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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浙中建[2014]第7号文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项目实行报备制度,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规范如下:

一、项目登记流程:

1、拟跟踪的项目须在总裁办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所有项目信息登记后才为有效信息。由经营部总经理**进行登记。**总经理电话**2,手机:**6,邮箱:***m。

2、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时,首先到**总经理处查询项目状态,在经查询无人登记之后,将项目信息录入公司项目管理数据库中,并给登记人员相关回执。

3、项目信息登记必须详细,见附件《项目登记表》要求。

4、若项目名称信息登记出现异议,以总裁办登记资料详细者优先。

5、对于集团性质的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业务人员只能登记该合作伙伴的某一具体项目,否则为无效登记。

二、项目数量管理要求:

1、每名副总裁名下最多可登记40个项目信息。

2、每名总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30个项目信息。

3、每名高级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20个项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编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记10个项目信息。

三、项目登记制度为排他性制度,公司保护已登记人员的项目跟踪优先权,后登记人员想参与已登记人员的项目,须按如下方法处理:

1、新登记人员应主动与原登记人员自行协商合作事宜。如能协商一致,则把该项目的登记人员改为合作登记。

2、如协商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则由副总裁或总经理进行协商。

3、如若副总裁或总经理协商不成功,则以谁先获取标书作为由谁跟进此项目的标准,另一方自动退出。

四、公司每年年初和年终中各进行一次项目信息库清查工作。对于超过一年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在途跟踪项目给予删减,项目删减前将通知登记人员和其主管领导,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项目信息库清查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

1、项目信息登记人超过所规定数量,业务人员自行调整更换,调整出来的信息,进入公司的公共项目信息库。

2、如有员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记项目超过限制数量,总裁办通知其本人进行项目登记的调整,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总裁办要求进行调整,总裁办有权自行对其所登记的项目进行调整。

3、其他人员跟踪公共项目信息库中项目并中标者,从中标人员提成中扣出一万元作为信息费奖励给最初登记人员。

六、此前所发布的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废止。本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执行。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篇2: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地进行,减少经营过程中的盲目性,公司应编制综合全面的经营计划。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经营计划工作。在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统筹经营计划的各项具体目标,编制出切合实际的经营规划草案,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草案审批后成为可实施的正式计划,对批准的正式计划,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反馈,并对计划实行滚动调整。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将经营计划作为管理活动的纲领,努力完成计划中关于本部门的各项计划指标。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综合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调研资料,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对于具有特殊内容的计划指标,相关部门可先拟出草案,综合办公室汇总编制。例如对于合同(购货计划)的特殊规定,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交;因质量体系不能完全描述的内容,则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交。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由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经营计划的组织、审核、督导等方面的领导工作。根据各类计划(长期、中期、短期)的期限,及时地组织编制工作,并开展必要的论证分析,确保核准的各项计划内容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对计划的执行过程应加大督察力度,促使计划任务按预期要求完成。

第三章计划期限的划分

第五条中长期计划、年计划、月计划。计划形式有单项和综合。

第四章作用

第六条通过综合平?,统筹安排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企业经营的各要素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

第五章经营计划的内容

第七条长期经营计划的制订,应充分体现科技、经济与公司发展相结合,经济发展与培养人才相结合,技术改造???提高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其中提高经济效益是制订长期计划的核心。

第八条年度经营计划是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的具体细分。它是综合各项专业计划形成的年度总体经营计划,故又称年度综合计划。它是企业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其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计划。利润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包括计划期内的利润目标、税后利润的分配和使用等。

(2)生产计划。它规定公司在计划年度内完成工程的产量、产值、质量和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等。

(3)质量计划。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和工作质量指标应达到的水平,产品分类升级计划以及创建名牌计划等。

(4)科研和新技术开发计划。包括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项目计划等。

(5)设备维修计划。规定公司在计划期内,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的种类(如大修、中修等)、期限、工作量等。

(6)劳动工资计划。包括劳动生产率计划、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计划等。

(7)物资供应计划。规定公司为完成生产计划,需要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动力、外购件、设备、工具等的供应数量、供应期限、合理储量等。

