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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1

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⒈目的:

对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使用的文件和资料为有效版本。

⒉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运行中所有质量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⒊职责:

3.1管理者代表组织"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制、修订、管理工作,并对质量体系文件的内容进行必要的协调与控制。

3.2"手册"和"程序文件"由总经理批准。

3.3各相关部门负责各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管理。

3.4资料员负责质量体系文件资料的分发、控制、保管、归档工作。

⒋工作程序:

4.1文件及资料的分类与编号

4.1.1文件和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①质量手册;

②程序文件;

③外来文件;

④其他质量文件。

4.1.2文件和资料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

①公司内发放的质量手册为受控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发放到公司外部的为非受控文件;

②程序文件为受控文件;

③受控文件用红色"受控"及"归口部门代号"印章标记。

4.2文件的编写

4.2.1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写《质量手册》各个章节,手册内容应相互协调,避免重复与漏写。

4.2.2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根据《质量手册》的要求编写程序文件。

4.2.3其他质量文件按各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写。

4.3文件的审批

4.3.1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3.2程序文件由主管相应要素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审批主要内容:

①内容是否符合QS-9000标准,职责是否明确、合理;

②各文件之间是否协调;

③与上级政策法规是否一致。

4.3.4部门业务范围的作业文件和第四层次质量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会签,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和控制。

4.4文件的发放

4.4.1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后的五天内发放,使用人在文件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受控文件必须加盖红色"受控"及"归口部门代号"印章。

4.4.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发放范围:

①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副总经理;

②各部门负责人。

4.4.3外来文件(包括顾客的图纸、软件)由文件接收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发放至相关部门,文件原稿由资料员保管,文件作废后由资料员收回并填写销毁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销毁。

4.4.4其他质量文件由文件制订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发放给相关部门,领用人在文件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4.4.5资料员编制和汇总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有效版本清单,各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有效版本清单。

4.4.6如文件发生破损,由文件执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资料员发放、收回破损的文件,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更换"字样。

4.5文件的复审与更改

4.5.1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结合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每年复审一次。对不合适的文件应重新修订,对适用的文件在文件首页右上方"文件编号"处加盖红色"****年确认"印章。年份用公元纪年表示。

4.5.2文件如在条文上需要更改,由原编制人员或管理者代表指定人员填写更改通知单,经原审批人员或经授权人员审批实施更改,并在手册/程序文件修改记录表(见附录A)上登记。

4.6文件的更换与作废

4.6.1文件如不适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应重新修订或更换,管理者代表在新文件发布后5天内通知有关部门换用新文件。

4.6.2新版文件实施后,原文件自行作废,由资料员按原文件收/发登记表统一收回,并填写文件销毁清单,原版文件及一份复印件封存备查,并加盖红色"保留"印章。

4.7文件的管理

4.7.1文件经审核批准后,原版文件由资料员统一归档保存,并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表。

4.7.2文件应妥善保管,防霉、防蛀,保管文件每年由管理者代表到文件持有部门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纪录在《文件保管检查表》上,防止文件损坏。若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4.7.3文件原件一律不准外借,非本公司人员需借阅,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可借阅复制件,若需复制,应经总经理批准,并填写文件收/发登记表。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制受控文件。

⒌相关文件:

无。

⒍相关表单:

见清单。

篇2:公司最终检验工作程序

公司最终检验程序

⒈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⒉范围:

适用于指导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的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

⒊职责:

3.1检验组是成品最终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技术部负责产品最终检验技术标准的制定。

3.3装配工段、成品仓库负责产品最终检验的协助工作。

⒋工作程序:

4.1检验准备

4.1.1成品检按《成品检验标准》准备好相应的标准件、检查仪器仪表,确保其可靠、齐全、有效。

4.1.2成品检按《产品检验抽样规程》对报验产品进行抽样,准备检验样本,并执行零缺陷的规定。

4.1.3每一批次的产品,入库发放前都要进行成品检定。

4.2检验与记录

4.2.1检验人员按照《成品检验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技术条件逐项检验,不得漏项漏检。

4.2.2成品检验记录书写要清晰、工整,填写内容完整、齐全。检验记录作为该批次产品的质量技术档案要长期保存,以保持其可追溯性。一般产品的保留期为五年,顾客有要求的或特殊使用的产品检验记录,要长期保留或按顾客要求保留。

