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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兼行政后勤分管领导)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一)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工会成员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责,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审核公司各项安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审议公司各项奖惩决议。

(四)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节能减排宣传和技术比武、知识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依法参与和监督员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和补偿、抚恤工作,维护员工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行政上“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对主管的行政后勤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督促主管的行政后勤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主管工作时,同步部署安全管理工作。

篇2:工会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一、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认真执行全总颁发的"三个监察条例"、积极协助和监察行政部门对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

二、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教育。

三、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可能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有权代表职工向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停止操作,撤离危险现场。

四、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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