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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应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和竣工前移交的工程产品实施保护,以确保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建筑产品。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建立工程保护措施。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考虑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工程所处的环境位置及竣工交付的标准要求等。

3、施工单位对成品、半成品因人为或外界原因而出现的质量缺陷及问题,应加以维修,保护。

4、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工程保护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护意识,并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改进。

5、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护。混凝土工程在拆模时应掌握时间及强度,防止拆模过早造成的缺陷;装修工程应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浪费。

6、各施工单位应管理好自己施工的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管理,谁防护。由于防护、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篇2: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

一、楼地面工程

1、楼地面工程找平层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绘制管线竣工详图并会同项目监理部对所有地面预埋管线进行隐蔽验收。未经验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元。

2、地面找平层施工时,应对主要施工通道的预埋管线进行临时覆盖保护,且覆盖物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保证所盖管线不受破坏。凡发现一处不予覆盖或覆盖不符合要求,罚找平层作业班组200元,造成一处预埋管线破坏,除赔偿返工的各项费用外,罚款1000元。

3、块料地面面层施工和养护阶段,应有防止闲杂人员在其表面上走动的措施,并立牌警示,否则罚款200元,发现有闲杂人员在其表面走动则罚款300元。

4、块料地面养护期后,应用木屑或细砂覆盖,避免重物打击。电梯大堂、楼梯、厅等主要通道位置每漏盖一处(1m2左右)罚款300元,发现一处打击印痕,罚款500元,并赔偿返工的各种费用。

5、整体地面踢脚线阳角,应采用泡沫垫包裹保护,保证不被碰损,凡一处未包裹,则罚款100元,破损一处罚款200元,并赔偿返工的各种费用。

6、块料地面施工完毕后,严禁各类污染物直接接触表面,凡造成一处被污染,罚款500元,并赔偿返工费用。

7、木地板地面施工完毕后,表面应覆盖薄膜保护以防划花、污染,凡造成一处被划花、污染,罚款500元,并赔偿费用。

8、有光洁度或易被刮划坏的地面上需垫高作业时,垫物下应用软物隔离,否则罚款300元,造成破损的赔偿返工费用外,罚款500元。

9、有光洁度或易被刮划坏的地面严禁拖运材料,严禁硬底鞋在其表面走动,严禁敲打,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并对造成表面破损的赔偿返工费用。

10、对有防潮防水要求的地面,严禁洒喷水清洁,严禁长流水,严禁门窗关闭不严实,造成地面潮变、霉变,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地面质量或美观问题,每处罚款1000元,并负责返工费用。

11、楼面沉箱聚氨脂防水涂料完成后,严禁随便踩踏及进行其他作业施工并在门洞采用竹或木作护栏,每缺护栏及造成涂膜层破坏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负责返工费用。柔性防水层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并按设计要求加以覆盖保护及施工,严禁在防水层上直接堆放材料和设备,拌制砂浆,拖运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并对造成防水层破坏的予以赔偿。

12、窗台面板上严禁堆放重物,板面安装后必须用保护胶膜保护板面防止碰伤、划伤,夏天炎热时应对受烈日暴晒的大理石台板采取遮阳措施,否则因此而出现飘窗台板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每次处予以罚款100元。

二、门窗工程

1、铝合金、塑钢门窗出厂时,应包扎二层或二层以上保护材料,每缺少一层,罚款100元。

2、铝合金、塑钢门窗及木门装卸和运输途中,应做到轻装轻放,装车稳固,防止因装卸和运输造成破损,严禁野蛮装卸车,凡门窗进场报验或安装巡查中,发现一处碰损罚款200元,并无条件更换。

3、严禁施工阶段因施工图方便私自撕毁保护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且必须负责保护材料的补扎费用。

3.1门窗保护材料竣工撕除时,应报监理部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撕除,未经同意每次罚款500元。

3.2门窗玻璃要求贴保护膜,且保护膜的撕除必须经监理部同意才能进行,否则每少贴一处罚款100元,未经同意撕除保护膜罚款500元。

3.3撕除保护膜后的玻璃上方严禁无保护措施电焊作业,否则每次罚款300元,造成玻璃损坏,则赔偿更换费用。

4、铝合金、塑钢门下框上严禁斗车或重物直接拖过,利用门窗洞口作运输通道的,门窗底框应用木枋盖板加以保护,严禁水泥砂浆落入槽内每发现处(次)罚款300元,造成门下木枋损坏则予以赔偿。

5、木门套安装完毕后,严禁湿作业,必须将水源拆除,且对阳角位采用泡沫保护以防碰撞,否则违者罚款200元。

6、木门油漆时,应作好相应的保护工作,不得让油漆流到门上五金表面,掉落到地面,污染墙面等,发现此类污染问题,每次(处)罚款300元。

7、木门安装后,应及时将塑料保护膜贴好,同时安装好门碰,将各类五金配件用胶纸封好,否则每处罚款100元。

8、木门装饰完毕后,严禁超宽物体强行挤过门洞,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木门扇或框损坏的,则无条件赔偿。

9、严禁在木门框、扇及窗上乱写乱画乱刮,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损坏的,则无条件赔偿。

10、门窗安装后,应经常保持门扇或窗扇的关闭状态,防止因风雨造成门窗或其他装修的损坏,凡将门窗打开后,离开时未关闭的,每发现一次罚100元,造成损坏的,则无条件赔偿。

