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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华医院污水站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医院污水站工作制度

1、坚持安全生产,按照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工作记录,遵守医院及科室各项规章制度。

2、值班人员应加强责任心,增强环保意识。因责任心不强,造成污水超标者,将对当班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3、值班人员应严密观察加氯设备运行情况,严防氯气外泄,并加强设备保养工作。

4、污水站属于危险重地,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滞留、放置物品,违者应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当事人。

5、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脱岗现象,可提前半小时就餐,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6、值班人员应按时抽水、加氯,造成污水外溢将视为安全事故,按院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2:丰华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治安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讨论、研究、解决本季度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各分管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讨论、分析生产方面的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各分管科室每半月必须下查一次。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如遇异常情况随时处理、解决;

4、健全请示、汇报制度,一般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按分工及时解决和处理,较大、特殊情况各科必须请示、汇报安委会领导,按组织安排实施。

5、若遇突发事件在院安委会统一指挥下按分工、按预定应急方案处理。

6、若遇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实施应急预案,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篇3:一民医院病人安全监察员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病人安全监察员工作制度

1.病人安全监察员由各科室推选的医生和护士组成,安全监察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对医院的医疗安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主动排查医疗安全隐患的意识。

2.各病人安全监察员须及时上报科室存在的安全差错、隐患和缺陷,同时要积极排查医院及科室潜在的安全隐患及缺陷。每名安全监察员原则上每月应上报一条有价值的信息。

3.信息上报有电话上报、OA网上报两种途径(医院已为每位安全监察员开设网上帐户)。医疗口的信息可通过拨打医教科电话zz,或通过OA网发送邮件至“医疗安全”;护理口的信息可通过拨打护理部电话zz,或通过OA网发送邮件至“护理安全”。

4.为鼓励各科室积极上报信息,为医院提供管理资源,医院对各安全监察员上报的差错、隐患和缺陷一律不予经济处罚,并于每年年终根据安全监察员上报的信息质量和数量进行“最优秀监察员”、“最佳信息点”评比,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为总结经验,提高各安全监察员的工作能力,由业务院长牵头,每季组织大内、大外、医技、护理各小组进行活动一次,每半年组织全体安全监察员进行一次交流会。

篇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职责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校长为学校安全具体负责人。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各部门、各岗位及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3、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整体负责校园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领导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治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各项法规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

4、学校年度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反馈、有总结。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布置学校安全工作,并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

6、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安全形势,及时处理解决涉及校园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对公安机关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意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与教科研、生活、学习、*等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以及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8、学校要充分利用教材和其他读物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及安全知识教育。

9、学校后勤处应当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立即督促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10、学校后勤处应当对校园各项安全防范的资金进行保障和物品供应。

11、班主任应当将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作为班级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12、班主任要注意掌握学生的思想、心理和身体等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危险征兆,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学校。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在校长的领导下,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重点,总结上一个月的安全工作,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每月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全校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3、特殊情况可不定期、不定时地召开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确保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每周一师生参加的升旗仪式,值周领导要讲评上周全校安全问题,并对本周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5、每周一下午召开教职工例会,主管校长要将学生安全工作做为重点工作向教师们提出要求。

6、各班主任利用班会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学生建议,把安全落到实处,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7、期中考试后第2周召开学生家长会,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向家长讲评本班学生安全情况,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安全的建议,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一起行动起来,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8、学校召开的所有会议,都要讲有关学生安全工作的内容,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学校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一、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得以贯彻落实。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备设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各教研组、各办公室责任人、各功能教室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并及时上报予以及时解决。

学校安全建设联动机制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特制定学校与公安、卫生、文化、工商、交警等部门安全建设联动机制。

一、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目标之中,建立校园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立学校、公安、卫生、文化、工商、交通、建筑等部门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动机制建筑技术成员对校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勘验校舍存在的问题。凡上课地点、房屋等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立即转移学生到安全地方上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学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定期对学校周边交通状况和可能出现的校园暴力建立管理台帐,对学校门口及易发交通事故的时段、路段设立标志,并教育家长、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

四、学校会同工商、卫生等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工商干部进校园、进课堂等形式进行食品安全教育,结合生活中大量实际案例,教育学生学会识别不合格食品,不购买、不食用“三无”产品。对学校及周边小食品店、小摊点进行重点清查,依法取缔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严厉打击。

五、落实学校安全联动机制管理责任,规范制度建设,强化安全联动机制检查考核力度,使学校安全系列化管理机制日趋完善。

六、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书职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和“有检查,有整改”等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安全管理氛围。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全面主持学校安全工作。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抓好安全工作队伍建设。

三、负责考核学校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实,做好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四、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稳定。

六、开展学校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

七、做好安全防范系统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隐患的能力。

篇5: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制度

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1、按照安监总局48号令《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及时向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4、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①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②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③工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④工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⑥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①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②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③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④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出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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