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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岩机司机处罚赔偿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为了自己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各司机和班组人员执行

一.装岩机电缆线要挂好,发现漏电及时处理,如果因操作不当压坏电缆线要赔偿,每1处,装岩机司机罚50元

二、不按规程操作,属于司机行为,将提升变速箱齿轮打坏者处司机300元罚款。提升变速箱主轴拉断者处司机400元罚款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互相把责任分清楚,如责任不清有机器损坏者,故障出在哪个班,哪个班全班人员无偿对该机配合修理、

四:对于出矿与出脉内巷、脉外巷的斗数问题,出脉内巷与脉内巷的斗数必须与出矿斗数分清。出脉内巷与脉外巷的必须把本班的重斗上完,不能压重斗在井下。如发现存在把废石充矿斗数给绞车工上报,对其带班的罚款2000元一次,再次发现立即开除。

五:对于出脉外巷的渣工,按矿山规定坡度不能大于3‰----5‰,对于安轨道的枕木不能一根轨道少于五根枕木。对于不按要求安的轨道,每米扣除20元罚款。

以上的制度和规定要求望各位装岩机司机认真执行。

篇2:工程安全施工处罚细则

1、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罚款。

2、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

3、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100元。

4、施工现场未封闭围档,禁止作业;又不整改到位,罚项目部500元;

5、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

6、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元;

7、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人/次;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发现有不戴安全帽、不穿泛光衣,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人/次;

9、检查到现场有操作工抽烟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次/人;

10、检查到现场有操作工随地大小便的,罚款500元/人/次;

11、楼梯口不搭设防护栏杆,阳台边无防护,卷扬机、搅拌机、通道口无防护棚、脚手架基础未硬化、未设置排水沟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2、施工用电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质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元。

13、钢结构吊装时未设置安全防护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0元/处;

14、钢结构屋面吊装时,未设置安全网架空防护的,每处罚款1000元/处;

15、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人/次。

16、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7、塔吊未实行使用检测备案制度,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2000元;

18、塔吊与主体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卸料平台无防护门,上料口无防护棚,吊篮无安全门,无防冲顶装置,基础未硬化,未设排水沟,卷扬机使用倒顺开关,钢丝绳无过路保护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每部位罚款100元/次。

19、高大模板支撑不组织验收、拆除模板过早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技术操作要求的,罚款500元/次。

20、特殊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人;

21、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脚手架外架高度少一架、围档密目网少一架或未封闭、未按要求满铺三层架框等的,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

23、分包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冬、雨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不按照冬、雨施方案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罚款5万元。

2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凡未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并组织施工的,责令返工,且每项次罚款2万元。

2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0--20000元/次罚款;

附则

1、本《细则》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最新文件为准;

2、罚款以《监理通知单》为准;

3、罚款不代表取消质量、安全隐患,应排除隐患,维修返工至合格;

4、所有罚款全部上报于建设单位;

篇3: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一、砼工程:

1、砼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施工方案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

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砼接槎处,不符合处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

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

4、对跨度≥4m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

5、底模及支架拆除时砼强度(无拆模试块检测报告)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模的,每处罚款1000元;

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500元;

7、使用抗震钢筋的部位,未使用,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0元;

8、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200元;

9、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0、安装钢筋前,未清理基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每处罚款100元;

11、发现砼在浇入模板前私自加水搅拌的,此车砼退回原供应地,并处罚2000元/次;

12、砼标养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禁止使用供应商的试块代替现场制作试块);

13、同条件试块未放置现场的,罚款100元/组(禁止使用供应商的试块代替现场制作试块);

14、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0.1㎡,基础、板一处蜂窝面积>0.2㎡,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5、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0.04㎡,基础、板一处孔洞面积>0.25㎡,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砼表面露筋长度>10cm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7、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cm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cm,厚度>4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8、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50cm2,厚度>3.5cm,基础、板胀模面积>100cm2,厚度>4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9、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mm或层高偏差超过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0、梁、柱断面尺寸比设计>10mm或<8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1、砼后浇带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及施工,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0元;

22、板厚度比设计尺寸>10mm或<8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3、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4、浇筑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500元;

25、预应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200元;

26、预应力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

27、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开头及灌浆孔、排气孔及排水管等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8、预应力筋张拉或张放时,砼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500元;

29、预应力筋的张拉力,张拉或张拉顺序及张拉工艺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及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与上述不符,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200元;

30、孔道灌浆时,孔道内水泥浆应饱满、密实,如不饱满、不密实,每处罚款500元;

二、砌体工程

1、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漏做试块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200元;

2、砌体漏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3、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10mm(每片墙查3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4、砌体表面平整度>1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5、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6、轻质砌块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7、砌块应对错缝搭彻,搭接长度小于1/3砌块,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8、卫生间隔墙下口未按规范设置止水带,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

三、抹灰工程

1、粉刷墙面、柱面等起壳、裂缝面积≥200cm2,平顶起壳造成脱落,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3、抹灰未二次成活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4、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无加强措施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6、面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超过30cm2,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7、内、外墙开裂引起空鼓,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8、墙体涂料存在明显色差,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9、楼梯踏板下口未做滴水线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四、屋面工程

1、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竣工验收前15天内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分仓缝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3、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插口边距墙面<20c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4、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设置排气孔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少一只罚款100元;

