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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第一条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每年与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定期检查各村农机安全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履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和农机监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二条英买力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一)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各成员分工负责,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二)每季适时对各村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组织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全年组织二次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督促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杜绝安全工作走过场不扎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第三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要求各村每年组织两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农机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教育,播放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片;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每半年到中小学上农机安全教育课一次;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给广大农机手和群众看一部农机安全(交通安全)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手送一本“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经常深入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应急管理科普常识等宣传教育。

第四条农机安全检查制度

村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经常组织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排查农机事故隐患,并动员督促机手及时办理农业机械入户登记、按时参加年检、购买强险与参加驾驶培训、安全学习等。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重要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根据农机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配合,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具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牌证、外挂、违法载人载客、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利用农业生产农时特点,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月、创建“平安农机”等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乡镇、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维修、维护保养等技术咨询服务。

第五条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拖拉机运行安全的技术标准。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标准核发牌证,杜绝为不符合标准的拖拉机发放牌照,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异地上牌。

(三)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承办人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送审核人核实,审核人未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承办人、审核人共同在《表》页脚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送镇农机监理所审核后,核发牌证。

(四)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牌证,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

(五)按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规费,不得乱收费。

第六条农业机械检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和农业部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检验,杜绝违规检验、杜绝违规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检验工作须由检验员执行,不具备检验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检验工作。

(四)建立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对拖拉机安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主办检验员检验后认定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副检验员核实结果,经2名检验员检验符合技术条件、标准的,由2名检验员共同在《拖拉机检验申请表》上签字,经监理所(站)负责领导签字后,核发检验标志。

(五)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检验标志;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并告知经维修后再检。

(六)按省物价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收费,不得乱收费。

(七)对因检验把关不严,导致发生特大事故的,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暂行规定》查处。

第七条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农业部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规范》。

(二)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审核驾驶申请人;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程序科目、标准考试;杜绝违规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杜绝违规考试。

(三)考试工作须由考试员执行,不具备考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考试工作。

(四)驾驶申请人申请材料审核由农机监理员执行,未取得农机监理员证、不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不得执行材料审核工作。

(五)严格执行培训开班报备和考试报批制度,全面推行拖拉机驾驶人考试考核主考官制度、考试员异地调用制度和监察监督制度。对驾训学校培训质量半年对外公布一次,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停业整顿,整改期间停止一切考试预约。落实岗位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主考试员对驾驶申请人考试后,考试结果由副考试员核实,经主考、副考2名考试员确认考试结果后,2名考试员共同在表上签字。

(六)符合条件的要按时核发考试预约通知,材料不齐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理由。

(七)按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规费,不得乱收费。

(八)对因违规考试发证,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按《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暂行规定》查处。

?第八条农业机械及驾驶人业务统计报告制度

(一)专人负责上报农业机械、驾驶人业务报表统计上报

(二)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业务报表

第九条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拖拉机、驾驶证档案,做到一证一档、档案应当保存拖拉机、驾驶人提交的资料,记录拖拉机、驾驶证记载、签注的事项,并记录拖拉机驾驶人的联系地址。

(二)档案应当装订成册,并填写档案资料目录,置于资料首页,案卷编号为档案编号。

(三)档案按照档案编号顺序排列。

第十条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事故分析例会制度

村农机管理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农机事故分析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交流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订预防农机事故和搞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措施。

(二)事故情况专题报告制度

村农机监理机构对每季度事故情况做专题报告,报上级农机监理所与同级农机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报,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农机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及以上四项指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增减的百分比、事故机型分析、事故原因分析、区域分析、时间分析和死亡事故与死伤3人以上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主要隐患,安全管理存在主要问题等,并提出今后的工作措施、对策和建议。

(三)建立与公安部门农机事故通报制度

拖拉机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与月报表同期逐级上报备案。

(四)设立事故统计制度

村设1名农机事故专职统计员,专职统计员由在编农机监理员担任。

1、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工作的领导

镇、村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抓好工作布置安排,落实统计工作相关人员,抓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严格把关,积极实行统计监督。

2、明确农机事故专职统计员职责

搜集、了解掌握辖区内农机事故情报,整理统计资料,按时如实填报统计报表,认真搞好统计分析、总结。

第十一条农机监理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农机监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需,讲求实效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农机监理业务工作的需要,培训内容为:

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镇场经济知识,科学技术知识,公共行政管理知识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2.农机监理人员资格(或审验)培训

