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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企业运行分析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新能源公司运行分析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风厂生产运行管理,加强运行班组能力建设,提高班组的技术水平,特制定运行分析制度。

第二条运行分析是确保风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各种运行参数,对设备运行情况作出全面分析,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提出预防措施,从而不断提高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和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运行分析项目

第三条运行参数异常分析。对照限额及前一次的记录数据分析电压、电流以及频率等参数的变化。

第四条设备运行状态分析。巡检时要检查变电设备的声音及温度等是否正常,是否发生了变化。监盘时检查风机各部件温度是否正常,对不正常情况做出分析并通报相关检修人员。

第五条运行趋势分析。在电网限负荷运行时段,要根据风况分析负荷变化趋势,及时做出调整。

第六条设备缺陷分析。对于重大的设备缺陷及设备典型缺陷要组织人员进行分析,找出缺陷产生的原因,确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经济运行分析。通过经济运行分析,找到影响发电量及厂用电量的各项因素,通过调整运行方式或进行设备治理,最终达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三章运行分析实施

第八条运行人员监盘时思想集中,认真监视各参数及仪表指示的变化,按时准确抄表,发现设备运行参数超限或自动装置有超限报警时,及时进行分析,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处理。

第九条发现重大的设备运行异常或一时难以分析和处理的异常运行情况应逐级汇报,组织专题分析,提出对策,同时应做好事故预想。

第十条运行值班长要组织分析当天的主变、风机的运行情况及厂用电系统一、二次运行方式等,对于当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进行分析和记录的要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运行分析工作要列入班组日常工作计划,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十二条专项运行分析由运行值班长组织,确定题目后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在运行分析记录薄内。每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运行分析。

第十三条风厂厂长或专工要对运行分析工作给予相应的技术指导,并对专项运行分析进行点评。

第四章奖惩与考核

第十四条发生重大设备异常或缺陷未及时进行分析,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第十五条班组未按月进行运行分析,每缺一次扣责任人50元。

第十六条班组运行分析流于形式或抄袭,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30元。

第十七条对于生产设备异常、缺陷等分析及时、准确并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班组一次性奖励100元,对于月度运行分析完成较好的班组每次奖励100元。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2:Z公司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制度

某公司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公司所属区域内,独立组织生产或经营的场所;

2、改制、租赁、承包及挂靠等各种经营形式的单位;

3、商业、服务、劳务单位;

4、生产经营要害场所;

5、各直管的劳务班组;

6、对人身或财产有重大影响的场所。

第二条发放"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条件:

一、生产环境:

1、厂区内可用作绿化的面积必须绿化;

2、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齐全上;

3、合理利用厂区、车间墙壁宣传安全警语和理念用语;

4、厂区无垃圾,车间清洁,墙壁无灰尘、无油污,路面无污渍;

5、要害场所、重点单位必须配齐防盗和防火设施;

6、安全通道标志明确,确保通道畅通,灭火器材定期校验,定点存放,沙箱铁锹齐全。

7、文明生产达标。

二、机电设备完好:

1、供电线路吊挂整齐,线盒固定规范、牢靠;刀闸安装合理无损坏,电线无破损,按负载配备刀闸和线路;电机接线盒相色标志齐全,接线规范、电线无裸露。

2、电板设备、低漏开关安装使用率100%;系统接零,设备接地规范合理齐全;

3、电板、刀闸、线路应配齐标牌、名称、负载、编号;正确使用保险丝,按负荷装配,严禁使用铜、铝、铁丝代替;

4、电板周围配齐防护栅栏,并挂警示牌;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机械运转零部件完好。

5、设备运转部件定期加油、保养,及时更换易损件,有检修记录。设备铭牌、标志牌齐全,制定设备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台帐。

6、确保设备无灰尘、无油污、无杂物,清洁运行。

7、设备必须取得"机电设备准用"合格证方可运行。

三、安全意识

1、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85分及以上;

2、服从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3、按时足额缴纳公司规定的安全抵押金。

第三条发放"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程序:

1、公司综合部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管理的指定部门,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使用负责全部责任。综合部部长、副部长、安全专管理员是直接责任者。

2、公司区域内所有生产经营服务场所或系统,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验收而急需生产或运行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3、新上项目及新投入使用的机电系统、生产场所、经营网点等,在投入运行前,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向公司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请。

4、公司综合部接到申请二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特殊情况当天组织验收,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5、因存在安全隐患而被收回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即视为无证。必须待整改结束后,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综合部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重新办理发证手续。

6、工期较短的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按程序报公司批准后,可不发"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

第四条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管理

(一)职能部门

1、依据发证条件,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运行系统、经营场所进行动态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负责督促整改。

2、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愈期未整改的,或因现场变化不再具备发证条件的,应及时收回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停产整顿。

3、对未申请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场所或区域,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或运行。

4、综合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使用、收回处理等台帐。

(二)基层单位

1、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其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者。

2、对照发证条件,对生产经营要害场所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各单位要落实好"先检查、后工作"等岗位责任制,发现隐患立即处理,保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有效性。

