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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现场5S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整理:

将车间现场内需要和不需要的东西分类,丢弃或处理不需要的东西,管理需要的东西。

目的:

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误送,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内容:

1.车间内废品、边角料当天产生当天处理,入库或从现场清除。

2.班组产生的返修品及时返修,在班组内存放不得超过二天,避免与合格品混淆。

3.用户返回的产品应及时处理,如暂时无时间处理,应存放在临时库,不得堆放在生产现场。

4.外来产品包装物及时去除,货品堆放整齐。工作现场不能堆放过多(带包装)外购产品。

5.合格部件、产品经检查人员确认后及时入库,不得在班组存放超过一天。

6.报废的工夹具、量具、机器设备撤离现场存放到指定的地点。

7.领料不得领取超过二天用量的部件材料,车间内不允许存放不需要的材料、部件。

8.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到卫生间。

9.窗台、设备、工作台、周转箱内个人生活用品(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清离现场。

整顿:

对整理之后留在现场的必要的物品分门别类放置,排列整齐。物品的保管要定点、定容、定量,有效标识,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

目的:

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找寻物品的时间

内容:

1.车间绘制现场《定置图管理图》。

2.车间对各类设备,工装,器具进行分类编号。

3.废品、废料应存放于指定废品区、废料区地点。

4.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要与合格品区分开,周转箱内有清晰明显标识。

5.周转箱应放在货架上或周转车上,设备上不得放置周转箱、零件。

6.操作者所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容器内,必须有明显的标识(交检单,转序卡),注明品名,数量,操作者,生产日期。

7.搬运周转工具(吊车、拖车、升降车、周转车)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占用通道。

8.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要及时放回到原位。

9.部件、材料、工装、工位器具按使用频率和重量体积安排摆放,使物品使用和存放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0.员工的凳子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凳子全部靠齐机脚。

清扫:

将工作场所清扫干净,使生产现场始终处于无垃圾,无灰尘的整洁状态

目的:

消除赃污,保持职场内干净、明亮

内容:

1.车间建立班《车间组清扫责任区》,落实到班组内具体责任人。

2.地面、设备、模具、工作台、工位器具、窗台上保持无灰尘、无油污、无垃圾。

3.掉落地面的部件、边角料及时处理,外购成品的包盒、箱随产生随清理。

4.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点地清理干净。

5.维修人员在维修完设备后,协助操作者清理现场,并收好自已的工具。

6.各班组对在车间内周转的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

7.下班时,员工垃圾桶全部清理干净。

清洁:

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定期检查进行考核。

目的:

整理、整顿、清扫后,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

实施要领:

1.各班组每天下班前15分钟进行简单的日整理活动。

2.各班组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30分钟进行周整顿活动。

3.各班组每月27日下班前1小时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理、整顿、清扫活动。

4.车间每日依据《班组5S考核表》对各班组责任区进行检查,并做相应的记录,作为考核各班组业绩的依据之一。

5.车间每月1日对上月各班组5S实施情况进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公布各班组本月5S考核结果。

6.车间依据《车间劳动管理制度》对5S活动不合格的班组及个进行相应的处罚。

素养:

提高员工文明礼貌水准,增强团队意识,养成按规定行事的良好工作习惯。

目的:

养成良好习惯,提升人格修养

内容:

1.每日坚持5S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2.对各班组人员进行公司和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遵守车间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位器具管理、周转搬运管理、工资管理等。

5.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注意自身的形象。

6.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7.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间马桶,手盆,水池用后自觉冲洗,不随意乱倒剩饭菜。

8.每年对车间班组人员进行一次评选,并将优秀员工上报到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敬业精神、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勤(工作态度)、能(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和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绩(工作成果、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四个方面。

篇2:设备安装调试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GEC)提供设备开发供货合同范围内的设计项目。指导所有从事设备现场安装调试人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提供支持文件,并且具体细化。

1.2?制定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防止触电,防止高空坠落,防止物体打击,防止机械伤害,制止习惯性违章操作,认真贯彻公司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

2环境、安全目标:

2.1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

2.2?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失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

2.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及以上)。

2.4?现场固体废弃物及时得到清理。

2.5?施工现场噪声达标排放。

3安全组织机构

3.1根据CGEC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由开发公司第一管理者担任设备现场安装调试领导小组组长,其它部门领导、机械、电器设计组组长及项目经理任组员,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3.2设备安装调试现场由现场负责人(通常是项目经理)任兼职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该项目设备安装调试的现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4.1开发公司第一管理者是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的第一责任人,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4.1.1?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熟悉并执行CGEC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保证CGEC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1.2负责CGEC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4.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4.1.4?主持每半年一次的安全例会,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组织制定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4.1.5?随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2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4.2.1督促与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有关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2.2?组织参加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人员对设备开车前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2.3?定期检查安装调试现场各种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作好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记录,对不符合项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4.2.4?对重大危险源及重大环境因素制定具体措施实施有效控制;有权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违章行为。

4.2.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做好事故的统计及报告工作。

4.3?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4.3.1?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及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3.2?作业前检查安装调试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确保个人安全和不影响他人安全作业。

