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财劳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实业总公司财劳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一、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安全生产法,对上级领导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令、通知等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
二、财劳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财务、工资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教育和带领本部门员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制定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三、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到车间。
四、新员工进人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员工保护的规定。
五、未经培训的普通员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师傅带领指导下不得安排独立操作。
六、重要工种和要害部门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新员工时应考虑对该岗位作业人员的政治、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七、参加事故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工伤处理工作。
九、在高温季节,对温度高和体力劳动强度大的部门,应适当配备人员和药品以保护员工的健康。
十、对本部门财务工资报表、数据,负有安全保密职责,严格执行财会法和规章制度,向公司领导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有关数据分析、预决算等报表,以便领导决策参考。
十一、有责任经常检查本部门电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和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提款、运钞的过程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办公室保卫防范和防灭火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不失控。
篇2:实业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实业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安全责任制
一、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检查生产方针,实施"安全生产法",对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令、通知等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二、综合管理部部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工厂管理、劳务管理、安全监察等各项工作负责全面安全检查责任。教育和带领本部门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制定本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三、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公司所属十五个工厂、各劳务班组进行安全检查,配合集团公司、权台矿安全检查专项治理,对公司安全生产运行进行有效监控,发现隐患及时排查处理,保证不出各类人身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四、组织落实质量标准化活动,长期开展对各项质量标准化工作指标的落实负有检查指导检查和职责,确保各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常抓不懈,全面达标、促进安全生产。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六、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八、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责任制,进行排版式管理。以点带面,全面落实,不断完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经营化。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卓有成效。
篇3:实业公司开发部部长安全岗位责任制
某实业公司开发部部长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文件。
二、负责开发部的安全工作;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审批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信息资料不出现泄密现象。
五、负责组织项目(产品)风险评审,降低经营风险。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
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篇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机电运输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负责抓好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