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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为了加强配件管理工作,适应生产需要,切实供好、管好、用好配件,搞好设备维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要求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配件的计划管理

1、每月15日由机电科召开一次配件会议,各单位的机电包机组长、设备管理员参加,并报下月配件需用计划。

2、凡全矿停产检修需要的配件,有关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计划。

3、严格按机电科长审批后的计划进行配件的购置、发放,无机电科长审批签字,不得随意发放。

4、要充分利用库房,严格执行“三不申请”的原则,即:库存配件规格能代替不申请、能改制利用的不申请、有超储积压的不申请。

5、订购配件应本着“择优”的原则,必须认真考虑价格因素,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订购价格较低的厂家(包括自制)的配件。

6、若确应安全生产急需,使用单位来不及审批计划时,必须在次日申请补充计划,否则对使用单位材料员处罚50元/次。

7设备随机配件,机电科设备组交配件组,按装箱单查点入库上帐,并建立随及配件发放台帐

二、配件领用管理

1、全矿各采、掘、开、辅助队组在领用配件时,必须有专人带上队组主要负责人印章,到分配员处开具配件出库单,经有关考核单位加盖印章后,方可到配件库领取。

2、各生产、辅助队组因生产急需使用配件时,无论节假日必须经本单位主管、机电科科长签字后方可到配件库办理使用手续,三天内办理正式出库手续(夜间使用配件经有关负责人电话通知保管员,第二天办理正式出库手续)。

3、所有配件出库超出500元的由机电科长审批,超出1000元的由机电科长、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出库;特殊情况需使用配件,必须经机电科长、分管矿长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

4、所有配件出库必须根据各单位申请使用配件计划和本单位定额资金计划到分配员处办理出库手续(包括自制修复件)。

5、保管员在接到配件出库单时,要认真查对数量,没有出库单一律不准发放,因生产急需必须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办理借用手续,次日补办出库手续。

6、各用料单位要加强配件领取和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格交旧领新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不能按规定比例交旧的配件,要按丢失照价赔偿。

三、配件仓库管理

1、配件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货到后立即组织验收。对损坏的、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数量超缺的,应先口头通知有关主管人员,并尽快提出验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2、库管员要熟悉设备型号,配件属性,图号及主要规格,做到按机型、图号,规格入帐。对配件要精心保管,摆放整齐,通风涂油,防止氧化、锈蚀和绝缘老化变质。对不能上架的配件要上盖加垫,严禁拆套。要保证帐、卡、物奖金四对口。

3、严格执行配件分配领发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领发手续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四、自制配件:

1、机电科、机分厂要贯彻以“修配为主”的方针,要面向生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逐步扩大自制范围和修理项目,不断提高产品和修理质量。

2、机电科回收的废旧配件,能改制和复制的,一定要改制修复,以降低成本消耗,每月机电科给机分厂下达修复计划。

3、凡经机分厂改制和修复的旧配件,按机分厂计件工资考核。

4、经机分厂改制修复的旧配件,按原价的40%向队组发放,但不二次进行矿成本,此费用可冲销机分厂材料费用和配件费用。

五、废旧配件报废、修复管理

1、严格按霍煤供字[20**]27号文件《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废旧物资回收按规定品种回收比例执行。

2、大力开展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是降低消耗,节约资金的重要措施之一。机分厂应加强领导,发动职工,因地制宜,逐步开展“喷、镀、焊、铆、镶、补、胀、缩、改、粘、接、配”十二字修旧利废方法,节约配件资金,降价配件成本。

3、所有液压配件交回后,保管员必须开具回收配件验收单,并交机分厂液压修理组修复,胶管交胶管组。

4、各领用配件单位在领取配件后,五天后必须交回废旧配件,否则按100%进行丢失赔偿。

5、机电科要加强配件的动态管理和使用过程管理,经常深入井下对配件的投入、回收进行跟踪调查和规范管理,凡发现虚报冒领,野蛮拆装造成损坏或跑、冒、滴、漏现象,要视情节轻重给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6、要建立健全回收配件管理台帐,实行正规票据出、入库管理,回收物资专库保管,分品种存放,专人负责,月末出具正规余额表。

六、考核办法:

1、风违反上述规定者,按规定给予罚款。

2、各单位严格按指标控制配件费用,超耗100%处罚。

3、机电科每月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企管财务部执行。

篇2: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存储管理制度

1、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资质、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采购进场,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照要求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应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照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所有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分类进行存放保管,并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篇3:某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机电配件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属煤矿专用的配件,均按本制度执行。(三)配件管理

1.全矿井所需配件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2.机电管理部门要加强配件技术管理,建立完善设备配件资料和图纸,实行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提高设备配件质量,降低配件成本,延长配件使用寿命。

