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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一、成立防爆设备管理小组:

组长:机电科长

副组长:供电副科长生产副科长

成员:机电技术主管工程师分管供电技术员设备组

电管组五小电器、电缆组

二、防爆设备进矿验收入库制度:

1、新设备到货,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共同拆箱,按设备装箱单逐项验收。

2、设备入库前要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等资料,并确保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试验合格,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库。

3、随机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存入档案,设备入机电设备库备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编号、建卡,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入帐。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应由规定的经考试合格的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方可下井。

2、防爆设备在搬运时,必须要妥善保护,避免受激烈震动和冲击,上下山运输时必须轻移轻放,严禁翻滚,防爆面缝隙要涂防锈油,各进出线孔必须密封,高压配电箱解体运送时,必须由防水布盖好,以防渗水。

3、防爆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检查,凡有故障的设备禁止使用。

4、安装人员必须按供电说明书进行安装,如有变动经有关人员或机电总工批准后进行。

5、安装峻工后,经矿机电总工组织或单位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安装人员必须按<>和<>进行。

四、防爆设备运行、检查制度:

1、加强防爆设备验收制度,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各单位维护组长是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电气防爆管理工作,防爆检查组对其加强领导。

3、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及其它线路使用单位每天需有2小时以上停电时间,进行全面检查、检修,且每班使用前跟班维护要做一次彻底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防爆组要做好井下防爆设备全面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做到每日一次,并负责日报表填写,对发现隐患的单位送通知单限期解决,并负责每周一次完好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做好月报表。

5、主备风机、综保,每班使用前要做一次试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对井下各种保护设备、过流整定值、安全保护的性能做周期性的检查,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和电气失爆。

五、防爆设备回收上井、检修、入库制度:

1、井下设备严禁周转使用,设备不用或毁坏后,要由使用单位送交机电科。

2、设备上井后机电科组织设备组、电管组和使用单位等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丢失或破损则按原价索赔。

3、如果设备已到使用年限或防爆安全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则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

4、设备的检修要按照“设备检修内容”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

5、检修中所用的材料、零部件必须经过质量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检修情况及各种技术数据,要详细记录在册存档备查。

6、检修后的设备要严格验收,验收工作由设备组、电管组和检修班组等相关人员参加。

7、检查设备防爆性能和各种保护试验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入库。

8、设备入库要分类摆放整齐备用。

篇2: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管理制度

为强化防爆设备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检查验收管理

1、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由机电科(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机修厂厂长、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3、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4、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厂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5、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6、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7、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8、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凡是新购或调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设备,都必须附有厂家的出厂合格证,作一般性(抽测主要指标)的防爆检查。

9、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限期处理。

10、经验收合格并填上合格证后的设备严禁拆套。

11、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记录,使用单位领用时,必须开票经机电设备管理员审批后,由机厂发放。并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地点及用途。

12、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到井下运行使用24小时内,如出现故障经分析是验收人员的责任时,对验收人员各处50元的罚款。

13、检查验收合格的设备机厂凭发票发放。

(二)井下设备安装管理:

1、机电科的防爆检查组,要配有专职的防爆检查人员,各井区也要设专职或兼职的防爆检查员,负责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后的验收;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和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管理制度。

(1)机电业务管理部门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领"。即经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的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符或不符合实际情况不领。

(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制。即没有检修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附件不齐不入井安装。新购置的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安装,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井下电工严禁安装。

(3)承包或使用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制。即没有防爆检验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遗留的隐患不处理不收。

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设备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而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同样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经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才用钳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而算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即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充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4、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电话等,安装完毕,需经机电业务管理部门(或井区)防爆检查人员验收,验收时要现场签发验收单移交承包使用单位;如验收时发现问题时,要限安装(单位)人员处理合格后再行验收。

5、机电区队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的要求及电气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安装。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谁使用谁负责。

6、机电科负责对井下新装电气设备进行整定。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队整改。

7、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除追究责任者责任外,所在单位的当月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将视为不合格。

(三)井下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设备要安装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机电设备安装标准》进行安装验收移交。

2、安装单位接到安装任务后,严格按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安装,按期完成安装任务。

3、皮带,溜子等大型设备安装过程中,机电工区必须现场监督安装质量、指导安装,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安装好的设备,由机电科组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所查出问题由安装单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并且由三方在现场办理移交手续,并签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装单位的安装工程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6、奖罚规定:

(1)安装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的,超期一天罚100-500元。

(2)安装单位未按整改时间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超期一天加罚50-100元。

(3)安装完工工程,机电工区(业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组织安装和验收移交工作,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责任人100元。

(4)安装单位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结合具体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篇3:S矿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新购防爆设备配齐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每周一定期检查一次,主要检查设备外壳、紧固件、密封件、绝缘盖板等是否符合标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或已失爆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护。

篇4:X煤矿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防爆设备检查人员,必须持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部颁“设备完好标准”和省厅颁发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独立地进行防爆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失爆现象与不安因素,有权立即停止生产,通知有关部门将问题处理后,方能继续生产。

2、防爆设备检查组(管理小组)负责全矿使用在册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的现场检查工作。需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电缆),由设备组(电缆组)进行完好状态与防爆性能检查。防爆合格者发给“防爆合格证”并加盖“防爆合格”图章。

3、矿机运队每班固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井口工负责检查、核收“入井证”,并在月底交电管组。严禁无证下井。

4、防爆设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字形式通知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并按制度给予处罚。

5、采、掘、开、机运、机电各队必须配一名防爆检查电工,负责本队日常防爆电器设备的检查监督工作。各单位队长对本队区域内的电气防爆工作负领导责任。机电队(班)长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发现电气设备失爆问题,各单位要按矿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对责任人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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