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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定值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一、定值的计算、审核、审定

1、全公司110/10/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实行三级核准制度:保护定值的计算、保护定值的审核、保护定值的审定。

2、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专业分管主任审核,公司专业总工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3、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车间副主任审核,车间主任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二、定值单的管理

1、经三级核准的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存查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2、经三级核准的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3、定值单应统一编号,上面应注明生效日期、原作废定值单编号及作废日期。三级签字栏必须为手写,不能打印签字名。被保护设备的名称应实行双重编号。

4、车间、班组应建立保护定值通知单档案,妥善保管,车间、班组保护定值通知单应24小时方便备查。

5、已下发的定值保护通知单在确认内容无误后,应在该通知单上注明的生效日期起24小时内实施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的,110/10kV部分须经公司专业总工同意,0.4kV部分须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

三、定值单应填写的内容

修改前装置的参数、修改后装置的型号参数;

修改前的定值、修改后的定值;

修改前装置的组态情况、修改后装置的组态情况;

修改前控制字的状态、修改后控制字的状态;

修改前软压板的状态、修改后软压板的状态;

保护定值的修改原因。

四、后台监控微机

1、后台监控微机分三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操作由班组负责;日常维修组态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系统权限由车间分管主任管理。

2、后台监控微机所配事故报警音响,任何情况下不准关闭声音或将声音旋到很小。值班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将后台监控微机退出监控画面,更不准在微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程序;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停系统通信机、集线器、网关的工作电源,不准擅自改变系统网络上的各类插头、开关的状态。

五、间隔微机保护装置

1、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分两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非定值内容的查看由班组负责;保护定值的查看、输入及修改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

2、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对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内的保护定值和保护定值单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其它任何人无权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查看或修改定值。特殊情况下要得到专业总工同意。

3、值班人员仅能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仅能查看与定值无关的内容,值班人员如需查看定值,应在后台监控微机上进行。

篇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山西兰花科创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安全事件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分公司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联锁保护装置。

第3条?本公司生产装置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按其重要性以及独立的回路分为A、B两类

1、A类联锁回路具体分为:

1)A1类:联锁动作造成单套或多套装置停车、关系到重大人身、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的联锁回路;

2)A2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局部或单个工段、单元停工,其影响面次于A1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3)A3类: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工段、单元内局部停工或单台设备停车,其影响面次于A2级联锁的联锁回路。

2、除A类以外的、用于报警的联锁回路为B类仪表联锁系统回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4条?总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最终审批。

第5条?公司设备科为公司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主管部门,负责联锁管理规定的制定,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设备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建立安全联锁管理台账,组织实施自动化安全联锁的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第6条?生产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审核确认工艺联锁系统设置及联锁设定值;负责审核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及涉及长期解除联锁的工艺操作法的修订。

第7条?生产科负责组织生产车间和电气、仪控车间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设备科、安全科审核会签,最后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科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第8条?安全科参与公司安全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审核签字,负责监督各岗位自动化联锁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负责联锁解除/恢复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解除/恢复联锁的作业票证管理。

第9条?各生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正确使用,及时反映安全联锁的运行情况;建立联锁管理台帐以及联锁解除/恢复、变更的申请;制定联锁解除后的风险评价、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10条?电气、仪控车间: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按时对各岗位安全联锁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联锁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格执行安全联锁摘除/恢复作业票证。

第三章?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与投运

第11条?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由生产科负责联锁设置及设定值的确认,设备科负责组织新增安全联锁系统的安装、调试,并填写试验记录。

第12条?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联锁系统要设计合理,逻辑关系明确,联锁报警设定值正确,实行联锁的元件动作可靠,联锁系统能够正常投用,保证生产和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2、联锁系统所涉及到的现场仪表、执行机构必须要有区别于其它仪表的明显警戒标志,各功能按钮及开关动作正确,标志明显,该工作由仪表车间负责;

3、并列运行的设备或备用设备,与运行设备或同类关键设备的仪表联锁系统不允许合用一个分电源保险;

