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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旁站监理细则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指导项目监理机构规范有效的进行安全监理工作,制定本安全旁站监理细则。

一、明确本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预控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安全旁站监理细则:

1、人的安全

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保护用品的使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不安全人为因素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方面等。

2、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施工方案,各种警示标牌等。

3、安全生产

操作工艺方法,人员的安全防护,违章作业和危及他人的安全的方面等。

4、施工设备和用电

大型设备的装拆、运输、运行、用电设备的接地、用电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开关应有接地保护装置,供电高压线路、电缆的保护等。

5、防火

现场消防组织机构、消防设施、火源及易燃物品的管理,电器设备和线路。

6、脚手架

脚手架的材质,下脚稳固,搭设方法,拉结,顶撑,跳板的栓牢,安全网,挑架,跑道,现浇钢筋砼模板的支撑体系等。

7、临设

工地办公、宿舍、仓库、工房等。

8、文明施工

现场封闭管理、大门,五牌一图上墙,现场平面布置合理,道路畅通,场区排水畅通,文明卫生,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爆材料的保管、使用等。

9、自然灾害

台风、大风、雨季、雷电等。

10、环境

停水、停电、毒气、毒品、侵蚀、污染等。

二、安全生产旁站监理重点:

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

2、防腐蚀工程;

3、拆除工程;

4、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

5、高支模施工、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6、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7、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

9、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0、其他工程:爆破、挖孔桩及燧道等的气体测试、吊架的安装与拆除等。

三、文明施工监理旁站:

?文明施工程度,体现了一个承建单位的管理水平,督促承建单位文明施工是监理单位应尽的职责。

?1、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与要求:

(1)现场周围必须设置2.5米以上高的围墙,要求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现场进出口必须设大门,每门设一门卫,并有门卫制度,门上设有标志。

(3)场内道路排水畅通,无积水,并设有污、废水处理设施,不得将泥浆、污水、废水直接排出。

(4)场内地坪做硬化处理,在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5)现场人员佩卡操作。

(6)材料按品种、规格分类、挂牌堆放,材料、构件、机具按施工场布图布置。

(7)易燃易爆品存放,现场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8)施工区与办公、生活区有明显的划分,在生活区内设有工人学习和娱乐场所。

(9)宿舍清洁、卫生、无炊具,做到安全有保障,有卫生制度。

(10)消防制度齐全,措施落实,消防器材齐全、水源有保障,动火有申请和监护。

(11)治安保卫制度齐全,措施落实,防范得力。

(12)现场维护做到标准、规范,大门口“五牌一图”,场内标牌齐全,整齐,并设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13)厕所、食堂符合卫生要求,便槽、灶台、卖饭菜台必须镶贴面砖。

(14)设有沐浴室并符合要求。

(15)确保饮水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16)生活区卫生制度齐全、责任到人。

(17)现场配有培训过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急救器材,并制订急救措施,开展卫生防病教育。

(18)夜间施工必须持有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有防噪音、防火措施,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2、文明施工监理的工作方法:

(1)在严要求,勤帮助的原则下订立检查监督制度。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一起明确文明施工目标。

(3)经常性巡视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理组配有分管人员,共同督促落实文明施工的制度和措施。

(5)把文明施工的情况写进监理月报,定期向业主和施工单位通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并作出评估和要求。

四、安全施工监理旁站:

1、现场安全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与方法: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2)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于下列危险作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当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

1)基础施工;

2)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

3)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架设机具拆装;

4)模板工程;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6)屋面工程;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人入场安全教育、指定专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4)在现场要求挂放“五牌一图”栏,设置简明醒目的安全标志和标语。

(5)要求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上或向下抛任何物品。

(6)检查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主要入口或通道上方搭设双层脚手片顶盖,以防坠落和伤人。

(7)各种机电设备不得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等,均要设置防雷和接地装置。

(8)各种电器闸箱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施工临时用电,按《JGJ59-99》执行。

(9)各施工机械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10)施工架设用电线路,必须安全可靠,施工机械应专人管理,非电工不准乱接电线,配电箱应加锁。

(11)楼层结构不准超载堆物品、材料。

2、安全施工监理的要点:

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检查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入口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

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

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龙门架、井架、塔吊等?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告。

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施工机具?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五、安全旁站监理制度

