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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奖罚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为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公司信誉,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全面贯彻公司“靠科学管理,建优质工程,让用户满意”的质量方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一般规定

1、公司质量目标:工程合格率100%,公司确定的优良工程创优率为100%。工程开工后,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目标,明确质量标准,施工中,加强管理与控制,确保目标实现。

2、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和“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建立各级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工程开工十五日内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

3、工程未经初验和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工程初验达到要求后,应及时配合建设单位在20天内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如建设单位不配合,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不得影响优良工程申报。

4、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程竣工后的质量回访和维修服务工作,并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将维修回执单交质检科存档(回执单必须有住户、甲方签字并写明起止时间、维修部位、原因及维修人员签名),如有不积极配合及不交回执单视为未及时维修,每次罚款200-500元,严禁出现质量投诉事件等不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罚款200-500元,并限期整改直至用户满意。

5、项目部必须积极配合优良工程验收工作,凡已申报优良工程的工程,公司安排维修、准备工作,分公司、项目部不积极配合的,将对其进行该工程每平方米1~2元罚款。

6、公司属三产单位,须密切配合和服从质量管理,并对其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负责,对施工中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单位,公司予以重罚。

二、原材料控制

1、工程中所有的各种材料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均应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未出结果前擅自使用的,对其罚款500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部承担。

3、规范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等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应取样数量的30%,低于30%的,令其补全,否则罚200元。

4、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淘汰落后工艺,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原材料。淘汰钢筋电弧焊连接,使用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及机械连接等新工艺、新技术。

5、砂浆、砼试块严格按规范标准留置,留置组数不够或未进行标准养护的及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每组罚责任人50元;试块满养护龄期后,及时送县检测站试压,试压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并及时办理鉴定手续。

三、过程控制

1、工程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划要求施工,严禁随意变更。凡涉及工程结构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的外形、色彩、标高、位置等与规划不符的变更,须经设计院签证,建设局规划科同意,方可施工;凡涉及工程使用和安全功能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签证,图纸审查中心审查盖章后,方可施工;如有违反,限期整改,并罚项目部1000元,施工负责人及技术员各罚款200元。逾期不改,公司将采取措施,直至符合要求。

2、施工中,必须坚持样板先行,各分项工程按标准要求先做出样板,经公司质检科验收同意后,方可组织办理签证并进行大面积施工。凡施工前不拿样板或看过样板后走样的,限期整改,否则公司不予验收,并罚款200元。

3、所有隐蔽工程必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记录后,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及有关单位,经检查符合要求并办理签证手续,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公司检查时存在问题较多,与自检记录不符,相差5%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凡未经检查认可就擅自隐蔽的,罚项目部200元。

4、加强控制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得擅自隐蔽,否则罚款500元。消除工程质量通病,杜绝较大的质量事故,如若出现,要及时上报公司,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承担,并对项目部罚款500~1000元。

5、对影响使用的功能性项目试验,必须根据质检科提供的“质检必查项目”表提前半天通知质检科。未经质检科验收的,每项每次罚款200元。验收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罚款300元。

四、关于各级质量检查规定

1、公司质检科平时检查或月底检查时,对工程中所存在的质量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如果项目部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彻底,质检科对项目部每次罚款200元;如工程中出现严重违反规范标准或强制性标准条文、存在工程质量隐患的,根据情节轻重直接对项目部罚款200~500元;如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分项,令其返工,并罚款500元。

2、上级部门检查奖罚标准: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省、市、区质监部门组织的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和强制性标准检查,如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影响公司社会信誉的项目部,将按上级罚款额的两倍进行追加罚款。

3、各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市、区级质量行为不良记录检查,严禁出现被扣分现象。如若出现,扣分在2分以内,每0.1分罚款100元;扣分超过2分,每0.1分罚款200元;扣分超过3分,每0.1分罚款300元;扣分超过4分,每0.1分罚款500元。顺利通过检查的工程,按同级检查奖励。

五、关于优良工程的规定

1、优良等级的确定

(1)检验批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主控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③一般项目中的质量经抽样检验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当采用计量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控制在90%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2)分项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3)分部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且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③观感质量验收应达到“较好”以上。

(4)单位工程须满足下列要求方可评为优良工程:

①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②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建筑工程主体与装饰分部工程,主要安装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③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控制资料完整。

④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

2、优良工程申报要求

(1)工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竣工并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且已办理备案手续。

(3)工程已使用三个月以上,并有用户签字的工程质量回访单。

(4)工程施工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工程结构安全可靠,投入使用后,末发现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质量通病得到基本治理,且不得有以下严重问题:

①工程存在屋面、卫生间及外墙渗漏;

②内外墙面出现龟裂、裂缝的;

③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

④甲方肢解分包现象严重,质量控制不力的;

⑤非精心施工,细部不细的。

3、为鼓励各单位创建精品工程,公司对市级以上验收发证的优良工程及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附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金使用》

4、进一步开展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活动,施工中,建立健全创建体系和专项技术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及公司所发技术措施施工,如有违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罚款200元。凡获得省级或市级“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将根据其规模分别同金陵杯、省优及市优标准进行奖励。

5、本年度内如出现重复奖励的工程,按高值计算。

七、公司质检科对工程项目质量动态管理,未尽事宜按国家颁布发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规范》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篇2: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过程中对人、物的不安全因素,针对分部分项工程特制定本奖惩措施。本着安全目标达标奖分,不达标扣分的原则,每项满分100分