4、室外安装的一次信号仪表、开关型仪表及电磁阀等要有防雨、防水、防溅、防冻措施,行程开关、位置接点等应有防锈措施,保证接触良好;

5、联锁系统所用的关键一次信号仪表、继电器、逻辑块、CPU、各种插卡及电磁阀等,每一种类与每一规格有一定的备用量。

第13条?在开车投用前,联锁系统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联锁系统回路逻辑关系正确无误;

2、关联的执行机构如电磁阀、切断阀、放空阀、风门档板等动作正确、迅速、可靠;

3、所有指示灯、指示框、光字牌、DCS或PLC中CRT上的显示状态、动作正确,颜色符合规范要求。

第14条?联锁系统投运时,由设备科组织,生产科、安全科及相关车间人员参与,仪表、电气维护人员对联锁系统回路再次检查并确认无误,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后,告知生产车间生产主任,生产车间生产主任再告知工艺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将仪表联锁系统投运。

第五章?联锁保护系统的校验与维护

第15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1、装置停工检修24小时以上的,检修结束开车前;

2、新建装置在单机或联动试车前;

3、单机设备或单元系统检修后,重新开车前。

第16条?联锁保护系统随系统年度大修进行全面的维护与校验,并填写校验记录。

第六章?解除/恢复管理

第17条?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的解除分为长期性解除和临时性解除。

1、对于由于设计不合理、设计条件与实际工艺条件不符、工艺或设备条件、参数改变等原因造成联锁系统无法投用的情况,在经过相关部门详细论证后,可以办理长期性解除。

2、对于由于工艺及设备开车、切换;工艺条件暂时不具备;设备、电气、仪表故障及检修;以及其它紧急情况下需要解除联锁的,可以办理临时性解除,但解除时间不应超过一年。

第18条?生产车间的生产主任或设备主任负责提出并填写《安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注明联锁解除(恢复)的原因、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解除性质”中注明“长期”或“临时”字样。

第19条?A、B类联锁回路的长期性解除(恢复)申请书、A类联锁回路的临时性解除(恢复)申请书要由生产车间上报设备科,再由设备科组织生产科、安全科、生产车间、仪表车间、电气车间等单位进行审查会签,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20条?B类联锁回路的临时性解除(恢复)可以不经总工程师审批,但必须经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审查同意。

第21条?在装置运行过程中,由于设备、电气、仪表检修原因需要在8小时内临时解除某一联锁回路时,由生产车间填写《安全联锁系统解除申请书》,经设备科、生产科审核同意后,再由操作人员进行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将相应联锁回路解除。

检修作业完毕后,由生产车间进行确认,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恢复申请书》,经生产车间生产主任或设备主任、电气和仪表相关人员确认签字同意后,由操作人员将该联锁回路重新投运。

如果A类联锁回路的临时解除时间超过8小时,解除和恢复手续要按照本办法第18条规定办理

第22条?经审批后的联锁解除(恢复)要由生产车间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实施解除(恢复)操作,必要时要与仪表车间共同确认。涉及到仪表接线摘除、短接和组态文件修改的工作,由仪表车间在办理联锁解除/恢复工作票证后负责实施,实施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完成,要有必要的监护。

第23条?对于解除联锁回路所涉及的工艺过程,生产车间要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审批手续等与岗位操作法相同),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要放在控制室的指定位置上。

联锁回路解除后,要作好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和交底工作,使之熟练掌握处理程序。当临时性解除联锁回路恢复时,相应的保障措施或应急预案应及时撤消。

第24条?操作盘(台)面上联锁开关(自动/手动、正常/旁路)的位置确认和操作,由工艺车间负责。

装置上的联锁解除(恢复)情况,工艺操作人员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变更管理

第25条?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逻辑程序、原理等的变更。

第26条?设定值变更,生产岗位的安全联锁装置运行参数需要变更时,由使用生产车间提出并填写《仪表联锁系统变更申请书》,生产科、安全科、设备科审核由仪控车间进行变更实施,A类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经总工程师审批,A1类联锁设定值的修改需经经理批准实施。