(8)技术改造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包括技术改造计划,设备更新和购置计划,自制专用设备计划,改进生产技术和生产组织的各项措施计划。

(9)成本计划。规定公司为完成生产经营所要支出的全部生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物资的计划成本和降低成本的要求。

(10)资金计划。包括固定资金计划、流动资金计划、专用基金计划等。它规定计划期内的财务收入和支出,规定流动资金计划占用额和周转速度。

第六章经营计划编制方法

第九条经营计划的编制步骤

经营计划要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决策的要??编制。

(1)进一步调查研究。要深入弄清市场为企业提供的机会和风险,以及企业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特别是要掌握计划的限制性条件,例如能源、物资供应、资金、设备、技术条件不能实现,或对其他目标构成不利的作用,则应考虑修正。

(2)提出各项具体目标。各部门及项目部根据公司提出综合整体目标对自己各项经营活动提出具体的单项目标。

(3)统筹安排确定目标。如果某一目标受制于某种条件不能实现,或对其他目标构成不利的作用,则应考虑修正。

(4)编制不同计划方案。完成任何一个目标,往往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方法,形成几个不同的计划方案,这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5)选择最佳方案。通过分析对比,选出能够实现经营目标的最佳方案。

(6)做出全面规划。主要是将综合的经营计划和单项的经营计划,编制成正式的文本,报总经理批示后,便于实施。

第十条经营计划的编制依据。

(1)编制中、长期经营计划的依据。编制中、长期经营计划的依据:公司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需求,公司的生产技术条件,技术的改进、引进和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

(2)编制年度经营计划的依据。编制年度经营计划的依据: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工程签订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公司历史统计资料,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3)编制计划的有关要求。中、长期经营计划由公司总经理主持。首先由综合办公室拟定计划草案,各业务归口部门按计划草案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后进行综合平?提出总体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同样应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编制专业计划,综合???公室负责拟定编制计划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于年前一个月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编制计划草案时应认真听取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和编制人签章后方可呈报。

编制计划过程中需要的各种资料,各部门应主动提供,积极配合,任何部门都不得拒绝,应以全局利益为重。

第七章经营计划的贯彻实施

第十一条指标管理。

(1)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公司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公司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相应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公司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2)计划指标按平均先进水平

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

(3)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总指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业务科室负责归口管理。各部门指标的实行(分指标)以部长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工程指标的实行以项目经理为首,组织管理。

(4)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十二条反馈控制。

经营计划强调严肃性,一经确定,就应全力组织实施,这就需要加强督导控制,要及时掌握各个指标的完成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管理者应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控制、解决。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计划指标的调整。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公司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请示总经理后,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十四条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1)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2)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3)考核计划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公司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药业公司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

为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购、存、销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范围

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是指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二、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要求

1、公司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从取得经营或生产资格的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购进。

2、购进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上已载明了特殊管理药品的范围,则不需另收取其他证明材料或批件;如《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未载明的,则应收取经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批件。

3、公司经营的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可以进行收购。但国家规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

三、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

1、必须执行双人验收制度,验收记录上也应双人签字。

2、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验收应遵守一般药品的验收标准,同时应对其规定图样标志进行检查。

四、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保管

1、必须做到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专用仓库或专柜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采取铁门、铁窗、铁皮柜等形式)。

3、特殊管理药品应设立专账,做到帐物相符;管理人员应经常性核对帐、货相符情况。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

1、只能销售给有经营或使用权的单位,不得销售给无经营或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要收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批件。

3、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凭证,实行制票人签字或签章制,同时凭证要加盖特殊管理药品专用章。

4、要及时了解、掌握具有经营或使用权限的单位的变动情况,当无经营或使用权时,应及时停止供应。

六、特殊管理药品的出库、复核及运输

1、实行双人发货制度,发货人均应签字或签章。

2、出库复核必须双人复核,并双人签字或签章。

3、特殊管理药品出库后,应与送货人或收货人完善交按手续,并履行签字手续。

4、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

1、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审批按照一般药品的报损审批要求执行,严格履行报损审批手续。

2、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销。

3、做好销毁记录,销毁人、监销人均应签字。

篇4:药业公司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反*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公司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购进管理

