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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工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履行每天早上上班后,下午下班前的例行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建立公司设备档案,检、维修档案。

3、对公司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4、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提高设备使用率。

5、在进行检、维修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按要求办理相关作业许可手续。

7、认真学习、掌握本公司设备的构造、工作原理及故障排除知识。

8、能熟练使用工具及仪器仪表。

9、负责岗位范围内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篇2:维修工安全职责

1、负责本范围内各系统的维修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1)供风系统设备故障的排除。

(2)供水排水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检修与维护。

(3)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与维护。

(4)供电系统故障的排除。

(5)设备修理。

(6)安全、运输系统故障的排除。

2、经常对生产作业各系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设备故障要立即进行抢修,由于修理不及时质量不合格而影响生产,要负具体责任。

3、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各类物资材料以及动力的合理使用,真正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要做好对废旧材料物资的回收和利用。

4、要管好、用好、保养好所有设备和设施,掌握各种主要设备、工具的基本性能,工艺指标及安全性能,坚持设备不超负荷运转,不带病运转,保证设备安全。

5、定期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检修,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材料计划,要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提高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

6、做好与其它各工种的生产协作,按时提出各种维修材料,备品备件计划。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实行修复责任制,做好各项维修记录,搞好维修现场环境卫生。

篇3:维修工人岗位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

3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经常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严格管理。

6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8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10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篇4:维修工岗位安全职责

1、负责本岗位属地范围内的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合同书条款。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3、按时参加安全会议、活动和安全培训。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4、按时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定期保养确保运转正常。

5、熟悉本岗位存在风险和防范措施,以及应急保护逃生知识。

6、及时、如实上报事故、事件落实整改情况。

7、按照修理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8、负责本岗位的设备及工具的使用保管和清洁,落实制度化管理。

篇5:仪表维修工岗位安全职责

(一)、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二)、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

(三)、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四)、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

(五)、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准随意开停。

(六)、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种仪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

(七)、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

(八)、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人员按制度执行。

(九)、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

(十)、使用电烙铁,不准带电接线,应接好再送电,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时要办理动火证。

(十一)、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

(十三)、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

(十四)、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

(十五)、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

(十六)、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导体和磁性物品。

(十七)、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

(十八)、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

(十九)、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

(二十)、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

(二十一)、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

(二十二)、一切仪表不经车间设备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设备员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

(二十三)、严禁氨气或液氨与水银接触,以避免腐蚀。

(二十四)、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十五)、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

(二十六)、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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