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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属结构制造工铆工安全工作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金属结构制造工铆工安全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结构制造工(铆工)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安全职责与要求

4.1金属制造工除遵守本节规定外,还应遵守DL/T5370的相关规定。

4.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用的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他承受锤击的工具顶部应无毛刺及伤痕,锤把应无裂纹痕迹,安装应结实。

4.3进行铲、剁、铆等作业,不得对着人操作,并应戴好防护眼镜。噪声超过规定时,应戴防护耳塞。

4.4加热后的材料与工件应定点存放,待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

4.5用桥机翻转材料与工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危险区域;所用吊具应事先检查,并应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4.6工件吊装就位时,作业人员身体各部位不得探入其接触面,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工件吊装就位后,应支撑或固定牢固后方可松钩。

4.7拼装工件时,不得用手插试螺钉孔,应用尖头穿杆找正,然后穿螺钉。打冲子时,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得站人。

4.8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并检查脚手架、跳板的搭设牢固可靠。在圆形等易滚动工件上作业,下面应垫牢。

4.9不得在吊起的工件下面画线。

4.10使用油压机、摩擦压力机、刨边机、剪板机等设备时,设备运转应正常,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篇2:公司卷线安装工安全工作标准

公司卷线安装工安全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线安装工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安全职责与要求

4.1卷线安装工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DL/T5372有关规定。

4.2定子绕组施工用吊架和平台,应安全可靠。定子内外设防护栏杆和保护网。

4.3在定子下端头的作业人员,应带安全帽,材料工具不得抛掷。

4.4下线应有专人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采用专用下线机下线,等线棒固定牢固后,方可松钩。

4.6焊接作业前,应准备好防火措施,焊接作业应遵守焊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7焊锡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手套和脚套。

4.8磁极开箱检查、吊运、装脱线圈工作,应有专人指挥。吊运或装、脱线圈时绑扎应牢固,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4.9检查处理磁极线圈时,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用品。

4.10配置环氧复合物时,应戴手套、防护镜、防护衣和防护鞋。工作完后应洗手。

4.11喷漆作业周围不得有火源,场地应通风良好。喷漆作业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5min,应轮换作业。

4.12线棒耐压试验前,其他作业应停止,应划分安全区域、悬挂警示标志兵营设专人监护,非实验人员不得进入试验区。

4.13进行直流高压试验后,应用带电阻的接地棒对被测量绕组放电,然后再直接接地放电。

4.14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后,应对被测量绕组对地放电。

4.15机组试运行期间,检修作业应按运行规定办理工作票。

5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篇3:公司水轮机安装工安全工作标准

公司水轮机安装工安全工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轮机安装工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安全职责与要求

4.1水轮机安装人员除遵守本节规定外,还应遵守DL/T5372的相关规定。

4.2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完好可靠,不得使用不坚实的工具。

4.3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时,应戴口罩,不得在现场吸烟和用火,清扫现场应配备灭火器。

4.4应由多人轮流工作,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并应有专人监护。

4.5吊装设备时,其上不得站人,其下不得有人作业或停留。设备就位稳固后,方可在其上进行作业。

4.6部件在吊装过程中不得清扫安装面。

4.7分瓣部件组合、设备吊装就位时,不得将头和手脚等身体部位伸入组合(接合)面。

4.8搬运和穿螺栓时应戴手套。

4.9用液压拉伸工具紧固组合螺栓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得将头和手(脚)伸到拉伸器上(下)

方。油压未降到零不得拆运拉伸器。

4.10进入钢管、蜗壳、转轮室和尾水管等危险部位时,应有两人以上,并有足够照明并配备手电筒。

4.11机组充水前,应确认流道内人员与设备、工具全部撤离。

4.12机组试运行期间,检修人员应按运行规定办理工作票。

5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篇4:景区修理工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景区修理工安全生产操作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旅游车队修理工安全生产操作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旅游车队车辆维修工作。

2内容

2.1人员要求

2.1.1修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1.2必须熟悉景区车辆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车辆的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等相关规定,按要求进行操作。

2.2操作要求

2.2.1工作前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完整无损,工作中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完毕应清点检查并擦干净工具,按要求将工具放进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2.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切忌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零件拆卸完毕应按一定顺序整齐安放,不得随地堆放。

2.2.3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废油收集桶,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以防污染。

2.2.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必要时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2.2.5在车上修理作业及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不得吸烟,不得在正在修车的旁边烧烘火花塞或点燃喷灯等。

2.2.6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三角木将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底盘作业。

2.2.7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合乎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2.2.8修理发动机启动检查前应先检查各部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电机试运转。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2.2.9发动机过热时不得立即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2.2.10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或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2.2.11修理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将工具、材料、零件、备品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并闭锁后,方可交接班。

2.3安全要求

2.3.1维修工作人员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任何人不得违反。

2.3.2维修工种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

2.3.3维修工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戴好防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2.3.4应加强灭火器材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2.3.5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2.3.6易燃、易爆、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并具备响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设施。

2.4维修档案管理

2.4.1对机动车进行维护、修理时,资料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维修档案。

2.4.2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4.3不准损毁、涂改、伪造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2.4.4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2.4.5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2.4.6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

篇5:某景区安全管理标准

景区安全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安全管理工作。

2内容

2.1安全要求

2.1.1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景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1.2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1.3通过发放安全材料、安全咨询、举办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2.1.4加强安全岗位培训,要求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人人持证上岗,严格杜绝无证操作现象。

2.1.5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对游船、索道等游览设施和宾馆、饭店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2.1.6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专人负责游客疏导,高峰期控制游客总量。

2.1.7经常组织人员对景点的步道及危险地段进行排查,加强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和其它不安全因素。

2.1.8加强景区内旅游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使用。同时加强对司机的安全生产教育,确保运行安全。

2.1.9景区沿线增派安全巡逻人员,及时清理落石和塌方,保障旅游车辆安全顺利通行。

2.1.10建立健全事故紧急救援机制,与医院建立定点联系制度,提高应急救护能力。

2.2安全检查

2.2.1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为元旦前、春节前及重要节假日前,进入防汛或防火期进行综合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定期检查随时进行。

2.2.2检查内容

安全工作情况、防汛防火状况,游乐设施安全运行的性能保持状态是否良好,各岗位员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情况,安全员是否按规则操作,各种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度相关部门安全检测等。

2.2.3检查地点

景区范围内所有涉及安全的游览场所、设施设备、办公区、车辆、施工区等。

2.3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2.3.1贯彻执行国际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

2.3.2特种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3.3游乐场所要设立游客须知。

2.3.4在游览区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3.5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2.3.6对员工及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3.7游乐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要求。

2.3.8特种设备、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测。

2.3.9在危险区域配备安全员、救生员。

2.3.10设立医疗室,对受到一般轻微伤害的游客免费给予治疗。设立医疗救护车,对受到伤害较重的游客及时送至医院就近治疗。

2.3.1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工作岗位都要有明确安全规定及安全保障。

2.3.12对游览区要定人划片加强巡查,严防事故及隐患的发生。

2.3.13各种特种设备及车俩禁止带故障运行,对存在的故障或隐患要及时维修整改。

2.3.14建立值班制度,做到每天24小时在岗在位,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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