5、屋面无蓄水或淋水试验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0元;

6、卷材粘贴后,有气泡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个气泡罚款100元;

五、水、暖、卫生设施工程

1、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错误或安装高度超过允许偏差5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

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和规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5、消防栓方向装反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只)罚款100元;

六、电器安装工程

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

2、电气箱、柜等支架安装不牢松动,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

3、成排灯具不成线,偏差>20mm,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4、应做保护接零(地)的灯具,不接保护零(地)采用BVR线(2.5mm2以下多芯铜芯线)不搪锡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件)罚款100元;

5、材料不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的,每样罚款500元;

6、现场检查时,发现材料的品种、规格、直径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的,罚款500元;

7、现场检查时,发现墙面水平方向开槽的,每处罚款200元;

七、钢结构工程:

1、原材未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私自加工的,不予进场,不整改的,罚款1000元/次;

2、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及扭矩检测不合格的,退场,不得复检,且罚款500元/次;

3、构配件进场后,现场检查厚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禁止吊装,并罚款1000元/件;

4、吊装过程中,发现气(焊)割孔的,罚款500元/孔;

5、预埋件整体或布局偏移,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件;

6、现场未使用普通螺栓先进行拼装,而直接使用高强螺栓进行拼装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孔罚款100元/件孔;

7、焊接材料未经烘焙,且无烘焙记录,又不整改到位的的,罚款200元/次;

8、同一设计标高的门、窗洞口,留置后不在同一设计标高处,误差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罚款100元/处;

9、现场机械设备及现场用电应进行统一管理,发现未按规定使用配电箱而使用插线板,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

10、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位;

11、电工、气焊工未穿绝缘鞋作业,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位;

12、现场安装时,无安全管理人员,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次;

13、现场明火作业处,未设置消防器材,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处;

14、钢结构屋面安装时,应布置好安全网,并设置拉栏,不符合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

15、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应用专用袋子上、下传递,检查到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次;

16、在竣工验收前15天内,下雨时发现渗漏点,不及时整改的(当天检查出,当天整改),每处渗漏点罚款500元/点;

八、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

1、所用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及安装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2、铝合金门窗安装后,框与墙体缝隙未填嵌饱满,填塞材料与方法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3、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

4、铝合金门窗扇开启不灵活,倒翘,阻滞及反弹,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5、密封条未剪断,且关闭后未处于压缩状态,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6、现场的成口经测理检查,如发现材料厚度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

7、设计安全玻璃部位,未使用安全玻璃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

8、窗角缺加固件,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处;

9、门窗周边打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0、设计断桥型材的,现场使用非断桥型材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

11、框侧未使用镀锌螺丝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樘罚款100元;

12、打胶时污染成品,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3、门窗框渗水,每处罚款100元;

九、排架(模板及外架)工程

1、周转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有效期内型式检验报告、租赁合同,未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元;

2、钢管不得使用弯曲、变形、开裂及锈蚀严重的脚手钢管,否则会大降低杆件的竖向承载力和支撑系统的整体变形能力,不符合上述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100元;

3、钢管壁厚经现场检测,达不到施工方案的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

4、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纵横向扫地杆,未设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

5、立杆的间距和步距(步距为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

6、可调底座和顶托外露长度均不能超过20cm,超过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7、剪力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8、后浇带与其他部位应分开支设,如未分开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

9、穿插螺栓不得斜拉硬顶,钻孔严禁用电、气焊灼孔,违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0、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在梁底标高向下1500mm左右处铺张设防护兜网一道作安全防护用,如现场未设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

11、模板未涂隔离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

12、排架在支设过程中,未设置卸料平台来运转材料,直接堆放于已搭设完毕或正在搭设的排架上,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500元;

13、排架上堆放建筑材料,不撤离,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4、顶托用于底座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100元;

15、碗扣未按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扣紧(扣到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十、桩基工程

1、施工桩机应有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开工当天往前推算,一年有效期),不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0元/台;

2、桩机施工操作人员应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岗位证书,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位;

3、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获得监理与业主审核同意就私自沉桩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0元;

4、沉桩前未提供桩位图,现场的桩位未经复核准确,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500元;

5、沉桩未使用桩尖或桩尖经测量不满足设计和管桩规范要求(应更换),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500元;

6、管桩的壁厚、长度检查时,如发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

7、在检查时如发现桩位偏差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8、桩的焊接应分三次进行,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以免桩周土固化,且焊缝应饱满,如果发现未清理桩端垃圾就进行焊接,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9、桩焊接完成后,应按设计和规范停歇冷却时间,焊完就沉桩,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200元;

10、在沉桩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管桩无法沉入到设计标高,应报告监理与业主,由业主上报设计人员处理,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私自截桩,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根罚款500元;

11、管桩每套施工完毕,应覆盖桩孔,未覆盖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2、每天施工的桩位、数量应当天报审,不及时报审,又不整改到位的,每次罚款100元;

13、基坑土方开挖完成后,应提供桩位偏差表和竣工图,在桩基础分部验收前未提供,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

十一、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钢管未油漆、生锈严重或搭设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元;

2、落地脚手架立杆基础不符合规范要求,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元;

3、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设置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

4、脚手架连墙件和构造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2000元;

5、脚手架与排架(模板)相连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一处罚款500元;

