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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装拆使用安全监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重量达到320KN,既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报告。

二、安全监理人员及职责

(一)安全监理人员

1.总监:×××

2.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总监的职责

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监理

按规定对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批准

对塔式起重机工程按规定组织验收

对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的

按规定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

要求安全监理资料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相符合

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的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议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高度重视,且跟踪落实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未按规定及时实施阶段安全评价的

塔式起重机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对变更后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的

按规定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按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如实反映工地现场情况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按规定对塔式起重机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对塔式起重机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按规定核查施塔式起重机的验收手续

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未按规定检查塔式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

一、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根据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

3.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4.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166号)

5.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粤建安字[2007]88号)

6.市建委《关于调整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及安装告知管理权限的通知》(穗建质〔2009〕103号)

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8.《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四、安全监理要点

⒈行业监督管理措施

(1)塔机安装、顶升、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塔机安装工程和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塔机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组的论证,并有论证报告。

(2)使用《广东省建筑起重设备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监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塔机应在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塔机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向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安装检验合格后领取使用登记手续。

(3)塔机安装、顶升、拆除作业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应向工程项目监理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4)塔机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专业安全检测和验收,在安全检测合格报告签发后30天内,凭检测报告和现场综合验收手续到安全监督机构领取《广州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

(5)每台塔机均配备《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履历手册》。塔机每次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等均由责任单位作出记录;塔机的定期保养、设备大修、设备改造、设备和人身事故也应作出记录。

⒉塔机装、拆作业现场的监管措施

(1)塔机安装施工队伍及安装的设备必须与安装告知回执登记内容一致。塔机拆除和顶升加节作业原则上由原安装施工队负责,施工队伍要具备相应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相应资格。

(2)作业现场应设《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拆除)作业公示牌》。施工现场应有安装作业指挥人,负责施工作业的统一组织指挥及承担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

(3)作业范围应设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

(4)安装拆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5)在地面辅助吊装的外借汽车吊机,租赁单位必须具备起重吊装业务的经营资格,汽车吊机必须证照齐全,汽车吊机操作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6)禁止在四级风及以上的天气和晚上作业。

⒊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

(1)禁止把基坑支护桩兼作塔吊基础支承桩使用。

(2)在深基坑支护结构边缘安装塔吊,必须征得基坑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

(3)确保拟安装塔吊的360°回转空间,与架空高压配电线路及邻近建(构)筑物应保持安全距离。

(4)严禁把塔机塔身作为其他物体支撑或承载体。

(5)塔机基础节不得泡水或堆积杂物。

(6)塔机作业时起吊物不得经过公共场所和邻近建筑物的上空。

(7)塔机司机、司索、指挥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8)现场资料应能反映塔机运行、交接班记录,每日保养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履历手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盾构机吊装拆除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简况及施工特点

〈一〉工程简况:

1、本标段合同工程范围为: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地下土建工程TJ2103标段(鄞州大道~石碶站区间、石碶站~轻纺城站区间、轻纺城站~藕池站区间),本标段上下行长度为3584.072m(3584.072m)。轻纺城站至藕池站区间分别设联络通道一座、联络通道兼泵房一座,石碶站至鄞州大道站区间设一座联络通道。隧道内孔Φ5.5米,混凝土管片拼装而成,隧道埋深分别为9米至25米不等。

2、盾构机吊装与拆卸基本工况:盾构机身吊装、拆除采取分离组合件吊运下井(装、拆)和出井,车架、螺旋机等附件单组合件吊进、吊出,盾构机吊运下井后再组合联结安装,拆除采取分离单组合件吊出。

3、盾构机单组合件最重为支撑环个、切口环个、重量分别为90T、83T,其他组合件重量13-26T。

4、根据盾构物(小松盾构6340)吊装方案选定,盾构机主机三大件(支撑环、切口环、刀盘)采用一台450T液压式汽车吊,其他构件使用一台130T液压式汽车吊,翻身时130T吊机为付吊配合。

5、吊机力矩选择450T汽车吊作业半径12米,起重臂长度25.7米,130T汽车吊作业半径8米,起重臂长度25.7米,并经计算技术性能满足起重重量要求。

6、作业环境:吊装区地面采用C25钢筋混凝土硬化,设计满足吊机作业,吊装区无管线及有关障碍物,作业区东侧围挡外为雅戈尔大道,西侧围挡外为轻纺城停车区。

〈二〉施工特点

1、根据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本标段盾构机吊拆装列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范围,各组合单件重量大于100KN,因此列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盾构机各组件起吊不高,但地面与井下搁置点落差较大,加地面基本起吊高度落差约20米。

3、重物起吊下沉式落差大,起重司机看不见井下位置,井下单人指挥信号很难传递至地面。

4、单件起重量较重,选用吊机较大。

5、盾构机为圆筒形,直径6.34米,因此井下拼装涉及高处作业,以及用电与动焊等作业。

6、盾构机吊、拆装过程主要风险,吊机选型不当或违章指挥、司机违规作业、吊机地基不稳易发生机械倾翻等起重伤害事故,吊件吊耳及吊具、吊索满足不了起重物技术要求,易发生重物坠落设备损坏等伤害事故,高处作业违章易发生坠落人身伤害、用电违规易发生触电及火灾,动火作业违章易发生火灾,其他方面违规易发生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方面的事故。

