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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08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办公室主任和车队长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矿对驾驶员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第2条每天上班前要检查车况,时刻保持车况良好,做到车况不良不上路。

第3条按照公司规定的加油方式及时加油,不能等到有出车任务时再加油,不得延误出车。

第4条时刻保持车况良好,随时听从调度室的安排,按要求迅速出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出车。

第5条在行驶中要高度集中精力,保证行车安全,在安全时速内行驶,不得超速行驶,不能造成病员病情加重。

第6条爱护自己驾驶的车辆,按规定和需要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第7条完成任务要按时返回,返回后把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第8条在上班和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车。

第9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期间不得空岗、脱岗、串岗,有事提前请假。

第10条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在外用公款洗车,在公司内指定地点洗车后,及时关闭自来水管,节约用水,完毕后把洗车用具收好,并把洗车区打扫干净。

第11条发现车况不良时及时向领导报告,维修保养需到指定的汽修厂维修,待修车辆必须经过维修工和车队长鉴定,报办公室主任和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修理。

第12条在外加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要有随行人员签字,经过车队长及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13条爱惜车辆,节约用油,积极配合用油节奖超罚制度。

第14条对于出现交通事故的司机,按责任和损失大小进行通报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者开除矿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5条服从领导,随叫随到,按指定地点待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16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1、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矿对驾驶员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按时检查车况,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况不良者,罚款200元/次;发现车况不良应及时报修,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手续,不执行相关手续者,罚款100元/次;爱惜车辆,节约用油,切实保证行车安全,要在安全时速内行驶,不得超速行驶,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3、出现迟到、旷工,空岗、脱岗、串岗现象,一次罚款50-100元;服从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出车,上班和值班期间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一旦出现,从重处罚;

4、车辆按指定地点放置,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否则,罚款50-100元/次;

5、及时为车辆加油,不得延误出车,外出加油、过路桥费用执行相应的规定,违犯一次罚款100元;

6、凡出现交通事故者,按责任和损失大小进行通报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者开除矿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2:汽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有关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出车前要认真检查,必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三、启动前应检查车辆的燃油、润滑、冷却等是否充足,自卸车要检查液压油是否充足,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紧固正常,检查油箱及其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使用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四、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

五、行驶途中如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刮器发生障碍时,应停车修复后再行驶。

六、在施工运输车辆较多的繁忙路段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必要时设专人看守指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七、倒车应注意观察车后的道路及人员,停车时应停在指定地点或平坦之处,不应停在坡道上,必须停上坡道上时应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滑溜。

八、自卸车所有用的液压油,应按规定牌号加足,发动机运转时严禁加添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九、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要及时平整,倾卸地点应平稳、坚实,不得在坡道上向下倾卸,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

十、用挖掘机等机械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刹,关好车门,驾驶室顶部无防护板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十一、严禁超载,亦不得偏载,卸料时不得边走边卸,注意周围人员,空中电线,向坑边卸料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设专人指挥,防止坍塌事故。

十二、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卸完后应待车厢复位后再行驶,严禁边走边落,自卸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十三、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必须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冬季注意放水。

篇3:槽车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驾驶槽车必须符合安全行车规定,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槽车操作合格证。

2.驾驶的槽车必须符合国家槽车管理规定,并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槽车使用证。

3.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制度,保持车辆完好整洁,漆色完好。凡有故障的车辆严禁运行。出入各站应履行签字手续。

4.精心驾驶,保证运行的安全,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车速行驶。中途不任意停车,如确需停车时,要有专人看守。

5.遵守罐站规定,服从罐站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对位。车辆停稳,拉紧制动将槽车钥匙拔出,不得离开车辆。车辆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

6.服从装卸人员指挥,未经装卸人员许可严禁起动车辆。

7.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和修理车辆。

8.保障运输安全,及时排除常见故障和对途中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中途不准灌装和随意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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