6、脚手架堆放杂物的及超载的,又不整改到位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7、拆除脚手架未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又不整改到位的,罚款1000元;

8、安全网张设不规范,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9、拐角处两个方向的脚手板应重叠放置,避免出现空挡现象,检查出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0、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竖向间距为控制在3个步距(4.8m),横向间距为3个立杆间距(2.4m),连墙件如为脚手钢管,直径不得低于48,它与脚手架和梁柱采用直角扣件连接,如不符合,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11、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如违反又不整改到位的,每处罚款100元;

篇4: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约处罚规定

在本工程总包范围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按照该制度及违约金处罚规定严格实施。

安全违约处罚规定

一般规定

(1)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100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3)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4)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人员,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勒令其换岗。

(6)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不清楚操作规程上岗的,对分包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员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标识、编号、着装)、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及穿硬底鞋、电工作业、电焊动火作业不按照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对乙方每人次100元违约金处罚,若超过3人以上5人以下对分包处以2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若超过6人以上对分包处以4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乙方不遵守施工现场各种规章制度及在明显挂有禁止、严禁等警示标志区域内违章者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1)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将处以50-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对进入施工现场衣衫不整、赤膊、赤脚或穿拖鞋的施工从业人员,对乙方处以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3)建立保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中脱岗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如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4)作业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堆放,堆码整齐,违者,对分包50元/处违约金处罚。

(5)要注意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对随意堆放以及对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坏者,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据价值加倍赔偿。

(6)在施工现场内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对分包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CI设计标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标志有损坏和未经允许擅自移动的,违约金处罚50元/次。

(8)在施工区域内严禁打闹嬉戏,违者将对分包其处以50元/次违约金处罚。

(9)泥浆、污物、垃圾等严禁直接排入排水沟,违者一经发现,将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12)材料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6米,每发现一处对分包违约金处罚50元。

(13)严禁损坏消防器材,一经发现,将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消防器材加倍赔偿。

(14)在施工现场乱写乱画者,给予乙方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15)每天施工完必须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每检查发现一次50元~100元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从高处往下抛物或倒垃圾,违者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7)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与乙方500元~5000元违约金处罚,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临电管理处罚规定

(1)线路架设应规范,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当匹配,否则,对乙方将处以100--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门、一锁”制,箱内配电应有明确的标识。电箱必须标明用途、责任人、编号、每日巡视表及线路图,对违反此规定乙方,将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机具应作接地保护,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线路破损时,应及时包扎。否则,将对乙方每处100元的违约金处罚。

(4)、潮湿处作业人员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电箱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乙方将处以200~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5)非专业人员擅自接线的乙方,每次违约金处罚200元。

(6)非专业人员擅自使用电动工具或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的乙方,将处以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擅自乱接电源或将电线直接接插座者,给予乙方1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圆盘锯无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或锯片有裂纹,无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装置,仍继续使用的,对乙方处以100元/处违约金处罚。

(9)钢筋加工机械应有保护接零,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设防护措施,否则,对乙方处以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10)钢筋机械操作时,严禁在危险区域(如对焊机前方,张拉区前方,切断机前方,切割机前方等)严禁站人,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1)电焊机使用需专业人员进行,应有保护接零接地装置,并设立漏电保护器、二次降压保护器,露天作业时要设立防雨罩(棚)。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同时勒令停止作业。

(12)潜水泵必须有保护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根据国家及地区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2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4)氧气、乙炔瓶应由氧焊工领取,领取后应由氧焊工负责妥善保管。气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开使用和存放,并配置灭火器,作业时办理动火证,专人监护,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5)电焊作业必须进行动火申请、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临边作业焊花必须用专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对违反规定并造成后果的将进行严惩。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违约金处罚,酿成后果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金额双倍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违者,对乙方的电线、电缆没收,并处以100元/次违约金处罚。

外架安全处罚规定

(1)外脚手架搭设后要求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未经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一起验收合格,乙方班组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坚固的基础上,并加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垫块。立杆禁止采用搭接,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应设置小横杆,横杆接头应按规范要求相应错开,并拧紧扣件螺栓,栏杆间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以上各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将对乙方处以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层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20㎝高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用密式安全网进行防护,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要求。铺设时应进行满铺,不允许出现探头板。搭设卸料平台时,平台支撑系统不允许与外脚手架连接,如不按要求搭设将对对乙方处以200元/处违约金处罚。

(4)外架上不准有活动的钢管、木枋等材料,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5)外架钢管里面不准插有钢筋等物,防止拆架时发生坠物伤人,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6)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抛掷,一经发现,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7)卸料平台的每次拆卸安装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拆卸安装,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擅自安装,将每次给予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8)卸料平台必须与外脚手架断开分离,不能落于外脚手架上,出现违章擅自使用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9)卸料平台使用必须挂设限载标牌,周边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安装20㎝的挡脚板,封闭严密,经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每次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10)卸料平台转层安装时,必须保证平台上无材料、杂物等,防止高空坠物,出现一次高空坠物行为,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高空坠物安全处罚规定

(1)高空坠落物体,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次。

(2)高空作业故意抛物,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将责任人移交当地刑事主管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高空作业不是故意抛物造成的伤害,视伤害程度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10000元。

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处罚规定

(1)临边、洞口处作业应进行防护,上下垂直作业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对未设立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将对乙方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2)凡临边、洞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每人次200元。

