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1.目的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日常保养规定(向业主、住户公示)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设备安全运行制度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设备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查看运行记录;

l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清点仪表、工具‘

l检查设备状况;

l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设备管理报告制度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l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篇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城郊煤矿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实验要求

(一)主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满仓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主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主井提升机性能检查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一次

(二)副井绞车

1.防过卷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限速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闸间隙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托罐装置,每月试验一次

5.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安全门与罐位、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和罐笼停止位置联锁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9.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每年一次

10.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每年一次

(三)空气压缩机

1.(Ⅰ级Ⅱ级)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2.断水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断油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4.超温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5.风包超温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6.脚踏制动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7.制动油过欠压保护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8.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每年一次

(四)主扇风机

1.轴承超温报巨警置每月试验一次

2.润滑油欠压报警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3.技术性能测试每二年一次

(五)胶带输送机

1.欠压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2.过电流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低速打滑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4.堆煤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5.防跑偏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6.温度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7.烟雾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8.自动洒水装置每天试验一次

(六)锅炉

1.双色水位计每小时检查一次

2.高低水位报警每天一次

3.安全阀试验气动每月一次手动每月一次

4.超温保护每月一次

5.锅炉整体检验每年一次

(七)井下电气设备

1.接地保护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漏电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3.短路保护每日由责任电工检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内部

4.煤电钻综保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5.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检查每班由当班司机或责任电工检查一次外皮由无破损

(八)斜巷运输

1.防跑车装置每半月由使用单位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2.插销、链环每年试验一次并保存好试验记录

3.钢丝绳、钩头每天由使用单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4.红灯、信号每天由专职电工检查一次

(九)平巷运输

1.机车灯、闸、铃和撒砂装置及连接装置每班由当班司机接班时检查一次

2.人车车场自动停送电开关每天由专电工检查一次

3.电机车制动距离每年由运输队组织试验一次并保存完整的测试记录。

二、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除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5.除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强力皮带机、锅炉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后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6.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影响设备运转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投入。

7.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8.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9.特殊情况下保护能使用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经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十)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给予开除矿籍之处分,并罚款10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5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10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空内容、之迹潦草模糊)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罚款300元。

2005年12月25日

篇3:矿租赁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租赁设备的管理,提高租赁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设备租赁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租赁设备费的管理由经营管理部专人负责,并建立缴费台帐。租赁设备的使用由机电运输部按我矿在籍设备管理办法管理,并建立使用管理台帐。

二、租赁设备时,应由矿机电运输部提出申请,并经主管副矿长和矿长的同意后方可签定租赁合同。租赁设备必须完好、性能良好,必须具有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必需的证件资料。

三、租赁设备的发放、使用、检查管理由机电运输部按矿在籍设备管理。应尽量减少租赁设备的使用。

四、经营管理部租赁设备管理人员应汇同机电运输部人员现场检查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向公司设备租赁站通报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联系处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动态精细化管理。

五、租赁设备在使用完后,使用单位向接收单位交清、交全设备部件,缺损件由使用单位原价赔偿。

六、租赁设备需大修时,机电运输部提出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经营管理部联系租赁站,上缴了租赁设备大修费的租赁设备原则上由公司设备租赁站进行修理或由公司设备租赁站付大修费用我矿进行修理。

七、租赁设备长期停租或退租时,由机电运输部提出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经营管理部及时联系公司设备租赁站,办理停、退租手续,并协商处理停、退租设备。短时间停用的租赁设备由机电运输部提出申请后经营管理部联系停用手续。

八、2008年设备租赁费在2007年基础上节约100万元。

九、设备租赁费由经营管理部根据租赁设备的使用情况,计算出当月租金,由机电运输部长、经营管理部长审核,主管副矿长和矿长同意后财务方可付款。

篇4: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确保在**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内设备检修作业的规范和设备检修作业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确保检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区域内设备检修作业的审批管理。