第27条?A1类联锁系统联锁逻辑的变更要由厂长批准实施,其他类的,由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8条?如果联锁的变更需要对联锁回路进行解除(恢复),必须按本办法第18条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八章?资料整理

第29条?仪表车间负责长期保管历次的《安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安全联锁系统校验记录》、《安全联锁系统变更申请书》;负责健全、保管各生产装置仪表联锁系统回路系统图、逻辑图、联锁系统技术资料、联锁系统组态文件;负责与生产车间建立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负责将联锁的解除/恢复、变更情况及时登记。

第30条?各生产车间负责长期保管历次的《安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安全联锁系统变更申请书》、联锁系统解除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负责与仪表车间建立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负责将联锁的解除/恢复、变更情况及时登记,并且每季度向本单位技术(生产)科和机动设备科上报联锁投用、解除/恢复、变更情况。

第31条?生产科、设备科负责存档本单位的A类及B类仪表联锁系统清单、A级联锁系统历次的《安全联锁系统解除/恢复申请书》。

第九章?附则

第32条?设备科定期对各生产车间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标准按本规定执行,结果纳入到设备科月份考核当中。

第34条?本制度由公司设备科负责解释。

第35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3:计算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机房设置管理

1、机房计算机设计规范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

2、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耐火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第一类辅助房间的装饰材料应选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3、机房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室内通风、温度、湿度要求,以确保机房内计算机保持良好运行环境。

4、机房计算机摆布应采用直列式摆放,在教室中安排六列电脑桌,由两张桌子相连组成一列,每列计算机台数为九台,教师用电脑摆放在教室的最前面。

5、电源布线应根据整个机房的布局来安排,在规划中的每个机柜和设备附近,安排相应的电源插座,插座的容量应根据接入设备的功率来定,并留有一定的冗余,一般为10A或15A。电源的线径应根据电源插座的容量并留有一定的容量来选购。

6、弱电布线:弱电布线中主要为五类网线,布线时应注意在每个机柜、设备后面都有相应的线缆,并应考虑以后的发展需要,线缆两头做好编号,线缆应用绑带捆扎好。

7、接地布线:由于新机房内都是高性能的计算机和网络通讯设备,故对接地有着严格的要求,接地也是消除公共阻抗,防止电容耦合干扰,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证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措施。在机房地板下应布置信号接地用的铜排,以供机房内各种接地需要,铜排再以专线方式接入该处的弱电信号接地系统。

8、各种线路应尽量布置在地板下,并做好防潮、防鼠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

1、机房管理人员应每周安排一次机房内计算机检查维护。

2、在每学期开学、结束时,机房管理人员牵头,组织人员对每个机房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或检修(包括硬件测试及软件运行和病毒清查)。

3、每学期结束机房管理人员还应联系学院后勤电工对各机房进行一次全面电力检修。

4.机房管理人员应保存好各类计算机机型、显示器等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并在购进计算机投入使用后,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档案。任课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有义务做好使用记录;机房管理人员在每次保养维护后都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

5、任课教师或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有软、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并在登记薄上登记;机房管理人员对登记有问题的计算机应及时安排修复,对于在保修期内的计算机应及时通知保修修复。

6、机房管理人员应负责对做好机房及机房内计算机定期防尘工作。为了保持机房卫生,每周由机房管理人员安排清除机房地面、桌面和计算机外观灰尘,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主机、显示器一般在每使用二年后,由机房管理人员(或货商售后服务一项措施)进行一次打开箱盖的除尘处理。

7、机房管理人员应对机房及机房内计算机、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防潮工作。为了保证延长计算机寿命,要求计算机室内温度、湿度控制标准规定:开机工作运行时室内温度为:23℃±2℃,湿度为:45%-65%;一般最低要求室内温度为:15℃-30℃,湿度为:40%-70%。对于室内温度、湿度超过规定要求,应采用开空调或开窗通风办法,调整或保持室内的温度及湿度。寒、暑两假期间每半个月需开机半小时。

