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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物料请购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生产车间物料请购制度

目的:为规范各项物料请购程序,使各部需求的物料能够及时准确,方便于生产,有利于PMC更好监控物料,杜绝物料的各种浪费,确保订单的顺利交货。

一、物料的定义:物料广义上可理解成为维持整个生产活动所需之用料,狭义上是指产品所需之原料、零件、包装材料等。

二、物料请购制度:

1、生产主物料请购:严格按照BOM物料清单表上列明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请购,而公司规定有损耗率的物料,请购时加上BOM表损耗率一栏用量,但必须控制在公司规定的损耗率以内的正常损耗量,原则上由PMC做物料计划、查库存、出单请购,经厂长签核呈副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部作业,采购部必须按照PMC制订的《物料需求计划》准时交货。(现在公司暂由采购部完成请购过程,PMC制订《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按计划准时交货。)

2、生产通用料请购:指产品本身用到物料而BOM表上无法准确显示的物料,如油漆、焊丝、封箱胶纸等,由使用部门根据月(或半月)实际用量申报PMC,PMC物管人员汇总各部门总用量加上计划安全库存,一并出单请购,经厂长签核呈副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处理。采购部必须按物料采购周期回货。

3、生产辅助料、易耗品等根据不同客户产品品质的要求着情使用的物料,如胶水、前处理剂、溶液、气体、PE围膜、保护焊枪头等,由使用部门根据订单实际用量按月(或半月)进行请购,PMC物管人员汇总监控审核,经厂长签核呈副总经理审批后交采购处理。采购部必须按物料采购周期回货。

4、劳保材料: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眼罩、洗衣粉、防焊围裙等,由生产主管统一统筹计划,每月只能请购两次:即每月10日、25日请购,PMC物管人员监控审核,采购每月15日、30日回货。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待殊情况除外,须经过副总经理批示。

5、办公用品:所有办公人员使用的文具,如记录本、笔、计算器、报表等每月请购一次:即每月24日各车间统计员书面提报下个月的月用量经主管、厂长审批后交厂长文员处,厂长文员统一汇总归类,并于25日制出《请购单》经厂长签核呈副总经理批示后交采购处理。采购必须在下个月1号前到位。

6、机器设备:各部门的生产设备与机电,由部门主管与机电主管计划申请,厂长确认后呈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裁决。

7、所有物料请购时,只要能够以旧换新的必须以旧换新才予批准,如打磨片用后旧磨片、焊丝用完后的胶轮、封箱胶纸用完后旧纸筒、手套用后的旧手套、导电枪嘴用后的废枪嘴、废卷尺、机器设备的废零件,由各发料仓管员严格把关,PMC全程监控。

8、按照订单用量所领的物料用完后,仍然不能完成订单数量,由生产车间开出《超额请购单》单,申请人签名、部门科长、主管确认、厂长审核后交PMC查核备案后呈副总经理批示由采购处理。同时必须写清原因:(1)操作不当造成的,(2)管理不善、浪费过大造成的,(3)物料、模具、工艺不良造成的,(4)正常损耗造成的。如果因前两项造成的补料,按照公司制定的《物料损耗率奖惩制度》处理;如果是第3项造成补料,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副总及总经理裁决);如果是第4项造成补料,由PMC及采购接到《超额请购单》后及时处理。

三、物料的跟进

1、所有生产物料,采购部没有按照《物料需求计划》及物料采购周期交货的,采购部必须出据《交期变更申请单》,经副总签署后致生产部,PMC将根据变更推迟情况,向生产车间发出《生产计划变更单》调整生产计划。

2、如果采购部没有按照《物料需求计划》及物料采购周期交货的,但采购部也没有出据《交期变更申请单》的,PMC将发出《物料跟踪表》致采购部,并呈送副总经理,告急物料的欠缺影响生产情况。并将所有物料拖欠的异常记录在案,如果最终影响订单交期,此责任由采购部门承担。

3、车间生产过程中,因各种欠料原因影响正常生产时,及时填写《物料跟踪表》上报PMC,不但有效跟催物料,也作为因欠料影响车间交期的依据。

四、此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后开始生效

批准:核准:审核:校对:制订:

篇2:公司生产物料管理制度

某公司生产物料管理制度

1.物料由生产部核算、计划,并交由采购部订购。

2.物料由仓库人员管理与控制,并受车间主管直接监督。

3.物料管理必须以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生产任务为中心,指导和推动物料的供应工作。必须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转,不可中途断缺物料,怠误生产。

4.要做到物料的平?、订购、分配工作,做到经济、合理、及时、齐全地供应各种物料。

5.要尽量减少呆滞物料的产生,尽量降低物料的成本,提高物料的利用率。要保证物料的质量、数量。

篇3:公司客户提供物料控制规程

公司客户提供物料控制规程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客户提供物料之品质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客户为配合其所下订单的需要,提供由其采购或生产的部分或全部原物料,该物料之品质控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悉依本规章处理。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理规定

2.1进料程序

(1)业务部在受理客户订单时,确认将由客户提供之物料之状况,并在订货通知单上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