(3)楼梯口、电梯井口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预留洞口、坑井应进行防护处理,出入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防护棚,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杆,安全防护与工程施工同步及时设置,对未进行设置的,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加重处罚。

(4)对擅自拆除或损坏防护设施者,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允许,服从甲方施工员、安全员安排,并及时恢复原状,否则,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对外脚手架连墙杆私自拆除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

(5)作业面的电梯井口未进行水平封闭或封闭不严密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电梯井道内未按照要求每二层不超过10米设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网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支撑架体安全处罚规定

(1)模板支设时,严禁在支模架上堆放过重物品及散料,违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2)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对未设立足点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3)模板拆除时,应在该层挂设水平兜网进行防护,并应在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挂设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对违反此规定,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违约金直接从乙方进场向总包交的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余额不足的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附件1-1-2

安全管理人员名单表

序号

责任性质

姓?名

职务

说明

1

乙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企业负责人

乙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安全管理负

责人(监督责任)

安全组长

(或安全监理员)

视工程情况配置组长职位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

(监督责任)

监理员

总承包人(盖章):分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

总承包方项目经理:?分承包方现场负责人:

篇5: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检查处罚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严肃查处施工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订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各项目部。?

第二条?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制订和实施的依据

1、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范。

3、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标准汇编(修订本)》。

?4、凡涉及基础管理有关内容的,一律以现场记录资料为准。?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公司质安巡查组例行检查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处罚形式?

第六条?由工程管理部开具罚单报总公司审批后,递交公司财务直接扣款或转帐的形式收缴。

三、处罚标准

?第七条?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00~100000元:?

?1、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或管理人员无证上岗;?2、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经公司教育、督促后,仍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3、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在工程开工前与项目部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

4、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对大型机械设备未按要求验收合格后使用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5、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处理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部、省、市及县级进行安全大检查中,安全未达标准要求,被停工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的;?

7、工程结束,安全生产等级被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评为“不合格”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0~500001、在区、站级安全大检查中,安全不合格,被停工整改的;

2、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被内部通报批评的;

3、按规定需搭设钢管架,而用毛竹搭设的;

4、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伤且性质严重的;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

6、开工前直属项目部未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及计划生育协议书的;

7、项目部未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综合治理及文明施工协议书的;?

8、有分包工程的项目,项目部未及时通知公司与分包单位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管理责任书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元:?

1、在安全中间验收时,安全达不到标准要求,不能一次性通过,通过整改后才符合要求的;

?2、未按规定配置足量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专职安全员无上岗资格的(按人数计);

?3、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同意,项目部私自请上级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中验的;被公司停工整改的项目,未经公司复查合格,擅自开工的;

4、开工前甲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项目部擅自开工的;

?5、开工前3日内未办理安全登记、保险或备案的;

?6、未按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报公司审批的、未报监理履行报监手续的;

?7、按规定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未履行审批报验手续就进行施工的或不按审批方案进行施工的;

?8、未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

?9、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拒不整改的;?

10、对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和安全会议,无特殊理由未参加的。?11、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两次(含两次)以上仍未验收合格的(按设备台数计);

?12、未制订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

13、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的;?

14、钢管、扣件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未采取加强措施仍在使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未按要求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者冒名顶替、无证上岗的(按人数计);?

2、在开工前对施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者及被教育者没有本人签名或三级安全教育不符要求的;

3、安全台帐资料未及时记载或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

4、对公司出具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内容未按时整改完毕的;?

5、出现工伤事故不及时上报公司或不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而导致事故扩大的;

6、施工现场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双方未履行签字手续的;

7、由公司组织的起重机械设备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的(按设备台数计);

8、未对施工现场危险品设置单独存放场所,且未进行有效管理的;

9、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10、起重机械设备在装、拆前未按要求报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按设备台数计);?

11、项目部施工管理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未配备或配备不齐全的。

(五)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

2、现场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的;?

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项目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未按要求上墙;?

4、项目部未按要求对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及目标考核的,或考核无记录;

5、公司检查时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未按时书面回复的。

第八条?文明施工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施工现场围挡高度、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或围档不符合要求;2、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无灭火器材的;?

4、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或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

5、不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的;

?6、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

7、未制订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未配备足量急救药品、器材的;

8、夜间未办理施工手续,擅自组织施工的;

?9、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施工现场企业形象的;

10、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1

1、用毛竹搭设临时设施或工棚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车辆进出大门未进行冲洗,门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

?2、作业区与生活区没有进行分隔的,作业区与生活区的主干道没有进行砼硬化的;

?3、现场不平整、排水不畅的,无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堵塞排水通道措施的;

4、现场道路不畅,材料堆放混乱的,危险品未分类存放的;?

?5、宿舍卫生脏乱,不符合要求的;

6、在木工间及易燃易爆场所吸烟的,或动用明火没有经过审批的;

7、灭火器材配置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的;

8、宿舍无防暑降温、保暖、防蚊虫叮咬措施的;

7、施工现场未按公司VI手册布置或布置不全的;

8、现场无大门或无门卫值班室的;

9、食堂、小卖店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10、高层建筑未按要求设置便溺设施的;

11、生活区未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的;

12、未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的;

?13、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盗事件的;

14、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资的;

15、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的;

16、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施工管理人员没有佩戴胸卡的;

2、现场厕所、浴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施工现场无防尘、防噪音措施,现场焚烧垃圾的;

?4、现场物料堆放未设标识牌的;施工过程未做到工完场清的;?