2规范引用文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指导手册》

3术语、定义

设备检修作业是指设备大、设备中修与设备事故抢修的作业。包括**煤焦化工有限公司设备外委检修项目;外协承包日常设备维检修。

4职能职责

4.1设备动力科

4.1.1负责督促在设备检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办法》办理《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和施工方案,做到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并且做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检修)、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负责设备检修作业时按照《设备检修作业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汇同相关车间、部门办理《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相关手续。

4.1.3负责在设备检修作业时汇同相关车间、部门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和施工方案执行。

4.2安全环保科

4.2.1负责协助办理完善《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及相关手续。

4.2.2定期对检修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检修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有权提出考核意见,同时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检修作业,有权要求停止。

4.3生产车间

4.3.1根据设备检修作业项目的作业环境,配合完善《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3.2配合组织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管理。

5管理内容和要求

在对**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和建设过程中,在设备检修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审批管理程序。

5.1设备检修作业前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和安全协议(承包商)、安全措施并对危险因素进行认真识别。

5.2由施工单位填写《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许可证》后,日常或小型检修报设备所属单位同意审批,大中修检修报设备所属单位同意审批后再报设备动力科和安全环保科批准同意。《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批准后由车间每月汇总后交设备动力科归档。

5.3设备检修作业必须按《设备检修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并认真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允许设备检修作业。

5.4变更设备检修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6、检维修作业职责要求

6.1检维修申请人

6.1.1负责办理《检维修作业许可证》、联系相关安全措施事项。

6.1.2检维修申请人应根据检维修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协调施工人员到现施工。

6.2检维修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

6.2.1应在检维修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检维修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检维修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指定现场监护人。

6.2.2对所属生产系统在检维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检维修作业的衔接。

6.2.3检查、确认《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检维修作业许可证》应及时制止检维修作业。

6.2.4在检维修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检维修作业。

6.2.5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检维修人员

6.3.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6.3.2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3.3应确认检维修地点和时间。

6.3.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检维修作业。

6.3.5应随身携带《检维修作业许可证》。

6.4监护人

6.4.1负责检维修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停止检维修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4.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检维修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6.4.3当发现检维修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4.4在检维修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7.附则

7.1本制度由设备动力科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公司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技术及费用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使修理费的使用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计划性、经济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检修是指为了保持或恢复和改善设备能完成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维护和修理。

第三条?设备检修目标是以经济合理的费用,消除设备缺陷,维持设备良好性能,保持设备完好,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修理费是指设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恢复或维持其原有性能和能力所发生的、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费用。修理费的支付范围包括大修理、维修(中、小修理)、维护(保运)等工作中发生的劳务费、材料费、检修工程结算费及检测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单位的设备检修管理和检修费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中石化有关检修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负责制订设备检修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负责编制年度设备检修费用预算,分解各单位年度设备检修费用指标,审核设备检修费用的结算,对年度设备检修及费用的使用控制负责。

(四)检查考核各生产中心、部门执行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的情况。

(五)审核、审批各类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各单位系统停车检修工作。

(六)负责组织检修过程的HSE管理。

(七)组织对检维修承包商施工资质的评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八)组织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和应用现代设备检修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

第七条经营计划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各装置生产经营计划。

(二)负责编制各装置停车检修安排。

第八条资产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编制年度修理费预算指标。

(二)负责监督修理费用开支情况。

第九条监察部职责:

(一)监督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投标或询比价活动,使其全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对检修的双方遵守廉正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否决违纪违规单位的合格承包商资质。

第十条审计部职责:

(一)负责对修理费列支、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法进行审计和监督。

(二)对检修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及其它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部职责:

(一)参与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的审查。

(二)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装置系统停车衔接计划并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监督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HSE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承包商的HSE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维修承包商业绩考核。

第十三条采购中心职责:

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所需设备、配件和材料的采购。

第十四条物流中心职责:

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所需设备、配件和材料的保管与配送。

第十五条生产中心、部门职责:

(一)执行公司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二)组织编制、上报本单位设备检修计划。

(三)组织实施公司批准下达的设备检修计划。

(四)签订外委检修合同,组织检修项目的质量验收和工作量的确认。

(五)负责设备检修记录(包括检验检测数据)的整理和归档。

?(六)在检修过程中执行HSE管理程序,负责本单位检维修现场的HSE监督检查和检维修承包商业绩考核。

第三章?检修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设备检修计划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单位运行保障室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变化状况,结合生产安排、装置排差,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分为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装置消缺计划和月度检修计划。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在检修前四个月由各单位编制并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在检修前一个月下发正式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前移)由各单位编制并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在下月2日前下达。装置消缺计划视需要临时安排。装置(系统)停车检修计划由公司副总经理审批,装置消缺计划和月度检修计划由设备管理部主任审批。

第十八条设备检修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制订设备检修计划必须做好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大机组及关键机泵应采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进行数据的归纳整理和分析,组织检查鉴定,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收集、积累设备技术状态数据为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制订检修方案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应用网络技术编制设备大检修计划,通过网络计划寻找影响设备大检修的关键工序和关键路线,以缩短大检修停车时间。

第二十条制定检修计划的依据:

(一)安全和环保以及国家法规对设备的要求;

(二)设备日常巡检、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记录等所积累的设备技术状况及变化趋势;

(三)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对设备的要求;

(四)设备运行周期;

(五)装置技术和扩能改造。

第二十一条?检修计划批准后,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当检修计划需要调整时,由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后进行变更,要提高设备检修计划的准确率。

第二十二条对影响生产及产品质量的突发性设备事故或故障应采取紧急抢修,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具体规定参见《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外委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检维修中心单位承担的维保内项目不再申报具体检修项目,对于需要甲方提供维保备件的项目须分装置、分专业申报月度检修计划(便于分装置分专业统计检修项目和费用,用于按检修令号发放备件),计划名称为:“**装置**专业维保”,承修单位注明“自修”;计划费用指当月需领用的维保备件的总费用。维保外项目必须申报检修计划,必要时进行追补。

第二十四条检修项目的委托、外委检修单位的选择、合同管理执行《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项目外委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执行《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询比价)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设备管理部根据公司《承包商管理程序》的要求,从检修资质、技术力量、检修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等方面,每年组织对检修承包商进行一次评审。评审资料包括:承包商登记调查表;承包商评价审核表(由仪化公司二级单位填写,不少于两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持证及复审复印件。评价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类。公司监察部根据检修承包商违反廉正协议情况实行否决,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根据检修承包商HSE情况实行否决。承包商登记调查表、承包商评价审核表见附页。

?

第四章?检修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运行保障室及生产装置应负责检修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检修承包商的资质、施工人员技术等级、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每一个检修项目都应落实项目负责人对检修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管理。

第二十七条所有检修项目(除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外)应按检修计划组织施工。紧急抢修项目事后应补报检修计划。各生产中心视设备的重要程度或设备故障时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制订相关设备的应急抢修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二十八条装置停车检修前,检修准备工作要达到“八落实”,即:计划项目落实、施工方案落实、检修费用落实、图纸资料落实、备件材料落实、施工力量落实、施工机具落实、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落实。

第二十九条大机组及关键机泵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推广应用网络技术绘制总体检修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

第三十条视装置(系统)停车检修的周期长短、对生产中心的影响程度及关联程度,由设备管理部或生产中心成立检修领导组织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检修工作。设立机、电、仪专业技术质量组,备件材料供应组、安全环境保卫组等。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在停车检修前应进行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编制停车方案。装置停车应做到“停得稳、放得空、扫得净、不污染”。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检修前负责向参加检修的单位进行项目的技术交底,包括工程任务、设计图纸、施工进度、安全措施、器材设备等方面的全面交底。介绍与工艺装置(生产过程)有关的概况和危险危害、环境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并掌握其检修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第三十三条装置停车检修前,参加检修的单位应对检修作业方案进行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根据识别出来的危害和环境因素落实相应的应急准备,并交由各单位运行保障室和生产技术室进行审核,对风险度高的项目应调整检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度,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四条参加检修的单位应落实组织管理、设备、配件、机具、材料、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装置设备检修前应做好工艺吹扫置换和隔离措施,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检修规程和规章制度,加强检修施工人员同生产管理人员的联系。

