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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安全确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一、总则1、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1)、检修牌均由厂统一发放,作业区统一编号,编号到人。如丢失经声明后可另行补发,如发现伪造者,将按重大违章处理,对丢失者按一般违章处理。2)、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前,认真执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后方能检修,否则不准检修,其原则是“谁检修,谁挂牌、谁摘牌”,任何人不准代挂代取。3)、如果同一设备有两个及以上单位或班组同时检修,必须分别办理挂牌登记手续。4)、凡主控室设备状态板上的状态牌翻为“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及电源开关、液压装置、介质阀门、操作按钮上挂有检修牌时,任何人不准启动该设备,否则无论是否出现后果,都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重大险肇事故责任处理。如必须启动设备,首先要同正在检修作业的人员联系,待双方检修人员经过现场共同确认摘牌登记后,岗位人员方可启动该设备。5)、在检修作业完成后由挂牌人进行现场安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立即取回检修牌(因检修周期长挂牌人不能亲自取回检修牌的,必须由作业长出具签字手续可以派人代摘牌),不得影响正常试车及生产,否则检修单位承担相应的考核。6)、自动化、维检液压站、维检介质维修管工班组、维检天车电工班组必须建立设备检修挂牌登记本(格式见附表1),被检修的设备操作岗位(含天车驾驶室)必须建立操作岗位检修挂牌登记本(格式见附表2),各岗位必须留人值守,负责挂、摘牌登记工作,不得空岗。2、检修完毕后试车前执行“试车联系确认制度”,生产岗位必须建立“设备检修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单”(格式见附表3),经各相关人员逐项确认签字后方可试车。3、检修恢复生产前实行“确认清点制”,即恢复生产前做好参检人员的清点,实行逐级“确认清点制”参检人员不齐全和在没有得到检修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生产作业区负责人的“确认信息”反馈时,无论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下令恢复生产。二、检修挂牌登记确认制度(一)、执行“两挂、两登记、两确认”,分为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检修电气、液压驱动设备(高压液压管路)和介质设施(煤气、高温高压水、高温高压蒸汽等)前必须先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必要时加盲板),禁止只切断或关闭控制电源、液压控制装置,如所检修的设备既可以电力驱动又可以液压驱动时必须同时停该设备主控电源、主液压泵,检修人员在检修前到相关单位(自动化、维检液压站、维检介质维修管工班组、维检天车电工班组)说明检修项目和所停止运行的设备后(根据检修过程中能够危机人身安全的所有设备),双方人员先进行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并经确认无误后,在相关主控开关或阀门上挂牌,然后双方再进行登记签字,挂牌时停几处电源、液压泵、介质阀门,就需挂几个检修牌,达到“一钮(开关、阀门)一牌”。第二步:检修人员在完成第一个步骤后必须到被检修设备的操作岗位办理操作岗位检修挂牌、登记签字手续,负责签字确认的岗位人员根据登记项目在主控室的设备状态板上对应进行翻牌(其他人员严禁私自翻牌),岗位人员必须履行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对于未经在岗位挂牌登记擅自检修的单位必须拒绝和阻止其检修行为,并要求其进行挂牌登记,否则对双方单位分别给予考核。第三步:在完成以上两个步骤后,检修人员作业前必须确认所停设备确实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完毕在确认本单位、本系统所有检修人员安全撤离后,再到以上两个岗位进行摘牌登记签字,负责签字确认的岗位人员及时将设备状态板上对应的项目翻牌恢复正常(绿色),执行试车联系确认制度。(二)、特殊条件下的检修挂牌监护确认制度1、因检修需要随时调试调整等原因,不能停电、停泵时,必须在相应操作盘上悬挂检修牌,并设专人在此处看守监护(如需上厕所等原因离开时必须由工段长安排人员替班),只能接受检修工段长指定的专人下达的调试操作指令进行操作,其他人员无权下达操作指令,指令下达人必须在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后下达指令(如扇形段内只要有人检修必须执行本条规定、方坯传动链条检修必须执行本条规定)。2、如有不能停电停车还需抢修的作业项目时,必须在作业前与岗位人员搞好联系确认,双方制订落实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在双方共同设专人监护并确认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3、检修高压电器(1千伏及以上),必须严格执行高压电气检修规程,穿戴好高压绝缘劳保用品,在相关部门(如厂调、动力厂变电所)办理好停电手续后,严格按照停电、验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短路线)的程序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后送电按相关规程执行。4、生产岗位进行某些短时间(10分钟以内)临时性作业时,可以只执行在主控岗位挂牌登记的步骤。三、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制度1、检修完毕试车前生产单位必须要求相关检修单位填写“设备检修试车联系确认单”,逐级签字确认后方可试车。2、“设备检修试车联系确认单”详解1)、试车操作人:生产单位指定的试车操作人,按标准化试车程序操作;2)、岗位监护人:生产单位指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负责试车前进行现场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撤离及确认,并负责监护试车期间的现场监护。3)、检修单位确认人:检修单位(自动化、维检)指定的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试车前进行现场设备安全装置恢复齐全及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撤离及确认。4)、试车命令下达人:机动科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负责试车前对外协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撤离确认、及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并负责组织试车。5)、试车结束确认人:机动科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在试车成功后,确认设备检修符合检修标准要求及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后,向生产科反馈试车结束具备恢复生产条件。6)、检修单位负责人:单位副职以上人员,负责确认本单位参与检修人员的人数清点确认和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7)、生产单位负责人:单位副职以上人员,负责确认本单位参与检修人员的人数清点确认和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8)、恢复生产命令下达人:生产科负责人在检修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下达恢复生产指令。

