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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冶金公司财务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照《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从维简费中提取20%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保证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2)各项安措费用不能按时保证,贻误安措计划实施,由此造成事故负有责任。

(3)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4)确保安全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表彰奖励的开支。

(5)做好本部人员的安全工作。

收货部制度

篇2:财务部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精神,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根据公司批准的安全投入、预算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资金来源,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第三条严格安全费用、维简费的会计核算,足额提取,按计划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第四条对上级财政部门下拨的安全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使用计划及时下拨到使用单位,并监督有关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财产安全、会计档案和会计信息的安全。

第六条负责制定内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做好部门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部门人员安全教育,保证本部门人、财、物、资料的安全。

第八条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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