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厂副厂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岗位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决定,协助厂长搞好机修厂安全生产管理。
2、在现场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措施。
3、组织落实机修厂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长汇报。
4、教育职工正规操作,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参加事故抢险,发生事故后及时向厂值班人员和调度室汇报。
6、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上级安全指令、文件、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施工措施以及各岗点人员职责落实情况,制止违章行为。
7、积极参加事故抢险、调查、分析,制定并协助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协助组织恢复生产。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9、协助厂长抓好全面工作。
二、责任追究
因本人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
篇2:选矿厂副厂长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把安全工作贯彻到每天具体环节中去,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防尘、防毒工作会议,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或重点监护。
3、组织领导全厂性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基层各工段、班组提出安全工作问题和要求,必须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4、主持制定全厂人身安全防护、防尘、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辐射及消除工业污染的全面规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
5、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人身伤害事故、设备事故、“三防”事故和险肇事故,并组织拟定改进措施,监督落实。
6、负责组织审核全厂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7、组织全厂设备大检查,对管理使用不当,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设备要及时采取措施。
8、出现严重威胁员工生命、身体健康的险情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停产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