5、现场没有卫生保健药箱,无急救人员,未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的;

6、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未设置专用容器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大门不符合要求或门头无企业“形象标志”的;?

2、现场没有安全生产标志牌,或标志牌悬挂无针对性的;

3、现场没有安全标语牌的;

4、厕所没有贴面砖、没有水冲式水箱,无人打扫卫生的;

5、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气设备的(按个计)6、宿舍无卫生制度和值日牌的;7、无门卫值日制度的;?

8、现场没有设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的;?

9、施工场地内随地大、小便的(按处计)。

第九条?基坑支护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运土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高切坡(岩质边坡超过30或土质边坡超过15米)施工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3、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

?4、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或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

5、坑边堆土、料具堆放高度或距坑边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6、施工机械、机具工作位置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8、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基坑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2、基坑无人员上下专用通道的;?

3、挖土司机无证上岗或未按规定程序挖土、超挖的;

4、挖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或挖机作业半径内有人员进入的;?

5、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变形及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沉降进行监测的;

6、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挖土机进场未经项目部管理人员验收的;

2、人员上下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

第十条?模板工程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模板支撑系统立柱间距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2、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

3、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支、拆模板时,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

2、使用商砼时,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订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

3、模板支撑系统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立柱底部无垫板、用砖垫高或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

4、模板上材料堆放不均匀,模板存放不符合要求的;

5、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或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300元:

?1、项目部未配备钢管、扣件检测工具的;(力矩扳手、游标卡尺、电子秤,缺一件罚100元);?

2、模板拆除前未进行申请、审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

?3、模板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人监护的;

?4、模板拆除后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

5、浇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

6、拆模前无砼强度报告或砼强度未到提前拆模的。

第十二条?“三宝”“四口”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购买、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LA认证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按违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2、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或安全带挂设不符合要求的(按违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现场有10人以上未佩戴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2、通道口未搭防护棚的(按个计);

3、安全帽无使用发放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的。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元:

1、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分色戴安全帽或无企业标志的;

2、预留洞口、坑井口、深基础边无防护的(按个计);?

3、通道口防护棚搭设不符要求的(按个计)。?

第十三条?施工用电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2000元:

?1、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内容不齐全,不能指导现场配电施工的;

2、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

?3、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的;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

5、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未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

6、潮湿作业、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的;

7、配电箱照明、动力混用的;?

8、配箱内电元气件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按个计);

9、未按要求使用建筑工地成套设备用配电箱或配电箱无“3C”认证的。?(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

1、外电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

?3、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配电箱、开关箱不符合“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

?5、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的;?

6、配电线路老化、破皮未包扎、色标不符合要求或穿过道无防护的;

7、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的;?

8、配电线路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代替五芯电缆使用的;

?9、熔断器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

10、特殊环境下使用漏电保护器不符合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元(按个计):

1、配箱设置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

2、电箱无标识,线路设置混乱的;

3、分路配电箱采用插座式的;

?4、采用非标准配电箱;?

5、配电箱内电元气件破损或参数不符合要求的;

6、配电箱前维护操作通道不畅的;?

7、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按设备台数)?

(四)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元(按个计):

?1、配电箱未按规定进行单独重复接地的;

2、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

3、灯具金属外壳无接零保护的;

4、无电阻测试记录的。?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井架、塔吊、施工电梯)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处罚1000~2000元:(下列情况均按台计)1、起重机械设备“三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测报告、生产(制造)许可证]不全的;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除由无资质单位施工、装拆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上岗证、无三类人员证书、装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时不到现场履职的;

?3、起重机械设备装拆方案、事故应急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未对装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记录非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的;

?4、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前未履行“三检”(安装单位自检、检测机构检测、联合验收)验收手续的或验收单相应责任人签章不全、无量化验收内容的;?5、起重机械设备装、拆前未订立装、拆合同的;?

6、起重机械设备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修保养,无维修保养合同,未按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且无相应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7、租赁的起重机械无租赁合同,自有点起重设备不能提供产权证明,不能提供“三证”、自检合格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设备证明文件及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

?8、私自调整起重机械设备保护装置的;

?9、起重机械设备限制保护装置、联锁保护装置无效或缺少的;

10、钢丝绳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

11、起重机械设备超载运行的;?

12、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司机、司索、指挥)。

13、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不及时,设备带病运行的;?

14、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超过标定使用期限而未进行检测,仍在使用的;?15、租用或自购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未按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或安全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

16、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未按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产权备案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1000元(下列情况均按台计):

1、起重机械设备连墙装置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2、设备运行时联络信号、监控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3、卷扬机操作棚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起重机械架体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5、?起重设备安装后无验收资料或责任人签字盖章不全的;

6、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培训的(司机、司索、指挥);

7、起重机械设备与外电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施的;

8、起重机械设备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无漏电保护装置的;

?9、起重机械设备基础或架体与基础连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下列情况均按台计):1、?避雷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2、起重设备司机上岗无交接班记录、无维修保养记录或记录不齐全的;

3、使用缆风绳中间有接头的;缆风绳、钢丝绳的绳卡不足三只的;

4、起重机械设备架体连接松动的(按处计);

第十五条?起重吊装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吊装作业方案不能指导施工的;

2、起重机无超高、力矩限制器,无准用证;?