4.3合格成品的处理

4.3.1内销成品检验合格后,检验人员发放绿色PASS合格证。

4.3.2出口产品最终检验合格后除按4.3.1办理完毕后,由生产部按外贸商检报验程序与商检局办理报验和检验的有关手续。

4.4不合格成品的处理

4.4.1成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可以通过返工、返检达到验收要求的,由检验组做出处理。产品经返工、返检后重新交验。

4.4.2当成品的不合格项不可能通过返工、返检达到合格接收条件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⒌相关文件:

5.1QS/TSB21101-20**《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5.2QS/TSB21301-2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QS/TSB21401-20**《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4QS/TSB21601-20**《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⒍质量记录

见清单。

篇3:公司生产件批准工作程序

公司生产件批准程序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件批准程序,确保满足顾客要求,制订本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件批准的各项活动。

三.权责:

3.1项目策划小组:负责制定生产件批准(以下简称"PPAP")计划。

3.2营销部:负责联络顾客并了解其对生产件批准的要求。

3.3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PPAP计划提供所需资料或样品。

3.4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PPAP文件和资料。

四.流程图:无

五.工作程序:

5.1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首批产品发运前向顾客产品批准部门提交PPAP批准文件,除非顾客负责产品批准的部门放弃此项要求:

a.新产品或零件;

b.对以前提交产品或零件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时;

c.关于生产产品/零件编号的设计记录、技术规范或材料方面的工程更改。必要时,须评审和更新PPAP文件中所有适用的栏目,以反映生产过程的情况。PPAP文件中必须注明包含顾客负责产品批准部门准予放弃人员的姓名和日期。

5.2下列任何设计和过程更改通知须提交给顾客产品批准部门(顾客可能因此会决定要求提交PPAP批准):

a.和以前批准过的产品或零件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结构或材料;

b.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易损工装除外)、模具、模型等,包括附加的或可替换用的工装;

c.对现有工装及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d.把工装或设备转移到其它生产场所或新增的生产场所进行生产;

e.分承包方对零件、非等效材料或服务(如热处理、电镀)的更改,从而影响顾客的装配、形状、功能、耐久性能要求;

f.工装在停止批量生产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重新投入生产;

g.涉及由内部制造或由分承包方制造的生产零件有关的产品或过程更改。这些零件会影响到销售产品的装配、形状、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另外,在提交顾客之前,公司必须就分承包方提出的任何申请,先达成一致。

h.试验/检验方法的更改----新技术的采用(不影响接受准则)。

5.3由营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生产件批准事宜。当顾客对生产件批准要求时,营销部将顾客的生产件批准程序及有关规定提交给项目策划小组(若顾客未有要求时,公司执行《PPAP手册》第三等级),由项目策划小组制定《PPAP计划表》,经总经理批准

后,将具体任务分配给各相关部门。该计划应包括任务的执行部门、项目负责人、完成期限。

5.4各职能部门按PPAP计划完成相关任务。

5.5各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实样的正确性负责,并交工程部汇总。

5.6营销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并确定PPAP相关资料、实样和提交时间等要求的提交顺序。

5.7生产件被顾客批准后,本公司应确保其生产条件和工艺与生产件一致。

5.8工程部应收集和整理本公司生产件批准的文件和资料(PPAP文件包),并存档。存档期限的最低求是产品在用期加一个日历年(必要时,可要求顾客提供),除非顾客另有特殊要求。

5.9分承包方的生产件批淮:

5.9.1对为本公司提供材料、零部件及协作加工的分承包方执行生产件批准。

5.9.2分承包方应向本公司提交生产件样品、尺寸结果、材料试验结果、性能试验结果(适用时)、零件提交保证书。

5.9.3对分承包方生产件的批准,由营销部会同工程部、品保部进行。

六.参考文件与附件:

6.1《PPAP手册》

七.相关记录:

7.1《PPAP计划表》(QB070007-01)

7.2PPAP文件包(共19份表单)

篇4:学校后勤管理服务过程控制工作程序

学院后勤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学校后勤管理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后勤管理服务控制程序

1.目的

为政法学院和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后勤管理服务,确保公司提供的各类服务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方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后勤管理服务提供过程和服务质量的管理、监视测量和控制。

3.职责

3.1监察中心负责后勤管理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3.2各服务部门负责后勤管理服务过程的提供、控制和自检工作;

3.3各岗位服务人员负责服务任务的实施。

4工作程序

总公司后勤管理服务的提供过程按国家、地方和教育部的要求执行,详见《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清单》。