一、临时用电

1、未配备专业电工或专业电工未持证上岗扣20分

2、配电线路未按三项四线制设置或保护装置未按二级保护设置扣10分

3、无安全警示标牌或设置不全扣5分4、电缆线敷设深度、距离、接头处理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扣10分

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1、搭设脚手架时工人未系安全带或不戴安全帽扣20分

2、作业平台上未按要求铺设脚手板或铺设不达标扣20分

3、遇有六级大风或停用超过一个月后未进行检查、维护扣20分

三、模板工程

1、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设施扣20分

2、模板吊运安装过程中无专人指挥和统一信号扣10分

3、模板操作工人在吊运和支立中未佩戴安全帽扣10分

四、混凝土工程

1、未配备开关箱、漏电保护装置扣10分

2、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工人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扣20分

3、插入式振捣器未设置绝缘底板而直接放在钢筋上扣20分

4、振捣完毕或是移动振捣器时未关掉电源开关扣10分

五、电动机械

1、未设置安全操作规程牌扣20分

2、未设开关箱和漏电保护装置或未设置保护接零扣20分

3、传动部分未设置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安装不牢固扣10分

4、用完之后未关闭电源扣5分

六、土方石机械

1、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导致违规操作扣20分

2、作业前未进行机械重点项目的检查扣20分

3、机械不允许载人的部位违规载人扣20分

4、转向、制动系统失灵任仍违规操作扣20分

5、机械操作者作业中发现地下管线(管道、电缆、通讯)未及时通报仍违规操作扣20分

七、文明施工

1、现场未设置安全指示和警示标牌扣10分

2、原材料、半成品堆放不整齐扣5分

3、工作区、生活区、施工区不按规定分开设置扣5分

4、食堂未配备消毒设施扣5分

5、仓库未配备消防器械扣10分

6、现场未配备医疗保健用品扣5分

7、未给工人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扣5分

8、现场卫生不干净扣5分

八、后勤管理

1、食堂做不到通风、干燥,保证环境卫生扣5分

2、食堂未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扣5分

3、采购食品做不到新鲜扣5分

4、刀、盘、案板做不到生熟分开,食品无遮盖扣5分

5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上岗不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和口罩扣10分

6、炊具、餐具和饮水器不及时清洗、消毒扣10分

九、库房管理

1、管理人员不尽职尽责,造成财产损失扣20分

2不按照存放物品的种类配备消防器材扣20分

3、做不到出入库登记,及时清点财物扣20分

十、外用车辆管理

1、人员用车不登记扣10分

2、驾驶员不记行驶线路导致用油超出该车排量扣20分

3、驾驶员做不到经常对车维修保养扣10分

4、驾驶员违章操作导致罚款扣10分

注:①本细则出台后,希望联队及项目部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

②“达标”的标准就是执行的很好,针对上述列项虽然能做到,但是不达标,只奖励扣分数的1/10

③“达标分数”为90分

篇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第1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2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100%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6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职工罚款2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第7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8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50元,并按规定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累计罚款,特别是钢结构班组。

第9条、所有职工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除承担执法部门的一切费用外,公司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

第10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2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500-1000元。职工食堂劳务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值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第11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由于项目部调解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12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第13条、严禁赌博,发现赌博没收赌具及钱物,并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所在的劳务承包人按每人处以50-100元累计罚款,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职工检举赌博现象的给以50-100元的奖励。

第1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落实劳务承包人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第15条、施工现场设置指定吸烟点,凡发现现场工人违章吸烟的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每次50-100元的处罚,并对相关班组处以每次100元处罚。管理人员违章吸烟的,对当事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例行检查时,依据现场捡到烟头数量对项目部处以每支1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16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酒后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17条、对不请假外出的管理人员每次罚款100元,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看视频电影及非工作关系的QQ聊天。违反规定的首次罚款200元,再次罚款1000元并停职检查,听候公司处理。

第18条、项目部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项目经理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项目经理承担一切责任。

第19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2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浆、砼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200-500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500-1000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水泥潮湿硬化无法使用,对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计罚款,由于保管员监控不力的,按每包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0条、发现焊条未及时收集,罚使用的劳务承包人以5元/根累计处罚,保管员管理不力,按每张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1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一个扣件10元。

第22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对供应材料的运输车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23条、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劳务承包人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200元罚款;连墙杆和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24条、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第25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项目部应落实包干区及责任人。

第26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的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

第27条、泥工班组没有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碎砖及拆除的安全网及水平栏杆没有及时恢复的,对班组罚款200-500元,所有班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擅自施工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钢结构班组在任何施工面对于能拉生命线不拉或者说能系安全带不系的情况,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第28条、机械管理由机修班负责,故意损坏机械影响施工的除负责维修费用外并对劳务承包人罚款300元,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9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砼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及工程部备案。未落实专人,对劳务承包人处以每台5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第30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劳务承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

第31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设备项目部应落实防雨措施,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

第32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并按规定分类存放,挂上警示标牌及灭火器,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3条、电焊机一、二次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4条、电工班全权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班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班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35条、未经批准,任何承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罚款。杜绝长明灯和使用大灯泡,违反规定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元累计罚款。

