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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负责人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1.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机、吊、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修及维护。

2.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安部门,提出技术改进和防护措施,并付诸实施。

3.新进设备、机械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书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运行人员定期培训,交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上岗。

5.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篇2:(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事故的技术分析。

篇3: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3、制定分管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条抓好落实;

4、经常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规定,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注重职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依法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7、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按要求完成企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4: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工作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2、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具体落实或者监督有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到位;

7、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篇5:企业技术负责人机械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塔机》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

2.主持新型塔机或进口塔机的选型、技术实验和验收工作;

3.审批塔机安、拆方案;

4.主持解决塔机安、拆、使用、修理和改造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主持塔机年审工作;

6.主持塔机在安、拆、附着锚固、修理和技术改造中重大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安装验收工作;

7.主持或参与塔机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8.对安、拆队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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