工程的重要部位和对工程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根据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施工时应实行旁站监督。安全旁站监理的目的,在于尽早发现安全事故的苗头,消除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现具体规定如下:

1、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工程不得签字,并有权责令返工。

2、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准备工作,符合条件后,才能发布开工令,以确保施工质量。

3、及时监督、检查在工序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环境是否处于正常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和加以控制。

4、当工程因故停工,在复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出申请,现场监理人员到场检查、认可后,才能下达复工指令。

5、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验收后,才能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6、安全旁站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在项目总监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

7、安全旁站监理实施:对安全旁站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跟班检查;对施工中的连续作业,应安排人员换班,不得中断现场旁站监理工作;旁站监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8、现场安全问题处理: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操作,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施工企业拒绝整改时,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项目总监接到报告后,立即处理;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规行为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凡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事项,应同时报告工程部、公司。

9、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必须有施工企业现场安全人员签字;安全旁站监理记录每班一份,当天完成。

10、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存档:按《资料管理制度》统一存档。

篇2:城市道路安全监理细则

工程概况

大同市口泉区一号连接线(大庆西路~西北环高速跨线桥)地处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贯穿同煤鹏程居住区,是大同市南郊区以交通功能为主的一条规划城市道路。一号连接线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北起大庆西路,南至西北环高速跨线桥,设计全长3.414公里。道路以泉辉东路(开源街)为分界,以北道路红线宽22米,设计长2.798公里,施工长2.715公里;以南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长0.616公里,施工长543米。泉辉东路以北道路与平旺高速收费引道交叉口处,顺接长77米,宽12米。此次施工范围为平旺段。

一、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3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1.7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

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2.1?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2.2?无人身伤亡事故

2.3无重大火灾事故

2.3?无生产交通事故

2.5无中毒事故

2.4?轻伤频率控制在0.5%以内?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1.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1.2?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1.3?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且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3.1.4?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3.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检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2.2?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3.2.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验收管理制度等。

3.2.4?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工、安装拆卸工、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2.5?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2.6?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3.2.7?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3.2.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2.9?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该文件包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3.2.10?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证安全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3.2.11?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3.2.1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检查交底及动火审批目录、记录说明。检查总包对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检查动火许可证、模板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3.2.13?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接地电阻测验记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卡、施工机具验收单:并对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3.2.14?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事故月报表;

3.2.1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3.2.16?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

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分工及工作职责

4.1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与分工

姓?名职责具体分工

曹乃铭总监理工程师对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理负责

龚玉宏总监代表负责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杨成监理协助总监及总监代表的安全监理工作

吉继斌监理协助总监及总监代表的安全监理工作

施工过程中,成立安全监理检查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与监督工作,现场安全监理小组的设置情况如下:

组长:曹乃铭

组员:龚玉宏、杨成、吉继斌

4.2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1.1?贯彻落实本公司的方针和目标,对本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4.1.2?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4.1.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4.1.4?在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时,增加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4.1.5?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6?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4.1.7?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1.8?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4.1.9?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0?定期审阅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签字;

4.1.11?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公司。

4.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职责

4.2.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搞好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监不在时全面负责安全监理工作;

4.2.2?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4.2.3?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2.4?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2.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2.6?协助总监检查、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4.2.7?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2.8?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4.3?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4.3.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4.3.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3.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项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4.3.4?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3.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3.6?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3.7?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4.3.8?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负责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并签字(含回复单);

4.3.9?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4.3.10?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3.11?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4.3.12?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4.3.13?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4.4?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4.1?负责和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4.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4.3?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4?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反映;

4.4.5?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

4.4.6?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4.5?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4.5.1?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4.5.2?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4.5.3?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4.5.4?负责项目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五、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5.1健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与分工。

5.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5.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的总监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3年)内应接受96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为48小时。注册两个专业的,每年接受相应两个注册专业选修课各8学时的继续教育。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5.4工程会议制度

为了监理部在现场更好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公司制定工程会议制度,由各现场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实施。工程会议纪要由现场监理人员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整理后,及时发送各参加单位,并上报公司档案室存档。

5.4.1、工程例会制度

1)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各工地总监(或总监代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

2)工程例会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原则上应每周召开一次,时间相对固定,在施工平缓期可酌情延长,但最长间隔不能超过半个月;

3)工程例会参加单位人员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各专业监理人员;