8、机房管理人员还应进行机房布线、电源线进行定期检查,作好机房内防虫鼠工作。一旦发现室内设备有被虫、鼠等咬痕迹,机房管理人员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9、机房管理人员应做好机房计算机硬盘还原工作,定期进行基础课程的软件运行检查;还应做好计算机防病毒工作,尽早发现,及时清理。

第三章机房安排

1、原则上机房只承担本系计算机课程的上机实验任务。

2、如有机房空闲时,而各系部资源紧张不能安排的情况下,由系部提出申请,经系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机房可安排机房。如上机机房软件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时,任课教师应提前提供软件安装光盘,由机房管理人员统一安装软件。

3、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初提供各班级的课表,机房根据课表来安排上机机房,并适当进行调整。

4、如在教学过程中,因故需要调整上机时间的,应填写《机房使用申请表》,经教务处与系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协商确定具体上机时间。

5、对于各系(部)处(室)组织的其他教学活动(包括成人教育学院的课务安排及公共选修课),应提前二周向机房主管人员预约,并同上一样处理。

6、教师和学生上机时间严格按排课表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上机时应严格执行机房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章机房运行管理

1、机房管理人员为本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一旦设备出现硬件故障,小故障应及时解决,较大故障要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统一处理。

3、注意室内的温度和湿度,不在规定范围内不得运行机器设备。

4、定期对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进行维护,提高完好率,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5、各机房的软件按照相对优先原则予以安装,同时兼顾全面调配需要,在安装任何软件时必须经杀毒处理后方可安装入机。

6、根据教学需要,专业教师如需安装软件,须提前二周以书面形式向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提出软件安装要求,并提供软件光盘。在不影响机器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由分管领导指定机房管理人员负责安装,若受理后一月内机房管理人员未予安装的,提出人可向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反映。

7、机房使用者应严格按有关各项条例、规章制度。

第五章机房管理人员职责

1、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各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基本的维护方法;及时测试设备性能,发现并排除故障,尤其是一些易出问题的器件;应定期进行机房内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工作,保持机器的完好,提高完好率;对有问题的机器应及时修复。

2、机房管理人员应协助做好机房课程安排计划;负责基础课程所需的各个软件安装工作;对于批准的专业教师需要专业软件,根据任课教师提供的软件光盘,做好机房软件安装工作。

3、机房内设备使用根据课程安排要求,结合教师和课程内容要求,机房管理人员酌情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机房内各项物品不得外借,遇特殊情况,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4、机房管理人员应在上课前5-10分钟做好机房开放的准备工作;遇到应设备维修或保养原因,需要调整机房的应有适当提示和通知,保证上机学生有序进入;检查设备完好登记表是否按要求放置,提醒教师和学生在开机后及使用过程中准确填写。

5、机房管理人员应在上机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好有关技术问题,以保证正常的教学;上课时不定期检查学生上机纪律,及时提醒上课教师,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6、学生业余上网时间,严格执行刷卡制度,在学生上机时间管理人员做好巡视工作,禁止学生玩游戏或不健康网站。

7、下课时机房管理人员应提醒教师登记机房情况,并提醒学生、班长一起关好电脑,做好凳子、键盘复位等工作,在整理机房完毕后方可离开。

8、每天中午或下午关机后,必须检查每个机房窗户,关好、扣好门窗及关好门;对电、门、窗等问题应及时与后勤处联系;每天上机完毕,应及时加锁,做好机房的安全防卫工作,遇到失窃等偶然事件,及时与学院保卫处联系解决。

9、机房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机房卫生,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机房清理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视卫生情况适当时间安排打扫。

10、机房管理人员应安排好机房值班;遇有事外出时必须安排人员接替;非上班时间晚上或节假日做好值班人员安排。

第六章学生上机守则

1.学生进入机房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安排。

2.根据《机房课表》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机房上机,严禁私自使用其它机房的机器,非上机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3.保持机房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抽烟,雨具、食品等不得带入机房。