(2)技术部门在产品用料明细表上注明由客户提供之物料。

(3)物控对客户提供之物料不再作请购作业。

(4)由业务部联络客户提供物料之时间、数据等资讯。

(5)客户提供物料进厂后(一般均系进口物料),由仓库人员依进货清单进行点收,并通知物控及品管部。

2.2验收规定

(1)品管部IQC人员根据进货清单,对客户提供物料进行检验,检验办法依据《进料检验规定》。

(2)检验合格物料可办理入库。

(3)检验不合格之物料,由品管部将检验报告单一联转业务部,一联转仓库。

(4)业务部将不合格之报告单传真给客户,并与客户取得联系。

(5)对本公司无法检验之品质特性,应由客户在提供物料的同时附上出厂检验报告。

2.3不合格处理方式

2.3.1退货处理

(1)客户接获本公司之不合格报告后,确认该批物料需退回客户时,应书面通知本公司。

(2)业务部应与客户协商变更订单交期,以消除不合格退货所致之影响,或由客户提供等量之另一批物料以排解交期延误过多之问题。

(3)退货之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客户承担,由此导致之损失视双方合约而论。

(4)生管部应就此修订生产计划,确保生产顺畅。

2.3.2特采处理

(1)客户接获本公司之不合格报告后,确认该批物料之不良状况可降低标准而让步接受时,应书面通知本公司予以特采(让步接收)处理。

(2)业务部将客户书面报告转达品管部后,品管部判定特采,允许物料入库,并将特采报告转各相关部门了解。

(3)生产加工过程中,本公司可正常使用该批特采物料,对可在作业中予以纠正之不良(如外观不净或易修复之不良)应尽量予以修复,以提升完成品之品质。

(4)如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现该物料确无法使用(如尺寸不良导致无法装配)应向客户反馈,并停止使用。

(5)特采所致之损失由业务部与客户协商处理。

2.4不良品与余留品处理

2.4.1不良品处理

(1)作业过程中发现客户提供物料有原不良的,由制造单位挑出,经品管部审核确认后以后以不良品退回仓库。

(2)仓库汇总不良原因、数量,转业务部通知客户,依双方约定方式处理。

(3)处理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A)退回客户,由客户补足数量。如不良数量少,不补货可确保生产需要(客户事先有提供超额之物料,如1%)的,则不需补货。

(B)由本公司直接报废,不足数量由客户补足。

(C)退回客户或由本公司直接报废,不足数量以减少产品之订单数量解决。

(4)作业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所致之不良,造成生产需要量不足时,由客户补足数量,运费及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2.4.2余留品处理

订单完成后,如客户提供之物料有多出之余留品,由业务部与客户协商处理:

(1)用于下批订单,客户在下批提供物料时扣除相应数量。

(2)退回客户。

(3)本公司自行处理。

3.附件

[附件]HB02-1《客户提供物料控制表》

篇4:各物料运送皮带容器运输物料管理办法

为杜绝物料皮带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废弃物和设备零部件进入原料中导致堵料咀、划烂皮带等事故发生,特做如下规定:

一、凡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岗位工必须做好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时刻观察各使用设备使用及运输情况,不得因设备磨损严重,导致各种零部件及钢结构材料落入料中,一当落入必须随时捡出,在捡出后必须报调度室,由调度值班长进行确认并对检出废弃物的前一道工序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100—200元,杂物的直径和长度规定为120mm以上,对所处罚的金额奖励下一道工序。

二、在物料进入本车间原料库内,要严格把关,对物料中各种金属或非金属废弃物及时捡出,若因不及时检出被下一道工序发现,根据第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三、若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在料仓、皮带、振动筛等运输器具中捡出有以上所述的设备零部件或金属、非金属废弃物,经设备科确认属于那个环节产生,对主管该环节的车间罚款500元,对涉及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五、若因本车间或本岗位各个环节检查不到位,导致料咀堵,划烂皮带,使高炉、烧结机停产。划烂皮带由发生事故的本车间负责,堵料咀由料咀前一段皮带的责任车间负责。具体考核根据技术科规定的生产考核办法和设备科规定的设备考核办法执行。(根据造成损失大小和影响生产时间进行考核)

六、各车间在发生以上故障后不得盲报、虚报。若发现哪个车间隐瞒故障,根据情节大小对责任车间罚款5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篇5:物料提升机维修保养制度

根据建设部现行的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设备管理,规范龙门架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避免龙门架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提升机安装、使用、维修和保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额定起重量,最大提升速度、最大架设高度、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提升机出厂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安装提升机架体的人员,应按高处作业人员要求,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应配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

三、凡施工现场各类机具、起重设备、施工用电设备安装前必须由公司安全科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工。

四、提升机应具有下列安全防护装置并满足其要求: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吊篮安全门、上料口防护棚、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控制开关(禁止使用倒顺开关)。

五、提升机的基础、提升机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六、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并通过检测机构检验

检测合格,符合要求。

安装后使用前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提升机安装后,应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按照本规范和设计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核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七、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1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紧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八、凡不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安装与拆除作业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安装与拆除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监护人员,排除作业障碍。

十、使用提升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作业时,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4、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5、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6、使用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滑轮工作情况。如发现磨损严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换;

7、采用摩擦式卷扬机为动力的提升机,吊篮下降时,应在吊篮行至离地面1~2m处,控制缓缓落地,不允许吊篮自由落下直接降至地面;

8、装设摇臂把杆的提升机,作业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9、作业后,将吊篮吊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十一、提升机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7、提升机应由安全科或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十二、起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对其机械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限载、超载试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下班时必须放大吊篮、拉下闸刀锁好开关箱。

十三、工地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种起重设备机械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十四、各种起重设备必须建立使用、保养、维修、管理台帐,并落实专门责任人;对每台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验收,检修,试验及事故情。

珠海市建安昌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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