3.各班组要设立兼职配件管理员,配件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4.配件管理员应努力学习业务技术,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四)配件计划采购

1.配件使用单位每月应将所需配件品种、数量按自制和统管分类编制月度计划,每

月25日前交机电管理部门。

2.机电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月度配件计划、设备检修计划,结合配件库存消耗情况,编制全矿井月度配件计划报机电副矿长审批。

3.直接影响生产和安全的急需配件,应由各班组编制紧急计划,经审批后由机电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供应。

(五)配件验收入库

1.到货配件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2.验收前检查配件包装是否完好,开箱时,按随货同行单所列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清点检查验收。

3.验收后要认真填写验收单,盖章后交配件管理员,凭符合规定的有关票据办理入库、上账、上卡手续。

4.发现配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差错或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填写差错报告。(六)配件仓库管理

1.配件保管员对配件要精心保养,防锈涂油、上盖下垫,防止配件锈蚀损坏。

2.仓库要保持清洁整齐。配件要摆放整齐,定量包装,标签要齐全,悬挂整齐,做到账卡物对口。

3.严格按领料凭证发放配件。认真核对发料凭证各项填写内容,对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发,配件账目要清楚,技术数据要填写齐全准确。每月留存票据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认真及时准确填写各种日报、月报、年报。

4.仓库要加强安全管理。作好防火防盗工作,按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库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各种照明器具要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5.装卸搬运清点配件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事故和配件损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配件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七)配件发放

1.使用单位领配件时,要按计划申请领用,严格控制配件消耗。

2.发放配件必须按机电管理部门审批领料单所列的规格、品种数量进行发放。

3.配件发放后要及时下账下卡,做到一查库存,二动标签,三点交,四下账。(八)配件报废

1.机型淘汰,长期积压多次调不出去的配件可以申请报废,每年申请报废一次。

2.凡申请报废的配件要履行报废手续,必须逐级审批。

3.报废配件不得私自处理,处理必须报煤矿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九)配件回收和修复

1.制定并严格执行配件回收制度。加强对配件回收复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动职工做好回收复用工作。

2.积极开展“喷、镀、焊、镶、补、胀、缩、改、粘、接、配”的十一字修旧利废方法修复零配件,努力降低配件消耗。

篇4: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回采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管理制度:

1.综采队必须高度重视支护材料管理工作,支护材料消耗既直接牵涉原煤生产成本,又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区队需加强对支护材料的投入,提高支护材料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促进顶板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2.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节奖超罚”。

3.区队必须建立健全支护材料台账,数字要真实准确,填写要实事求是,账面要整洁清晰,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帐物相符。

4.工作面的支架、单体支柱等均应编号管理。

5、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进行试验,符合标准方可入井。单体支柱原配或更新三用阀,必须使用“防飞”三用阀,否则,不许入井。

6.备用的支柱入井前必须将三用阀装配口密封,运至工作面使用时再安装三用阀。

7.必须加强乳化液浓度的配比工作,乳化液浓度不低3%—5%,有现场检测手段。

8.工作面必须配备10棵备用单体液压支柱,地面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柱(支架),使用的支柱时刻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备用支柱入井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柱爪是否齐全,支柱是否漏液。

10.不合格的支柱不得充当备用。

11.备用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必须按规程的规定使用,不得混用或串用。

12.支护材料标志牌齐全,材料存放点各种材料、设备备件应挂牌,标明材料名称、单位和负责人。

13.存放地点要求无积水、无淋头,支护完好。

14.所有备用材料配件存放均不影响运输和通风,不得混放,取用材料时按层搬取,不得乱拿乱扔。

15.长期没有使用的备用支柱,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

16.严禁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和三用阀。

17.不再使用的支柱必须将乳化液全部排出。

18.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备用支柱必须升井检修维护。

篇5:M矿配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我矿配件管理(机配、综配),满足生产需要,优化库存结构,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职机构和专责人员,健全各级配件管理责任制。

3、配件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和及时地供应生产所需配件,使管理做到统筹化、精细化、制度化,以降低配件库存和成本。

4、管理原则:保证供应,统筹计划,组织协调,坚持提供服务和进行监督的原则。

5、坚持谁使用,谁出库的原则。

二、配件的管理

1、全矿机电配件的发放由机电运输部统一审核,经营管理部进行统计建账。配件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矿属机配、综配由机电运输部实行统一管理和发放,公司驻矿供应站负责出库、划账。

2、机电运输部设备组根据实际需要配齐专职设备管理员(兼管配件),各使用单位必须设兼职管理员(一般由各单位行政队长和技术员兼任,负责本单位的配件计划制定和呈报)和保管员(负责本单位的配件领用、发放、保管及建帐等工作)。