4、"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应在公司指定位置悬挂。

5、各新建厂房、新上项目,必须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施工,工程结束后及时申请发证。

6、因房屋搬迁、工厂的经营场所搬迁,及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缴公司综合部。

7、发证后,不能保持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不符合发证时条件的,公司将收回许可证。

第四条责任追究

1、未发"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即无证生产的,对该单位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

2、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发放"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或因不具备安全生产运行条件,未收回"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将追究综合部部长的责任,直接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

3、因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威胁安全生产的,应及时收回"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收证后现场隐患未消除而继续生产,按无证处理。造成事故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4、发证后,不能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而被收回"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罚款1000-2000元。

5、凡损坏或丢失"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由责任单位赔偿金额500元,综合部负责重新制作更换。

篇3:物业设备故障运行事故管理制度

一、设备故障处理

1)物业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保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项目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断应急措施。

2)项目经理、工程经理、保安部经理查看后,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立刻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经理和主管工程师须立即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汇报项目经理。

4)主管工程师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工程经理,抄报项目经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师根据情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工程经理审批后给予处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如果情况较严重,需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项目经理批准。

二、运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一般事故,由工程师调查与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见和责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经理。

2)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业停电、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统等设备故障等影响物业正常营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工程部和保安部(影响治安时)。应由工程部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在没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决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项目经理批示。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部门与个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篇4:信息机房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阳城电厂信息机房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信息机房管理,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阳城电厂的信息机房运行维护和环境安全管理。

1.本办法中所指的信息机房包括信息机房、通信机房、网络机房、UPS配电室(柜)等。

2.信息机房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信息机房设计与运行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3.每年至少一次对接地电阻进行遥测,并做好记录。信息机房内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金属管道、金属吊顶、全钢抗静电地板、金属隔断框架、机柜均牢固连接接地。

4.UPS电池组电池按其寿命3-5年更新,检查若发现电池漏液、外壳变形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5.?定期检查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

6.不得在信息机房通道、机柜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处和窗口附近堆放物品和杂物。

7.?保证信息机房内设备安放牢固、整齐,保持机房内的环境清洁卫生。

8.信息机房施工必须保护机房环境,在施工完成后必须完全恢复机房环境。

9.信息机房线缆及设备应与机房施工布置图和设备定置图保持一致。

10.信息机房的所有线缆和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每次线路变更应立即更改线路图,每次设备位置变更应立即更改设备定置图。

11.信息机房线缆、开关及设备标识应统一规范、标识明晰,便于管理、操作。

12.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信息机房内安装、拆卸、移动各类设备,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信息机房设备。

13.信息机房管理执行准入制度。经信息化主管部门界定的人员为准入人员,可以进行信息机房工作;其他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必须填写申请单,经过信息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由准入人员陪同进入信息机房工作或参观。

14.所有进入信息机房的人员都要有出入记录并备案。

15.信息机房安装机房视频监控系统、电子门禁系统,还应具备温湿度监测报警、烟感监测报警、电源监测报警功能。

16.信息机房内监控摄像头的布置能保证其录像能够辨别进入人员和操作设备行为,信息机房外楼道应安装监控摄像头。

17.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门禁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

18.系统各企业应制定定期工作任务表,按时完成定期检查工作,建立完整的信息机房巡检记录。

19.信息机房的每日检查任务表,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信息机房内的温度、湿度、照度、卫生及设备状态、消防器材、电源。

20.信息机房专项检查任务必须包含且不限于:

1)每年夏季前对信息机房的防雷、防雨、接地、空调等设备运行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2)定期对UPS电源进行带负荷放电试验;

3)消防器材在有效期限内,压力在有效范围内。

21.信息机房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时,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在机房巡检记录中详细记录。

22.运维人员定期向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日志、故障记录与分析报告。

23.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信息机房操作规程、现场处置预案、操作维护手册。

24.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越权操作。

25.对信息机房内设备的重要操作必须通过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

26.信息机房现场出现的异常应严格按照现场处置预案处理,并上报和记录。

27.进入机房的人员应遵守以下几点:

1)严禁携带火种等易燃易爆、强磁、食物及其它与信息机房工作无关物品进入机房。

2)保持信息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信息机房内聚会、聊天、吸烟、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进入信息机房工作人员在接触设备前,尤其在秋冬干燥季节,应先触摸其它金属框架等以释放身体所带静电,防止设备被静电击坏。

28.本办法由阳城电厂仪电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29.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5:运输设备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设备的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

1.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运行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作业。

3.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运输设备实行每小班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机电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制度

1.运输设备各种技术测定和检测应按《煤矿安全规程》(2016)、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完整、准确可靠,有结论意见。有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有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

2.机车制动距离试验。新投入机车应当测定1次,之后每年测定1次。

3.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试验。

4.架空乘人装置。每年进行1次检验,由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5.单轨吊。每年进行1次检测、检验。

6.无轨胶轮车。每年宜对司机进行年审;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修,大修后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齿轮机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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