4.1后勤管理服务提供的内容

依据政法学院的要求,总公司后勤管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是新老校区水电暖的供应、环卫、绿化、工程维修、教室管理、物业费用的收缴及西校区的食堂租赁、公寓管理。

4.2后勤管理服务提供过程的控制

4.2.1服务提供前的控制

a.获得表述服务特性的信息和文件。服务部门根据对服务实现过程策划的输出以及顾客要求评审的结果等,获得必要的服务信息,充分了解学院领导的要求及广大师生员工的需求和期望,具体执行《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b.总公司编制了以下程序和服务过程的工作标准、服务规范等文件,对服务提供过程进行控制:《资源管理控制程序》、《后勤管理服务过程控制程序》、《供方评价准则》、《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校园绿化管理办法》、《教学楼教室管理条例序》、《工程维修管理办法》、《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供电管理办法》、《供暖管理办法》、《公寓管理制度》、《紧急情况处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西校区食堂卫生管理条例》等,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4.2.2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控制

a.服务人员根据所提供的服务信息要求,严格按相关程序文件和服务标准的要求进行服务,各服务部门和监察中心给予支持和监督。

b.各服务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岗位职责的内容,使每位员工了解本职工作的要求以及如何进行服务方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c.公司为后勤服务提供和配备适用的基础设施,部门编制主要的使用说明书并对相关人员提出明确要求,设施和设备的检修要在相关文件中予以明确。

d.为了确保服务提供过程符合要求,公司配备相应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保证后勤服务的开展;

e.监察中心按检查标准全面检查各班组和个人的服务质量并记录结果,确保各项服务满足要求;

f.各服务部门负责人不定期的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公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全面检查服务质量,每月各服务部门负责向监察中心上报《月服务质量检查与考核表》,监察中心汇总各服务部门、各班组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并抽样检查记录的符合性,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4.2.3服务完成后的控制

监察中心负责对服务完成后的活动进行控制:

a.与各学院的师生和住户联络,妥善处理他们意见和投诉,及时做好服务回访工作,保存相关记录;

b.测量全校师生员工对公司后勤管理服务提供的满意程度,确定他们的需求和潜在需求,了解所需的服务倾向,具体执行《顾客满意度测量控制程序》;

4.2.4为满足公司发展和顾客的需求,办公室负责开拓新的服务项目,不断满足顾客的期望和要求,执行《服务项目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4.2.5对后勤管理服务项目实施监控活动

a.水电暖的供应服务:能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供水、供电、供暖的服务和相关费用的收缴,具体执行《后勤管理服务控制程序》、《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供电管理办法》、《供暖管理办法》、《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填写相应记录。

b.设备设施维修服务:能源管理服务中心和西校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新老校园内道路、房屋建筑、排水设施等的维修;校园内建筑物门窗、桌椅等设施的维修。具体执行《资源管理控制程序》、《工程维修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填写相应记录。

c.绿化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西校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院和西校区绿化美化,浇灌修剪花草、树木,修整草坪、打药杀虫、施肥、植被保养等工作。执行《校园绿化管理办法》,填写相应记录。

d.清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和西校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公共场所清洁、垃圾清运、室内清洁服务,具体执行《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填写相应记录。

e.饮食服务:西校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食堂租赁供方进行选择和评价,监督检查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环境卫生。具体执行《西校区食堂卫生管理条例》、《供方评价准则》。

f.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服务:办公室负责各种服务费用的收缴管理,各业务部门负责催缴工作,具体执行公司服务费用收缴有关规定。

4.3后勤管理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4.3.1后勤管理服务提供过程具有特殊的性质,属于应事先确认的过程,在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接触的过程中服务质量立即表现出来,多数情况下,用常规的最终检验方法对服务质量进行控制不能满足要求。

4.3.2对后勤管理服务特性及服务提供特性的质量控制可通过控制过程的符合性来实现。服务部门应对本部门服务活动中的这些过程进行确认,以证实过程能力。确认包括:

a.对服务提供过程规定评审和批准的准则,执行《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校园绿化管理办法》、《教学楼教室管理条例序》、《工程维修管理办法》、《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供电管理办法》、《供暖管理办法》、《公寓管理制度》等公司各类服务要求的管理规定;

b.对所使用的服务设施能力的认可,包括设施能力(安全性、适用性等要求)及维护保养的要求,并保存维护保养记,执行《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c.对相关的服务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资格鉴定,考核上岗和持证上岗,执行《资源管理控制程序》、《公司岗位任职要求》;

d.监察中心组织各业务部门编制工作标准、服务规范和质量检查办法;办公室编制《公司岗位任职要求》,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以保证后勤服务工作满足规定的要求;

e.对服务提供过程的实施和质量考核、检查应进行记录,填写相关服务记录和《服务质量检查表》,执行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f.过程的再确认:当服务条件发生变化时(如