3、机电运输部对所管的配件应做到账、卡、物统一。

4、经营管理部统一统计全矿的配件发放、使用情况。根据矿吨煤配件消耗指标,每月对各单位配件消耗进行考核。

三、配件计划的编制和报送

根据窑司发[2007]210号文关于加强物资需求计划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的机电配件计划采用一式三份,一份本单位留底、一份审核部门留存、一份报送经营管理部,不接受白条和口头计划。每月计划必须经矿长审批。

四、配件入库和发放

(一)入库及保管

1、开箱验收及登记(机配、综配)

新配件到货,由库管员和送货人员(公司供应公司押送人员或是送货的采购人员)共同拆箱,按装箱单逐项验收,并填写收货单,建立账、卡。

验收时库管员应让送货人员提供配件清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电气防爆证、煤安标志(属煤安标志管理范筹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必须的证书。库管员对配件的煤安标志进行建册登记管理。

不能提供有效证书及损坏不全的配件不予入库。

2、入库的配件必须挂牌保管。配件上架摆放。防止日晒雨淋,无防腐处理的表面应涂抹防锈油。

3、配件库必须设牌板、帐、卡,做到帐、卡、物三对照,并及时根据设备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二)配件的调拨、发放

配件审批、领用程序:

1、使用单位材料员用“领料单”(加盖队长、材料员名章)到机电运输部由主管部长审批后到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2、经营管理部审批、登记、建账。库管员必须每月月底出当月报表,反映各个队的领用情况,并将月报表报送经营管理部(包括电子版)。

3、划价,由公司供应公司驻三矿供应站发放的配件“领料单”由供应站划价;由机电库房发出的配件由库管员划价。

4、库管员依审批的领料单(审批、划价、登记手续齐全)发放配件。急用或特殊用途(事故或救灾等)的配件在请示领导后允许使用单位以白条先借领,但在2天内补办正规领用手续。矿属配件“领料单”一式四联,一联由交单位财务,一联由仓管单位存查,一联由领料单位存查,一联交经营管理部存查。从公司供应公司驻三矿供应站发放的配件,“领料单”采用一式五联,一联由交单位财务,一联由仓管单位存查,一联由领料单位存查,一联由经营管理部存查,一联由驻三矿供应站存查。

五、配件费用管理

(一)各机运队配件费用自行承担。

(二)凡是矿内自行可以加工的零配件不得外委加工,各队的零配件加工由机电运输部指定专人进行验收。

(三)采掘设备配件坚持谁使用谁出库的原则,具体划分情况:

1、单价2000元以下的不可修复的配件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可以修复的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各承担配件费用的50%,机电一队在检修配件时应对每个检修的配件做好费用明细表。经机电运输部技术人员鉴定是由于使用管理不当造成配件损坏的,由使用单位全额承担检修所需配件费用。

2、投入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配件,必须经主管部长审批签字方可发放,其配件费用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机电一队)各承担50%;经机电运输部技术人员鉴定是由于使用管理不当造成配件损坏的,由使用单位全额承担需配件费用。

3、综采、综掘工作面设备由机电一队进行配套,检修(或大修)消耗配件由机电一队承担。工作面安装好之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经正常运转72小时后所发生的配件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工作面延伸时仍由机电一队进行配套。

4、所有配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无旧不领新”规定(特殊情况例外)。

5、配件(材料)费由机电运输部(经营管理部)对其进行总金额控制,每月应当公开通报各单位的领用情况及余额,各使用单位应经常主动查询本单位费用余额。当该单位配件材料费用超支时应及时停止发放配件和材料,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矿长审批后可以在经营部打欠条。但在考核时仍须按照超支对待处理。

(四)为彻底杜绝烧电机事故,特别规定:

(1)凡是烧坏的电动机,55kw及以上按照每千瓦100元给予罚款,并承担50%大修费用;55kw以下每台罚款2000元。

(2)煤电钻电机烧坏按煤电钻报废处理,使用单位全额赔偿。

(3)烧坏潜水泵使用单位按原价全额赔偿。

六、建立公示制度,增强配件消耗透明度

机电运输部每月将配件消耗去向列表,从配件领取时间、领取单位、配件名称、数量、价格到领取人全部登记清楚。一式五份,一份报经营管理部、一份报财务部,一份月末在矿指定的公示栏内公示,一份反馈给各基层队,由队长、材料员等分别鉴认,在作为队务公开的内容公示,一份作为投入产出的考核兑现依据。配件消耗去向公示,配件公开透明,使职工参与管理变成现实,配件流失、浪费就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七、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矿对基层队进行年度、月度考核,考核其配件总的消耗情况和单位消耗情况,并与计划和消耗定额比较,依据矿生产经营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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