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质量成本管理控制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工厂质量成本管理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工厂质量成本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开展以财务用语度量质量体系活动的有效性,是为工厂管理者提供识别生产过程中的无效活动和改进依据,从而以适宜的质量满足产品的要求,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性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工厂对质量成本的管理。

3.定义

3.1质量成本:将产品质量保持在规定的质量水平上所需的费用。它是企业生产总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

3.1.1预防成本:用于预防产生不合格品或发生故障所需的各项费用。

3.1.2鉴定成本:评定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需的费用。

3.1.3内部损失成本:产品交货前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支付的有关费用。

3.1.4外部损失成本:产品交货后因不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或信誉损失等而支付的费用。

3.1.5外部质量保证成本:为提供用户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支付的费用。它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的费用。

4.职责

4.1财务部为质量成本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1.1制订年度质量成本目标;

4.1.2确定质量成本科目;

4.1.3组织收集质量成本数据,并进行统计、核算;

4.1.4组织质量成本经济分析,定期向领导和质保部提供质量成本经济分析报告和有关资料;

4.1.5编制并提供质量成本数据收集、统计、核算及经济分析所需报表。

4.2质保部

4.2.1组织落实、监督、考核质量成本目标;

4.2.2负责质量成本的综合分析工作,定期向领导提供质量成本报告;

4.2.3根据质量成本综合分析结果,制订质量改进计划。

4.3管理者代表

4.3.1负责改进计划的审批和组织落实;

4.3.2对有争议的质量成本责任作出仲裁。

4.4各质量成本发生部门

4.4.1组织落实本部门质量成本计划,实施改进计划;

4.4.2收集、核算并提供本部门质量成本数据,按期上报。

5.工作程序

5.1质量成本的策划

5.1.1由财务部按《战略业务计划控制程序》要求制订产品质量成本年度计划,确定产品质量成本目标。

5.1.2由财务部确定质量成本科目设置,并将质量成本分成预防成本,

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等共五大类二十三项(见附件:质量成本构成)并明确收集部门和相应内容。

5.2质量成本数据的收集

5.2.1各质量成本发生部门每月按附件-《质量成本构成》规定的收集内容和职

责,收集、核算、统计本部门所负责的质量数据,确保数据准确、真实、可靠。

5.2.2将所统计数据列入质量成本统计报表中,并于次月五日前填报财务部。

5.3质量成本报告的编制和分析、改进。

5.3.1财务部根据各部门填报的质量成本报表进行汇总统计,填写《质量成本统计报表》,并以质量成本总额为比较基准,计算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与质量成本总额的比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预防成本率(%)=预防成本质量成本

篇2:某工厂产品工艺质量计划控制程序

工厂产品工艺质量计划控制程序

1.目的

为满足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规定要求而采取专门措施和资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产品工艺开发或老产品工艺改进时的质量策划活动。

3.定义

质量计划:是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

4.职责

4.1跨部门项目小组组长组织质量策划。

4.2技术开发部负责质量计划的制定。

4.3质量保证部负责质量计划实施的监督。

5.工作程序

5.1总则

5.1.1质量计划是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

5.1.2质量计划应符合质量方针和政策,成为质量手册支持性文件的一部分,作为现有体系文件的补充。

5.1.3制定质量计划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统筹安排,确保所制定的质量计划具有可操作性。

5.2质量计划的编制

5.2.1编制依据用户的质量要求,产品图样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文件,产品协议书等。

5.2.2质量计划的内容

质量计划的内容随着产品的结构技术复杂程度及生产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内容一般包括:

a.开发工作流程;

b.质量措施及组织分工;

c.工艺路线安排及工时定额;

d.设备、工装的配置;

e.工序控制计划;

f.检验规程;

g.必要时可包括生产基础设施配置及上岗培训计划。

5.2.3质量计划的编制要求

a.明确质量目标和必须达到的质量水平,满足用户的期望,符合适用的标准和规范,以有竞争力的价格实现产品的可用性并实现以最低的成本生产。

b.开发工作程序应针对不同产品的技术难度,规定其特定的程序,并以书面文件加以明确,确定质量保证措施及组织分工,视实际需要,针对单项质量措施编制更为具体的实施计划。

c.制定经济合理的工艺路线,综合考虑工艺特点,工装、设备条件,生产部的分工和物流,搬运条件,生产场地等因素。

d.确定合理的工时定额及材料定额。

e.考虑产品实际是否需要专用工装及增加新的专用设备。

f.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分析研究、制定工序控制点文件、研究控制手段和方法、提出对资源的具体专门要求、并形成文件。

g.质量计划的格式和标识应符合《技术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要求。

5.2.4对于新产品质量策划按《产品先期质量策划程序》执行。

5.3质量计划的审批、修订和存档

5.3.1质量计划由技术开发部部长审核后报厂长批准。

5.3.2质量计划实施过程中,认为有必要修订时,由该计划的原编制者修订,并报技术开发部部长审核,交厂长批准。

5.3.3质量计划实施后交技术开发部资料室妥善保管。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02.02-01《质量策划记录》