4.3.3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

5、安装调试现场一般要求

5.1?防火

5.1.1?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警示牌。标牌应用中文、英文或工人使用

的主要语言书写。它们应设在显眼的地方并不得随便移动和替换。

5.1.2?安装调试车间、现场办公室等允许使用火或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要设有灭

火器。灭火器应时刻随手可得。不得在灭火器上悬挂任何东西,不能有异物,并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5.1.3?吸烟只允许在受控的条件下在指定地区进行。在安装调试现场严禁吸烟。

5.1.4?在必要的地方要建立防火墙。

5.1.5?在允许使用灭火器的地方,如安装车间、办公室、吸烟区和动

火工作区应设置灭火器。在上述每一地区应至少放一个灭火器。所有的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都应受训学会使用灭火器。

5.1.6?现场所有固体废弃物,不可长时间堆放,应及时清理干净。

6、安全装备

6.1?所有的工人均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和穿安全鞋。

6.2?从事气焊、切割和电焊的工人,应按要求戴手套和面具以防受伤。从事电焊、切割或其它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头盔或有一定遮盖、过滤作用的护罩和手套。从事打磨或类似工作的人员要求戴有安全过滤作用的眼镜以保护眼睛,或戴面具来保护面部。

7、安装调试现场

7.1?安装调试现场如需设置各项临时设施,以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均应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7.2?安装现场内的坑、沟、孔、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及危险标志,夜间应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7.3?安装调试车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在安装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栓和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4?公司应切实做好安装调试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须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维护设施,非工作、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工厂车间现场。

7.5?车间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7.6安装调整时,应尽量避免大铁锤直接敲击设备产生噪音污染和损伤设备,必要时铁锤包布,或被击部位垫硬木板,或者采取其它有效减震减噪措施。

8、安装机械与电气设备

8.1?安装机械进现场,需提供年检报告,并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按劳动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8.2?各种安装机械应编号并设专人管理,上岗人员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证机械性能良好。

8.3?各种安装机械及其传动部分和危险部位,必须设防护装置,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8.4?安装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用电线路,必须有持证电工专职维护管理:

8.4.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证接零或接地良好。

8.4.2?架设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8.4.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应配置漏电保护装置,并确保安全接地良好。

8.4.4行吊车、龙门吊及铆焊平台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8.5?安装机械启动前,应检查地面,基础是否稳固,转动的部件是否充分润滑,制动器、离合器是否动作灵活,经检查确认后方可启动。

8.6?安装机械运行中,如有异常响声,发热或其他故障,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8.7?安装工具

8.7.1所有的安装器械和机械设备在使用前都应由有资历的机械工程师检测,并确认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检测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保证安全操作。检测结果要有记录。一旦发现机器或设备有不安全因素,应停止使用,直至修理完好为止。所有的机器或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指定的地区进行。维修程序应根据制造商推荐的方法进行。机器设备只能由指定的人员操作。需要有操作许可证才能操作机器或设备必须符合条件的人员操作。机器设备要锁好或关闭好,以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静态机器应安全在牢固的地基上。动态机器应设有刹车系统。在加注燃料时应关闭发电机。在所有的机器设备上都要标上、漆上或贴上负责人、操作人员和公司名称。机器只能用于其设计目的。

8.7.2?所有的皮带、齿轮、轴、滑轮、链轮、心轴、飞轮或其它往复的、旋转的或移动的部件或设备,都应该有保护盖,以防止人员接触。在吊重设备上的绞鼓应配有适当的齿轮或其它有效的锁住装置。

起重机的吊勾上应装有停止器,以防止绳索滑落。所有的压力设备和系统应配有合格的安全释放阀和压力表。

8.7.3?任何被确认为不安全的压力设备或压力系统都要标上“机器损坏”“严禁使用”等标牌。这样的设备只能在修缮后才能使用。压力设备只能由合格的经授权的人员操作维修。建议安全阀的压力设在不超过其工作压力的110%,从安全阀、释放阀和风箱排放出来的气体不应对着人员。除非在维修时,安全安装或装置不得移开。压缩机及其有关设备应放在便于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维修和护理的地方。所有的空气压缩机在其释放的压力超过该系统最弱部分所允许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时,应能自动停止工作。在更换工具或进行修理工作时,空气软管上的截止阀应关闭。工作开始之前应开启集气器的排气阀以便排气。

8.8?手动工具管理

8.8.1?所有的手动工具须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作指定用途。使用前要检测电动工具是否处于安全工作状态。要进行周期性检查,以确保其处于安全工作状态。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工具。当在高空作业时,不使用的工具要稳固地放在挂钩上。严禁将工具或材料从一地扔向另一地,或从一个工人扔向另一个工人,或扔向低处。在有危险气体存在易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地方,只有使用无火花工具。电动工具只能由指定人员操作。所有的便携式电动工具应使用柔韧的橡胶电缆。电缆的连接应使用防水的连接器。所有的插座和插头都应安装在木板上。在钻孔或打磨时严禁带手套。电动手工工具要接地。

8.8.2?严禁使用断裂或损坏了砂轮。除非装有调速器来限制旋转速度。其它使用于压缩空气的工具,要从管子中排净,方可卸下工具。空气软管的压力承受能力应由制造商标明,使用中不得超过这一限度。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软件。不得将软管留在梯子、台阶、或走道上。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手上、脸上或衣服上的灰尘。

