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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饭店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绿色饭店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酒店的服务中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控制,确保在建立环境目标时考虑到这些重大环境因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酒店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对其施加影响的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考虑及更新。

3、职责

创绿领导小组

a.负责组织各部门对部门相关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考虑与更新;

b.对各部门环境因素进行汇总,编制各项环境影响因素及对策。

负责批准制定各项相关措施。

4、程序

(1)环境因素的识别

a.应对酒店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确认。这应包括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的环境因素。

b.各部门应从酒店各种服务提供的生命周期出发对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识别,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指导思想,可采用服务流程图分析、统计分析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酒店涉及到的所有环境因素进行调查,找出与空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土壤污染、放射性污染等有关的环境因素。

c.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各部门应编制及本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分析表,报创绿领导小组。

d.领导小组跟据上述信息,根据下列原则判断重要的环境因素。

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因素:

②潜在重大环境污染源;

③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源;

④单次排放量虽然达到法律法规要求,但总排放量过大。

(2)对环境因素的评价

可采用下述的方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

a.是非判断法:影响范围广,受到周围社区、宾客强烈关注的直接判为重要环境因素;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可直接判为重要环境因素。

b.根据影响范围和影响频率评定分数:

(3)酒店在确立环境目标时,应对这些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4)每年12月,创绿领导小组应组织各部门对环境因素进行再评价,必要时还应随时进行。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环境因素进行更新。

a.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更;

b.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后;

c.酒店服务结构、流程、设施等有重大调整;

d.管理评审要求时;发生其他必要的情况时。

篇2:公司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公司管理手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充分识别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

2.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环境因素

3.职责

3.1技检部负责组织识别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并正确判定重大环境因素。

3.2与环境相关的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工作。

3.3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各部门和公司总的环境因素。

4.程序

4.1.与环境有关的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识别所有环境因素,填写《部门环境因素登记表》报技检部。技检部汇总编制企业的《环境因素汇总表》,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2各部门在编制环境因素时应考虑:

a)公司能够控制的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b)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c)三种状态:正常、异常或紧急情况。

d)八种类型:大气的污染、水体的污染、土地的污染、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量的释放、能源使用、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e)识别范围: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范围和场所,相关的设施和人员。

4.3技检部负责评价重要环境因素,采用多因子分值评价法,各项目影响程度分值如下:

a)影响范围

全球范围5分周围社区4分厂界内3分

员工10人以下2分操作者本人1分

b)影响程度

严重5分一般3分轻微1分

c)产生量

大5分中3分小1分

d)发生频次

持续发生5分间歇发生4分夜间发生3分

白天发生2分偶然发生1分

e)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超标5分接近标准3分达标1分

f)社区关注程度

强5分一般3分弱1分

g)万元产值(年)消耗量

大5分中3分小1分

h)可节约程度

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5分

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3分

较难节约1分

4.4评价准则

当a~f之和大于14或者g+h之和大于7时,判为重要环境因素。

4.5技检部负责对于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

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明确控制方法,管理者代表进行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部门执行。

4.6在正常情况下,技检部每年组织对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评审;

4.7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更新,管理者代表将相关信息传递到相关部门:

a)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条例发生重大变化;

b)企业经营范围、生产工艺、生产经营场所发生变化;

c)通过环境管理,原有的重要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5.记录

5.1《部门环境因素登记表》

5.2《环境因素汇总表》

5.3《环境因素评价表》

5.4《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北京***公司

篇3:景区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标准

景区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规定了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可控制和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新。

2内容

2.1环境因素的识别与判定的频次及时间

2.1.1以景区的全体部门为对象,每年一次,一般在一月份。

2.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新增服务项目或原有服务项目的重大调整、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重大变化等情况下,可适时进行环境影响判定。

2.1.3在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之初,应进行初始环境评审。

2.2建立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对环境进行初始确定。

2.3环境因素的识别

2.3.1环境因素的类型

a)景区自身的活动或服务中能够对其进行控制的环境因素。

b)针对相关方提供给景区的产品或服务中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包括可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

2.3.2环境因素的范围

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包括景区地域范围内的所有活动或服务,对环境因素的识别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景区活动或服务所处的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b)通常考虑以下方面情况,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能源的使用、的使用、固废物管理等。

c)景区的活动或服务实现的全过程,既:市场开发、规划建设、景区管理及各项服务提供活动等。

2.3.3识别环境因素的方法

a)现场观察法:由各部门负责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以污染预防的思想为指导,根据工作范围和服务现场具体情况,各部门填写本部门的《环境因素排查表》,***组织进行查缺补漏并将环境因素汇总填写在《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中。

b)专家评价法:由***组织人员,以会议的形式来识别和判定景区所存在的环境因素。

c)过程分析法:利用服务流程分析,追根溯源的找到确切的污染源,从而对“源”进行控制。

2.3.4环境因素的识别,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分析,尽量全面的识别出来环境因素。

2.3.5新增项目的环境因素识别

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或式运行中,综合部可负责组织对环境因素的排查、分类、汇总、登记。

2.4环境因素的判定

2.4.1重大环境因素的判定方法

2.4.1.1是非判断法

――使用的物质:

a)异常或紧急情况下预计产生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b)相关方高度关注、合理抱怨或有明确要求的环境因素;

c)缺乏管理易造成浪费或严重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d)改进后有利于提高景区形象的环境因素:

e)较少投入就可治理的环境因素:

f)环境因素较大且规模和范围广。

――评价原则:

a)已违反或接近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环境因素。

b)并不违反,但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的环境因素;

c)政府或法律明令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或限期替代。

2.4.1.2专家评估法

对不能用上述方法和原则来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采取专家评估法。

2.4.2***负责对环境因素评价结果进行整理,确认后填写《环境因素汇总评价表》,对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进行管理:

a)制定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并实施运行;

b)制定、实施运行控制程序及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2.5重要环境因素的更新

2.5.1***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环境因素重新进行识别与判定。

2.5.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与判定,更新重要环境因素:

a)管理评审提出的要求

b)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c)景区的活动或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d)相关方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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