1、购进时,必须遵循药品购进的一般规定,选择具有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不得从非法渠道或资质不全的企业购进。

2、购进时,收取供货方相关资质或证明文件(批件)。

3、购进时,必须开具合法票据,并与货同行。

4、购进时,涉及到首营企业或首营品种时,须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程序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5、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购进专管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职责的规定履行购进职责。

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验收管理

1、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验收,应遵循药品验收的一般通则,双人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2、验收时,应仔细核对进货凭证,进货手续不全或整件无合格证的产品不得验收。

3、验收应按照《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和《药品验收标准》中的规定进行。

4、验收时,拆封检查后的产品,必需及时复原并尽可能的保持原貌。

5、做好记录。按一般药品验收记录的规定进行相关事项记载,并按规定保存记录。

6、验收合格的品种,按规定程序入库。

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储存及养护检查管理

1、验收合格的品种,必须按其性质和对温度的要求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堆码和存放时,遵守一般药品存储的相关管理,品种间应保持一定间距。

3、执行药品效期管理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期限,按月填报效期品种报表。

4、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执行与一般药品同样的色标管理。做到标识、标志准确无误。

5、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专账管理,做到帐货相符。

6、保管人员应配合养护人员做好存储品种的养护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7、养护人员应对库有品种根据其流转情况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中发

现问题及时报质量管理部确认处理。

四、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销售管理

1、不得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销售给不具备经营或使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2、在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中,可以将胰岛素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其它品种,不得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

3、应将公司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在电脑系统中单列,销售制票由专人负责,执行与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相同的制票方式。

五、出库、复核及运输的管理

1、出库,必须坚持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2、实行双人发货、双人复核管理,同时双人签字或签章。

3、在出库时,如发现有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4、出库后,应与送货人或收货人完善交按手续,并履行签字手续。

5、为便于质量跟踪,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的出库复核记录单列分开。

6、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的出库复核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报损、销毁

1、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报损审批按照一般药品的报损审批要求执行,严格履行报损审批手续。

2、销毁应有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销。

3、做好销毁记录,销毁人、监销人均应签字。

篇5:药业公司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物制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的控制生物制品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生物制品规程》及《关于开展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相关事宜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制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销毁等管理工作。

3职责

按此规定严格管理生物制品,保证经营安全。

4定义

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或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目前已经纳入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的药品有:人血白蛋白及疫苗类生物制品。

5内容

5.1生物制品的经营

5.1.1经营生物制品,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方可经营,否则不得从事生物制品的购销经营活动。

5.2生物制品的购进

5.2.1购进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内容进行,从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

5.2.2所购进的生物制品运输设备/记录必须符合生物制品储存运输的相关规定.

5.2.3质量管理部对供货企业的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注册证》及生物制品批签发文件复印件,进口生物制品除按照《进口药品管理制度》索取相关证照外还应提供加盖供货方原印章的原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或者授权批签发机构)出具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5.3生物制品的验收

5.3.1验收生物制品应根据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同批次《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印件及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进口生物制品还需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或通关单.

5.3.2生物制品应在来货运输储藏条件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在1个小时内验收完毕,并交保管员及时入库.

5.4生物制品的储存与养护

5.4.1储存

5.4.1.1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照品种的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5.4.1.2生物制品应做好出入库登记,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如发现差错问题,应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

5.4.1.3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品种,应清点登记单独妥善保管,并例表上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等候处理意见.

5.4.2养护

5.4.2.1生物制品因其特殊性,应例为重点养护品种,按规定进行养护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并建立养护档案.

5.4.2.2在养护过程发现质量异常和超过有效期/贮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破损/污染/霉变等情况,应及时采取隔离/暂停销售等有效措施,报质量管理部等候处理意见.

5.5生物制品的出库

5.5.1生物制品在出库复核时要对品种/数量进行复查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出库时尽量安排生物制品最后发出,缩短其保温箱内的时间.

5.6生物制品的运输

5.6.1运输生物制品要及时,尽量缩短运输时间.

5.7生物制品的销售

5.7.1应按依法批准的范围经营生物制品.

5.8生物制品的销毁

5.8.1生物制品的不合格品要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处理和销毁,应例表登记,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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