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三同时审批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工业企业三同时审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2

工业公司“三同时”审批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2、术语和定义

三同时:

“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基本要求

3.1建设改造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3.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3.4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

3.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篇2:物流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物流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一、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二、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所在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综合部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经理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人员必须经综合部部长同意方可施工。主综合部部长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综合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主管经理审批。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四、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门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篇3:新能源企业集电线路停电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集电线路停、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35kV(33kV)及以下所属设备停电检修及操作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利用水平,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停电时间,依据电力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为保证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安全、连续供电,减少操作次数及因停电而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35kV(33kV)及以下所有设备的检修和试验都必须纳入设备检修计划,并适用本管理办法。由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调度统一调度和综合统筹安排停电检修工作,各风厂应密切合作,严格按计划检修,减少临时性和重复性停电。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送电操作。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计划停电计划停电是指供电设施根据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所确定的检修日期、检修项目所需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以及按照事先计划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

非计划停电

非计划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的停电,包括临时停电、配合停电、事故停电、紧急停电。临时停电临时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停电操作以前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临时停电包括临时检修停电、临时施工停电。

配合停电

配合停电是指由调度下令的因其它单位工作需要的配合性停电。

事故停电

事故停电是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线路保护装置动作断路器跳闸,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停电。

紧急停电

紧急停电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发现重大缺陷、事故隐患,如不及时停电将造成人身、设备伤害或引起重大事故的情况下而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或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紧急性停电。

第三章停电审批程序

计划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计划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7天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临时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临时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3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配合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配合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事故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发生事故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在事故停电发生后20分钟内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现象、保护动作情况、当时负荷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指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事宜。

紧急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需要紧急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立即组织好本风厂全体职工首先进行紧急停电等处理事宜,处理完毕后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紧急停电的原因、执行紧急停电的时间、当时负荷情况、紧急停电后的进一步处理情况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事宜。

第四章送电审批程序

送电的审批程序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小时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送电相关事宜。

第五章停、送电审批表的填写

为加强对停、送电审批程序的检查和考核,停、送电审批表应保存至次年年底,原件保存在生产技术部,传真件保存在提出申请的风厂。

停、送电审批表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好相关内容后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负责停、送电审批表的最后完成。办理完毕后,将生效的停、送电审批表传真至相应风厂执行并存档。

停、送电审批表的填报流程为: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提出计划提报人签字风厂负责人签字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阅后交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在审批表上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审批表生效生产技术部将生效后的审批表传真至提出申请的风厂并将此审批表进行存档风厂根据审批表上所签署的意见进行相应执行并将此审批表存档。所有人员签字均不得代签,在当时确实无法履行签字手续时,可电话征得当事人同意,事后由当事人进行补签。

停、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规定。停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停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10001,第二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10002,以此类推。

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送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10001,第二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10002,以此类推。其中标头TD代表是停电申请,SD代表是送电申请,此标头必须具备,不得缺失。**代表风厂:01代表赛罕坝风厂,02代表东山风厂,03代表达里风

厂,04代表大黑山风厂,05代表道德风厂,06代表查干哈达风厂。

第六章附则

本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附件二:35kV(33kV、10KV)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

附件一: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编号:风厂名称计划停电线路名称及编号计划停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恢复送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提报人风厂负责人计划提报日期及时间停电性质停电理由生产技术部意见批准人:(签章)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

附件二:35kV(33kV、10KV)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编号:风厂名称计划送电线路名称及编号计划提报人风厂负责人计划送电日期及时间计划提报日期及时间工作票编号作业内容作业单位工作负责人送电前应检查内容生产技术部意见批准人:(签章)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

篇4: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四)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生产区域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2在公司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不需要开局动火票,但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

2.3易燃易爆场所:本规定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用火级别划分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4、动火《作业证》的审批

4.1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公司主管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

4.2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公司安保科审批。

4.3一级以上动火公司审批后,报镇安监站审批。

4.4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维修队负责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主任负责审批,《作业证》由公司维修队负责存档管理;外包单位在公司内动火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工技科负责人审批,《作业证》由公司工技科负责存档管理。

4.5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用火管理程序》。

5、《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5.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5.2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5.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篇5:设备备件备品审批领取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厂设备正常运行,所申报的设备备件型号和数量准确,并保证到厂的备品、备件能及时出库投入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各车间在申报备件计划之前,必须同厂内备件库或物资库房核实,确定无储备,才能填写计划表,如经核实确有此备件,而车间盲目上报计划者,该车间主任、副主任绩效考核各200~500元。

2、各车间报计划时,必须确保所报备件与原型号一致,如因误报错买,造成物资费用浪费,车间第一责任人按该设备费用的1%~3%给予考核,严重者对领导给予降级或免职。

3、各车间所报急需备件入库后,要及时开票出库,如在两天之内不予领取,每推迟一天,考核该车间第一责任人100~300元。

4、各库管员要保持库房内备品备件的清洁、完好,如备件在库存期间发生备件损坏或锈蚀,给予该车间第一责任人50~200元罚款。

5、各车间必须设立备品备件台帐,备件使用和领取要有详细登记,如发现台帐不完善或登记有误,考核该车间第一责任人50~100元。

6、各车间在申报备品备件计划时,要按设备的一定比例进行申报,不准多报,如发现瞒报、多报者将给予车间第一责任人50~200元考核。

7、各车间计划员填写设备备件计划表,应上交设备科计划员,由设备科计划员与物资公司核实,再由分管设备厂长审核后,经厂部第一责任人批准上报。

8、厂内急需备件领回后,要及时更换或安装,如需生产停机才能施工的,在停机两次以后仍不施工,或在设备领回15~20天后仍不施工者,按设备费用的1%~3%考核责任人,考核维护人员50~300元,项目负责人100~200元。

9、设备备件的验收程序

9.1、备件验收人员除应熟悉机械设备零件、部件及整机检验的知识和技能外,还应熟悉设备维修技术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能严格把好质量关,能协调维修工人预防发生检修施工不合格,以及有一定组织能力,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具备一定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

9.2、备件到货后,由供货单位、合同处、物资部或本厂材料员根据备件类别,通知相关验收负责人或其它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

9.3、人员应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到货的备件、材料先从外表和外露零件的整齐、防锈、涂漆、美观的技术要求以及标牌规格型号、到各部件与原配设备的外形尺寸,进行初步验收。

9.4、重要备件除从外观质量考核外,同时还须进行必要的计量检测,进一步细致验收。

9.5、有必要进行分解验收的,根据情况领回后检查验收。

9.6、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确认无误的方可签字认定,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不能解决的有权拒绝验收签字,并报设备科处理。

9.7、严禁验收人员马虎从事,或与供货单位串通徇私舞弊。

9.8、各车间在备件使用前,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二次检验,保证备件零缺陷。

10、在备件购进时,如因采购人员不负责任,所购买的备件、材料不合格,造成设备事故,给厂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

11、在备件验收时如因验收人员不负责任,验收了不合格备件,使用时设备发生事故或虽未造成设备事故却使我厂造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后果特别严重的厂部,另行研究裁定。?

12、各车间每月上报设备科该月备件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由设备科统计核实,于28日上报公司。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