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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6

市人民医院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规范。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八)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九)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所受聘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医疗机构手术权限

三级医院:在设备及技术条件允许、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可施行所有级别手术。三级甲等医院可申请开展各种其他类型的手术。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术的权限。任何级别的资格准入手术均由手术医院院长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四)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在科主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必要时由市卫生局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的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手术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省卫生厅批复。

(六)其他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执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

2、被手术者系中央、省保健对象或普洱市一级保健对象的。

3、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致司法纠纷的。

5、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6、外院医师会诊主持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外出会诊手术

本市执业医师受邀请到本市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八)外籍医师在本市行医手术的执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篇2:附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对手术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并确定相对的手术医师资格原则,拟定相应的手术分级管理。

一、手术分级:

按《住院病人围手术期质量考评标准》(赣卫医字[2003]95号),手术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和微创手术。

1、丁级手术:指普通常见的1~2人可完成的小手术,可在门诊手术室完成。

2、丙级手术:一般指需3~4人共同完成的中等手术,应在住院部手术室完成。

3、乙级手术:指稍疑难、重症的大手术。

4、甲级手术:指疑难、重症、科研项目及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此类手术严格按我院技术准入制度执行。

5、微创手术:根据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和参术范围原则。

1、毕业一年以内及未取得医师执照的医师:只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做丁级手术以及各类开腹手术的第二助手。

2、大学毕业3年以内的低年资住院医师:应能熟悉掌握丁级手术,在上级医师的帮助下,担任丙级手术的一、二助手。

3、高年资住院医师:指大学毕业有五年实践经验的住院医师,经考核,可担任丙级手术的术者及甲、乙级手术的助手。

4、主治医师:应能熟练掌握丙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掌握部分乙级手术,担任甲级手术的助手。

5、正/副主任医师:参加各类手术,指导下级医师开展各级手术,有权监督检查手术诊疗质量。

6、术前诊断明确的病例,不允许跨科手术。术中发现为他科疾病,必须请相关科室术中会诊、协商后,决定手术方式、术者、参术人员。

以上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况对待,择期手术应以此原则安排手术人员。抢救时应按实际情况安排手术人员。急救时,急诊医生虽无手术资格,但可超越被核准的手术类型范围准备手术,同时努力与上级医师取得联系。

篇3:中心医院手术审批分级制度

中心医院手术审批分级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各科室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防范医疗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分为四类:

(一)IV类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II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II类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I类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资深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

(五)根据三级医师负责制规定,上级医师有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的责任和义务。

三、医师手术权限:各级医师确定主持某级手术前,要在上级医师指导(医院或外院进修)下至少主持完成10例以上的病例并经考核合格(各专科的具体完成例数由科室根据专科特点、手术复杂、难易程度调整并报医务科批准)。

(一)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I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主持I类手术。在熟练掌握I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II类手术。

(三)主治医师:可主持II类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经上级医师批准,可主持III类手术。

(五)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II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IV类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主任医师:可主持IV类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

(八)资深主任医师:主持IV类手术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和一般科研项目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主持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九)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资深主任医师可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考核认定。

(十)进修医师根据进修医师管理规定,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十一)外请专家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

四、资格准入手术权限:各级医师手术权限除符合上述要求外,同时必须符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技术准入资格。

五、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I、II类手术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决定手术者;III、IV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决定手术者。

(二)资格准入手术:根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三)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或术中发现手术权限超出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按规定报告上级医师处理。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应及时先予处置并同时报告上级医师。

(四)新技术:根据医院新技术准入制度执行。

(五)重要器官因伤病确需切除的,手术(指截肢、眼球摘除等严重影响功能、外观的毁损性手术)前应报医务科审批、备案。

(六)实施手术前应将手术方案、危险性、并发症和预后由主刀或一助向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详细交代,在病人和家属清楚了解病情、风险和预后后,由病人和家属决定是否手术和选择手术方案,若同意手术则由患者本人和授权家属签字备案。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同意时,可由单位或陪同人员签字,由主治医师作出处理意见并报科主任、经医务科批准执行。夜间急诊向科室最高级别值班医师和医院总值班汇报。

六、凡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长批准。科主任有权根据每位医师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调整其参加手术类别,重大、疑难手术由科主任统一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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