9、焊接作业

9.1?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地,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9.2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9.2.1?电弧焊要设置独立的电源接线。

9.2.2?电焊机的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9.2.3?在特殊环境条件下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3?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9.3.1?焊接作业的工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要灵活有效。气体软管应耐压合格,无破损;

9.3.2氧气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并禁止倒放,乙炔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9.3.3?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9.3.4?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瓶;

9.4?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时,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9.5?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9.6?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时,从事电弧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焊光刺伤他人眼睛。同时设置通风设备,减少焊接烟气对人体的伤害。

9.7?焊接和切割工作

9.7.1?应每天检查所有的焊接和切割设施。替换或修理有缺陷的仪器和设备。诸如气瓶、橡胶软管和碎片等易燃材料、及设备应移开,以免接触焊接或切割的热气、火花和熔渣。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9.7.2?焊机应放在离地面15厘米的高度以保持干燥。焊机应水平放置,并用合适的楔片,以保证处于水平位置。所有的电焊机应有效地接地。电焊机的电线要有较强机械性能和合适电力性能,以适用需要。须使用合格的连接器连接焊机和焊把之间的焊接电缆。只能使用通过检验的焊把。一旦焊接工作暂停或焊接人员离开现场,要切断电源,将焊条从焊把上取下。

9.7.3气瓶应竖立存放在通风的地方,并用钢板或防火帆布遮盖,防止阳光照射。气瓶使用时,应固定在可移动的架子、手推车上,或绑扎在竖立的支架上。所有乙炔和氧气瓶的调节器都应装上相应的回火装置,以防止产生因回火而引起的火灾或爆炸。气瓶在储藏、转移或在没装调节器时,都应安上气瓶盖。使用乙炔气瓶时,不能倒置,并防止晃动。氧气瓶及其配件应远离油脂,也不能用沾油的手或手套操作。所有的气瓶都应打上“装满”或“空罐”的字样标签,空罐子应及时送回存储区。所有软管之间,软管与焊枪之间、软管与调节器之间的连接器,都应用办管夹绑固。凡是玻璃破碎的压力表或损坏的调节器都应更换掉。在工作开始之前,应用肥皂水检查所有的管子连接处是否漏气。在工作暂停时,应关闭焊枪开关,停止供气。在工作完成时,应关闭储罐阀,把调节器,软管都收装在工具箱里。

9.7.4使用砂轮切割机时,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或在厂方指定场所作业,被割物体必须紧固。现场切削及废弃碎物应及时清理。

10.高处作业

10.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按国家《高处作业》GB3608-83标准执行。

10.2?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0.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应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4?高处作业用的吊架、手动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机升降机严禁载人。

10.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0.6?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安装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10.7?凡在高处从事管道安装、焊接作业、防腐保温、油漆等作业时,应在作业位置垂直下方设置安全网。

10.8?人员在临近有带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有关电业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与带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9?材料的搬运。不得把材料、废物和工具从高处扔往底处或地面。在地面落放或移动材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器械,如滑槽、袋子、带绳的容器或用绳捆绑牢的器械。工作期间,厂长应认真视察。设置“不得入内”、“头顶危险”等警告标志,并用绳子把有关区域圈起来,以保证安全。多余的材料不得放在工作区内或走道上,那些可能误放或掉落的材料、工具和设备应放稳。

11.?起重吊装

11.1?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应编制吊装工作的程序和方案,并提交公司技术部、生产部等有关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对20吨以上的重物的吊装,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大,精密贵重,安装条件特殊的情况下,吊装方案还需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11.2起重吊装工作必须分工明确,并按国家《起重吊装指挥信号》(GB5082-85)规定的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11.3?从事起重吊装、校正构件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11.4?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也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11.5?起吊重物要栓留方向绳,起吊物件不得长时间在空间停留,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且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

11.6?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6.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操作人员必须经特殊作业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11.6.2?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

11.6.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部位安全装置、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

11.7?禁止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和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

11.8?吊装工作的现场应设置“严禁入内”等警告标志和安全绳。应检查起重机通道的路面承受力和路障。应检查停放起重机的地面的承受力。如果必要,应该用放置铁板等方法进行加固。

11.9?只允许有执照的合格人员操作起重机或进行设备吊装工作。在按照定好的操作制度进行各项安装工作时,应为此指定厂长与吊车指挥。他们应站在能够观察起吊工作,并能被起重机操作员看清的地方。应该按统一的信号制度用旗帜、步话机和口哨发出信号。

11.10?安装工作所使用的起重机的能力应该经过认真考虑后决定。安装工作进行之前,应再次认真检查将要起吊的设备的总重量和受力中心。开始工作前,应检查、核实刹车、限位开关、防滚动装置、绳索和起重装置的工作状态和性能,起重机应空载运行一下。作为初次检查,应该起吊设备至离地面10厘米处,在这种状态下,检测所有因素是否能正常发挥其性能。一旦发现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止起吊工作。

11.11?当起重机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时,应该由一个吊车指挥步行伴随,以便警告司机是否有路障、险情等,引导其路径。

11.12?所有的起重装置和吊车都应由操作人员对机械每日检查。起重装置或吊车在不使用时应锁好或刹好闸。所有的起重装置和起吊设施都应由有资历的检查员根据有关法律进行检测,并记录在案。

