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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厂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篇2:(企业公司)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制度

1、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台帐化,纳入档案工作。

2、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规定专人落实。

3、台帐的制作和填写必须规范化,书写端正。

4、台帐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

5、台帐管理人员要及时根据台帐反映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人员督促相关工作。

6、台帐管理人员要根据规定及时做好各项记录,妥善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台帐管理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学习他人经验,努力搞好安全生产台帐管理的改进工作。

篇3:工厂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

工厂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1、生产区内“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6)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2)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3、动火“六大禁令”

(1)没有有效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4、进入容器、设备“八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5、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

(4)严禁空档溜车。

(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量)装载行车。

6、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7、预防事故“十问”

(1)身体状况是否正常。

(2)心理状况是否正常。

(3)班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穿戴。

(5)操作技术是否熟练掌握。

(6)是否会处理工作中的异常情况。

(7)自己周围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8)工作中是否有不良习惯。

(9)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是否注重消除危险隐患。

8、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

(1)要正确使用与清洁整理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

(2)作业台面要整洁。

(3)正确使用、定位摆放模具、量具、工夹具。

(4)机器上不能有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工具摆放要牢靠。

(5)私人用品及衣物等要定位置放。

(6)手推车、小推车要定位放置。

(7)塑料箱、铁箱、纸箱等搬运箱要定位摆放。

(8)润滑油、清洁剂等用品要定位放置并作标识。

(9)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要定位摆放。

(10)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齐。

(11)通道、走道要保持畅通。通道内不能摆放物品(如电线、手推车)。

(12)不良品、报废品、返修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3)易燃物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4)下班后,要清扫物品并摆放整齐。

(15)垃圾、纸屑、烟蒂、塑料袋、破布要消除。

(16)废料、余料、吊料等要随时清理。

(17)地上、作业区的油污要清扫。

(18)垃圾箱、桶内外要清扫干净。

(19)工作环境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0)地上、门窗、隔壁要保持清洁。

9、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1)三懂

1)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2)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3)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2)三会

1)一会报警。

2)二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

3)三会扑救初起火。

篇4:公交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交汽车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应是思想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准驾驶营运车辆。

3.驾驶员的定期培训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公交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出租车按区域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驾驶员要认真做发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7.车辆正常出车前,应将文明卫生与安全工作结合检查。

8.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驾驶营运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②不准转借、涂改和伪造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其它证件。③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人驾驶。④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不相符合的车辆。⑤未按规定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⑥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⑦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⑧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⑨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⑩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9.凡公司车辆聘用驾驶员,须经公司考核后,方可录用。未经公司考核,擅自聘用驾驶员的,公司对承包经营者处以罚款,并辞退私聘驾驶员。

10.聘用期间,驾驶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保证每月最少一次参加安全学习例会(每月28日下午7:00时召开)。空缺安全学习一次给予20元处罚;每年累计空缺学习三个月的,取消聘用资格。

11.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着装整齐,文明行车,礼貌待客。当班司机按规定佩带“上岗证”,接受旅客监督。

12.驾驶员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证行车时精力充沛,严禁疲劳驾车。

二、机动车辆管理

1.公司所属机动车辆由其承包经营者和驾驶员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与考核,并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

2.机动车辆的年检审,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知经营者,负责监督实施。

3.认真执行安全例检的各项内容规定,严格车辆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维护和车辆换季保养工作,特别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冻、防滑、防事故)工作。

篇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同时,落实“减污、增效、节能、降耗”,改善我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在提高设备设施安全性能的同时,保障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使设备、设施的运转效率达到最优化,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及管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3.引用/应用标准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基本规范》(AQ/T9006-2010)

4.定义

5.职责

5.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5.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5.4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6.管理内容与方法

6.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依据

6.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6.1.2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财务)

6.1.3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6.1.4不在计划之内确需投入的资金,经安全部及相关部门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决定。

6.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6.2.1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的费用;

6.2.2为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的工业卫生技术措施费用;

6.2.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

6.2.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6.2.5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6.2.6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

6.2.7安全评价、论证、检测、检验费用(不包括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评价);

6.2.8预防职业危害的劳动卫生技术措施费用;

6.2.9用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措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

6.2.10安全科技创新费用;

6.2.11提高设备运转效率,减低资源使用消耗,减少环境污染的设备、设施维护、更新费;

6.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费用。

6.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6.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负主要责任。

6.3.2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国家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6.3.3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6.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6.4.1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部依据公司规定及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编制资金计划,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后,报公司审核。财务部根据公司审核结果,列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设立专户核算,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6.4.2纳入年度计划内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实施时由各实施单位按照项目情况报安全部备案,财务部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中支付。若涉及项目资金投入,按规定进行专项核算,形成新增固定资产的项目,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6.4.3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由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审批后,方可拨付资金。

6.4.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应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并由安全部负责考核。

6.4.5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部负责定期检查及监督。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账。

6.4.6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完工后,必须由安全部、财务部等管理部门参与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结算手续,移交生产使用。

6.4.7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和核算,不得挪用。

6.5记录保存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费用台帐》、《安全费用审批表》、《安全费用汇总表》相关记录表格至少保存三年。

7.附则

7.1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由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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