3、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的;

4、吊点设置不合理的;

?5、起重扒杆无经审批的设计计算书、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前未试吊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起重吊装作业路面地耐力不符合说明书要求的;

2、超载作业、物体重量不明就吊装、未试吊的;

3、高处作业时,结构吊装未设置防坠装置的;

4、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作业时不配安全带或安全带挂设不符合要求的;5、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

6、地锚埋设、缆风绳安全系统不符合要求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元

1、高处作业时,无人员专用斜道或爬梯的;

2、作业平台临边防护、脚手板不满铺的;

3、构件堆放不符合要求的;

4、吊装作业无警戒标志,未设专人警戒的。

第十六条?施工机具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按台计):

1、手持电动工具应设保护接零而未设置的;

2、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的;

3、气瓶存放、施工、防护、色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4、施工机具使用时违反操作规程的;

?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按台计):

?1、施工机具安装后未验收使用的;

?2、施工机具传动部位防护罩、安全装置不全的;

?3、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的;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的;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的;无防雨罩;电源不使用自动开关的;

4、施工机具接零保护、漏电保护未做的;

5、施工机具无防护棚的;?

6、操作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或上岗作业前未培训、未进行安全交底的;

7、搅拌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不符合要求的,料斗无保险钩或有保险钩而不使用的,操作手柄无保险装置;

8、无人操作时未切断电源的;

9、施工机具无防护棚的。

?第十八条现场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违章处罚标准

一、项目经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5000元:

?1、未按规定配备现场专职安全员;

?2、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的;

?3、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时未履行工程变更手续,对施工组织设计作相应修改;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被责令停工整改一次的。

(二)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落实;?

2、未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未抓好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的管理;?

3、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

4、现场未按目标要求组织文明施工。

5、工地周围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未进行封闭管理,施工扰民受到通报处理的;

(三)施工现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暂时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工程施工作业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擅自不在岗人员超过2人;

?3、现场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受到处罚的(按人数计)。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2000元:

1、违章指挥;

2、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的。

(二)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未及时组织上岗人员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2、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未进行审核、审批;

3、未及时贯彻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查出的技术方面的事故隐患未按“三定”要求整改,或未做好整改复查。?

(三)技术负责人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处罚500元: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全面、无针对性,不能指导实际施工;

2、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

3、未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从技术方面采取措施;?

4、下达分部、分项工程任务未同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模板拆除前未对拆模申请进行批准;

6、无故不参加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安全生产检查;7、未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办理审批手续;

8、未组织施工作业管理人员进行施工专项方案交底,无相应交底记录。三、项目施工员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违章指挥;?

2、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未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3、安排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

?4、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

(二)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暂时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无故不参加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3、未组织施工班组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根据整改意见落实措施。

(三)施工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对班组人员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

2、现场安全设施未及时到位,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与安全技术措施不相符;或未按规定参加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的验收及检查;3、未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和检查;

4、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交底不及时、不全面、针对性不强;

5、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三定”要求整改后未进行复查。?

6、未按规定做好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7、生活设施搭设不符合要求;

8、夜间未经许可进行施工受到通报的;

9、参加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验收后未在验收单上签字;10、所属班组长受到处罚时。

四、项目安全员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500元:

1、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2、对上级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按“三定”要求督促整改,或未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现场安全记录资料与实际施工情况严重不符;4、上级部门检查时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一次。

(二)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未经项目经理批准,并且未指定现场有相应资格的暂时代理人员,而擅自离开项目现场;

2、未经常或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3、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未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4、未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5、未及时制止违章指挥;或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未督促做好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未督促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3、现场有一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未经验收而使用;

4、现场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

5、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图不健全;重要施工部位及危险区域无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四)安全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现场有一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验收签字手续不全;

2、安全生产月报表记录不齐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或无整改意见,或未复查;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人、证不相符;

4、现场班组人员因违章作业受到处罚时。

五、项目材料员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材料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材料采购、运输、储存未按制度实施、管理不规范;

2、材料仓库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二)材料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物资不符合标准要求;

?2、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

?3、材料、构件、料具堆放不按现场平面图布置,或堆放不整齐、不规范而影响现场施工安全。?

六、班组长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1000元:

1、违章指挥?

(二)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500元:

1、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2、未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3、上岗前未对作业现场环境、安全防护情况、机械设备和个人劳保用品进行检查,或未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或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或未进行上岗安全交底;

4、班组内有人赌博、斗殴。?

(三)班组长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处罚300元:

?1、安全活动记录不全或无记录,或少记或漏记;

?2、上岗人员未全部接受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未履行签字手续;班组成员无故不参加安全知识考试;班组成员在没有个人防护用品情况下上岗施工作业;

?3、班后下岗未做到工完场清,或废物料未及时归堆;

?4、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热设备等;

?5、班组人员受到处罚时。

?第十九条?现场操作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一次可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2、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3、未正确使用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设施;?

4、在无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的情况下,擅自开动或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或擅自使用有故障停用的机械、电气设备;

5、任意拆除、破坏已做好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等;?