第36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不允许任何人拉闸断电,拉闸断电影响施工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37条、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100元。电工班应及时检查加班灯具和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加班灯具和线路无人收集的,电工班有权没收。

第38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临时配电箱内控制设备附件应齐全,各项参数应符合要求,箱内无杂物。无防雨措施每处罚项目经理和电工班长各50元;箱内缺少附件的、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对电工班长处以100元的累计罚款,配电箱内有杂物的,按其性质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9条、为严格控制单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证设计标高、轴线,轴线超过偏差值的,每10mm罚劳务承包人100元,±0.000主控轴线与标高必须及时报验,未报验的按每项对项目部罚款200元。

第40条、为控制首层地面的不均匀沉降,项目部必须采取技术处理,方案必须报公司审批,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的在保修期内造成地面下沉或返工的,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项目部负责,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项目经理按规定比例分解)。

第41条、室内外地沟内应落实排水措施,无排水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第42条、砌体工程外墙施工缝处严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43条、构造柱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马牙槎进退及皮数不符合规定的,每层上下垂直偏差超过10mm,拉结筋数量及位置不符合规定的,对劳务承包人按每处每项罚款50元。

第44条、砌体工程严禁出现暗通缝,出现暗通缝每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

第45条、为控制砌体的平整度和标高,纵横墙、内外墙交接处,直线段每10米处必须设置皮数杆,未设置者每处罚款100元。

第46条、外墙洞口、外挑的阳台、外墙阳角及阴角处必须通直,上下左右偏差不大于10mm。

第47条、厨卫间或有防水要求的砌体底部未随层设置砼止水带或未与楼层砼一起浇筑的每处罚款200元。

第48条、砼施工必须有浇筑令,按计量施工,按配比标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计量随意施工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49条、为确保砼浇筑质量,蜂窝、麻面不超出规范标准,严禁出现露筋、孔洞等现象,出现上述现象的每处罚款50-200元。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私自处理的罚劳务承包人100-200元,无法返工的必须落实补救措施,并上报分公司审批。

第50条、按规范要求留置施工缝,接缝时做好清缝工作,严禁出现夹渣烂根现象,出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51条、现浇结构顶面的平整标高,每自然段≤20mm。

第52条、砼的施工必须落实专人看筋、看模、保养,每次缺岗的罚款100元。

第53条、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验收的,出现问题由下道工序负责,并罚款100元。

第54条、钢筋工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保护层必须按要求设置,阳台受力钢筋必须采取悬挂措施,烟(气)道、管道部位钢筋不得随意剪割,若无法施工时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且有隐蔽记录,违反上述规定每处罚款100元。钢筋未按规定方法绑扎的、弯钩角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200元。

第55条、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现浇结构内锯沫及建筑垃圾必须清除干净后,经检查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梁底、柱头、柱根由于垃圾而产生质量问题,每处罚款200元。

第56条、确保现浇板板底的高度(指500线向上的高度),确保楼层层高,不符合规定的每间每10mm罚款100元。

第57条、胀模每处罚款50元,漏浆的每处罚款50元。

第58条、模板工程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堆放整齐,每施工段必须及时清理,未清理罚款100元。

第59条、拆除模板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擅自拆除重要结构的对违章指挥人员罚款300-500元。

第60条、±0.00以下各种管道必须报验后方可隐蔽,未经报验隐蔽者罚款50元。

第61条、无压力水的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试验必须按系统分别进行。未试验的按系统罚款1000元,试验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试验。

第62条、给水、采暖、消防等有压力水的管道必须按系统进行打压试验。未打压试验的按系统罚款1000元,试验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试验。

第63条、电气主干管必须报验隐蔽,未报验罚款50元。

第64条、所有电线必须穿保护管,漏埋处严禁直埋电线,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第65条、配电箱、开关、插座、接线盒、过线盒及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标高、坐标必须一致。违反标准的造成返工的每处罚安装负责人200元,同时承担相关工种的人工费及材料费。

第66条、配电箱内零线和PE线应分别设置,并按规范的规定施工,违者造成返工的按每处对电工劳务承包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第67条、涉及设计在外墙部位上暗敷的各种管道、箱盒,必须靠里侧安装和予埋,管道、箱盒后侧应采取保温措施且无孔洞,避免热桥现象的发生。违反规定者,箱盒部位每处罚款100元,管道部位每处罚款500元。

第68、暗敷的各种管道及线路严禁穿越烟道、通风道、防水等部位。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第69条、防水工程必须进行蓄水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有渗漏者,每处罚款1000元并要求返工。卷材上卷高度不低于300mm,上卷高度或搭接宽度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70条、涉及保温部位的必须确保其厚度和性能,保温厚度达不到要求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责令返工。

第71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落实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应承担质量部分罚款总费用的20%(分配比例:项目经理承担30%,施工员承担30%,质检小组承担40%)

第72条、成品保护不及时,或污染后无法处理的每处罚款100-200元。

第73条、内业拟定分工原则(以项目部分工为准)

1、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及交底,对资料员的建档工作和施工员的交底工作应及时检查。

2、施工员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编制,负责填写定位放线、楼层抄复测记录、施工日志(日记)、砼施工记录、砌体施工记录、楼地面施工记录,负责提供隐蔽工程记录的相关数据,负责项目承包范围内各项施工检查等管理活动。