服务内容、设施、人员、服务对象等),应对上述过程进行再确认。并对相应的作业文

件如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质量检查办法等进行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4标识和可追溯性

4.4.1办公室编制《服务人员挂牌和着装的规定》,确定各类服务人员的标识要求。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应着工作装、佩带工作牌。胸牌、工装由办公室统一设计制作、配发。

4.4.2公共服务设施与建筑物的标识:由各服务部门按服务区域,以指示牌标明服务功能(如教室、公寓、食堂、道路、教学楼、停车场等),监察中心负责监督指示牌的制作、订购和安装。

4.4.3仓库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入库物资的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标识

a.入库物资应采用原包装标识,如标识不清,应挂《物资标识卡》,注明品名、规格、数量、产地及入库时间。物资出入库时,保管人员应填写《领物单》或《登记表》。

b.采购物资的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类。

责任部门保管人员根据物资验收结果,采用分区分别放置的办法予以区别,并挂牌标识合格和不合格物资,防止误用。

4.4.4各项服务质量的检查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

监察中心和各服务部门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合格、不合格服务在《服务质量检查与考核表》或服务记录中注明,以便识别。

4.4.5可追溯性

a.对影响服务质量的采购物资可根据物品标识和《领物单》进行追溯,查供货来源,以防类似质量问题的发生。

b.服务人员的工牌号是唯一的,当涉及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时,可通过工牌号及相应服务记录追查到责任人。

4.5.顾客财产

4.5.1公司应加强验收和交接管理,维护学院提供的各类设施,保障服务区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质量和各项功能完好。

4.5.2教室管理站和管理员应加强门卫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和巡视,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防止学校、学生、住户的财产损坏或丢失。

4.5.3加强对顾客提供的维修产品的管理,能源服务中心在接受维修通知时,在《派工单》上注明顾客维修要求,维修工持《派工单》前往维修时,应记载产品名称及详细信息,维修前先对顾客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验证,确认该产品能达到维修安装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若用户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维修工应告知顾客,更换产品,以免发生质量纠纷。

4.6服务记录和文件、服务用物品的防护

4.6.1后勤管理服务过程的记录,如各种文件、合同、值班记录、维修记录、绿化清扫记录、员工档案等,是公司宝贵的无形资产,应妥善保管。公司应提供适宜的防护用品,指定专人保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防水、防潮、防污染措施,保证其清晰、完整、不受损坏。

4.6.2对于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的物品、配件、材料、杀虫药品等从储存、搬运、使用的所有阶段,应提供符合性的防护,防止物品的丢失、损坏和错用。

4.6.3物品搬运控制:搬运负责人应配置适宜的搬运工具,规定合理的搬运方法,防止物品损坏。

4.6.4物品的储存:应规范库房管理,提供适宜的储存条件,按规定码放,对有储存期限的物品,要明确标识有效期,保证先入先出。

5.相关文件

5.1《与顾客有关过程控制程序》HQZGS/C*-0

5.2《资源管理控制程序》HQZGS/C*-04

5.3《文件管理控制程序》HQZGS/C*-01

5.4《记录控制程序》HQZGS/C*-02

5.5《与顾客有关过程控制程序》HQZGS/C*-01

5.6《不合格品控制程序》HQZGS/C*-0

5.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HQZGS/C*-

5.8《公司资产管理和采购办法》HQZGS/ZD-0

5.9《校园绿化管理规程》HQZGS/ZD-0

5.10《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HQZGS/ZD-

5.11《供方评价准则》HQZGS/ZD-

5.12《二次供水管理制度》HQZGS/ZD-

5.13《教学楼教室管理管理条例》HQZGS/ZD-

5.14《公寓管理办法》HQZGS/ZD-

6.记录

6.1服务质量考核表JL/C*04-01

6.2各类监控、检查记录

篇5:学校资源管理控制工作程序

学院后勤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与顾客有关过程控制程序

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服务要求的确定和评审,保证有能力满足服务要求和实现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明确对服务要求的确定、评审、协调、修订和与顾客沟通等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

a.负责批准各种《合同书》,负责与学院签订各类服务合同。

b.负责召开后勤总公司办公会议,认真学习学院对公司服务的要求,组织各类资源,完成学院的要求。

3.2办公室

负责合同的招标和签订。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合同评审工作,编制《合同台帐》,归档保存《合同评审表》。