3.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资格(或审验)培训。

4.农机检验员资格(或审验)培训。

5.农机考试员资格(或审验)培训。

6.农机监理业务、农机事故统计培训。

7.农机事故处理培训。

(二)培训形式:按照省镇的安排部署,一般采取离职培训形式。

(三)培训根据相关业务知识的需要,及省、镇农机部门的安排部署,由县农机局领导审批。

(四)原则上每人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业务学习或培训。

第十二条审批事项办结时限

(一)拖拉机注册登记,自受理之日起5日完成变更登记;拖拉机登记事项更正,只更正《拖拉机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1日完成,其它5日内完成。

(二)申请拖拉机机身颜色变更登记,申请拖拉机发动机身(底盘)、挂车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做出准予或不予变更决定,5日内完成变更登记。

(三)拖拉机迁出登记、拖拉机抵押登记、拖拉机注销抵押登记、拖拉机共同所有权变更登记、拖拉机变更备案,自受理之日起1日完成变更登记;拖拉机转入登记、拖拉机转移登记、拖拉机更换整机变更登记、拖拉机停驶/复驶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日完成登记。

(四)拖拉机补换发号牌、补领《拖拉机登记证书》,自受理之日起15日完成;换领《拖拉机登记证书》,补换拖拉机行驶证、申请拖拉机临时号牌,自受理之日起1日完成。

(五)拖拉机定期检验、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自受理之日起1日完成。

(六)初次申领拖拉机驾驶证,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5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补、换领拖拉机驾驶证,符合规定的,3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第十三条业务窗口AB岗工作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度,窗口工作岗位的A岗工作人员,遇有出差,事假或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需由B岗工作人员接替该岗位的工作,窗口任一工作岗位不能出现A、B岗均不在岗情况。

第十四条首问责任制

群众到窗口办事或咨询,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在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能够办理的,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属于窗口或单位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引领服务对象按办事流程把需要办的事情办好。

第十五条一次性告知制

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将所办事项需提交的资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的人员。

第十六条服务承诺制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办事原则,依法行政,热情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耐心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七条否定报备制

窗口工作人员对认为不能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做好记录,如实说明办理的基本情况,否定的理由和依据,并逐级报请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农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制度

该制度制定的依据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农业部第四十二号令、四十三号令、七十二号令,《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受理拖拉机驾驶员的考核申请、拖拉机注册登记申请、拖拉机及驾驶年检、审及换证、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牌、照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二)审批、核准、备案事项依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部第四十二号令、四十三号令、七十二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令第412号。

篇2:机械制造企业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制度

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员工在高温和严寒季节改善劳动条件的要求,必须认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冻保暖工作。

1.2防暑降温、防冻保暖工作在公司分管副总的领导下,由安技部门负责计划、协调、督促和检查的组织实施,并接受公司工会的工作监督。

1.3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早部署和定期检查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物资准备及措施落实工作,为员工在酷暑和严寒时节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

2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

2.1工程部门在设计与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应遵照国家发布的有关规定,同时设计与审核防暑降温、防冻保暖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2工程部门、工艺技术部门和各分厂(分公司)应大力推进技术革新,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过程,改善工具设备,努力实现生产机械化、自动化,从根本上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

2.3动力部门及负有高温作业的分厂(分公司),应合理部署高温车间的热源和改善高温作业场所的通风条件,减少高温部件暴露的时间和面积。

2.4动力设备部门应作好高温期间和严寒期间水、气、电的供给,以及防暑降温、防冻保暖设备设施的安装及其管理工作。

2.5生产管理部门、劳资部门和各分厂(分公司)在调度安排生产中,适应夏季高温期间的特殊需要,合理调整劳动组织,适当调整作息时间,筹划轮换休息,避免加班加点。特别高温作业场所,可采取“勤倒班”办法,缩短一次性连续作业时间。

2.6财务部门应根据当期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的费用计划,筹措落实资金到位。

2.7物资采供部门和后勤部门应按安技部门计划要求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2.8工程部门应在每年夏季和冬季来临之前,对所有生产及工作场所门窗进行检查,发现门窗及其附属物件破损短缺,应及时组织分厂、部门统一报修,安排计划及时修理和配置,以保证门窗完整,夏天能开启,冬天能关闭,通风降温及避寒效能良好。

2.9后勤部门应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做好具有夏令特色的饭菜,花色品种多样,新鲜凉爽洁净。在冬季,保证供应热饭热菜。

2.10职工医院应在夏季高温来临之前,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同时落实中暑抢救、肠道疾病等高发病的各项医疗措施,包括需用的医疗器械、药品性能检查和货源准备。

2.11凡是使用电源取暖器、取暖火炉,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切实加强管理。

3电风扇使用管理办法

3.1凡申请领用电风扇的部门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写明安装部位,报安技部门核定。