3、资料员负责项目部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档案,及时将施工员、机修班、电工班的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各项台帐的内容齐全,协肋项目部的资料打印工作,及时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试块留置制作、养护、标识、送检,负责材料送样并及时反馈试化验结果,协助完成备案工作。

第74条、内业奖罚实施细则

1、及时编制内业资料目录,确定单位工程的资料内容。确定各项方案、交底、隐蔽工程记录、抄测记录、检查评定、原材料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批量和数量。根据施工方案确定试块留置部位及组数,同时落实责任人并报工程部审查备案。

2、根据核定的内业资料方案,按合格的原材料试化验单、砂浆试块试验单给予责任人20元/份计酬,按合格的砼试块试验单给予责任人30元/份计酬。未能及时送检及反馈试化验结果的(时效为不超出预定期3天,试块制作为当天)处以罚款300元/项,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0元/份。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加倍处罚。

3、及时组织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组织措施(质量、安全、工期、夏季、冬季、雨季)编制、审核。及时完成且针对性较强,能够组织落实实施奖100元/项,未能及时落实完成的处以责任人罚款200元/项,连带处罚项目经理50元/项,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4、按照分工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各项施工记录、抄测记录、检查评定。每缺一份记录予以处罚10元/份,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份罚款,同时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处以50元/处处罚,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处。

5、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符,未能及时审批签证的处以5元/处罚款,同时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处以50元/处罚款,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处。

6、及时催要和收集各项原材料合格证和相关资料(书面形势),并及时反馈情况。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及反馈情况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的,予以处罚资料员50元/处,材料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资料,未能及时提供资料造成影响的,追究材料供应部门责任,同时处以50元/份罚款。

7、机修班及电工班应协助做好相关机械、临时用电及电气工程的各项资料,及时真实予以记录,及时认真真实做好记录,每项给予责任人50-100元奖励,未能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处以100-200元罚款,项目部应落实专人辅导和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以项目经理50-200元罚款。

8、施工员应组织分项工程中的现场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每单位工程同一分部分项工程应不少于二次,被交底班组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及时交底且交底针对性较强能指导作业的每份奖励50元,未进行现场交底,对施工员处以100元/分项罚款,被交底人(作业班组劳务承包人)未能保存交底记录的处以50元/分项罚款。

9、上级部门检查,内业资料齐全被表扬的奖资料员500-1000元,内业资料被批评或处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同时对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00-1000元罚款。

10、资料工作及时建档,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因内业工作欠缺影响工程移交、结算、备案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同时连带处以项目经理500-1000元罚款。

第75条、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统一的作息时间表,原则上管理人员必须先于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尤其是早班时间),坚决杜绝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出现怠工、待料、待机具、待作业面安排等情况发生,对于出现的上诉情况,将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

第76条、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夜间管理人员轮值,时间由项目部自行确定,原则上,如夜间有施工安排,项目部必须安排管理人员临场监督,并履行相关安全、质量、进度等的监督职责,并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如出现空岗、脱岗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

篇4:施工现场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为规范和强化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安全、进度、成本、质量等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项目管理制度

1、工程例会制度

1)会议类型:

a生产碰头会,每晚利用工作之余时间,项目经理召集工长、技术员、预算员、材料员,进行沟通碰头,核实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同时安排次日生产任务。

b项目管理会,每周定期下午6:00召开项目管理会议,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劳务公司项目经理或带班负责人,内容为总结一周来的生产进度、质量、安全状况,看是否按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准备采取何种方案和补救措施来弥补、自行无法解决需请示公司的事项等,会议应记录在案并在公司生产例会上进行汇报。

c成本分析会,项目经理部每月25-26日召开一次成本分析会,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参会人员为项目工程师、预算员、材料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分析一个月来的项目盈亏状况、工程变更签证、劳务用工、材料、机械、三钢工具使用情况,对亏损的成本项目进行原因落实并追究,大的亏损项目记录在册及时汇报分管领导,研讨下一步宜采取的针对性措施和补救办法,同时安排下月生产计划。

2)所有应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有事提前向会议组织单位领导请假,不经批准,不得缺席。否则中,对迟到者给予100元/次罚款,无故缺会者,给予200元/次罚款。

3)对因劳务分包组自身,造成未完成上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或提出的问题没有得到整改,第一次警告,从第二次开始给予300元/次罚款;若涉及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或影响已确定的施工进度,视造成影响大小给予500-1000元/次罚款。

4)项目经理部议事的形式、内容、时间、参会人员以及形成的会议内容,必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由资料员负责记录)。

2、作息时间

1)食堂开饭时间,上下班时间,可根据不同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制定。

2)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穿场服,佩戴胸卡。

3、请假制度:

1)居住地在外地项目的管理人员每月项目经理有权批准5天以内的假期,施工高峰期不得超过3天,居住地在太原地区管理人员每月项目经理有权批准4天以内假期,施工高峰期不得超过2天。

4、夜间值班制度(每周)

1)值班人员安排;

2)值班时间负责的工作内容

?保证夜间工地的正常施工

?负责夜间工地的安全

?对夜间工作有全权指挥权

3)值班时间:根据项目上下班时间安排

4)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不得喝酒

?值班人员不得离岗

5、项目负责人带班施工检查记录和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施工记录每月不少于24天。

2)每日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并留有记录。

3)每周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项目副经理(主工长)牵头,项目安全员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机电员、劳务队安全员参加,内容:对施工用电、临设用电、重点施工部位、施工机械进行检查。