篇3:某工厂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工厂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质量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提供客观证据,并为有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提供证实。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质量记录(包括电子媒体)以及来自分承包方和顾客质量记录的控制活动。

3.定义

3.1记录:为已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4.职责

4.1质保部负责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负责对质量记录标识、样式适用性的审核和确认,并汇编质量记录清单目录。

4.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职能范围内的专业性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分发、保存和管理。

4.3记录人员负责认真填写,保证质量记录真实、清晰、完整、可辨。

5.工作程序

5.1质量记录的形成及其范围

5.1.1质量记录是体系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质量可追溯性要求和质量活动的需要,各部门在编制程序文件的同时制定与各程序文件相适应的记录表单,在质量记录表单投入使用前,由各部门上报质保部进行适用性审核和确认。

5.1.2根据产品性能要求,为证实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所产生与质量体系相适应的各种质量记录,均需受控。

5.1.3质量记录包括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与产品有关的记录、来自顾客和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

5.2质量记录的管理要求

5.2.1质量记录的标识

a.质量记录的标识应与相应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中设定的编号保持一致,具有唯一性。

b.质量记录的标识标志在记录表右上角的适当位置。

5.2.2质量记录的编目

a.为便于质量记录管理、检索和查阅,质量记录由质保部负责编目。

b.质保部每年对各部门质量记录的适用性进行一次核查,作适当增删。

5.2.3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

质量记录应正确填写,字迹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内容完整。

5.2.4质量记录的收集

质量记录由职能部门每月收集一次,审查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并归档保管。

5.2.5质量记录的贮存

a.质量记录应有专柜保存,便于检索;

b.贮存环境应防火、防潮;

c.采取其它媒体形式的质量记录,如存贮在电子媒体上的质量记录应注意防潮、防压、防磁,另外还必须保留原始记录,以免贮存内容丢失;

d.对重要记录,必要时须用双备份方式归档;

5.2.6质量记录的保存

质量记录保管期限需根据国家法令法规、行业通用准则、顾客特殊要求和产品责任方面要求制订,并写入《质量记录清单》中,对于以下记录须遵守的最低保存期:

(1)产品/过程认可文件、工装记录、采购和销售合同/订单及修改单、模具检验报告须在该产品停产后再保存一个日历年;

(2)控制图、检验记录、试验报告、质量控制卡、PPM报告等质量业绩记录保存二年;

(3)内部质量体系/过程/产品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保存三年;

(4)所有涉及到产品安全性的质量记录至少保存15年。

5.2.7质量记录的查阅

a.本厂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质量记录,应填写借阅/归还登记表,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在资料室内查阅,如需外借,由管理人员提供复印件,并应按规定期限归还;

b.合同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查阅手续由质保部办理,需厂长批准。

5.2.8质量记录的处理

a.已超过保管期的或无参考价值的质量记录,由记录保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质量记录销毁申请单》后,报质保部审批,方可销毁;未列入归档范围的质量记录需销毁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销毁。

b.质量记录的销毁必须要有销毁记录,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

5.2.9质量记录格式的修改

a.质量记录格式需要修改时,填写《质量记录格式审批表》,并附表样,由质保部审批。

b.修改后的质量记录格式启用时,责任部门负责将原质量记录表收回,交质保部统一处理。

5.3质量记录的分析评定和分发

5.3.1单独的报告、周期性连续报告和状态报告应被分析评定,如:

a.合同评审的证明;

b.检验与试验的证明;

c.产品认可/过程认可;

d.能力证明(人/机器包括模具/组织的质量能力);

e.质量审核(体系、过程、产品审核);

f.材料检验;

g.校准;

h.质量控制图;

i.索赔;

j.所实施的纠正措施的证明;

k.质量成本的证明;

l.过程成本的证明;

m.质量损失的证明;

n.预防性保养记录。

5.3.2工厂各部门主管针对有责任的质量记录进行定期分析评定,编制分析报告,提交管理者代表审批。

5.3.3经审批后的分析评定报告由质保部分发给各个责任部门使用。

6.相关文件和表单

QR/SH16.01-01《质量记录销毁申请单》

QR/SH16.01-02《质量记录销毁清单》

QR/SH16.01-03《质量记录格式审批表》

QR/SH16.01-04《质量记录借阅/归还登记表》

篇4:某工厂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工厂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所提供的成品符合规定要求,从而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入库、不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最后一道工序完成后的检验和试验控制,也适用于新产品送样的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包括工厂所有产品的型式试验。