3.2各部门使用的电风扇必须建立台帐,落实专人保管。

3.3各部门使用的电风扇必须采用可靠的保护接零措施。

3.4若须改变电风扇的送风方向,必须先关电源,待风叶完全停转后,才许调整。

3.5电风扇每年使用前必须进行维修、检查,待试运转正常后才许投入使用。凡有电气维修人员的部门应自行组织检查,没有电气维修人员的部门,报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3.6移动式电风扇必须严格下列项目测试检查:

a接零保护情况;

b绝缘电阻值大于1欧姆;

c电源线应为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电缆;

d电缆线无接头,不油蚀腐烂,不破损;

e防护网罩作到手指无法进入旋转部位,风叶完好无损;

f使用环境无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防爆风扇除外)。

3.7电风扇报废须经安技部门核查后,才能办理报废手续。

3.8各部门安装和使用的各类电风扇,未经安技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搬迁、改装或移作他用。

篇3:固定设备定期检修工作制度

1.机电科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认真编制年、季、月固定设备检修计划报矿批准,并纳入矿生产计划。由机修厂或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验收工作由分管矿长组织进行。

2.根据“设备管理规程”的规定,每年应有12~15天停产检修日编制,由机电科会同机修厂共同进行,报局、矿领导批准后由机电科组织实施。

3.主要扇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实行轮换检修制,但必须保证备用风机完好状态,使用风机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风机检修由机修厂和机电科组织实施,由机电、通风、安监等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4.主排水泵、供电设备,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的解体检修、检查和测定试验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解决。

5.锅炉应在冬季前进行检查、检修,并配合劳动局进行年审、年检工作,锅炉热力技术测定每年一次。

6.固定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计划时间,保质保量。检修后,进行严格验收并试运转,对检修情况及更换零部件作详细记录,各种技术参数、绘制的图纸及各种技术资料要完整存档。

篇4: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制度

1、日常保养:

设备的操作者应该按照操作规程(或出厂说明书),坚持每班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巡回检查,班中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使信号,温度升温,保险装置是否正常,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擦拭、交接班以及环境卫生等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通知机电经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日常保养的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限位、指使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安全可行。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部位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

3、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到规定的时候,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后,机电经理组织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做好班组和工区维修计划的考核。

4、提升绞车的日常维修

(1)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司机对各种保护装置当面进行试验,并将试验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找维修工处理,必要时向上级汇报,做好记录。

(2)司机、维修工按巡视图表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

(3)每日对电气接点及电阻器检查和维修。

(4)每班交班前,必须将机器及室内卫生打扫干净。

(5)每周对下列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调整:

外观可见传动、转动部位及零件;各连接装置、基础螺栓及紧固件;所有液压、润滑管道及附件;闸瓦、螺钉及闸瓦间隙;润滑油、液压油的油质及油量;联轴节螺栓的工作情况;接触器及其他电气元件工作情况。

每日对下列部分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

更换破损和磨损超限的闸瓦,闸瓦螺钉不准与制动轮接触;检查油泵、管道及附件,处理漏油;检查试验各安全装置动作情况。

每半年至一年应对下列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

清洁油箱、管道、附件,更换油液及润滑油;检查更换磨损超限的闸瓦;清扫、检查、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电气元件,进行清扫检查和电气性能测定试验;开箱检查减速器齿轮啮合情况;各销、轴、轮清洗注油;更换联轴器中损坏的弹簧及油脂;清洗检查三通线四通线、制动缸、蓄压器、液压站,确保严禁无漏现象,动作灵敏可靠。

每次检查维修的详细内容认真填写在记录本上并签名盖章。

5、调度绞车的日常维修和检查:

(1)当班司机必须清扫机器周围卫生,保持机器整洁。

(2)按时注油。

(3)更换已磨损的闸带。

(4)紧固各螺栓,配齐开口销、垫圈。

(5)各制动闸要定期调整,保证闸带好使,并检查自锁装置要可靠,闸把定位螺栓长短要合适。

(6)查底座无断裂变形,基础牢固。

(7)查电气设备无失爆,性能良好,接地装置完整可靠。

(8)发现机器内部漏油要及时处理。

篇5:压风机房巡回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压风安全、正常的运转,加强压风的维护力度,提高维修人员的责任心,特编制此巡检制度。

1、检查、维修人员认真学习和遵守有关压风的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对危害安全的隐患和行为要制止并汇报。

2、检查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可靠,软管或管道有没有泄露。

3、检查安全阀和其它泄压装置有没有被污后和其他杂物堵塞,排气阀和安全管网、连轴器、阀门、软管是否完好无埙。

4、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空压机油是否定期更换。

5、保护系统能够承受的最大压力是否合格。

6、压风机停机必须检查显示屏上的故障信息。

7、当班认真填写压风运转日志,运转日志要求整洁、清楚。

8、机械设备保持清洁,机房内要求整洁、卫生、无杂物、无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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