4.爱护机器设备,如遇微机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用机,严禁自行搬动、拆卸、交换任何设备,不得随意改变主机箱的摆放位置,不得擅自改动机件设备联线。

5.不得自带各种软件上机使用,不准安装和玩游戏,未经允许不得拷贝机内软件,严禁私自删除或下载机器中非本人使用的文件,不得将无关数据存入计算机及服务器上的个人磁盘空间,严禁删除、修改他人的计算机数据,严禁设置密码,影响他人用机。

6.不得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严禁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查阅、传播、制作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严禁利用互联网对他人的信息进行删除、更改,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7.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按正确步骤开关机器。上机完毕,将桌凳、键盘、鼠标等复位,并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8.若因非正常使用而造成设备损坏的,须按价赔偿。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机件损坏的,除照价赔偿机件外,还要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并给予处罚。

10.必须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如违犯上述规定,且不听教育劝导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全学期上机资格、停用上机卡账号等处理,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备案或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1、学生需要软盘、U盘复制文件,须经教师或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然后经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

第七章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编制授课计划用机计划,并报教务处批准。

2、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将按照教务处批准的课表(上机计划),根据班级的人数及上机内容,统一安排用机。

3、开学前机房安排的初表订出,并在开课前一周在网上公布,有关用机的任课教师及时校对上机安排的正确性,并提出调整申请。

4、其他需要使用机房的课程或部门,可参照第三章机房安排第4、5、6条款执行。

5、在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应把安排上机所用的软件清单提前列出来,以便于及时安装。(以表格形式列出)。

6、任课教师在教学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违纪现象必须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

7、严禁学生在上机期间打游戏,任课教师有责任管好学生。

8、任课教师应按时、准确、认真填写教师用机情况登记簿及学生用机情况。

9、下课时要督促学生检查机器是否已安全关闭,填写用机情况,并将机房整理到位到整齐统一,离开时,应先关好门窗。

10、任课教师提醒学生不得随意进行软盘、U盘复制文件,如确实需要使用软盘、U盘的必须经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入侵。

11、请老师们配合做好以上工作。

第八章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1、机房各种设备,仪器属学校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

2、无论教师,学生或其它使用人员均应爱护设备仪器,不准随便破坏,有意破坏者,按原价100%赔偿。

3、对于不按操作规范使用设备、仪器,造成损坏者,按价50%赔偿损失。

4、值班人员由于责任心不强离开岗位造成设备、仪器丢失,应追究其责任。

机电工程系学生上机实验守则

1、?学生上机必须服从教师和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机,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自费上机者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2、?学生上机必须有秩序地进入机房,严禁大声喧哗、跑动、打闹,以保证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保持室内整洁和设备的安全,禁止在机房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吃东西,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

3、?上机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4、?上机必须对号入座,座位固定后,不能随意更换。使用前先检查设备完好情况,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报告情况。教师应详细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妥善进行处理。

5、?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随便拔插各类插头;严禁用力击打鼠标、键盘;严禁在驱动器工作指示灯亮时作插取盘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损坏,要按原价赔偿。上机者必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

6、?未经允许,上机者不准私自携带磁盘进入机房,严防计算机病毒进入机房。如确需使用自带磁盘,必须事先交给机房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方可操作。

7、?禁止学生在机房玩游戏、访问不良网站、进行黑客活动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劝阻、记名备案、勒令退场、罚款、通报等措施处置。

8、?操作完成后应正常退出所使用的软件,正确关闭计算机。将耳机、键盘、鼠标、椅子放好,认真填写《机房上机记录表》后,方可离开。下课后,由任课老师将填写好的《机房上机记录表》交值班人员保存。

9、?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10、学生违反机房管理制度的,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损失者,必须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11、除教学人员用机、学生上机外,非经主管人员许可外人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擅自用机,违者后果自负。并严厉禁止串班上课。

12、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机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口令。凡需查用科技信息和档案资料者,必须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

1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上机资格;屡教不改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1)?对计算机进行加密、解密;

(2)?私自改动设备连线,将配件带出;

(3)?故意破坏机房公物,乱写、乱画;