11.13?用起重机进行安装工作必须初步确认起重机状态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起吊工作。起重机应水平平稳,在支腿下牢固地放置铁板或方木块,再在停好位置后用销钉销住。起吊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起重装置或吊车。除非另有规定,操作过程中吊杆的倾斜度应控制在30-80度范围内。当使用吊臂时,须尽可能缩短其长度。要为起重操作人员配一名角度指示人员,以便能清楚地看清吊杆的角度。

在不使用起重机时,应把吊杆降至与地面水平,吊勾稳固于指定位置。起重机的负载量不得超过制造商的额度。每台起重机的起吊重量应控制在最大起吊重量的90%以内。起吊重量应包括吊勾、吊绳等的固有重量。在起吊过程中,应认真监督操作,以防止粗暴起吊、延长悬吊时间和超限度起吊。严禁突然起吊和停止。严禁同时旋转和起吊或同时旋转和移动吊杆。要缓慢地旋转吊杆。以避免使正在起吊的设备或材料产生离心力。在起吊或吊运过程中,严禁工人骑在吊装的设备或材料上。起吊工作完毕后,应彻底卷好起重机的绳子索。

12.?压力试验作业

12.1?试压作业应符合设计对试验介质、压力、稳定时间等要求,且不得采用危险性的液体或气体。

12.2?对大的机头、螺杆、机筒、重要设备,及高、中压设备、管道在试压前必须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12.3?在试压前及在试压过程中,应详细检查被试压的机头、螺杆、机筒、压力表的设置情况,以及试压过程中的变形情况等,确实具备升压条件时,方可升压。

12.4?水压试验时,设备、管道的最高点应安装放空阀,最低点应安装排水阀,充水或放水时,应先将放空阀打开,试压合格后应用压缩空气将积水吹扫干净。

12.5?试压用的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且不得少于两块,法兰、盲板的厚度应符合试压的要求。

12.6?在试压的过程中,如发现泄漏现象,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或修理。检查受压设备和管道时,在法兰、盲板的侧面和对面不得站人。

12.7?试压过程中受压设备、管道如有异常响声,压力下降、表面油漆剥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确保试压安全。

13.现场油漆作业:

应尽量安排在下班时间作业,同时使用通风设备使作业现场空气流通。

14.?调试试车

14.1?试车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试车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4.2?试车开车前,必须查明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安全状态,方准开车。

14.3?先进行空负荷试车,检查各种机台设备、电器都处于正常状态下,方可先进行负荷试车。

15、安全用电

15.1?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15.2?安装调试用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的软导线。原则不得接触潮湿的地面或接近热源

15.3?临时用电线,如铺设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时,应用橡皮护套电缆,在通过与路处应加设钢管套保护。

15.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与接零,应遵守下列规定:

15.4.1?公用设施对电压在120V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15.4.2?必须将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15.5?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掉断路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15.6?使用电动工具时,就地站在绝缘板上或站在干木板上,如在潮湿地点金属架上或金属容器、设备、贮罐上作业时,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15.7?电焊软线应合理布置不得与吊装用钢丝绳相互交叉在一起,严禁与钢线绳同时接地使用,其软导线应绝缘良好,接地应有护套胶管。

15.8?更换熔断器,应严格按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15.9?电器设备或线路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5.10?有人触电时,应立即设法将触电者脱离电源,脱离的方法:

15.10.1?拉开闸刀开关或熔断器,用干木杆挑开电源线,在高处作业时,应防坠落措施;

15.10.2?站在干燥木板上或凳上接住触电者的干衣服使其脱离电源,严禁用赤手拉触电者的肢体。

15.10.3?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立即通知医院并将触电者的衣服、袖、带松开,进行抢救。抢救方法采取人工呼吸,氧气呼吸器或输送氧气和心脏按摩。

15.11?所有的电气工作都必须由合格的有经验的工人进行。电气设备应该保管好,以防未经许可的人员起动。电子仪器的零部件和电线应严加看护,以防任何人员或物体接触。每天在进行工作之前,操作者应检查所有的设备和电线,所有的电路都应接地。开关箱,头顶或地下有电缆等危险地区,应设置诸如“危险”,“严禁入内”等警告标志或标牌。

15.12?变压器开关。变压器开关或高压设备应用围栏隔开。入口处要锁住。在变压器开关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和“不得泼水”等警告标牌,标牌上应标明维修工程师的姓名。还应显示初线和二级电压和容量。

15.13?电路断路器。所有的电气设备,如泵、砂轮机和其它类似的设备,应配备有电路断路器以防止工人被电击而受伤。所有便携式电气设备的开关柜里都应装上自动断路器。

15.14?开关柜。临时的开关柜应用带防水性能的金属制作,顶部及门应防水,并设一个门以便能锁住。开关柜应装在靠近工作区,离地区或作业区80厘米或更高的地方。应设置足够数量、适当容量的开关柜。开关和保险丝对其保护的电路应有合适的容量。严禁超负荷。所有的插座都应为工业用防溅型的,不允许使用家庭用插座。在每一个开关柜上应标明负责检查和维修该柜的人员名单。开关柜上应标明各自控制的设备的名称或号码。开关柜应该用乙烯绝缘的铜线接地。严禁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从一个开关接多头电缆。在检查和维修时应关闭开关,锁好开关柜。