3.定义

4.职责

4.1质保部负责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的归口管理及检验规程的会签。

4.2技术开发部负责成品验收标准的制订及检验规程的编制和审批。

5.工作程序

5.1最终检验必须在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而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5.2新产品送样的最终检验

5.2.1技术开发部按顾客要求开发制造的新产品,由质保部检验室按技术开发部提供的产品设计图对产品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出具《首件(批)样品检验报告》,首件样品检验报告交技术开发部开发设计室。首批样品检验报告交质保部质管室,并开工序周转单办理入库。

5.2.2成品仓库根据检验员盖章的工序周转单办理入库。

5.2.3计划供应部依据与顾客签订的交货合同送货。

5.3正常批量生产的产品的最终检验

5.3.1由质保部检验员按工艺规程和检验规程对成品进行检验,当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含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时,做好《验收交付记录》,在《工艺流水卡片》上盖章,填写《工序周转单》并在检验员栏盖章后方可办理入库,未经检验成品严禁入库。

5.4对于全尺寸和功能试验由技术开发部制订相应的技术要求,质保部按要求并根据顾客规定的频次对产品进行全尺寸和功能试验,试验报告顾客要求时须提供评审,如顾客未规定频次则每年进行一次。

5.5最终检验的记录保存于质量保证部检验室,保存期为三年。

6.相关文件和记录

QR/SH10.03-01《首件样品检验报告》

QR/SH10.03-02《首批样品检验报告》

QR/SH10.03-03《验收交付记录》

QR/SH10.03-04《工序周转单》

QR/SH15.01-04《零件工序周转单》

篇5:QMS质量手册文件控制程序

QMS质量手册: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和范围

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使用、更改、作废和回收等进行控制,确保相关部门及时得到并使用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控制。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

2.2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其它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本手册已规定的除外);

2.3综合部负责体系文件的归口管理;

2.4综合部负责公司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2.5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3工作程序

3.1文件的分类

3.1.1按文件性质分类

a)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声明);

b)公司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如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图样、技术文件等);

c)标准要求的记录;

e)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标准和顾客提供的图样等)。

3.1.2按文件载体分类:

a)纸张性文件;

b)非纸张性文件;

3.2文件的编号:见《文件和资料编号规则》.

3.2.6技术图样和文件的编号按机构标准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标准执行。

3.2.7外来文件编号按各自原来的编号。

3.3文件的编写和审批

3.3.1质量手册(含程序文件)由综合部组织编写,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3.3.2部门质量文件由相关部门编写,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3.3.3确保文件的正确、清晰、协调、易于识别和检索。

3.4文件的发放

3.4.1文件管理部门根据对体系有效运行的需要填制《文件配备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发放文件。

3.4.2文件发放时办理登记手续,签字领用。

3.4.3文件在小范围内使用或临时使用,可传阅文件,要求阅读者在文件上签字确认,不用再发放。

3.4.4公司范围内发放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在封面加盖"受控"印章,注明分发号。向顾客提供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不盖印章。

3.4.5当使用的文件严重破损并影响使用时,应到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破损文件收回。

3.4.6若文件丢失,应向发放部门说明丢失原因,申请补发。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原文件分发号作废。

3.4.7提供的认证机构和供方的文件,按内部受控文件处理。

3.5文件的评审

每年底由综合部组织使用部门对现有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协调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3.6文件的更改

3.6.1文件需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或文件更改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应有更改理由与相应的证据;

3.6.2文件更改若指定其他人员审批时,该人员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材料;

3.6.3文件更改经批准后,由文件编写部门组织更改。文件更改时注明更改标记和更改生效时间,更改文件发放时,应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的名单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同时收回作废的文件。对不换页或不换版的更改还应发放《文件更改申请单》告知文件使用人。

3.7文件的换版与作废

4.7.1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换版,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更换后的版本号以A、B、C、D依次后延;

3.7.2作废的文件由申请作废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按要求审核、批准后的文件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由文件发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经文件批准人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加盖"保留"印章方可保留。

3.8文件的管理

3.8.1文件经编制审核批准后,由各部门列入《受控文件清单》,并按《文件配备表》明确分发的部门或人员。综合部负责分发并控制其版本。

3.8.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原稿由综合部统一保存。各部门负责保存相关的带有受控标识的文件,文件应有序、分类的加以保存以便于识别、存取和查阅。

3.8.3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随意划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整洁和完好。

3.8.4需临时借阅或复制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文件管理部门借阅、复制文件,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复制的受控文件必须由文件管理人登记编号,并加盖"受控"标识。

3.9外部文件的控制

直接执行的各类外部文件,由文件归口批准人员批准后列入《受控文件清单》。

4.相关文件

4.1《记录控制程序》4.2.4

5.标准表格

5.1《文件配备表》

5.2《文件领用、回收记录》

6.3《文件更改申请》

6.4《文件销毁申请表》

6.5《受控文件清单》

6.6《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