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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公司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金属制品公司质量控制点管理制度

一、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是按产品制造过程中必须重点控制的质量特性和环节,凡符合下列要求的需考虑设立控制点:

a.产品性能、安全、寿命有直接影响的;

b.出现不良品较多的工序;

c.用户反映、定期检查等多次出现不稳定的项目。

二、控制点的确定由质保部会同生产部和有关车间,根据工艺文件或内容标准的质量特性,共同认定经厂务经理批准。

三、工序质量由车间负责按人、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五要素展开的内容严格管理,在质保部的组织下,工序质量的检验必须做到三自三检,即自检、自记、自分、首检、中检、终检。并进行不良品的分析。

四、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操作人员必须按文件的内容,保证进行正确操作,自检和自控,并按要求做好原始记录工作,及时分析,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反馈。

五、工序质量控制点上的设备、工装、检具应键全日常点检制度,并按设备定期检查。

六、工序质量控制点应配备相应的设备操作规程。

七、车间质检员对控制点活动资料应及时分析,每月汇总一次,向领导汇报。

八、公司根据企业有关制度,对工序质量管理好,产品质量稳定或有所提高的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好造成质量下降的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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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属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加强全体员工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确保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制订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专业)技术标准,生产的产品达到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为合格产品。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品处理。

1.产品不符合国家、部(专业)技术标准者。

2.原材料、辅助材料经检验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公司内控标准者。

三、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任意更改、简化技术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无操作规程者,一律不准生产。

四、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产品质量事故的级别按下列规定划分:

1.凡造成废品1000元损失以下者,按一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一般质量事故)。

2.凡造成废品5000元损失以下或连续三次一级质量事故者,按二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重大质量事故)。

3.凡造成废品10000元损失以上或连续二次二级质量事故者,按三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特大质量事故)。

五、产品质量事故报告的规定:

1.发生一级质量事故,车间和责任班组必须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在当班时间内,及时向公司部报告。

2.发生二级质量事故,车间和责任班组必须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追究责任,在16小时内向公司部报告。

3.发生三级质量事故,责任班组必须在16小时内以书面向车间报告事故原因和经过,车间在16小时内报告公司部,等候公司领导处理。

六、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的规定:

1.产品质量发生事故,要严肃处理,开好质量事故分析会议,找出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对不认真执行制度者,必须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3.事故责任班组和个人,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程度,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和扣发工资、奖金以至纪律处分。

4.对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不听从指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质量严重事故者,必须从严处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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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金属公司质量异议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质量异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妥善处理质量异议,避免出现争端,特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内质量异议处理制度

1.工序操作者对当班质检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发生异议时,应根据本公司有关图纸、标准,双方共同测量。如双方无法解决时,由工程部进行裁决。

2.生产部门对质检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发生异议时,由厂务经理根据本公司图纸、标准做出裁决。

3.当出现质量异议时,双方应实事求是,一切以数据、技术标准为依据,任何一方不得弄虚作假。

三、公司外质量异议处理制度

1.凡顾客因产品质量提出退货时,由业务员通知工程部及采购业务部。

2.工程部应分析确定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不存在质量问题,工程部应向对方出示检验记录。如顾客与本公司产生质量异议时,工程部可依据合同、图纸、国家标准向顾客进行解释。如问题仍不能解决时,工程部可报请厂务经理同意,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检验,凡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了仲裁检验,确认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时,本公司不予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3.在与顾客处理质量异议时,我公司人员不得与顾客争吵,应妥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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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金属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金属制品公司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搞好企业决策和改进基层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公司成立质量信息管理组,由工程部、生产部、采购业务部等人员兼职组成。

三、质量信息的来源:

1.内部信息主要搜集作业、统计、定额、产品质量等信息;

2.外部信息主要搜集有关工艺技术、产品发展形式、经济、产品结构等信息。

四、质量信息管理组的职责:

1.质量信息管理组每月应召开一次例会,每季应进行一次总结,并应定期检查总结工作情况,及时提供符合本公司情况的有关资料,为生产服务;

2.质量信息管理组成员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质量信息的搜集和管理工作。

五、信息管理:

1.信息的整理:包括信息的分类、比较、分析、选择等,为本公司的决策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2.传递:按照本公司质量信息传递系规定进行传递。

3.质量信息由工程部归口管理,并负责登记、分类归挡管理;

六、质量信息组职责:

1.质量信息组必须根据本管理制度第三条款的内容,积极搜集有益于本公司质量控制、生产和发展的信息;

2.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提供给公司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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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管理制度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z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条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三章数质量监督

第五条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

第七条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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