4)遇重大技术问题需处理时,应特邀质监站、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及建设方工程负责人参加;

5)工程例会内容为: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5.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由项目总监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查批准,不能同意开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方案。

5.6.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5.6.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商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承包商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5.6.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

5.6.4、承包商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

5.6.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还应报送公司总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业主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5.6.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业主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5.6.7、承包商报给项目监理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有编制人、审批人签名,应有承包商负责人签字,并盖承包单位公章。

5.6.8、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有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技术负责人的审批签字意见;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施工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备针对性、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工期安排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的连续性和均?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季节性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5.6.9、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完毕后,应形成审核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的审核意见。

5.6.10、《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应及时签发给承包商,并报送业主。

5.7、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5.7.1、工程施工必须确保安全进行。

5.7.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7.3、监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重大危险源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落实;

3)、关键岗位是否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安全资料是否按要求审核,安全资料是否与进度同步;

5)、用电安全;

6)、检查、核实既有管线是否受施工的影响,并确保安全。

5.7.4、施工单位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近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义务及时检查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后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发给施工单位。

5.7.5、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5.7.6、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安全监督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7.7、发现安全及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8、工程监理安全巡视制度

5.8.1、为保证各工地生产安全,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5.8.2、总工、技术、质量和安全部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5.8.3、对现场出现的工程安全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及技术、安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5.8.4、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

2)劳动纪律及挂牌上岗执行情况;

3)有关安全及其他监理资料的整理情况;

4)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拨款等情况;

5)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5.8.5、现场监理负责人应如实地反映工程安全状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总部请示、汇报;

5.8.6、负责巡视工地的人员均须填报监理巡视工作报告表,此报告将作为巡视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

5.8.7、监理部应将检查情况加以整理成文,下发各工地进行交流,并作为各工地考核评比依据;

5.8.8、项目监理办对巡视情况必须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六、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1.3米以上的槽(坑)土方开挖

2.临边及高处作业

3.高压电杆、高压线施工环境

4.施工机械与机具

5.施工临时用电

八、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8.1?审查程序

8.1.1?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并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

8.1.2?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8.1.3?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

8.2?审查内容

8.2.1?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其资质等级证书和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

8.2.2?审核分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持有状态(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未被扣证);是否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审核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是否齐全;督促总包单位报送“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审表”;

8.2.3?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工、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人员的岗位证书是否齐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人员与证书是否相对应;

8.3?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8.3.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

8.3.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8.3.3?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8.3.4?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8.4?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8.4.1?项目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分析、确定工程项目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制订《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以及“本工程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8.4.2?凡列入《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中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8.4.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8.4.3.1?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技术主管部门盖章后,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A2),报送项目监理组;

8.4.3.2?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

8.4.3.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签字。需要总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通知,退回总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签;

8.4.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工作内容:

8.4.4.1?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能否指导安全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8.4.4.2?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8.4.4.3?已审核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组报送建设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前完成,未经审核或审核结果认为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时,不准进行此项工程的施工;

8.4.4.4?部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可结合质量监理同时进行。

8.4.5?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8.4.5.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且被通过,未编制报审或未获通过,该工程不得施工,已进行施工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8.4.5.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检查其交底记录,同时做好监理的检查记录;

8.4.5.3?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巡视检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附表五);

8.4.5.4?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当施工严重违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4.5.5?当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包括有关内容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再施工。

十一、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处理

11.1有严重违规作业,应立即制止;

11.2现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注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查意见三者内容的一致性和相符性;

11.3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时,应当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B2),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复查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签署《复工报审表》(A1);

11.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安质监站)报告,并同时报告业主和自己的公司。

十二、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12.1施工单位须明确重大危险源,并制订控制计划表,书面送达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12.2监理单位据此制订安全旁站监理计划。通常情况下需进行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有:

1、3米以上的坑(槽)土方开挖

2、高压电杆、高压电线环境施工作业;

3、机械吊装作业;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十三、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组将需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源)在施工前书面告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

2、?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在该工序施工前24小时向监理组书面告知该工序何时施工;

3、?监理组接到总承包单位书面告知后,按时派安全监理员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4、?安全监理员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与旁站监理内容相符,并要注意记录有关技术参数)。

5、安全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5.1?检查待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是否有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5.2?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5.3?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4?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规定操作;

5.5?检查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附近是否有高压架空线会碰撞等);

5.6?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报告总监。

6、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作业人员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应立即制止,要求及时纠正。若发现异常情况或情况危急,应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督促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时报告建设单位。

7、针对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内容,认真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应针对旁站监理内容记录每项内容的监理情况。

大同煤炭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

?