15.15?电焊机。焊机在使用之前,应检查、确认其绝缘性能,以保证处于安全工作状态。所有的电焊机都应配有自动防电击装置,并在每天工作开始之前进行检查。金属箱必须有效地接地。所有暴露在外的终端都应安全地用绝缘带包好。电焊机上应设一个标签,标明机器的负责人和提供该机器的公司。电焊机应装在离开关柜30厘米或更远的地方。

15.16?可移动电线。电线应具有不低于600伏额定电压绝缘强度橡胶电缆。应该使用有足够容量的电缆。不得使用任何有外部损坏的电缆。所有电缆应装在远离铁丝绳、铁制脚手架等铁制材料的地方。所有的诸如插头、插座、转接器等装置应为防水型的,并应安装在绝缘板上。

15.17?接地。为了防止短路或电击,应更加注意接地问题。接地线应连接在深埋于地下的地线柱上。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端子应使用铜或铁制螺栓和螺母。

16.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16.1事故报告

16.1.1发生重伤、死亡或影响较大的事故,事故所在班(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领导向主管部门报告。

16.1.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在上报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

16.2事故调查

16.2.1重伤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由公司负责人会同主管部门安全专职人员组

成安全、技术及工会主席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6.2.2死亡事故由安全部门会同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监

察机关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1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并实事求是地反映事故情况。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应视情节的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分。

16.3事故分析及处理

16.3.1事故发生后,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16.3.2凡发生死亡事故、群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公司领

导要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当面讲清楚,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

17.对安装或调试的分包方实行环安交底制度。

17.1施工前,双方现场负责人召开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控制及安全作业要求交底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且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17.2双方应就吊装程序和方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方案发生较大改动,需按有关程序重新报批。

17.3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我方现场安全员的环安检查,服从和执行我方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及安全作业规范。

18.?附则

18.1?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国家有关的现行标准、规定、规程和文件执行。

18.2?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篇3:施工现场起重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设备管理规定

按照《三门峡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在市行政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和龙门架、外用电台等施工升降机必须具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注册编号。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按照起重机械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品型号,定期发布设备使用电机名录及设备淘汰名录,使用单位应依照名录选择生产厂家和选用相应型号设备。

2、安装拆卸管理规定

①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必须由取得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装拆资质证书,并在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登记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外埠装拆施工企业必须在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登记。

②安装拆卸前必须到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办理改制登记手续,提交《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告知书》、《三门峡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技术档案》装拆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装拆施工合同、装拆作业人员岗位证书等原件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准许施工。安装施工完毕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经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持检测合格报告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表》,办理准用证方可使用。准用标志应固定在设备本体醒目位置。

3、从业人员

从事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指挥、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岗位教育培训,取得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作业。

(二)进场报验

1、设备选用

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净化选购或租用设备。

①自购设备要求

购置设备时应查阅该设备是否具有中文使用说明书、设计文件、生产制造许可证、起重设备产品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维修上门等随机文件,并对照沈阳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名录,确定是否为准用设备。

②租赁设备要求

租用设备应查验出租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并查验租用设备有无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注册编号。

2、进场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组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监理、销售或出租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查验设备相关随机文件与实际是否相符;产品标牌等标志是否齐全,附属设备、备件等专业工具与制造厂的装箱是否相符。并按照关键严格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对设备装配质量的可靠性、润滑部位润滑情况、连接部位紧固程度、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外观质量检查。

(三)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要求

1、基础施工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出厂使用说明要求,能可靠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基础周边有排水沟或抽水设备,5平方以内无积水,基础与周边无杂物,无特殊情况基础表面应高出现场地面200毫米。

施工升降机基础如无设计要求的,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卷扬机应安装在坚实平整的位置上,远离危险作业区,基座应平整牢固,周围排水通畅,地锚设置可靠,并搭设工作棚。工作棚位置因保证操作人员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可用5公分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不小于600毫米;固定卷扬机的锚桩应牢固可靠,不得以树木、电杆代替锚桩。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图、地耐力试验报告、基础所用材料复试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隐蔽记录及监理验收手续等验收记录应立即立备档备查。

2、安全拆卸施工

①安全拆卸施工前,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与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装拆单位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监护。

②装拆作业前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⑴基础符合技术要求。

⑵对装拆舍不得各机关、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聚集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⑶装拆自升式塔机,应对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等进行检查。

⑷对装拆人员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⑸检查装拆设备作业配备中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确保状态良好,技术性能满足装拆作业需要。

⑹装拆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具备作业条件。

⑺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达到要求。

③装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④指挥人员应熟悉装拆方案,遵守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加装拆作业的人员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

⑤装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装拆工艺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⑥塔式起重机装拆塔身起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升降作用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系统,专人装拆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⑵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⑶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风力达到4级以上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⑷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应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圈峝。下降时应适当收紧电缆。

⑸升降时必须套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塔身起重臂与平?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的最后一根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位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松动螺栓销子。⑹升降时,顶升撑脚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个动作。

⑺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扭力紧固,液压操作杆应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的结构电源。

⑦塔式起重机附着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塔式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杠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⑵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杠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⑶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度不得超过10度。⑷附着框架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⑸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要求。

