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木工安全操作规程(矿山)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矿山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平整坚实。木模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拉牢。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柱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积极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木珩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篇2:木工圆锯操作规程

1.木工圆锯必须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2.本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非电工严禁拆装电源线。

3.操作前应认真进行检查,锯片不的有裂口,螺丝应拧紧,木料不得有钉子、水泥和其他杂务,防护罩应固定牢靠。

4.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条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时要慢推,拉灵要待料的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6.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创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