篇3:大型机械监理细则

编制依据:

一、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二、建筑工程

塔吊市建筑工地不可缺少的吊装机械,为防止大型机械发生事故,制订塔吊机械的安全监理细则;

1.大型机械拆、装必须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设计施工方案,要有审批手续。

2.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有专业、有资质的单位承接,拆装人员必须有特种操作人员证书方能施工。

3.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机械拆装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名确认。

4.在塔吊拆装前,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在高空悬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和钩好保险钩。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TD/60拆装监理细则

1.路基必须满足TD/60的路基实际要求。

2.路轨顶面倾斜度,不得大于千分之一接头间隙不大于4mm。并于另一头错开,每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偏差不超过土3mm。

3.TD/60的电缆线必须架空,严禁随地乱拖,路轨内严禁结水堆物。

4.TD/60安全保护位置必须要有“四限位五保险”灵敏度可靠,否则不得使用。

5.TD/60安装后,须经上海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检测合格挂牌后方能使用,否则严禁施工。

6.起重机必须使用与其匹配的钢丝绳,断裂在一个节距内超过10﹪锈蚀表面损坏达40﹪应停止使用。

7.起重机械的钓钩与吊环不得使用铸钢。

8.起重机应有专职司机持证上岗,配有专职指挥,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9.操作前司机必须集中思想,谨慎驾驶,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

10.应定期检查传动部分,钢丝绳和各种限位和保险装置,如有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整确保灵敏可靠,并有原始记录。

11.TD/60起重机严谨纰病操作,接地设备外壳都应于机体妥善?连接。以25m接地为1组设两组接地保护。并用绿、黄双色专用线接地电阻不大于4Ω。超过25m应加设一组接地棒。

12.遇有大风、台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用夹轨夹紧撑住?转台后部、放下起重臂,用缆风绳拉住塔身或将整机放在地面上。

13.起重吊装作业时,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在危险作业区设设警戒线,警示标语,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篇4:重点部位旁站监理工作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范了工程建设旁站监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监理项目部旁站监理的管理工作。

2引用文件和术语

2.1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90-201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2术语

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规定的旁站监理点施工作业现场,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3职责

3.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督、检查和协调各专业旁站监理的执行情况。

3.2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办法制定本专业的旁站见证点和监理要求。

4控制程序

4.1旁站点的设立

?a)?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b)?配合质监站和质监中心站的质量监督检查项目;

?c)?重要或关键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和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实施过程,参见《旁站监理项目清单》(见附录A);

?d)?国家或行业规定旁站监理点。

4.2旁站点的确认

?a)?旁站点(S)应和其他质量见证点(W、H、R)的计划一并报送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b)?监理项目部应会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在审核承包商《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时对质量见证点一并进行确认,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并通知承包商执行。

4.3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a)?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b)?检查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c)?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d)?核查进场建筑材料、装置性材料、构配件、商品混凝土、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并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e)?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4旁站监理的实施

4.4.1?各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在有条件的工程监理项目部,可派出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4.4.2?对已确认的旁站监理工序,实施前24h,由承包商通知工程监理项目部。

4.4.3?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

4.4.4?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并填写《旁站记录表》(见附录B)。

a)?检查并记录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情况和运行情况;

?b)?对承包商的施工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

?c)?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d)?对安全措施的危险作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记录;

?e)?对重要作业项目的关键工序是否执行法规进行记录;

?f)?当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时,对其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4.4.5?旁站监理记录

?a)?旁站监理应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记录,对施工作业质量和安全提出评价意见;

?b)?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承包商有违章行为或不符合设计图纸和规程、规范时,应口头予以制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要求承包商整改;

?c)?旁站监理的记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作应急处置。

4.5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a)?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b)?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时,有权责令承包商立即改正,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向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d)?旁站监理人员提出的报告应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

篇5:安全巡检旁站监理规定

一、安全巡检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工作,提高现场监理巡视检查的质量,特制定安全巡视监理实施细则。