(4)?擅自修改、删除系统文件;

(5)?利用计算机聊天、玩游戏、看影碟等娱乐活动;

夜间制度大厅制度大堂制度

大队制度女工制度妇产科制度

篇4: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城郊煤矿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实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满仓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5.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Ⅰ级Ⅱ级)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每年一次

(四)主扇风机

1.轴承超温报巨警置每月试验一次

2.润滑油欠压报警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五)胶带输送机

1.欠压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2.过电流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低速打滑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4.堆煤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5.防跑偏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6.温度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7.烟雾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8.自动洒水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六)锅炉

1.双色水位计每小时检查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每天一次

3.安全阀试验气动每月一次手动每月一次

4.超温保护每月一次

5.锅炉整体检验每年一次

(七)井下电气设备

1.接地保护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漏电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短路保护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4.煤电钻综保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由无破损

(八)斜巷运输

1.防跑车装置每半月由使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2.插销、链环每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3.钢丝绳、钩头每天由使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红灯、信号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九)平巷运输

1.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时检查一次

2.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每天由专电工检查一次

3.电机车制动距离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二、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5.除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后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6.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影响设备运转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投入。

7.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8.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9.特殊情况下保护能使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十)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给予开除矿籍之处分,并罚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之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篇5:皮带机保护装置管理规定

1、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三条的要求,在强力皮带机沿线装齐各种保护装置,包括厂家所配的温度传感器等,并接入控制回路,不得擅自甩开不用。

2、严格按规定的周期和次数对各点的保护装置进行定期、例行试验,并详细记录试验结果,不得弄虚作假。对保护失灵的要及时汇报处理,在未处理前不准开机。

3、在皮带机各转载点处装一个堆煤保护装置,并安装在卸载落煤点的前方、且正常运行时煤块不能直接撞击的适当位置,本装置应在每班交接班时进行一次试验并做好记录。

4、皮斜主井、付轨下要在皮带机沿线从机头开始每50米装一台智能拉线开关。1#皮下、2#皮下沿线拉线开关从机头开始每50米装一台拉线开关,要将各拉线开关用绳子或铁丝串起使其在任何位置都能停机。各转载点、机尾、机头瞭望台处也必须装设拉线开关,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各点岗位人员和沿线巡视人员可拉动此开关实现紧急停机。各拉线开关每小班必须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在皮带机沿线维修时,为防止皮带机发生误动作,在停电闭锁后还必须将附近的拉线开关拉断并闭锁,为保险起见要求检修人员事先在皮带空运转过程中检查试验拉线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5、皮带跑偏开关、在机头机尾各装一组,中间段装两组。每小班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6、传动滚筒处安装超温自动洒水装置,该装置每十天进行一次完好情况检查,检查项目是:看喷嘴有无堵塞,管路有无泄漏情况。每月打开滤流器一次,清洗滤网,如有破损应更换。至少五天应清理温度探头上堆积的粉尘污垢一次,以免影响保护效果。每周进行一次试验。

7、烟雾报警装置每月至少应对探头进行一次除尘清理,每日至少应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一次试验。至少每半年升井一次对其各项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试验,并做好记录。

8、皮带纵向撕裂保护装置应装在给煤点的前方,在正常工作时不刮碰为宜,位置应在两托滚架中间偏后,维护保养及试验按说明书进行。

9、在斜巷强力皮带机跑车后面的起吊梁上装一个拉线限位开关,开关的拉绳用¢6mm尼龙绳系在跑车后面,绳的弛度不得大于300mm。不能影响跑车的正常运行。

10、在未明确规定试验周期的其他保护装置,应每天中班进行一次试验。

11对逆止器没有装在滚筒上的强力皮带机,要求每旬对减速器和主滚筒连轴器销子进行一次检查

12、强力皮带机的机头机尾及其传动部位设防护栏、防护罩并必须齐全,跨越皮带的地方要有过桥和防护装置。

13、直接搭接的皮带机之间应进行电气闭锁。并要求班班进行检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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