6、不服从项目部关于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和要求,或不遵守现场卫生保洁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第二十条?现场操作人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一次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未扣帽带,或未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高空作业时,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件;?

3、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擅自上岗作业,或变换工种后未进行新工种安全教育擅自上岗;

4、赤脚或穿拖鞋或穿高跟鞋或赤膊进入施工现场,或穿硬底或穿带钉易滑的鞋靴进行高处作业;?

5、作业时未做到落手清,未对废物料进行及时归堆,班后下岗前未做到工完场清;

6、带小孩或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质量管理方面:

?第二十一条现场质量管理违章行为处罚标准(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5-10万元;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处理不得当,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在部省级质量检查中被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

3、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支护围护及外架系统倒(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1-5万元:

1、发生较大质量事故,处理得当,未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2、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含2万元)10万元以下或重伤2人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的;?

3、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建筑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业相关监管单位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在市级质量检查中被停工整改或通报批评的;

5、由于项目部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

6、发生模板支撑系统、支护围护及外架系统倒(坍)塌,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7、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

8、工程连续二次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分户验收)或当地质监部门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

9、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图施工,或发生重大结构变更、手续不全继续施工的。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1000-5000元?

1、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的;?

2、项目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配备不齐全或岗位证书不到位的;

3、各项质量技术管理制度未上墙的;?

4、未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专项方案未及时审批就擅自施工的;

5、由于项目部自身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给公司发函的;?

6、对公司工程管理部检查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的;

7、对专业分包单位审查不严、资质不符的;

8、海砂未经淡化用于工程的;?

9、砼、砂浆试块不合格、同组试块超离差,试块超龄期或经数理或非数理统计达不到要求的。?

(四)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500-1000元:?

1、进场的A类材料(钢材、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不齐全,擅自使用的;?

2、检验批、分项及分部工程施工验收未按施工程序进行;?

3、中间结构验收实体检测不符合要求,经处理后仍未达到设计要求的;

4、主体结构未经验收先行粉刷的。?

第二十二条?分部分项工程违章行为处罚标准

(一)土方工程:?

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使用每间(处)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返工;

2、基槽与房心回填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者,每间(处)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砌筑工程:?

1、砌筑用砖不按规定浇水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砌墙不立皮数杆或不按皮数杆砌筑,每处罚款100元;

?3、组砌方法不正确,每处罚款100元;

?4、砌筑不按规范要求留斜搓,留直搓者每处罚款100元;

?5、砌体砂浆饱满度低于80%,清水砖墙用缩口灰砌筑,每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

6、砌体灰缝过大,瞎缝、透明缝、通缝,每条缝罚款50元;

7、墙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者,每处罚款200元,并拆除返工;?

8、利用过夜砂浆砌筑,或墙体砂浆强度低于设计强度95%者,拆除后每处罚款500~1000元;

?9、木砖不做防腐处理,不按规定放置或少放者,每块罚款20元;10、不按规定放置拉结筋,每少放一根罚款50元,并拆掉补放;

11、配置砂浆没有配合比通知单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配置砂浆计量不过磅,外加剂无准确计量,一车(次)罚款50元;

13、大于30mm的找平层不用细石混凝土,一处罚款100元;?

14、超过30cm宽的预留洞口未设置砼预制过梁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三)钢筋工程:

?1、使用未经复试合格的钢筋一次一种罚款500~1000元;

?2、钢筋半成品制作达不到规范、设计要求,如主筋锚固长度不足,弯起点位置不对,箍筋弯钩不够1350抗震要求,平直段不足10d者,每发现一个罚款20元;

3、结构钢筋绑扎成型后浇筑前无保护层垫块者一处罚款20元;

4、成排独立柱、组合柱的钢筋在浇筑前,不做横竖拉线位置固定,导致轴线位移的发现一根柱罚款200元;?

5、凡竖向钢筋,上口在浇混凝土前不做锁口箍筋导致钢筋偏移出现明显弯折的每根罚款50元;

6、受力筋、架立筋、支座钢筋等搭接位置不正确,搭接倍数不够的,一处罚款50元;

7、绑扎后的钢筋受油污污染,每一处罚款100元;

8、箍筋绑扎有松扣者每处罚款20元;?

9、绑扎后的钢筋模板内有杂物,如绑丝、卡扣、木块、松散混凝土、锯末、纸、尼龙袋、土块等,浇筑前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并责令其清理干净;?10、绑扎好的钢筋,不准随意踩踏,必须搭设施工走道,否则出现钢筋踩乱变形一处罚款100~500元,并要求整改;?

11、钢筋绑扎必须达到纵横通顺,横向平直,间距均匀,绑扎牢固,箍筋竖向垂直,横向水平,间距均匀,绑扎牢固,观感清晰、整洁,否则责令其整改并罚款100元;12、预留洞口、施工洞口不按规定加设钢筋者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四)模板工程:

?1、支设组合柱模板必须对柱脚清理干净,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支模堵洞严禁用砖头、加气块、泡沫块、尼龙块等,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支模找平找正必须拉通线,发现做“眼活”的一次罚款50元;

4、模版支设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5、支模方法必须按规程支设,保证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出现崩模、踏模等情况,每发现一处罚款500~1000元;?

6、支模架钢管、扣件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或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未进行加固处理的,罚款1000~2000元;?