篇2:检修挂牌制度范本

1、机修机械、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联系和挂牌制度,必要时设专人监护。紧急抢修必须有安全措施,向参加人员讲明,特殊危险的部位或区域要指定专人负责。

2、检修牌规定正面要有“停电检修、禁止启动”或“有人检修、禁止合闸”字样。背面要写上班组和检修职工各人姓名。

3、检修挂牌时,原则上由检修班长挂牌,班级分散作业,由领导临时指认专人挂牌,并负责此项工作中的安全。

4、检修完毕后要由挂牌人负责摘牌,他人不得随意摘牌。

5、凡不按检修挂牌制度规定作业者,按违章处理。

6、凡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不摘牌者或牌子乱挂,按违章处理。

篇3:脚手架工程验收挂牌制度

脚手架搭设后由分公司进行分段验收(落地架一般不超过三步,悬挑架每段验收一次),脚手架验收内容包括卸料平台。脚手架验收应先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是否符合要求,脚手架实际搭设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设计要求,所用材料是否合格,脚手架搭设前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脚手架搭设完成后上报分公司质安科,分公司质安科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注明验收的具体部位和数量,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挂牌后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分公司质安科应开具整改通知书,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分公司质安科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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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掘进队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

1、开工前安全确认制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岗位,开工前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4、以下岗位在开展好开工前安全确认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

(1)采掘岗位,包括凿岩、爆破装药、铺设、铲矿,其中采掘危险区域内作业(包括现场察看)。

(2)电工:包括配电工、电器设备检修、电器路线检修、电气焊工,这类工种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安全监护的基础上,还必须挂禁令牌确认。

5、全过程安全监护人,应安排责任心强、眼明耳聪、精神饱满、有实践经验的人,监护要做到:看明、认准、听清、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临时性工作的开工前安全确认,按以下要求进行。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性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临时性工作开工前安全确认制,规范落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临时性工作开工前安全确认制的项目确认、组织协调、负责人以及确认内容和标准明确临时性工作的范围,危险预测预知分析、防范措施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临时性工作安全确认表。

(1)凡属流动性大、随机性强、作业期限短、人员组织零散、相互配合难以默契的工作,统称为临时性工作。以下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范围管理:野外作业、搬运重件,突发性生产故障抢修、短期工程施工、计划外检修、跨单位或跨岗位检修作业、车辆救急、事故故障处理等。

(2)各单位、科室在安排布置临时性工作任务时,必须首先具体明确完成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3)开工前安全确认工作由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确认内容和顺序应严格按表格规定逐一进行。如在同一项目中需分散多处作业时,总项目负责人要明确指定分项目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也要按规定内容组织逐一确认,对总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未进行确认、禁止作业。

7、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场所、设备、设施及通道做到安全装置、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篇5: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预防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坍塌,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加强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控制环节,确保质量安全责任得到落实。石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支架(脚手架)、临时用电验收挂牌制度。

2.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等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并按照《云南省公路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0〕200号)的规定执行专家论证、监理审批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支架(脚手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管理。

4.职责

4.1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需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完成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需专家论证的按规定执行。

4.2施工单位在搭设支架(脚手架)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每天组织现场技术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认真严格检查,搭设过程是否按批准的方案进行。

4.3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需派人对整个搭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完工后进行验收检查。

4.4施工单位对通过专家论证、监理工程师审批的工程,搭设完成后实行验收挂牌接受监督。

5.支架(脚手架)检查验收挂牌

5.1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所使用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在进场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材料的力学性能、外观、防锈、防腐等指标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5.2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等规范要求,对地基稳定性、承载力、硬化、排水措施等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方可进行搭设。

5.2.1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2.2整体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立杆埋深300mm或在立杆下置垫块,并绑扫地杆;

5.2.3对于高层脚手架的基础回填夯实,做好排水措施,立杆下置垫50×200mm统长木板或统长槽钢;

5.2.4脚手架基础完成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5.2.5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

5.2.6整体落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7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2.8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5.2.9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

5.2.10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项目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

5.2.11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3公路工程施工脚手架、支架模板支撑系统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设计方案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并填写《施工脚手架安全质量验收表》(详细内容见附表)。高支架需分段搭设时,每段必须进行验收。

5.4支架验收合格,在醒目位置悬挂“验收合格”铭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在铭牌中应公示“验收时间,施工单位技术或质量部门负责人、现场技术员、现场安全员、监理单位验收责任人,核定承载重量,核定上架人数”等信息(样式见附图)。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验收挂牌

临时用电工程架设完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6.1架空线路:检查导线型号、截面及接头,电杆材质和规格,进户线高度与导线弧垂距地高度。

6.2线路架设:检查导线型号、规格及距地高度,导线是否采用瓷瓶和瓷夹,导线截面是否满足规范的最低标准。

6.3临时用电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系统。

6.4变压器位置四周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是否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6.5配电室的防火等级是否达到三级,室内是否配有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设备。

6.6配电箱、开关箱、线路周围是否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请勿靠近、停电标志”等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6.7设备安装:

6.7.1检查配电箱和开关箱的位置、距地高度和动力、照明系统是否分开设置。

6.7.2检查箱内开关、电器固定、箱内接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的端子是否分开设置。

6.7.3检查漏电保护器工作是否有效,特别是非常潮湿的场所。

6.7.4接地接零:检查保护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各种接地电阻的电阻值,机械设备的接地螺栓是否紧固;检查高大井架、防雷接地的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的做法。

6.7.5电气防护:检查高低压线下方有无生活设施、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检查架子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塔吊旋转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距离。

6.7.6照明装置:检查照明箱内有无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检查零线截面及室内导线型号与截面,室内外灯具距地高度,螺口灯接线、开关断线是否是相线:检查开关灯具的安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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