二、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国务院令)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3、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91号

5、《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

7、《建筑工地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8、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标准

9、《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0、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监理方案

11、国家及地方政府其他相关性文件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一〉本工程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1、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上岗证。

2、审查特殊工种上岗证。(吊机司机、信号指挥、电工、安装拆除工、焊工等)

3、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4、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强制性规范并应有针对性。

5、核查分包单位安保体系建立情况及专职安全员到位情况。

6、核查施工机械、消防设施等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手续;不合格要求整改重报。

7、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教育不合格不得上岗,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

8、盾构机吊装或拆吊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对吊拆装有影响的障碍物应要求施工单位清除,满足吊拆装安全技术要求,吊机方可进场作业。检查基坑临边防护有无缺口,发现未封闭的要求单位及时封闭。

9、检查核对进场作业吊机及吊机司机、指挥人员与报验资料的相符性。

10、督促施工单位盾构机吊安装前有关管理人员须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资料报监理核验。

11、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并符合方案及安全生产要求方许可施工。

12、施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以上有关资料向监理及时报核验。

13、督促施工单位盾构机吊拆装过程应制派有一定经验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现场旁站与监护。

〈二〉本工程施工中的控制要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监护人到岗情况及吊机作业稳定情况(力矩选择是否按方案实施)。

2、检查机吊机吊具、吊索实际安全状况,不符合方案或技术规范的及器件不得投入使用,检查指挥是否配置两人,(井下井上各一人),并是否配置对讲机,为满足要求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检查各物件起重吊耳牢固状态应满足技术要求。

3、检查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

4、盾构机各物件吊装过程,安全监理实施现场旁站。督促起重作业人员做好试吊工作,严禁超吊、斜吊、重量不明不吊。严禁人员进入吊机旋转半径范围,重物下严禁人员进入,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盾构机井下拼装,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严禁由上向下随意抛物。高处作业临时性作业平台托杆和落脚板钢性强度应满足一人在上作业而不弯曲,同时应绑扎牢固,高处作业人员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5、督促检查吊索与重物接合点,处于刃角时,应使用弧形铁板垫设板垫塞防止吊索损伤断索事故发生。

6、盾构机各组件吊运下井或吊拆出井过程,重物应设定向索拉绳,帮组悬吊重物定位定向,拉绳人员应处于安全可靠位置操作。

7、吊机变换作业位置后、吊机四个支腿应重新采用方木或铁板垫设平稳。

8、安全监理在现场巡查或旁站过程发现作业人员违规违章及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指令违规人员或有关负责人整改;不听指令的应及时向总监报告。

9、检查起重机械安装工、焊工、电工、气割工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

10、盾构机组件吊运上下井,禁止人员随着吊物上下井。

11、施工过程中巡视及监护人员须检查起重挂索完好情况,吊索的完好应满足JGJ33-20**《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中的第4.1.204.1.214.1.224.1.234.1.24条等规定。

12、临时用电须符合JGJ46-2005《建筑工地用电安全技术规程》中的三项基本原则。即:“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TN-S保护接地系统”及其他有关强制性条款。同时应符合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标准。

13、乙炔、氧气的使用安全间距≥5米。动火区应配置不少于4A的灭火器2个,动火须实施“三级动火令”管理制,动火区应指定监护人监护。

14、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或专职监护人须严格执行以上要求,发现违规、违章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五、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责任较大事故及以上为零。

2、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

3、文明施工满足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管理规定。

六、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审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管理程序规定及时向监理报送安全生产有关资料,并填写相关审核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2、巡视检查:检查施工单位人员到岗情况;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规定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用计划落实于相符情况;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指令整改实施情况。每日现场施工部位不少于一次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全面检查。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及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的增加抽查次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安排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3、告知:告知是项目监理机构用监理工作联系单方式,向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就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

4、通知:巡视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方案中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应签发通知单,指令限期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向监理单位回复消项;安全监理人员复查核对签证确认,通知单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业主。

5、停工:当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停工令,并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停工令发送施工单位并报送业主。施工单位针对指令整改后填写复工报审单,项目监理机构复查整改结果。合格后由总监签发复工令(停工令由项目总监签发)

6、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会议形式与工程参建单位共同研究分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同时对一些文件的学习等相关事宜的提示与要求,安全专项例会每周一次。

7、报告:

(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情况严重的须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项目监理机构将每月安全监理工作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针对某项具体安全生产问题,以转报形式向本单位、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8、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日记反应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状态,当时监督的工作。

9、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月报是将项目安全监理一月的工作、施工当月安全状态、施工单位执行监理指令情况、以及项目安全监理下月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向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的一种形式。包括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汇报内容。

七、本工程涉及的旁站部位

1、盾构机三大件吊拆装过程须实施旁站,其他构件吊拆装以跟踪检查为主,必要时实施旁站。

2、旁站由负责该区日常安全专职监理担任,包括跟踪巡查。

八、相关报审报验资料使用的表式

各类表式统一按宁波轨道交通工程有关指定的表式。

九、未提及的事宜按相关文件、规范、方案实施.

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轨道交通J2103标监理组

2013年9月26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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