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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品管活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品管活动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发员工潜能,改善工作绩效,达成全员品管,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之品管理活动均活用本办法。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定义

QCC(QualityControlCircle)即品管圈,是指同一工作场所的人(6~8人),为了解决工作问题,突破工作绩效,自动自发地合成一个小组,分工合作,运用品管手法,寻找解决工作问题、改善业绩的方法并实践。这种小组活动称为品管圈(QCC)活动。

3.实施办法

3.1推行组织

(1)本公司成立品管圈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2)推行委员下设推行事务局,事务局设立总干事一名、助理一名及推行干事若干名。

3.2工作职掌

3.2.1主任委员

由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

(1)QCC活动实施办法之核准。

(2)QCC活动经费之核定。

(3)年度推动计划之批准。

3.2.2副主任委员

由副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

(1)督导QCC活动之动作。

(2)协助主任委员评估活动绩效。

(3)完成主任委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委员

由各部门主管(全部或部分)担任,其职掌为:

(1)参与QCC活动计划及方案的研拟。

(2)QCC活动的建议。

(3)督导本部门之QCC活动。

(4)完成主任委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3.2.4总干事

由品管部主管担任(兼任委员之一),其职掌为:

(1)全公司品管圈活动计划、办法之拟定与推动。

(2)活动教育训练之安排。

(3)委员会或事务局会议之召集。

(4)品管圈活动之总指导。

(5)成果发表会的组织策划。

(6)对外品管圈活动交流。

(7)活动问题点的整理与改善。

3.2.5助理

由品管部干部担任,其职掌为:

(1)协助总干事推展工作。

(2)沟通协调事务工作。

(3)宣传工作。

(4)资料整理、汇总、存档等工作。

3.2.6推行干事

由各部门课级干部或中坚力量担任,其职掌为:

(1)所负责单位品管圈活动辅导。

(2)所负责单位品管圈活动资料整理。

(3)品管圈活动的问题收集。

(4)委员会、事务局与品管圈之间的沟通。

(5)完成总干事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会议

事务局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总干事可临时召开事务局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为:

(1)品管圈活动进展状况。

(2)活动问题点讨论。

(3)次月活动重要工作。

(4)其他重要事项。

3.4品管圈活动实施步骤

3.4.1组圈登记

(1)凡本公司员工均可报名组圈参加。

(2)组圈以同一部门或工作性性质接近之人员6~8人最适合。

(3)初期组圈圈长由推行干事指定,从第二期起,圈长由圈员选举产生。

(4)由圈员讨论为品管圈命名。

(5)圈长向事务局登记注册品管圈、宣告其成立。

3.4.2活动计划

(1)由事务局安排对圈员进行教育训练,教导品管圈活动技巧、方法。

(2)圈长召集圈员拟定活动计划。

(3)推行干事担任品管圈辅导员,并在初期参加圈的活动。

3.4.3主题选定

(1)&nsp;由圈员们运用脑力缴荡法提出问题的原因。

(2)通过讨论确定主要的影响因素。

(3)针对要因提出改善对策。

3.4.5对策实施

(1)根据对策圈员工作分派。

(2)圈员依对策实施。

3.4.6效果确认与维持

(1)由圈员收集数据作效果对比确认。

(2)效果不佳应寻找改进对策继续实施。

(3)效果良好应采取巩固措施维持。

3.4.7报告及发表

(1)每期品管圈活动完成时,应作成成果报告书,送品管圈委员会。

(2)各单位每半年举行一次部门内成果发表会。

(3)各单位择优参加公司半年一度的品管圈发表会。

3.5品管圈活动奖励

(1)品管圈活动可向公司申请必要之经费。

(2)公司每半年举行一次品管圈发表会。

(3)由品管圈委员会委员对各圈之成果进行评比。

(4)评比前三名之品管圈分别予以奖励如下:

(A)第一名,奖金1500元,锦旗一面。

(B)第二名,奖金1000元,锦旗一面。

(C)第三名,奖金500元,锦旗一面。

(5)对活动改善有形成果经济效益逾人民币五万元(每年)之品管圈,另提取1%之金额作为奖金予以奖励。

4.附件

[附件]HD02-1《品管圈套推行组织图》

[附件]HD02-2《品管圈登记表》

[附件]HD02-3《品管圈活动成果报告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公司全员品质管理规定

公司全员品质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提升公司全员品质管理意识,强化企业体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推行全面品质管理之活动,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推行TQM的意义

2.1.TQM的定义

公司内所有部门全体人员通力合作,构成一个具有共识、执行力强的团队,使工作标准化,并使各种事项确实执行,从而使自市场调查、研究、开发、设计,到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出货、销售、服务为止的每一阶段都能得到有效管理,确保高品质,这就是全面品质管理,简称为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

2.2推行TQM的意义

推行TQM,可以提升、改善公司的经营体质,表现在:

(1)提升全员问题意识。

(2)重视工作计划与PDCA。

(3)把握工作重点。

(4)重视过程管理。

(5)创造通力合作、精诚团结的团队。

2.3推行TQM原则

本公司推行TQM强调以下原则:

(1)以顾客为重的宗旨。

(2)贯彻品质第一的方针。

(3)后工程即是前工程的顾客。

(4)强调事实。

(5)尊重人性。

(6)注重标准化。

(7)推动PDCA。

(8)强调精诚合作。

(9)追求工作品质。

(10)提倡人人品管、事事品管。

3.推行办法

3.1.TQM推行组织

(1)本公司成立TQM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

(2)TQM推行委员会下设事务局,事务局设总干事一名,助理一名及推行干事若干名。

(3)TQM推行委员会下辖各职能委员会,如品质保证委员会、成本管理委员会、产销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教育训练委员会、品客圈委员会、5S推行委员会、改善提案委员会等。

3.2工作职掌

3.2.1.TQM的推行委员会

负责推动公司全面品管的各项活动。

3.2.2主任委员

由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

(1)TQM推行办法之核准。

(2)推行TQM最终之决策。

(3)年度推动计划之批准。

3.2.3委员

由各部门主管担任,其职掌为:

(1)参与推行TQM的计划与方案的研拟。

(2)督导本部门之TQM推行。

(3)主任委员交办的事项。

3.2.4总干事

由主任委员任命,其职掌为:

(1)全公司TQM活动之推动。

(2)委员会或事务局会议之召集。

(3)TQM具体事务之指导、策划。

(4)问题点的整理与改善推动。

3.2.5助理

由总干事任命,其职掌为:

(1)协助总干事推展工作。

(2)沟通协调之事务工作。

(3)各种资料之整理、汇总、存档等工作。

3.2.6推行干事

由各部门骨干担任,其职掌为:

(1)委员会与事务局推行事项的执行。

(2)TQM活动的策划、建议。

(3)问题点的收集、报告。

(4)其他由总干事交办的事项。

3.2.7各职能委员会

其主任委员、委员由各级干部兼任,其中主任委员由TQM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担任。职能委员会职掌为:

(1)该职能中全盘性的事务策划。

(2)建立该职能体系和推行办法。

(3)推动TQM委员会指定事项。

3.3.TQM推行步骤

3.3.1由上而下推行TQM

(1)公司决策层之方针构想产生,交由TQM推行委员会。

(2)TQM推行委员会提出推行方向、项目、目标。

(3)TQM事务局策划推行细则、计划、进度。

(4)交由各职能委员会商议或执行。

(5)各职能委员会将工作细化推动。

3.3.2由下而上推行TQM

(1)各级员工、干部将构想、建议、提案向上反馈。

(2)各职能委员会审查、评估。

(3)呈TQM推行委员会裁决。

(4)实施并评估效果。

4.附件

[附件]HD04-1《TQM推行组织图》

篇3:公司品质抽样规定

公司品质抽样办法(二)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节省检验成本,有效管制原物料、产成品之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管单位执行各种抽样检验作业,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作业规定

