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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⑴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⑵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⑶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⑷负责本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设备。

⑸负责管辖范围内工业动火技术措施的规定。

篇2:保卫消防部门安全职责

⑴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⑵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时灭火设施的管理。

⑶负责对辖区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的训练工作。

⑷负责本单位爆炸、剧毒物品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⑸负责组织管理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⑹负责管辖区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⑺定期负责对管辖区各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检查检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设备、防雷装置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负责追查并限期整改。

篇3:设备物资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和危险品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对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和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单位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整改落实;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4、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5、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6、负责审查特种设备安拆、改造、维修和危险物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资质与持证情况。无证或不合格者,严禁从事相关作业。

7、负责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储存的有关检测、检验以及年审的管理工作,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8、负责现场施工所需的安全设备、安全装置、安全工器具的供应及管理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的审定工作。

9、负责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物资和安全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0、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编制本部门归口业务范围的年度、季度(月)、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并督促实施。

12、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危险物品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13、定期进行施工机械设备、仓储物资及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专业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工程局、分局(公司)每年不少于2次,工程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1次。

1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15、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

篇4: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和修改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设备设施、管网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及时掌握运行状态,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装置、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和送检工作,协助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4)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安全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参与安全大检查和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6)在签定设备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7)负责生产设备事故的管理和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5:机动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定。

(2)负责锅炉及其他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修工作。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修修。

(4)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5)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6)负责市长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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