4)每月15日、30日下午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并留有记录,由项目经理牵头,安全员组织,项目副经理(主工长)、技术负责人、工长、机管员、材料员、劳务队负责人、劳务队安全员。内容: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逐一排查。

6、门卫管理制度

1)所有进出场车辆必须进行登记。

2)所有出场材料必须有出门证,有材料主管签发并由项目经理签字,门卫检查核实后予以放行。

3)夜间值班管理人员对门卫要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有脱岗、睡觉等现象要予以处罚。

4)如现场发生材料、机具等丢失,门卫负主要责任,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由项目部分公司对有关负责人做出严肃处理。

7、材料管理制度

1)进场钢材由主管工长、材料员共同清点,共同签字,门卫把车辆进出记录清楚。

2)材料领用实行限额领料,限额领料单由主管工长签发,材料员根据限额领料单发放材料,如材料用量超出预算定额,超用料单要注明原因,由项目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3)周转材料的使用由材料员发放,劳务队收料员清点,劳务队收料员,负责人签字。

4)材料使用计划由主管工长每月20日提出,由项目经理审批。每月5日可报一次补充计划,材料员按进场时间组织货源。

5)材料进场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分区域,进行垛放,并码垛整齐,方木、竹胶板使用完后起钉分规格整垛。

8、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1)机械进场要进行检查验收记录,建立台账。

2)机械设备使用过程每天要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并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操作与保养记录》。

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9、经济技术资料办理制度:

1)项目上发生的预算外签证、洽商记录,由主管工长提出技术,预算配合编制,项目经理审核定稿签发。

2)技术核定、变更由技术负责人办理,项目工程师签发。

3)预算员负责变更、签证的搜集、汇总、归档。

10、培训学习制度

1)每周抽2-4小时组织员工学习企业同心文化、理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企业内刊、标化工地宣建,每周二组织学习本周施工分项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每周三12点前将学习记录和影像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回安全生产部。

2)每月抽半小时时间学习分公司生产会内容及学习贯彻公司各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

11、项目管理8不准

1)中午和工作时间不准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否则罚款200元。

2)上班时间和在别人工作时间不准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事项,否则罚款50元。

3)工地内部不准赌博,否则罚款100元。

4)施工现场内不准抽烟。

5)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拖鞋、光膀子,要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

6)工作中不准做出有损公司、项目利益和形象的事。

7)施工过程中不准违章指挥。

8)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2)施工现场应设置各工种、各专业及机械设备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3)各施工队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2、安全生产管理

1)施工人员入场7天后,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否则给予100元/人罚款。施工队必须给项目部提供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及照片,否则给予50元/人罚款。

2)项目部应按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3)在分派生产任务前,技术负责人应对工长交底、再由工长向劳务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4)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5)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并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形成安全周报报分公司,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6)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给予100元/次罚款。

7)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必须经相关部门复查,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给予500元罚款。

8)施工现场出入口或施工作业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否则给予200元/处罚款。

9)现场临时用电、深基坑边坡支护、塔吊基础及安拆、外用施工电梯基础及安拆、模板支撑脚手架体系、外防护脚手架体系、吊篮等涉及安全的施工项目应进行相应的专项设计计算,并应报审专项施工方案,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1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必须经项目部复查,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给予1000元/处罚款。

11)项目部未对承揽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给予500元/处罚款。

12)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给予1000元/天罚款。

1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给予50元/人.次罚款。登高2m以上临边悬空施工作业时正确佩戴安全带,否则给予100元/人.次罚款。

14)项目部应按经审批确定的方案及时设置外防护(安全网或硬防护)。

15)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五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等)易坠落部位要设围栏防护栏杆,否则处以500元/处罚款。危险部位要设警示牌或警示灯,否则处以500元/处罚款。

16)安全防护栏杆(如井架、电梯的基层栏杆维护)、洞口防护盖板、安全防护网、安全防护罩等其他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破坏,违者处以300元/处罚款。

17)施工人员在现场不许赤身、穿拖鞋、高跟鞋、裙子等,违者处以50元/人罚款。

18)酒后、疲劳、带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

19)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发现一例,处以500元罚款。

20)施工现场严禁未成年进入或留宿,违者处以500元/人罚款。

21)脚手架规定

a、外架脚手板上材料、建筑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b、外架拆除时无警戒、无专人监护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c、外架上未进行防雷接地保护的,处以200元/栋罚款。

d、外架未按要求两层(楼层)一隔离或隔离防护不严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e、架搭设高度未超出作业层1.2m以上的,处以500元/处罚款。

f、外架上拉结点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设置或拉结点偏少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g、利用外架直接做电梯或井架卸料通道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h、直接利用外架进行混凝土泵管固定或充做支架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i、落地外架的基础无排水措施或排水不通畅,处以200元/处罚款。

j、外架剪刀撑设置不合理或严重变形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k、剪刀撑搭接扣件数量不够,或搭接长度不够,处以200元/处罚款。

l、外架水平杆或立杆的接头形式违反规范要求未按对接扣件连接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m、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抽样不合格处处以200元/处罚款。