3.3监察中心

负责建立与学院及相关部门联络的渠道,保持与顾客的沟通,充分理解顾客对后勤总公司服务工作的要求。

3.4各服务部门

负责维修协议/委托的评审,履行服务合同条款,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与顾客的沟通,充分理解顾客的要求。

4工作程序

4.1服务要求的确定

4.1.1与服务有关要求的确定

办公室和各服务部门可通过以下活动,了解顾客要求,确定与服务有关的要求。

a.调查:如招开师生代表座谈会、院系调查会、发调查表、个别访问、与顾客沟通等;

b.学习学院的有关文件、讨论并充分理解学院对后勤服务工作的要求;

c.合同洽谈,了解顾客的需求。

4.1.2与服务有关要求内容的确定

a.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服务种类、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和变更的要求等;

b.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须满足的要求;

c.与服务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d.公司确定的附加条件等。

4.2与服务有关要求的评审

4.2.1评审时机:接受每项合同、协议前,接受每一次合同修改前。

4.2.2评审方式:会议、会签、直接签字评审等。

4.2.3评审过程:每年底(或年初),总经理负责与学院领导进行沟通,了解学院对后勤工作的要求,召集后勤总公司办公会议,充分理解学院提出的要求,并讨论为满足学院的要求公司在管理职责,资源管理,服务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等方面,需要做哪些工作;是否有能力满足学院的要求。不清之处及时咨询,予以明确。

4.2.4合同评审的内容和记录要求:

a.与服务有关的要求是否已经明确;

b.顾客对服务内容的理解是否已经一致;

c.公司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是否具备完成的能力;

d.办公室将评审内容填写在《合同评审表》中。

4.2.5口头协议应得到书面确认并按本程序进行评审。

4.2.6当服务的要求发生变化时,应按本程序进行再评审,由办公室填写《合同修改通知单》,通知有关部门调整计划和设计。

4.2.7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各部门的《合同评审表》,确认相关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承诺是否明确并与公司的能力相适应等。

4.2.8《合同评审表》经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草拟合同。

4.3合同的签订

4.3.1合同评审后相关部门负责与顾客就其它各类有关问题进一步磋商,洽谈、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并起草合同书。

4.3.2合同书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4.3.3办公室负责建立《合同台帐》,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4.3.4学院的合同由总经理组织办公会议向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交底,各服务部门负责人根据合同要求及办公会议的决议,组织本部门人员实施。

4.3.5其他合同由部门负责人向服务人员交底,组织实施。

4.4合同的修订

4.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顾客要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变更合同文件的某项要求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

4.4.2办公室根据合同变更情况进行处理,向相关部门发放《合同修改通知单》及顾客要求文件。

4.4.3《合同修改通知单》及相关文件由合同实施部门保存。

4.5与顾客沟通

监查中心负责与顾客沟通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4.5.1与顾客沟通主要针对以下有关方面:

a.服务信息;

b.合同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c.服务实现过程中、服务交付后顾客的反馈信息。

4.5.2与顾客沟通的方式:

a.邀请顾客座谈、交流或采用走访、电话、问卷调查等形式;

b.各种会议、顾客现场检查等;

c.接受顾客投诉和意见;

d.回访。

4.5.3与顾客沟通的落实:

a.合同签订期:由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与顾客建立沟通,以合同形式予以证实;合同更改,以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形式予以证实。

b.服务提供过程中:服务提供部门一般通过现场协调会、面谈的方式与顾客进行沟通,以会议记录、服务变更单、服务反馈证明等予以证实。

c.服务提供结束后,服务提供部门应主动收集顾客的意见(尤其是投诉或抱怨),填写《顾客意见登记本》,并将有关信息传递给监察中心。

4.5.4办公室、监察中心和责任部门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至服务交付后的全过程与顾客沟通,了解顾客对我公司服务质量的意见并及时予以解决。

4.5.5监察中心及各服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沟通、交流、广告宣传等手段树立公司形象,扩大公司影响,提高服务的知名度,开发潜在顾客。

4.6与顾客沟通过程中产生的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

5.相关文件

5.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6.质量记录

6.1《合同评审表》JL/C*05-01

6.2

《合同修改通知单》JL/C*05-02

6.3《合同台帐》JL/C*05-03

6.4《顾客意见登记本》格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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