⑹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⑺装卸作业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

⑻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拆卸锚固装置;

⑼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⑧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起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变现的最小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小于2米的或在作业半径下方有架空线路的,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有36伏彩泡。金属结构及所有的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按要求设置安全避雷装置。移动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固定塔机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2米。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起重臂、吊钩、平衡重等转体上标以鲜明的色彩标志。

⑨施工升降机装拆应按照规定和相应技术规范和规程进行。

⑴升降机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的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低附壁点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⑵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荷载量(即无配重时的荷载量)的规定。

⑶升降机周围2.5米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⑷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之间时,应在全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地楼层编号标志灯。

⑸升降机安装后,应经现场技术负责人会同安装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进行全面检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⑹装拆作业前应检查升降机与建筑物及脚手架的廉洁情况、架体有无其他牵扯物、临时附墙架、缆风绳基地锚设置情况、低梁宇基础连接情况。拆除缆风绳和附墙架前,应先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自由高度符合规定要求,无规定的一般不大于两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米)。拆除作业中严禁从高产向下抛掷物件。因故中断作业时,应采取临时稳固措施。

⑩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项目经理应组织安装、监理单位进行验收,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保证各机构动作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灵敏有效。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

装拆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作业,必须使已装拆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固,经检查稳定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四)作用安全技术要求

⑴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货机棚内要悬挂切实可靠的简明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

⑵使用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以确保作业中的安全运行。设备使用的润滑油(脂),应符合出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按时、按季、按质更换。

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入作业地点后,收购技术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在作业琴应对现场环境、架空电线、建筑物机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⑷项目经理应负责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⑸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操作室远离地面时,地面及高空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

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求:

①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的各项指令,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酒后操作。塔及驾驶员在工作中要按照塔机使用说明书及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遵守十不吊。

②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内或操作室内。

③操作人员要遵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安全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转。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立即停车检修,应先停车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④实行多班作业的设备,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工作班前应如实填写设备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⑤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束紧不得外漏,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的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试验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使用防护装置机检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⑼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

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须冬期施工、在寒冷季节使用,使用单位应制订寒冷季节安全技术措施。

⑾停用一个月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应采取预防风沙、雨林、水泡、锈蚀等措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⑿当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施工现场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

(五)、施工现场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要求

1、钢筋调直机

①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②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才可作业。

③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⑤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⑦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2、钢筋调直切断机的安全技术规程

①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②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启动空运转,检查轴承无异响,齿轮啮合良好,待运转正常后,才可作业。

③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才可送料。

④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各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⑤当钢筋送入后,手与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⑥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⑦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3、钢筋弯曲机

钢筋弯曲机的安全技术规程

①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②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芯轴,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

③检查芯轴、挡块、转盘应无损坏和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才可作业。

④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固定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才可开动。

⑤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速等作业,并不得加油或清扫。

⑥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规定的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

⑦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限制直径并调换相应的芯轴。

⑧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⑨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后进行。

4、电焊机

电焊、对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用品。

(2)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4)焊接铀、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5)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6)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7)焊钳应与手把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面部应避开被清焊缝。

(8)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9)对焊机应安置室内,并有可靠的接地,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少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10)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应牢固,气、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正常后,才可施焊。

(11)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12)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13)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14)闪光区应设挡板,焊接时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15)冬季施工时,室内温度应不得低于8℃,作业完毕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篇4: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1.目的

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我公司设备检修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促进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检修工作中人身及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江西福丰化工有限公司检修过程(大修、小修、临检)安全监督、管理的安全标准和职责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分厂部门及在公司内进行设备检修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

3.管理要求

3.1?一般规定

3.1.1?凡参加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公司要求的各项作业安全规范(动火、高处作业等各项安全规范)和本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条例。

3.1.2?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作业票工作和停送电。

3.1.3?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穿工作服,禁止穿拖鞋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3.1.4?使用可燃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在检修现场严禁使用汽油擦拭设备。

3.1.5?严禁酒后作业或驾驶各种机动车辆。

3.1.6?凡使用起重机械、行车等要安排专人操作,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1.7?检修现场使用的电气接线盘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

3.1.8?检修中需要拆除电缆封堵时,应经生产部同意,待工作完毕后应由原拆除人员负责封堵好。

3.1.9?检修前,机修分厂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

4.项。

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3.1.10?参加检修的外委单位工作人员一律要经安全培训才能进场。

3.2?安全工器具管理

3.2.1?安全带、钢丝绳、千斤顶、手动葫芦、电气安全用具等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2?应配备足够的漏电保护器和行灯变压器。

3.2.3?检修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3.3?作业现场规定

3.3.1?检修工作时如需将盖板和栏杆拆除,或临时打孔洞,需办理书面申请,得到生产部同意方可;栏杆拆除后必须设立标志和临时围栏,施工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原状。

3.3.2?检修中换下的废油应统一回收,禁止将废油倒入地沟。

3.3.3?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不准搭建临时建筑,施工队伍使用的工具柜应存放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盘柜整洁并应有标志,写明所属单位、部门。

3.3.4?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面上有灰浆泥污,应及时清理,以防滑跌。

3.3.5?拆卸下来的重物,不得放在格栅板平台上,应垫好道木或放在专用构架上。

3.3.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3.3.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3.3.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