22)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规定

a、塔吊、井架、物料提升机未进行防雷接地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

b、其他施工机械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灯具未进行保护接零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c、施工设备、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处以200元/处罚款。

d、电焊机一、二次线无防护罩的,处以200元罚款。

e、电焊机无二次侧降压保护的,处以200元罚款。

f、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没有由专业安装队伍安装拆除、无专业持有效证件证件的安装人员安装拆除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g、对于井架、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前,专业安拆单位未对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的,处500元罚款。

h、塔吊、施工电梯、井架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毕后未经太原市检测中心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处2000元罚款。

i、无证私自操作井架、塔吊、施工电梯的,处以1000元罚款。

j、未设置电梯安全防护门、井架安全防护门的,处以1000元罚款。

k、楼层安全防护门损坏未修复的,处以500元罚款。

l、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各种极限限位损坏或未及时修复更换、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情况下继续使用的处以1000元罚款。

m、施工电梯、塔吊等附墙装置被擅自拆除的处以2000元罚款。

n、施工电梯、龙门架等垂直物料提升设备送料时出入不关安全门的处以50元/次罚款。乘坐龙门架等上下的处以1000元罚款。

23)出现安全事故,项目部按规定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24)项目部未对承揽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给予1000元/处罚款。

25)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给予1000元/天罚款。

3、应急救援

1)项目部未针对工程特点辨识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2)施工现场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空坠落、防超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相应预(监)控,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3)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应急器材和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4、现场办公与食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有隔离措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生产区内不许施工人员住宿,严禁在楼内开火做饭,处以500元/次罚款。

2)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应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小于0.9m,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3)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给予500元/天罚款。

4)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且应进行定期体检,否则给予500元/天罚款。

5)项目部对劳务组食堂统一集中布置,劳务组宿舍与食堂分别供电(宿舍供电经变压后电压<220v,食堂供电电压依据需要确定),宿舍内不得私自用电做饭、取暧、烧水,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食堂原则上要求使用燃气罐,不允许用大功率的电厨具,如确实所需,经项目部同意后挂表按甲方所定电价并考虑适当损耗扣款。

6)食堂围护结构应为B级及以上阻然材料(如实心砖砌住),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且通风良好,并设置漏气自动报警装置,否则给予500元/天罚款。严禁食堂内住人,否则罚款1000元/次。

7)食堂保持卫生,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8)生活区每天必须有责任劳务方派专人进行打扫,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9)施工人员宿舍内不得男女混住,床铺应保持整洁,每天搞好卫生,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禁止家属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现将对劳务组处以1000元罚款。

10)生活区布置晾衣区,施工现场生产区内不准晾晒衣服,否则给予20元/件罚款。

11)生活区经项目同意后设置开水供应间。

12)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处以200元罚款,并没收电气设备。

13)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未经项目同意不许私自挪作他用、故意损坏,否则处以200元罚款。

14)偷盗、哄抢、损坏企业、集体财务,数量较小的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1000元罚款;数额较大者,移送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5)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处以200元罚款。

5、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设置“七图一牌”,即施工公示牌、施工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现场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公示牌、城乡清洁工程治理标准牌、三证公示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总平面图。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2)施工工地大门出入口应设置洗车平台和高压清洗设备。洗车平台与主干道相接,并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一般深300mm,宽200mm,长3500mm,内抹水泥砂浆,上敷排水篦子);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就进行硬化处理,保证道路通畅,并满足消防要求;施工现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合理找坡,避免积水,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3)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置高度不小于2.0m的封闭围挡,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4)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卫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及材料设备进行登记,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劳务组往外部拉材料物资用品必须开出门条,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

5)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卡和安全帽,否则给予50元/次罚款。

6)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出入车辆防止带泥(土)上路等措施,且由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出入口附近相邻路面卫生保洁管理,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7)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上直接向楼下抛扔石块垃圾等,每天收工前将楼内的垃圾统一收集并运到楼外指定堆放地点,否则给予200元/处次罚款。

8)工地现场不许随处乱扔烟头,作业区内禁止吸烟,违者给予100元/次.人罚款。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否则给予500元/次罚款。

10)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否则给予100元/天罚款。

11)施工现场应制定施工不拢民措施,否则给予100元/天罚款。

12)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且应按要求制定相应防火措施和配备相应防火设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13)施工现场不得因任何原因出现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否则给予1000-10000元/次罚款。

1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随意便溺,必须到指定的楼内和楼外厕所,违者对于小便罚款200元/人次,对于大便罚款500元/人次,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责任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分别承担。

15)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否则给予100元/次罚款。

16)项目部以现场情况按时间或区域划分好公共生活区生产区卫生责任区(或项目部外聘其他务工人员,各劳务组承担相应费用)。各劳务组必须认真做好所负责的生活区、施工区的现场环境卫生及因施工造成的责任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必须做到随干随清,日干日清,否则给予500元/处次罚款。

17)厕所必须为水冲厕所,劳务组按项目部划分好的时间或区域每日早晚各冲洗不得少于1次,否则给予200元/次罚款。

18)项目部开工前必须做好项目安全文明前期规划,有细化的专项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专项方案》,现场文明施工每半月项目部组织检查一次,发现劳务组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专项方案》等要求施工的,责令及时整改,劳务组拒不改正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6、现场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2)施工现场消防通道设置、消防器材及水源配备应符合规范和相关要求,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3)施工现场临时用房防火设计应符合相关要求,否则给予200元/天罚款。

