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七)
1.总则
安全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部及下属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为了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办公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1生产部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生产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
2.2生产部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组员在员工中选出。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人(安全员组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计划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如下。
3.1.1组织制订并审核本部门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2监督.检查其下属部门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3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所用资金和设施的到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3.1.4按权限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3.2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职责为:
3.2.1协助生产部负责人抓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3.2.2组织相关人员起草相关岗位.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2.3负责监督生产车间各相关岗位.设备操作员工执行经生产部负责人审核.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2.5时刻注意生产车间内安全动态,检查实施效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3组员的安全职责
3.3.1严格执行生产部颁布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3.3.2参与制定并执行有效的保障措施,以达到安全管理目标。
3.3.3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实用性提出建议。
3.4安全管理小组每月月底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月安全检查记录表》上记录情况,并尽快进行整改或维护等措施。到下月安全检查时,对上月存在的所有问题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做记录。
4.安全管理制度
4.1生产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4.1.1严禁未经许可的外人进入车间,不允许公司其他部门人员非工作关系进入车间;车间员工在节假日进入车间,须向生产部负责人申请并经许可方可进入。
4.1.2车间严禁烟火并设明显防火标志与专用灭火器;在生产过程中严禁吸烟。
4.1.3车间钥匙管理:进入车间区域所有的钥匙必须由车间负责人派专人管理并负责上下班车间门的开和关及安全,如外出(包括假期),必须向生产部负责人申请认可后办理钥匙的交接手续。
4.1.4电器设备管理:车间电器设备指定使用人员必须做到每日对所使用的电器进行检查,定期维护,查出隐患应及时报公司维修人员处理。
4.1.5生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工具的摆放按定置.标识进行,生产工艺按要求进行操作。
4.1.6设备安全:设备操作员应了解所操作设备的各种性能指标并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对运行状况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维修并上报。
5.事故处理程序
5.1.若发生事故应由车间办公室统一指挥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5.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5.4.制订整改防范措施;
5.5.对事故责任的相关人员做出适当处理;
5.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篇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安全劳资监察处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安全劳资监察处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篇3: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篇4:油品调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的最高责任机构。
第四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负责人兼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职责: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主任职责: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检查并考核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副主任职责:
(一)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四)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五)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公司经理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分管安全副经理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并检查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落实公司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四)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安委会讨论。
第十条分管生产副经理
(一)负责公司生产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生产经营和安全状况,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二)参与制定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防范措施计划。
(三)组织制定和审查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五)参与对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重点落实职工教育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安委会办公室职责: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公司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公司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其他成员均按照其部门职责中的相关规定担负相应职责。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分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委会主任主持,主要内容包括:总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查找不足,针对不同季节的安全生产重点提出抓好安全生产的思路及需采取的措施,会议记录要求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会议详细情况请参照《工贸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会议议事暂行规定》。
第五章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思想教育。主要是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从事故的经济损失及个人受害后果等方面进行教育。
(二)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条例和公司已有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安全技术教育。包括一般性安全技术的教育和培训,如公司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及规律、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事故报告程序等以及专业性的安全技术知识,如防火、防爆、防毒等知识。
(四)安全合格证培训。公司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班子成员,安全质监部门的从业人员,须参加安全合格证培训,并参加本单位所在地方安监部门统一考试,完成取证及证件复审工作。
(五)特种作业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项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有“三级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等形式。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六章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要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对设备经常保养、维护,并填写检查记录,对要害部位、重要部位、消防重点等部位认真排查,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二十条结合实际制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机械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章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事故的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但无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包括10人)。
第二十二条事故报告程序:
(一)发生事故伤亡后,公司负责人应两小时内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二)死亡事故要一小时内以电话形式报公司安委会,随后立即以书面形式补报。
第二十三条事故报告内容:
(一)公司名称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性质、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的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五)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十四条事故的处理原则: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八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司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查的重点主要是查思想、查措施、查隐患、查制度、查责任。要求自查记录完整、准确。
第二十六条若公司被工贸公司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安排专人负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并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第二十七条整改之后,公司须配合工贸公司安委会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查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三)查安全防护、报警、消防器材是否完备和有效;
(四)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五)查安全专项费用台账;
(六)其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获取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三、责任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所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2.办公室负责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条款进行识别,并按照适用部门、部门进行发放。
3.文员负责法律、法规文件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标识
所有法律、法规、标准收集后需经文员统一编号(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
五、法律、法规的标识、下发、保存、更新
1.编号及标识方法
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编号为:AQ-W-F-O1
其中:AQ---为安全化工W---外来文件
F---法律法规O1---文件顺序号
2.法律、法规文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确定分发部门,文员根据《文件一览表》中规定的部门予以发放,发放时使用部门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签收。
3.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与更新
(1)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更新,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在《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上注明修订、更新的大概内容,修订部门及生效日期。对修改或更新部分用字体加粗或其他标志方式进行区分,起到提示和标识作用。
(2)每年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按目前现状和条件与法律、法规逐条进行条款识别,以改进现状与标准的相适应性。
4.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所有作废或过期的法律、法规标准,由文员负责回收并销毁,原版文件注明“作废”,文员登记于《作废文件清单》中,并予以妥善保存,各部门因特殊需要,
要求保留作废法律、法规的,文员予以注明“作废”,并于《作废文件清单》上注明,文员应每年对作废文件检查清理,当原版作废文件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时,文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2)法律、法规、标准的保存。各使用部门应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清晰若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文员更换、补发。文件(包括安全技术参考书籍,标准、国标及所有重要技术资料、法律、法规等)的保存,均先交文员编号:编制《法律、法规文件一览表》,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审查文件的适用性后发放登记,如某些内容有必要下发时将转化为内部文件,按内部文件管理予以审批、发放、更新、保存。
5.法律、法规日常管理
(1)文员应定期对法律、法规进行清查,确保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效性。
(2)借阅法律法规文件时必须进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各部门应做好部门使用的法律、法规的保管工作,法律、法规的保管应便于查阅、存取,注意防潮、防盗和防损坏。
一、相关记录《文件发行/更改审批表》AQ-BZH-01《文件收/发登记表》AQ-BZH-02《重要文件一览表》AQ-BZH-03《文件补发申请单》AQ-BZH-04《文件销毁申请单》AQ-BZH-05《作废文件清单》AQ-BZH-06
二、附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