1.2范围:本实施细则规定了监理人员现场巡视的职责和基本要求,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2.编制依据

2.1《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2.2《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90-2015

3.术语

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边坡施工、危险易塌方地段的监测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职责

4.1现场安全巡视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

4.2各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本岗位的现场巡视检查。

4.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监理人员每天进行巡视检查。

5.巡视监理控制

5.1现场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5.1.1检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及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情况。

5.1.2检查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班前会、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护、安全评价等)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5.1.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方案(或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的落实情况。

5.1.4检查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的安全管理。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型号是否符合施工要求,检查保养情况以及能否良好运转等。

5.1.5检查施工检测工具是否经过检验并在有效期内,施工情况是否良好,否则必须予以更换或重新校验。

5.1.6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5.1.7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若发现有不符时,立即通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停止其作业,并要求调换合格人员。

5.1.8检查施工现场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现场防滑坡、防坠落物等控制措施,施工用电以及消防设施等管理。

5.1.9检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对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指出并要求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立即整改,若发现违章、违规作业时,应立即停止其作业,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时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同意后,总监发出工程暂停令。

5.1.10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不按照审批后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进行现场布置的,应及时予以指出,要求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者,可暂停施工,直至满足要求,同时监督检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加强对环境及植被的保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1.11检查夏季防暑降温、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汛防洪、防强风,冬季防冻、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以及其他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

5.1.12检查安全措施补助费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5.1.13检查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

5.1.14跟踪检查安全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5.2现场巡视检查中,监理人员对查处的问题,应及时在现场填写“整改通知单”,要求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立即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签字确定,监理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重要问题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并根据具体情况向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发出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要时报告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发出工程暂停令。

5.3现场巡视检查重点注意事项

①监理人员应对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整改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直至确认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形成相应的闭环管理文件。

②监理人员在实施现场安全监理时,必须真实记录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措施执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安全监理记录与质量监理记录应分别填写,相关记录表可见附表,并将巡视检查的重要内容如实记录在“监理日志”内。

③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携带必要的检测工具,巡视检查黑暗处应携带照明工具。

二、安全旁站监理

1总则

1.1目的: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在工程重大施工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特殊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安全旁站监理实施细则。

1.2范围:本实施细则规范了工程建设安全旁站监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工程监理项目部安全旁站监理工作。

2编制依据

2.1《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2.2《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90-2015

3、术语

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4、职责

4.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督、检查和协调各专业旁站监理的执行情况。

4.2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本规定制定本专业的旁站见证点和监理要求。

4.3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

4.3.1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安检人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3.2在现场跟班监督重要及危险施工工序及部位,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

4.3.3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志,储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旁站监理控制

5.1输电线路工程的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及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应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基础阶段:深坑基础掏挖(超过5米及以上时),易坍塌等特殊基础开挖、支护。

组塔阶段:全高在80米以上高塔平口以上部分组立,临近带电体施工。

架线阶段:10kV及以上带电搭设和拆除跨越架(架体平齐带电线路至封顶阶段),导引绳通过不停电跨越架(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等。

5.2旁站点的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设定的旁站点、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人员职责报送报送建设管理单位备案,并通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

5.3旁站监理的实施

5.3.1各施工专业的旁站监理,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监理员应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实施旁站监理前,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向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技术交底,明确旁站工序的危险点预控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等,以保证旁站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控制,并保护自身安全。

5.3.2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应根据经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开始施工前24小时(或监理项目部认可的适当时间),书面通知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并履行旁站监理职责。

5.3.3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监理人员可轮流旁站,但需做好交接工作。

5.3.4旁站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做好如下记录,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并符合施工作业的实际,描述详尽准确。

(1)分析本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点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检查并描述现场组织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是否落实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

(3)检查并描述现场总体平面布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4)检查并描述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现场执行情况;

(5)记录现场出现的各类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现象,以及各类事故隐患等;

(6)记录针对现场情况,提出的监理指令,以及现场执行情况。在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有违章行为,应口头予以制止,必要时可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暂停令,要求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整改;

(7)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经旁站监理人员签名后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对紧急情况可能出现人身安全时,可及时指出并直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作应急处置。

5.4、旁站监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

(1)旁站监理人员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认真工作,在旁站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2)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有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时,有权责令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立即改正,危及工程安全时,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不得超越权限随意进行签证,需要签证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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