包括化学品灼烫伤。
◆火灾:失去控制的火势。
◆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及平地坠入坑内。
◆锅炉爆炸:包括物理和化学爆炸。
◆容器爆炸: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容器。
4、事故损失计算
伤亡事故统计范围,事故调查与处理和事故报告办法:参照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5、事故调查与处理
不论发生任何大小安全事故,事故责任部门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专人负责,限期完成。公司安全管理员追踪监督检查,确认防范措施,必须达到安全有效。
"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事故调查
◆发生安全事故由事故责任部门填写。报告表中要详细写清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责任部门主管领导对事故主要责任者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按时将报告表上报公司安全员处。
◆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在事故现场首先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隔离设备,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轻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生产、设备等相关人员会同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专员协同进行调查,确认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员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调查部门和相关人员根据事故性质临时确定)并主持事故调查分析会,尽快查明原因,拟定整改或防范措施。
◆设备事故的调查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其它安全事故的调查参照上述有关条款执行。
◆对一般事故或性质恶劣的微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由事故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公司安全管理专员参加,事故调查结论填写上报公司经理。
◆对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员主持召集事故分析会,必要时请事业部相关主管领导或请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参加。事故调查结论由事故责任部门填写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7、事故处理
◆处理事故责任者应执行《安全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第六项条款。由综合科落实。
◆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而酿成的事故要加重经济处罚。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已构成犯罪而被免于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事故责任者给予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8、事故审批
◆事故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公司安全员上报公司经理研究处理。
◆事故结案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年。事故结案后在公司例会上进行通报。
◆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由事故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复。交于综合科落实。
9、事故罚款
◆轻伤事故:[指:员工受伤后,损失三个工作日以上(含三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重伤事故:[指:员工受伤后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天的失能伤害]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
◆特大设备事故:凡发生一起特大设备事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0元。
◆重大设备事故:凡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0元。
◆一般设备事故:凡发生一起一般设备事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10、备注:
◆因责任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坏视情节严重程度从重处罚。
◆设备事故的分类及概念详见《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其它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负责人给予适当的考核。
◆对于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出给予部门负责人200元/次的罚款。
篇2:电子公司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制度
1、企业对于职工在生产区域内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2、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车间、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厂长报告,安全部门派专人负责抢救和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分析,伤亡事故材料须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局、劳动局、总工会。
3、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使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责任事故,按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上报和处理。
4、事故发生后,所在车间科室应立即组织对事故调查分析,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安全部门。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发生原因。
5、各级领导应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及时负责。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延迟报告的,除责成补报补,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事故的调查分析,由安全部门、工会、人教部门,车间负责人等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重大事故,有上级机关派员参加会同调查,调查分析,应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并填写有关报告单,最后经所在车间、科室负责人和厂长签字后上报。
7、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予以落实,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应在调查分析、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事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10、事故的全部资料及时存档,并总结事故教训。
篇3:电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变故或灾难,使系统或人有序的行为发生阻碍,致使暂时性停止或永久性停止,违背人的意愿导致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非预谋性事件即为事故。为避免事故发生,吸取教训,制定本制度。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不报。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3、在事故调查组来进入现场调查前,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取现场物件,清理事故现场,需经事故调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4、发生伤亡事故,应调查原因,分析责任,制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原因清晰,责任明确,处理公正,认识深刻,措施到位。
5、因工伤亡事故的认定,应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认定劳动者在工作中所遭受的伤害来确定。
6、对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7、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的规定,对事故进行材料归档管理。
篇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奖惩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消防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消防事故处理制度
1.目的:为消防抢救工作能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一旦发生火灾时将灾害减到最低程度,以免延误抢救的实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范围: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
3.消防人员规划及职能:
3.1.按楼层地域编组划分。
3.2.指挥及组长应由身体健壮的管理干部担任,成员亦需身体强壮。
3.3.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分为总指挥、副总指挥、警戒组、灭火组、拆卸组、救护组、疏散组。
3.4.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消防救灾事宜及策划防火管理。
3.5.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招集所属救灾人员从事救灾工作迅速顺利进行。
3.6.警戒组:
3.6.1.有保安员担当。
3.6.2.报警。
3.6.3.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
3.6.4.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
3.6.5.维持秩序,严防趁火打劫者。
3.7.灭火组:
3.7.1.掌握灭火器(配10人左右)和消防栓(配8人左右)及后备人员。
3.7.2.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的检查维护与使用。
3.7.3.当遇到火警时,全体人员火速赶到现场,接受指挥参加灭火行动。
3.7.4.抢救贵重或危险物资。
3.8.拆卸组:
3.8.1.电源的截断。
3.8.2.火源的疏导及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
3.8.3.防火体的设立。
3.9.救护组:
3.9.1.应接受特定紧急护理训练。
3.9.2.负责伤患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3.10.疏散组:
3.10.1.人数由各部门自定。
3.10.2.紧急通知全厂员工疏散及应急措施。
3.10.3.疏散闲杂人员、厂外围观人员。
4.各组成员应注意事项:
4.1.灭火组:
4.1.1.应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及修改间隔后的状况。
4.1.2.了解电及瓦斯所铺设的路线。
4.1.3.了解公司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4.1.4.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4.1.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4.1.6.了解火的走势。
4.1.7.了解所有逃生的路线。
4.2.拆卸组:
4.2.1.负责抢救时拆除所有障碍物的人员:
A.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及修改间隔后的状况。
B.了解室内的通风设施及空调管道。
C.了解公司内部所有装修材料的性质。
D.了解火的走势。
E.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4.2.2.负责水源疏导的人员:
A.了解水源及抽水马达开关所在。
B.了解水压状况。
C.平时对蓄水池定期检查,是否出水口有堵塞的现象。
D.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4.2.3.负责电源及瓦斯截断的人员:
A.了解电及瓦斯总开关及各分开关所在。
B.了解电及瓦斯管道的路线。
C.了解所有逃生路线。
4.3.警戒组:
4.3.1.对公司建筑内外格局深入了解。
4.3.2.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
4.3.3.在出入口皆应有人员负责阻止离去的人员再次进入火场拿物品或钱财。
4.3.4.阻止歹徒趁火打劫。
4.4.救护组:
4.4.1.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
4.4.2.应配备急救箱。
4.4.3.应了解一般的药物的使用。
4.4.4.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4.5.疏散组:
4.5.1.了解公司警铃设备及广播所在地。
4.5.2.了解公司所有通讯设备的所在地及使用方法。
4.5.3.了解公司建筑内外格局。
4.5.4.了解公司内所有装饰材料的性质。
4.5.5.了解火的走势。
4.5.6.了解所有的逃生路线。
4.6.以上各组人员均应配备防毒面具和防烟袋。
5.火警通报顺序:
5.1.白天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按警铃并通知总机,由总机呼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消防抢救人员视火势或依总指挥指示,联络消防部门。
5.2.夜间或假日发生火警时,厂内人员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值班保安立即电话呼叫有关人员到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主管。
6.全体人员应注意事项:
6.1.消防委员会成员每年均得参加消防演习。
6.2.当某部门现场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报警器,并迅速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6.3.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6.4.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他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6.5.现场有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