4)劳务人员明火作业(特别是楼层钢筋焊接)应按要求进行动火审批且应按要求设监护人员,并配好灭火设备,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5)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其他禁火禁烟场所吸烟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6)木工间、材料仓库或危险品仓库未设置警示标志,未配备足量消防器材的处以300元/次罚款。

7)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分开存放、运输,乙炔瓶没有安装防震圈或回火装置的处以300元/次罚款。

8)乙炔、氧气瓶使用时,分开未达到5m安全距离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9)破坏消防器材、拒不执行消防条例的处以300-1000元/次罚款。

7、施工用电管理

以下各条每发现一条,给予现场电工和安全员100元/次罚款,并限期整改。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不符合下列规定:①采用三级配电系统;②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③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未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3)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未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未由电源进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4)保护零线未单独敷设、线路上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通过工作电流;保护零线未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要求;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大于10Ω。

5)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大于30Ω;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线路未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不满足线路负荷电流;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

6)电缆未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且不符合规范要求,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未按规定接用;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小于2.5m。

7)末端用电设备没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备及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未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未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8)总配电箱与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并不够灵敏;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没有门、锁及防雨措施;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水平距离超过30m,开关箱与用地设备间的水平距离超过3m;

9)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未明确各方相关责任、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未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未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三、施工质量管理

1、质量程序管理

1)必须坚持“样板先行制”,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2)必须坚持“三检制”,否则给予1000元/次罚款。

3)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还不能达到要求,对施工队处以500元/次罚款。

4)专职质量员(技术负责人)每周填写质量周报,报送分公司。

2、原材料(构配件)检验管理

1)原材料(构配件)出厂质量证明资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齐全有效,质量证明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认可,无证不准进场。

2)涉及安全、功能的相关材料使用前,应见证取样送检,且有相应的复试报告。

3、土建工程管理

1)楼座各控制线由工长配合专职测量员放完后,向监理报验验收,未经监理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200元/天罚款。

2)砼模板经拆除后,内墙、柱须及时标注水平控制线,未标注平线的每处处以二次结构工长50元罚款。

3)建筑物结构每封顶一层,对其水平控制(+50)线及结构顶板平整度复核一次;每三层对其竖向控制线复核一次,以便在施工过程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否则给予相应责任方100元/次罚款。

3)钢筋需焊接加工的,必须在该工序施工前做焊接试验。若劳务组不按工长通知未做试件,或焊接试件制作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4)钢筋加工出现错误,造成材料损失,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并处以200元/次罚款。

5)无论是竖向还是水平构件,在拆除模板后发现钢筋保护层不够,主、箍筋外露,只能靠后序工序弥补的,给予500元/次罚款。

6)模板工程施工前都要进行模板设计,保证模板及支撑体系强度和刚度,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执行。未按设计执行而出现跑模、涨模的,劳务组派人凿补外,工长统计砼跑模方量.按砼同期单价的处罚,且有一处跑模处罚200元。如出现砼构件整体变形,给予1000元/处罚款。

7)模板经检查标高不符合要求而不积极修改的,每处处以100元罚款。

8)模板加固不符合项目部(专项方案)要求,拒不改正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处以劳务组500元罚款

9)钢筋砼结构底模板及支撑拆除必须通知项目部,擅自除处以500元/次罚款,若是重要结构,罚款1000元以上。

10)竖向构件的垂直度,水平构件的平整度及造型线条做为重点控制对象(特别是楼座、楼梯间、电梯井四角,飘窗飘板,阳台栏板等)。竖向构件的同一柱子在验收模板时,至少要在垂直的两个面吊线,特别是边柱和角柱四个面都要吊线验收,垂直度不能超过规范要求范围。后浇筑阳台栏板定位准确,上下垂直,上口标高准确。楼板在验收模板时,甩出柱筋上抄出水平控制点后拉工程线逐个检查,飘板应检查其水平度、上下飘板间距并吊垂线检查上下飘板外边缘是否垂直。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不能超过规范限值要求。因构件的垂直度、平整度影响后期整修,至使装修费用增加,主体劳务单位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1)自拌砼施工前工长须提前通知资料员出“砼配合比通知单”、并做好开盘鉴定。混凝土浇筑前资料员应及时办理“混凝土浇灌令”。

12)混凝土浇筑完成后,要按交底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方法养护或保温。如养护或保温不当,造成混凝土出现质量缺陷,处1000元/次罚款。砼养护不及时或不到位造成大面积龟裂,罚款3000元/次。

13)砼浇筑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漏振和振捣不实而引起蜂窝、麻面、孔洞、漏筋等现象,劳务组第一时间及时处理(需征得工长同意,出现大的孔洞的需征得技术负责人同意),不经项目部同意私自处理修补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情节严重时具体处理。如项目部同意后处理时间不及时或修补不符合要求,对工程质量、进度造成影响的,每处处以劳务组200元罚款。

14)混凝土浇筑时,木工组,钢筋组、电气组劳务人员必须有专人全程看护,有涨模、漏浆、钢筋变形影响保护层厚度、电气暗配管压扁断裂等影响施工质量的,相关劳务人员应及时修补、更换处理。否则给予相关劳务组500-1000元罚款,造成质量问题的自行承担返工费用。

15)砼浇筑厚度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超过规范允许偏差,每处扣除工程管理费200元。支卫生间降板时,破坏钢筋每处罚100元,损坏电管每处罚200元。

