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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机构管理制度(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安全机构管理制度(五)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的副总经理等高管任副主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负责分管责任,公司总经理委托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主管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生产安全处处长、行政人事处处长、设备保全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制造分厂厂长、水泥分厂厂长、销售处处长、质控处处长、供应处处长、职工代表

1.3安委会职责:

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1.3.3审查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1.3.4研究和审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1.3.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1.3.8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3.9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1.3.10其他方面。

2、公司设立生产安全处

2.1生产安全处在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管领导为公司主管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

3生产安全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3.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3.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3.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安委会

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生产技术处

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篇2: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

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

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

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篇3:设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合法合规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圣欧芳纶(淮安)有限公司。

3.定义:

3.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各职能部门最高管理者等组成(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3.2安全生产管理成员:指从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各职能部门的兼职人员。

3.3配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职责:

4.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1.3?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4.1.5?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主要职责

4.2.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2.2?具体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2.3?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4?具体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5?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6?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7?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2.8?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上级和安全生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措施和计划;

4.2.9?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10?协助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1?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12?管理生产设施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工作;

4.2.13?负责公司消防和协助配合公司环境、职业卫生健康等工作。

4.3?安全生产管理各成员主要职责

4.3.1协助和配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4.3.2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3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3.4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5建立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

4.3.6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7对本车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8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4.3.9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

4.3.10?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11?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同时做好本部门安全培训工作;

4.3.12?各成员每月定期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篇4: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职责

3.1总部社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

3.2主要负责人

3.2.1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安委会副主任)。

3.2.2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安全主任

3.3.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运作程序

4.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4.1.1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总部社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总经理担任。

4.1.4安委会设副主任1名,由安委会主任发布授权书,任命生产部课长担任。

4.1.5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公司安委员会下设经营支援组,也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生产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由威海惠达安全技术服务公司提供。兼职安全员由各生产车间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班组长兼职担任。

4.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4.2.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4.2.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2.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2.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2.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2.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2.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2.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2.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2.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2.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4.2.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部报告;

4.2.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2.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经营支援组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4.3安全专题会

4.3.1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4.3.2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任组织协调。

4.3.3安全主任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3.4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篇5: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后勤管理工作。

住宿

1.项目总监提交住宿计划,项目管理部批复,报公司办备案;

2.非本项目常驻的兼管监理工程师必须安排固定住宿地点;

3.非监理人员不准留宿,特殊情况须项目总监批准,时间不超过两天;

4.直系亲属和兄弟、姐妹留宿时间超过一周,报项目管理部批准,公司备案;

5.如监理合同约定业主提供住宿,按合同执行;

6.如业主不提供住宿,项目管理部负责解决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住宿;

7.监理人员不得向所监项目承包商、材料供应商提出住宿要求;

8.如确需承包商提供工地以内的住宿配合,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会同业主与承包商商洽;

9.现场监理人员擅自在项目安排以外住宿,安全事故自负。

就餐

监理人员就餐一般情况自行解决;

10.监理机构不得在所监理项目承包商处就餐,如确需,须经业主书

面批准,报项目管理部、总工办备案;

11.经批准在所监理项目的承包商处就餐,餐费由就餐人结算,非监理机构成员和本公司检查人员不得在承包商处就餐;

12.如在承包商处就餐不结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后勤生活设施

13.监理机构住宿配备一付床/人等生活设施;

14.住宿配备热水冲浴的基本器具一套,监理机构自行维护;

15.若监理机构自行开伙,配备基本炊具;

16.生活用品自备。

后勤费用核算

17.办公室房租、水、电费归业主负责;

18.若业主不提供住宿条件,由公司承担租房费用;

19.监理机构住宿所产生水、电、气、物业等费,由监理机构成员自行负责;

20.监理机构自行开伙,费用由自行负责。

后勤保卫

21.结伴外出;

22.外出时间不得迟于23时,否则需提前告知项目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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