第三十六条检修实行科学、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净”。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物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设备不见天。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七条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

“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四不开车”:工程未完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第三十八条采购中心应合理储备备品配件,及时、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或制作。采购备品配件要确保质量,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第三十九条物流中心应根据生产中心的配送计划,及时组织配送,满足设备检修需要。

第四十条检修中调换下来的设备和零部件,有修复利用价值的,各生产中心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做好测绘工作。

第四十一条检修作业期间,应避免检修材料在使用、储存、搬运、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满足HSE管理要求。

第四十二条停车检修结束后30天内,各单位运行保障室要组织做好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对大机组及关键机泵检修项目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编写检修总结(含技术小结)上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系统停车大检修的施工、安全、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和总结。

第五章?检修质量管理

第四十三条检修质量是指设备修理后应达到的精度、性能和外观质量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检修质量是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在整个检修过程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中石化颁发的检修法规、标准、规程以及公司检修规程与规定。

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对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备品配件、材料、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四十六条大机组、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和重要项目在检修之前,各单位必须向检修承包商进行技术交底,由检修承包商制定施工方案,经各单位确认后才能施工。检修承包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四十七条检修质量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运行保障室负责控制检修质量,坚持自检、互检和专检三结合的方法对检修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第四十八条各单位设备专业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监督和验收。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要作为跟踪检查的重点,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要有停检点,接受各单位专业人员检查。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完工后,未经各单位专业人员验收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第四十九条检修质量应达到检修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试车验收。设备试车验收工作由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根据设备分级情况、单机或联动试车情况,明确试车人员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设备试车验收工作。设备试车验收记录应由生产管理、检修承包商、设备管理三方人员签字,其中大机组、发电机及110kV变压器、DCS控制系统还需设备管理部参与验收。确保设备修理后的检修质量在精度、性能和外观质量及安全环保等方面达到技术要求,为开车一次成功提供保证。

第五十条检修项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技术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理化检验资料和技术鉴定等。

第五十一条设备检修结束从开车日起,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对外委检修承包商确定保修期,保修期一般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和事故应由检修承包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须建立检修项目负责人制度,对每一个检修项目、每一台检修设备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检修质量全面负责,包括技术交底、设备交出、施工管理、备件及材料供应、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五十三条对设备检修过程中及投运后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对因检修方案、施工管理、备件及材料供应、验收等各个环节出现的质量问题实行检修质量追究制,各单位应将检修质量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

第六章?检修费用管理

第五十四条设备管理部根据资产财务部下达的年度修理费预算指标,按单位进行分解下达,各单位须按装置情况再行分解。层层把关控制,确保年度修理费使用不突破指标。

第五十五条加强修理费使用管理,严禁修理费搭车使用。新购设备或系统应列入固定资产投资渠道,非生产设施应尽量减少修理费的使用。修理费具体开支范围见《仪化股份公司修理费开支范围暂行规定》。严格控制外委、减少外委项目,减少修理费对外支出。

第五十六条加强修理费的使用分析管理。各生产中心要按月分析、检查修理费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上报分析报告。设备管理部要按季分析检修费用的使用情况,并根据检修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加强对检修计划的审批管理。

第五十七条加强修理项目的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优化检修方案,制定合理的施工网络;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机具,提高检修质量;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有效监督,缩短施工工期,降低修理成本。

第五十八条检修费用的审核结算执行《仪化股份公司检修费用审核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九条设备管理部结合设备专业检查及季度修理费分析对各单位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检修计划编制、实施及结算管理情况。

第六十条监察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投标或询比价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审计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检修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检修项目结算进行审计,检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六十二条对检修费用使用节约或超标的单位,要严格考核与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办法参考中石化《设备管理办法》及《设备专业管理制度》编写。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起草人:王在明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