16)施工缝留置必须按规范留置,对违规施工的给予200元罚款。

17)不需设置施工缝的,砼必须连续浇筑,杜绝冷缝现象。违者每处给予500元罚款。

18)砼浇筑前应将柱根、墙根的砼表面浮浆及松动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若报验后发现有未清除干净的,违者每处给予200元罚款。

19)厨卫间排风道,走廊消防增压送风口,暗埋式消防箱,地下室排送风管等主体结构需预留洞口漏设,每处给予500元罚款。

20)在砌筑过程中,若砖、加气块未提前润水而上墙,砌筑砂浆未原浆勾缝压缝,未及时浇水养护,该部分墙需全部拆除,并给予200元罚款。

21)对砌筑工程的组砌方式、搭接方法、预留孔洞位置、马牙槎设置错误的罚款300元/次。

22)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或拉结筋长度不够的,每发现一根罚款100元/次,并责令其返工。

23)构造柱、过梁及马牙槎内未清理干净就进行合模的罚款200元/次。

24)构造柱及过梁浇筑时对主筋移位、弯曲、随意调整箍筋未调整复位的罚款200元/次。

25)浇筑完的砼构件出现观感质量差、截面尺寸偏差、轴线位移、漏浆、蜂窝麻面、孔洞的罚款500元/处。

26)各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先行制”,所有劳务分包组及中途新入场技工进场后须先做样板,经项目部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给予500元罚款。

27)抹灰质量出现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不符合规范要求,抹灰强度不达标的,未按规定分遍成活的罚款500元/次。

28)外墙面砖粘贴不牢固、因工艺而排缝疏密不匀,平整度及垂直度超标、清洗不干净等每处罚款200元。

29)地面工程造成起砂,标高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处。

30)内墙瓷砖施工时因排砖错误造成瓷砖浪费的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并处以500元罚款。墙砖平整度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地砖造成空鼓的罚款每处200元。

31)前道工序不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得施工。如未经检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则劳务组必须无条件拆除擅自施工的部位,并处以500~1000元罚款。

32)因劳务组自身原因造成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及返工费用由劳务队自行承担。

4、安装工程管理

1)主体施工时,楼层结构顶板模板拆除后,三天内劳务组应对该层水、暖、电暗敷管及预留洞口位置标高进行相应“扫管、摸底复查”,报项目部进行摸底检查验收,做到过程控制,否则对相应劳务组处以500元罚款。如有不通的,应在相应位置做出标记,项目部做出书面处理方案,在二次结构施工时及时弥补。劳务组应分析总结原因,在后续主体施工时得到有效改进。

2)项目部根据本地市场施工平均水平,制定出每层暗配管不通控制率。如超出控制范围,给予相关劳务组500-1000元罚款,造成的返工费用(含材料费)自行承担,如发生专业劳务组(抹灰)修补费用,另行扣除。

3)安装管理人员应保证各安装工程及时穿插在土建施工中,避免后开槽,后修补。否则视造成的后果给予200-500元罚款。

5、成品保护管理

杜绝野蛮操作,做好对本单位和兄弟单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对保护不好者除对被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恢复外,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单位100~500元/处罚款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工程内业资料管理

1、工程内业资料按照“同步、齐全、真实”的原则进行,如经分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给予资料员处以200元/次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过程中各类内页资料如工程档案、安全内页、工程签证资料、工程日志、照录相声光资料等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档案编制要求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分盒保存,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3、安全资料由资料员配合安全员收集整理和归档,安全员负责与现场相关的安全资料(如材料合格证、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安全周报等)的及时提供,如经分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属现场资料不合格的,给予安全员处以200元/次罚款,非现场资料原因的给予资料员处以100元/次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4、施工日志由各楼号或各专业主管工长在全天施工作业结束后负责记录,施工日志应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于每周日统一交予资料员进行收集汇总入档。

5、混凝土试块由混凝土工长制作,资料员负责拆除、养护和送检,其他试件现场取样(如钢筋焊接等)由资料员向各专业工长提出,专业工长负责现场安排督促完成。

6、依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材料检测试验计划》-(区分30%/70%),做好现场见证取样工作。材料检测试验项目以工程实际情况为准,如发生变化,资料员同技术负责人协商后及时调整。

7、竣工图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资料员等进行绘制入档。

五、工程进度管理

1、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排出总进度计划,依据总进度计划于每月月底排出下月进度计划,于本周末排出下周进度计划,通过每周项目例会形成会议纪要。

2、相关管理人员做好人、材、机、技术等准备工作。工长负责签发“施工任务单”,严密组织施工,控制好施工进度。

3、属劳务原因施工滞后的,自行于下周采取纠偏措施弥补,不得影响各关键节点(±0.00、甲方付款楼层封顶、主体封顶、外墙饰面、竣工等)总进度。否则处以5000元罚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自行承担。

六、工程成本管理

1、编制成本计划

2、限额领料

3、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4、合理安排资源供应

5、及时索赔形成正式文件

6、技术改进

七、处罚单的下发

1、处罚单一式三份,由罚单下发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审批)、相关劳务组、预算员三方各执一份,于当月结算单内扣除。

2、签字的时间规定为二天,如果在二天内有一方拒签或故意拖延,则按默认对待。

八、说明

以上奖罚中受到处罚的事项,需整改而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篇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范本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不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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