3.3.9?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处设置安全标志牌。

3.3.10?检修垃圾应及时清理干净,倒至指定的临时垃圾场。

3.3.11?转动机械在检修前,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切断电源,有关阀门、闸门都应关闭。

3.3.12?检修工作原则上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上下层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应做好相互联系工作,同时必须装设安全网。

3.3.13?转动机械检修工作终止后,应将转动部分的防护装置恢复原状,否则不准启动。

3.4?受限空间内部作业规定

3.4.1?进入容器、烟风道内检修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工作票。在容器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学习安全注意事项,防止气体中毒、窒息。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它工作。

3.4.2?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并进行强力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工作场所应配备泡沫灭火器和干沙,严禁明火。

3.4.3?受限空间内作业至终止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无误后方可关闭人孔门。

3.5?需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焊接工作,电焊机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面,并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焊把必须绝缘良好,在焊接工作中应有专人监护开关,同时应注意做好防止电焊产生的火星点燃焊接周围电线、油类、木板等易燃物品的防火工作

3.6?高空作业规定

3.6.1?作业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认真地检查;不符要求不得使用。

3.6.2?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抛物,需要传递的物件必须用工具袋或绳索系好再进行。

3.6.3?患有不适高空作业的病症或精神状态不好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6.4?因工作需要,现场拆除的楼梯扶手,工作结束或暂定工作时必须立即恢复原状或用临时围栏固定好。

3.6.5?搭建好的架子必需经验收合格,并贴相应的有效期限和有搭建人、验收人、使用人签名的合格标签。

3.6.6?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具。

3.6.7?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水平移动时,应使用水平绳或增设临时扶手。

3.6.8?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3.6.9?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3.6.10?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7?交叉作业管理

3.7.1?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作业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作业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作业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应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7.2?上下间互相关心,互相协调,物件轻拿轻放,严防工器具、零部件、材料下落。

3.7.3?上下层间传递物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上下抛物。

3.7.4?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任意拆除;确需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人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作业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

3.8?用电管理

3.8.1?非电气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接线、修理和安装。

3.8.2?电动工器具使用要经过电气试验合格方可。对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的电动工器具不得使用。

3.8.3?临时照明、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取橡皮电缆线,普通灯头线、花线严禁使用。临时电源用线不得乱拖乱挂,必要时架空行走避免外力破坏,严防重物挤压破皮。

3.8.4?现场使用的电源接线板,必须完好,对外壳不全或破损的不得使用,闸刀或开关保险丝的使用必须规范,严禁用铜丝代替。

3.8.5?现场用电要严格电压等级,对在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工作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加设行灯变压器,电压等级不得超12V。

3.8.6?电焊机使用前必须对外观进行检查,要求外观完好,无损伤。焊机内部电气绝缘性良好,接线时必须了解电源容量,不得超载,焊线不得破皮裸露,不得与钢丝绳纵横交错或直接相触。焊机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焊工作暂停时必须将电源关闭,不得使焊机处于充电状态。

3.8.7?工作前加强验电,尤其是新开工的设备或次日的复工前均要进行验电核对。

3.9?动火作业管理

3.9.1?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电焊作业操作证。

3.9.2?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加强动火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3.9.3?动火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要熟悉现场、设备和系统,对重要设备、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动火前要及时通知部门、经营策划部安全专职及消防专职到场。

3.9.4?油管路、油系统动火前要将管路与系统进行彻底的隔离,隔离不死,不得动火。

3.9.5?尽可能地减少在危险地段的动火时间和工作量,必要时可在工作场所以外先行焊好。

3.9.6?氧气和乙炔两瓶之间的距离要保持5M以上。并根据要求两瓶不得同车搬运,不得同库存放。

3.9.7?电焊作业结束前必须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防留下火种隐患。

3.9.8?坚持“十不动火“原则,认真执行防火规定。“十不动火”原则:

3.9.8.1不是焊工不烧。

3.9.8.2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3.9.8.3不了解焊接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3.9.8.4用可燃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3.9.8.5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3.9.8.6不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不烧。

3.9.8.7密闭或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3.9.8.8焊接部位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烧。

3.9.8.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3.9.8.10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烧。

3.10?起重作业管理

3.10.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10.2?重大起吊作业要有领导到场,协助指挥。

3.10.3?起重作业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识、悬挂警示牌,或用安全围栏,必要时派人在现场看守,严防人员突然进入起吊区域。

3.10.4?作业前要对起重工器具,进行认真的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10.5?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停止操作,消除缺陷。

3.10.6?严格执行起重“十不吊”原则:

3.10.6.1超负荷不吊。

3.10.6.2歪拉斜吊不吊。

3.10.6.3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3.10.6.4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10.6.5重物越人头不吊。

3.10.6.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3.10.6.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3.10.6.8吊物上站人不吊。

3.10.6.9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3.10.6.10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3.11?文明施工

3.11.1?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工作结束后,对检修场地全面打扫一次,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总结工作。