2.1抽样计划

本公司品质检验之抽样计划采用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特殊检验S-2水准。

2.2检验原则

(1)本公司品质检验之抽样计划采用特别规定,均使用单次正常检验方式。

(2)检验方式如需调整,应由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之人员批准方可变更。

2.3检验方式转换说明

2.3.1转换核准程序

(1)由品管部提出加严、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之申请,经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批准。

(2)由交验单位提出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之申请,经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批准。

(3)由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指示对某些检验采用加严、放宽或恢复正常检验方式,由品管部实施。

2.3.2由正常检验转换为加严检验的条件

在正常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不包括两次交验复检批)中,有五批以上被判定不合格(拒收)时,品管部可以申请改用加严检验。

2.3.3由加严检验转换为正常检验的条件

在加严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均判定合格(允收)时,品管部可以改用正常检验方式。

2.3.4由正常检验转换为放宽检验的条件

在正常检验过程中,连续检验十批均判定合格(允许),且在所抽取之样本中,无主要缺陷(MA)及致命缺陷(CR)时,品管部或交验单位可以提出放宽检验的申请。

2.3.5由放宽检验转换为正常检验的条件

在放宽检验过程中,只要有一批被判定不合格(拒收)时,品管人员应报请品管部经理恢复正常检验方式。

2.4全数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形时,经品管部经理(含)以上人员核准,应采用全数检验:

(1)交验物料(成品)有致命缺陷(CR)时。

(2)有安全上缺陷或隐患之品质问题时。

(3)入库检验及加工过程中不良甚多时。

(4)品质极不稳定的。

(5)其他状况有必要实施全数检验时。

3.附件

[附件]HA01-1《样本代码表》

[附件]HA01-2《抽样表》

篇4:公司进料检验工作规定

公司进料检验规定(二)

1.总则

1.1制定目的

本公司为管制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品质,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或本公司自制之零部件均适用本规定。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检验规定

2.1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抽样计划。

3.2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与特殊特性

2.2.1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要之影响者,如电气性能。

(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

2.2.2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2)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4)破坏性之试验。

2.3检验水准

(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II级水准。

(2)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水准。

2.4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合品质标准之瑕疵,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制品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用MA表示。

(3)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制品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2.5允收水准(AQL)

2.5.1AQL定义

AQL即AcceptableQualityLeval,是可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2.5.2允收水准

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各缺陷等级之进料允收水准为:

(1)CR缺陷,AQL=0。

(2)MA缺陷,AQL=1.0%。

(3)MI缺陷,AQL=2.5%。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等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因此,如客房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严于上述标准时,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2.6检验依据

2.6.1电气零件

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1)零件规格书。

(2)零件确认报告书。

(3)有关检验规范。

(4)国际、国家标准。

(5)比照认可样品。

2.6.2外观、结构及包装材料

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1)技术图纸。

(2)零件确认报告书。

(3)有关检验规范。

(4)国际、国家标准。

(5)比照认可样品。

4.作业规定

3.1作业程序

(1)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点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后,予以签收,再交料品管单位(IQC)验收。

(2)品管人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货检验记录表》。

(3)品管人员判定合格(允收)时,须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着接收标签,并加注检验时间及签名,由仓管人员与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

(4)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须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品管主管审核裁定。

(5)品管主管核准之不合格(拒收)物料,由品管人员将《不合格通知单》一联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并在物料外包装上,贴着不合格标签并签名。

(6)品管单位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遇下列状况可由供应商或采购向品管部提出予以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A)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时。

(B)该项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C)该项缺陷对后续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D)其他特殊状况时。

(7)品管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A)由品管单位重新抽检。

(B)指定某单位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C)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D)经加工后使用。

(E)维持不合格判定。

(8)上款规定之(C)、(D)判定属特采(让步接收)范畴,视同合格产品办理入库,由品管部贴着标示并作后续跟踪。

(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于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次送请品管部重新验收。

(10)进料品管(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予以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之考核依据。

3.2无法检验之物料

本公司无法检验之物料成分以及物料特性,品管部可作如下处理:

(1)由供应商提供出厂检验记录或品质保证书,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

(2)由本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分摊。

(3)视同合格物料接收,所导致之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3.3其他规定

(1)IQC应每日、每周、每月汇总进料检验记录,作成日报、周报、月报。

(2)IQC日报、周报、月报除品管部了解、自存外,应送采购部了解,必要时呈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了解。

(3)本公司自制之零部件参照上述检验规定进行必要之验收作业。

5.附件

[附件]HA02-1《进料检验记录》

[附件]HA02-2《不合格通知单》

[附件]

HA02-3《进料检验日报表》

篇5:某公司产品制程管理规定

公司产品制程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品质管制,使产品于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品质能得到有效的掌控,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制造过程之品质管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现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制规定

2.1管制责任

2.2.1生技部

生技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书。

(2)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

(3)维护、保养设备与工装,确保正常动作。

(4)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与设备使用进行核查。

(5)会同品管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

2.1.2制造部

制造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作业人员应随时自我查对,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定与品质标准,即开展自检工作。

(2)下工程(序)人员有责任对上工程(序)人员之作业品质进行查核、监督,即开展互检工作。

(3)本公司装配车间应设立全检站,由专职人员依规定之检验规范实施全检工件,确保产品的重要品质项目符合标准,并作不良记录。

(4)制造部各级干部应随时查核作业品质状况,对异常进行及时排除或协助相关部门排除。

2.1.3品管部

品管部对制程品质有下列管制责任:

(1)派员(PQC)依规定之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个工作站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作,即实施制程巡检。

(2)记录、分析全检站及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3)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2.1.4.PQC工作程序

制程品质管制人员,也称PQC(ProcessQualityControl),其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1)PQC人员应于下班前了解次日所负责之制造单位的生产计划状况,以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2)制造单位生产某一产品前,PQC人员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

(A)制造命令。

(B)产品用料明细表(BOM)

(C)检验用技术图纸。

(D)检验规范、检验标准。

(E)工艺流程、作业标准。

(F)品质历史档案。

(G)其他相关文件。

(3)制造单位开始生产时,PQC人员应协助制造干部布线,主要协助如下工作:

(A)工艺流程查核。

(B)使用物料、工艺夹具查核。

(C)使用计量仪器点检。

(D)作业人员品质标准指导。

(E)首件产品检查。

(4)制造单位生产正常后,PQC人员应依规定定时作巡检工作。巡检时间规定如下:

(A)8:00。

(B)10:00。

(C)13:00。

(D)15:00。

(E)18:00(加班时)。

或依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检验。

(5)PQC巡检发现不良,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对作业人员之不合理动作予以纠正。

(6)PQC对全检站之不良应及时协同制造单位干部或专(兼)职修护人员进行处理,分析原因,并拟出对策。

(7)重大的品质异常,PQC未能处理时,应开具《制程异常通知书》,经其主管审核后,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8)重大品质异常未能及时排除,PQC有责任要求制造单位停线(机)处理,制止其继续制造不良。

(9)PQC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于《制程巡检记录表》,每日上交。

2.3制程不良把握

2.3.1不良区分

依不良品产生之来源区分如下:

(1)作业不良

(A)作业失误。

(B)管理不当。

(C)设备问题。

(D)其他因作业原因所致之不良。

(2)物料原不良

(A)采购物料中原有不良混入。

(B)上工程之加工不良混入。

(C)其他显见为上工程或采购物料所致之不良。

(3)设计不良

因设计不良导致作业中出现之不良。

2.3.2不良率计算方式

(1)制程不良率

制程不良率=(制程不良数/生产总数)×100%

(2)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率=(物料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原不良率=(物料原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作业不良率=(物料作业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3)抽检不良率(巡检过程)

抽检不良率=(抽检不良数/总抽检数)×100%

3.附件

[附件]HA03-1《制程巡检记录表》

[附件]HA03-2《全检站检验日报表》

[附件]HA03-3《制程异常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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