7、支模架纵横扫地杆、剪力撑、纵横水平拉接杆未按施工方案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

8、支模架立杆间距未按施工方案施工,或超过规范要求的,罚款1000元;?9、支模架立杆搭接在同一水平面上的,或搭接长度、搭接方式及扣件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

10、支模架立杆基础不牢且未采取措施,或立杆悬空的,罚款1000元;

11、支模架拆未按方案执行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1000元。

?(五)混凝土工程:?

1、配置混凝土必须有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无配合比通知单的,停工并罚款500~1000元;

2、砂石不过磅,外加剂无准确计量,每车次罚款50元;

3、混凝土涨模大于20mm者,每处罚款100元;

4、混凝土漏振,出现蜂窝、孔洞、露主筋者,每处罚款50元;

5、混凝土施工缝施工时未铺垫砂浆,产生夹渣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混凝土断面小于设计尺寸1cm以上,每处罚款100元;?

7、混凝土表面棱角损坏严重者,每处罚款50元;

8、混凝土表面整平不用刮尺、不用木抹子抹平者每处罚款50元;

9、组合柱混凝土产生漏振、断节者返工,每根柱罚款200元;

10、成排独立柱横竖不顺线,位移垂直≧10mm者,每根柱罚款200元;11、混凝土不按规定养护,每次罚款200元。

(六)预制构件工程?1、外购预制构件,如空心板、梁等,必须有合格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到场不及时者,不准安装,否则每件罚款100元;

?2、现场预制构件必须有配合比,无配合比者罚款100元。

?(七)装饰工程:?

1、门窗洞口必须按施工规范或设计要求做护角,不做或做的不合格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2、外墙大檐,窗口、外门口上沿,雨篷檐等凡出墙大于6cm的出檐,都必须做滴水线,不按要求做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所有装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流程施工,违反操作规程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阴阳角不顺直,不方正,每处罚款20元;

5、墙面面砖破损,每块罚款10元;

6、抹灰污染门窗、箱盒、管道等不清理,或落灰不清理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7、门框与墙体缝隙不按规定塞实者,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8、外墙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不得渗漏,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9、房间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超过2cm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楼层净高与设计高度相差超过2cm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1、普通地面出现空鼓、起砂、裂缝、周边不对称,斜边、缝隙不顺直,超过标准规定者,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2、地面空鼓面积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多于2处者,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标高差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4、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门窗框安装固定间距大于施工规范规定者,每处罚款50元;

16、铝合金门窗外侧不打长扁形出水孔,框内侧连续缝隙处不大胶,每处罚款50元;

17、门窗安装好后,经检查部方正者,罚款1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安装;?18、外窗台净高不应低于0.90m,如低于0.90m应采取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十)电气工程:?

1、钢管流体管暗配接头不加套管每个头罚款50元;

2、暗配管凸出墙面者罚款50元;

3、钢管不按要求防腐者一次罚款100元;

?4、灯具等安装不牢固脱落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

5、预留管路不通者,开放型剔凿者一次罚款500元;

?6、钢管管口不打喇叭或不加护口者一处罚款50元;

7、不按要求安装吊装、卡子等预埋件者每个罚款20元;

?8、所有导线、灯具、盘柜、开关、插座、管材必须有合格证,使用残次品一次性罚款500元。?

(十一)技术保证资料:

?1、工程技术资料签字非本人所签者或资料整理较乱、不符要求的,罚款500元;

2、原材料质保单、合格证不齐全,或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者,罚款500元;?3、原材料复试报告以及其他试验报告不全或弄虚作假者,砼、砂浆试块漏做等,罚款500~1000元;?

4、工程开工一个月后无标准试块养护室,或者有养护室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罚款500~1000元;?

5、计量器具配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6、工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或签章手续不及时不齐全与工程进度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0元;

?7、对专业分包单位资料控制不严、造成残缺的,罚款500元;?

8、技术资料不及时上交或上交不齐全者,罚款500~1000元;?

第二十三条?施工作业期间,项目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因个人原因造成项目经济损失或造成自身、他人人身伤害的,由本人依据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检查人员在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违章行为取证时,被检查单位的任何人员不得在言语、行为上对公司检查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将进行一次性罚款5000元,对公司检查人员造成精神、身体伤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处罚程序?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处罚时,检查人员应对违章行为进行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第二十六条?检查人员在检查、取证和处罚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否则将加重处罚。

?第二十七条?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的同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同步实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在执行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时,项目部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由执行人和被查的项目部经理或管理人员签名确认,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录入档案,作为对项目部复查时的凭证,另一份留项目部作为整改的依据。若项目部经理和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确认,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第二十九条?由检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出具处罚单。处罚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项目部经理作为处罚的凭据;一联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联送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条?被处罚的项目部经理和管理人员,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被处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经查实确属依据不足处罚错误的,应取消或变更处罚纪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予以更正。

第三十一条?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平时巡查及每月安全、质量检查时,对工地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工地必须在通知书所要求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复查中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部进行处罚,并继续整改;第二次复查时仍未整改的要加倍处罚,依此类推,直到整改落实为止;同时对在第二次复查时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将暂停工程款的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五、附则?

第三十二条?检查人员应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第三十三条?检查人员在执行处罚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批评、通报批评和调岗等处分。?第三十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经核实确因检查督促不到位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对工程管理部进行处罚。?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并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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