3.11.2?设备零部件及备品、备件实行定置排放。

3.11.3?现场拆除的扶手、围栏、井坑、孔洞等应设立标示牌或警示灯光。

3.11.4?现场拆下的管道、阀门要封堵完好,并贴有封条。

3.11.5?在发电机、汽轮机等大型电机内工作时必须办理工器具借用手续。

3.11.6?发电机和汽轮机轴系要加强防护,暂不检修时,用布等包扎好。

3.11.7?检修现场保温作业或污染严重场合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3.11.8?减少现场污染源,拆保温时要用袋装,严防二次污染。

3.11.9?高温作业场所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场的通风良好,合理安排劳动强度、工作时间,严防发生中暑。

3.11.10?做好冬季的防寒、防冻、防滑,防油路、水路冻坏,尤其是户外室外的管道、设备要做好保温措施,严防损坏。

3.12?安全管理要求

3.12.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巡查检修现场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提出考核。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人员,禁止其进行检修工作,并联责考核承包单位负责人。

3.12.2?检修部门和外包单位在检修期间应坚持每天召开一次安全文明工作碰头会,做到在布置、检查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文明工作。

3.12.3?各部门、班组和外包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对习惯性违章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考核一起,及时纠正不良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确保检修安全。

3.12.4?在检修中,对重要工序要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安排专人作现场监护,防止发生事故。

3.12.5?检修项目部要加强对外包队伍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做到谁用工,谁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制止任何“三违”现象,公司和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12.6?发生不安全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安环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4.检查考核

施工单位查出的违章,由施工单位考核;公司检查组查出的违章列入公司考核。

4.1?发生人身事故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处罚。

4.2?下列违章行为,考核50-100元:

4.2.1?无票工作,工作票未随身带;

4.2.2?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检修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规范;

4.2.3?发生火警;发生火灾事故,根据火灾事故的经济损失和火灾性质处理考核。

4.2.4?发生高空落物,造成后果的按事故定性加重处理。

4.2.5?特种工未持证上岗。

4.2.6?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

4.2.7?厂区内抽烟,酒后上班。

4.2.8?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进行工作。

4.2.9?检修现场脏、乱、差,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2.10?造成污染,没有及时组织清扫场地。

4.2.11?未经同意,损坏地下、地上设施,并赔偿相应损失。

4.2.12?设备、材料乱堆乱放。

4.2.13?工作票前总结未对现场文明生产情况验收。

4.2.14?未尽事宜,按有关公司规定进行考核。

5.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5: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适用范围:水厂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

责任部门:生产运营部、维修班、行政部。

内容:

一、生产运营部所辖:

l、平流沉淀池:

因其为深水区,所以工作人员在平流沉淀池上工作时要注意与池边的距离,防止意外落水情况的发生,另外在工作时必须至少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单人不得在有落水危险区域从事工作,工作时旁边必须有人在旁监护。

2、加氯间:

生产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一小时巡回检查一次。检查加氯管路压力、加氯机加氯量,特别要检查加氯系统的泄漏情况。如发现泄漏情况,应立即报告,并做好记录。防毒面具必须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以便随时急用。

每次更换新的氯瓶时,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操作时必须按规定每次更换新的密封垫片,谨防氯气泄漏。在修理加氯系统前,必须关闭氯瓶、氨瓶主阀门,并且排尽系统中的残余气体。

3、高、低压配电室:

高培值班人员在进入现场时必须穿绝缘鞋,在进行倒闸操作时,如要进行验电和挂接地线等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严格按照进网作业规程中所规定的正确操作方式进行作业,如遇到疑问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确定后再进行操作。高压配电房和低配间必须安装挡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另外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用电,防止不安全隐患产生,低压配电间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不得随意接线。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4、化验室:

1、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个过程。

3、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4、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5、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6、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7、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8、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9、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10、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用肥皂洗手。

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有危险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12、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二、维修班所辖:

1、电、气焊一般安全规程

1.1电、气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领取合格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1.2焊接场地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1.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面罩。仰焊时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1.4受压、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必须事先检查,清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清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操作。

1.5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在油漆未干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6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7在有易燃、易爆的车间、场所或煤气管附近焊接时,必须经消防部门同意并与煤气公司取得联系,工作时应落实消防措施。

1.8高空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系上安全带,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地面应有人监护。

1.9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后才能离开。

1.10助手必须懂得电、气焊的安全常识;操作者必须注意助手的安全。

三、行政部所辖:

食堂安全管理规程: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和“卫生五四制”,做好卫生工作,食具用品必须洗清消毒,霉烂变质食品不得食用。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2、食堂卫生包干区做到天天打扫,消除周围环境杂草和剩余饭菜,疏通阴沟,消灭蚊蝇蟑螂繁殖场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灭鼠工作,冰箱、冰柜定期(一周)清洗,保持内外清洁,无气味,餐厅厨房门窗做到一天三小扫,一周一大搞,保持场地清洁、明亮、无积尘蛛网,无乱倒残渣和剩余饭菜,餐桌等一切用具经常清洗,对使用的一切餐具包括碗筷、菜盆等每餐实行消毒,并叠放整齐。

3、搞好个人卫生,炊事员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操作前与便后必须先洗手,不吸烟,严禁戴戒指操作。

警卫安全管理:

1、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厂区。

2、任何人从厂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理由,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

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外来车辆进入厂内,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4、门卫人员昼夜做好厂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综合楼、工作区、生活区的治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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