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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公司季戊四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化工企业季戊四醇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季戊四醇

化学品英文名称:pentaerythritol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pentaerythrite

技术说明书编码:1669

CASNo.:115-77-5

分子式:C5H12O4

分子量:136.15

生产企业名称:北京市京平化商贸有限公司邮编:100022UNNo.无资料CNNo.无资料

生产企业地址:北京朝阳区广渠东路3号院8号楼211A室电话:01**应急咨询电话:**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No.

季戊四醇115-77-5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人服用本品后,血糖随剂量增加而轻度增高,服用停止,恢复正常。大剂量摄入可引起腹泻。未见有皮肤刺激作用;对眼基本无刺激性。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可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酸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4

TLVTN:ACGIH10mg/m3

TLVWN:未制订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粉尘浓度较高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嗅、白色或淡黄色晶体。

pH:

熔点(℃):262

沸点(℃):276(4.0kPa)

相对密度(水=1):1.38(25℃)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4.0(276℃)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闪点(℃):无资料

引燃温度(℃):450(粉)

爆炸上限%(V/V):无资料

爆炸下限%(V/V):30(g/m3)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甘油、乙醇,不溶于油类、脂肪、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季戊四醇四硝酸酯炸药、醇酸树脂,也用作热稳定剂、增塑剂等。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酰基氯、酸酐。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25500mg/kg(小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无资料

UN编号: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Z01

包装方法: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

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篇2: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管理办法

1、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从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资质的单位购入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销售对象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或经营资质,公司经营过程中必须向供货方索要并向用户提供规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建立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档案。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新的危害特性公告及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时,及时予以调整和传递给用户。

3、根据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掌握商品的危险性,制定购销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作业人员。

4、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选择、安排适合的运输方式。

5、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研究确定商品养护措施、消防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和急救措施,并如实告知承运方和购买方。

篇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企业生产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的规定,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随危险化学品给于购买方。

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内容

1、向供货方索取并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保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建立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档案。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新的危害特性公告以及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时,及时予以调整和传递给用户。

3、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掌握商品的危险性,制定购销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作业人员。

4、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商品的危险性安排适合的储存仓库和储存方式。

5、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研究确定商品养护措施。

6、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安排适合的运输。

7、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消防措施。

8、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9、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制定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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