11、有意粗暴开关门窗,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门窗损坏的,无条件赔偿。

12、严禁通过窗口向外倾倒垃圾、污水或传递物品,否则每次罚款300元,造成窗构件损坏的,则予以赔偿。

13、阳台栏杆不得随意使用稀硫酸、草酸等腐蚀性较强的清洗外墙,对玻璃栏杆'要求贴保护膜,且保护膜的撕除必须经监理部同意才能进行,否则每发现有强腐蚀性清洗剂造成污染或锈蚀的每处罚款300元,每少贴保护膜一处罚款100元,未经同意撕除保护膜罚款500元。

三、内外墙装修工程

1、外墙面已施工完毕的地方,不允许在无可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否则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墙面污染时,赔偿返工费用。

2、外墙面施工完毕后,不得在其上方从事有污染物的油漆、水泥浆作业,否则,每处(次)罚款200元,造成墙面污染时则赔偿返工费用。

3、排栅上搬运重物或长物品时,应注意不要碰撞已贴好的外墙饰面材料或窗,碰撞一处罚款100元,并赔偿返工费用。

4、排栅拆除时,应仔细清除排栅操作层的各类杂物,防止杂物自由下落撞坏外墙面及玻璃,否则罚款200元,造成损坏则予以赔偿。

5、拆除排栅的各类配件,必须轻丢轻放,防止野蛮施工造成墙面破损,严禁在已铺贴的地面拖拉排栅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破损则予以赔偿。

6、外墙面清洗完毕后,不得在其临近从事有尘作业,以免造成污染,如确有必要时,应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否则罚款500元,造成污染则无条件负责清洗,无法清洗时负责赔偿返工费用。

7、内外墙施工完毕后,严禁在墙面上乱写乱画乱划,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8、在已完成室内地面的墙面上进行修补作业时,必须有保护地面的有效措施,否则罚款200元,造成地面污染或损坏时,则赔偿返工责任。

9、内墙面装修完毕后,严禁水、电、通讯、煤气等专业工班私自修改,确有必要时,应召开协调会议,研究修改方案,确定成品保护措施,否则每次罚款500元,造成墙面污染的,应赔偿返工修复费用。

10、有防水防潮要求的内墙面,不得随意用水冲洗或进行湿清洁,否则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墙面污染则负责赔偿修复费用。

11、外墙清洗时,应尽量避免使用腐蚀性较强的酸性溶剂,如确有必要时,应严格控制使用范围,采用防止酸性溶液流落铁件、铝窗上面的有效措施,防止铁件和铝窗受到腐蚀,否则每发现一处无保护措施罚款200元,造成铁件或铝窗损坏,还要负责修复费用的赔偿。

四、厨卫及细部装修工程

1、厨房、卫生间各类器具安装时,应做好墙面、天花和地面的保护工作,若施工中有损坏,由安装班组承担返工费用,并每次处罚款500元。

2、厨卫器具安装完毕后,工程验收前应对易碰坏、易划坏的器具采用保护膜或纸板进行包裹保护,未进行包裹出现损坏由安装班组负责更换,已进行包裹后出现损坏,由损坏责任人赔偿,并每次处罚款300元,对无故拆毁和撕除保护用品的,每次罚款400元,并负责重新包裹好。

3、安装完好的洁具池盒内,严禁倾倒垃圾,浸泡什物,洗手洗物,如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在使用中形成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4、器具安装前应全面了解管线埋设位置,严禁随意打凿等野蛮施工行为,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对造成埋设管线破坏和装饰面损坏的,还要赔偿返工修复的所有费用。

五、室外和其他附属工程

1、屋面避雷带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切割,不得悬吊重物,不得重碰、重压和弯曲,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赔偿修复费用。

2、屋面面砖、道路广场砖宽缝抹浆时,严禁扫浆抹缝的野蛮施工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造成面砖无法清洗干净的,无条件赔偿返工费用。

3、小区道路浇筑完毕后,应及时覆盖养护,设置禁止通行的标示牌,砼强度未到80%时,严禁车辆(人力车在内)在路面行走,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4、严禁在已完工的路面上拌制砂浆或利用路面作施工场地,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永久性破坏的,必须赔偿修复费用。

5、在已铺植草皮的绿地上随意践踏、倾倒污物垃圾,每次罚款1000元,造成苗木枯死的,必须赔偿所有费用。

6、园林工程在施工完毕后,交验前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包裹保护,未进行保护的,罚园林工班每次处200元,造成损坏未抓获的,由园林工班无偿修复。无故破坏园林景观,一经抓获罚当事人每次处500元。

7、未投入使用的各类室外公共休闲设施,严禁使用,否则一经抓获,罚当事人每次300元,外来人员进场使用的,罚当值保安或管理员每次100元。

六、安装工程

1、墙体管道安装过程中,如水电已安装好管道,砌体施工队应在施工中注意保护管道和线盒,故意损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穿线工程中,禁止私自剪断电线,如私自剪断、拉扯、缠绞电线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如剪断已安装好的电缆出售,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开关、插座面板安装完成时,禁止用尖硬物体在面板上画线,如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责令赔偿材料费用。

4、照明器具安装完毕后,如发现有人损坏照明器具的,罚款100-500元。

5、严禁用尖硬物体划伤电梯轿厢门,如发现一处罚款1000-5000元,并赔偿材料费。

6、电梯完工完成后,为了保证电梯电气设备不致于使损坏,禁止任何水源从楼层进入电梯井道。如发现上述情况,根据情节重,对直接人员进行处罚。

7、如果用电梯运送建筑材料等,在电梯箱内应安装护壁,且护壁不要弄伤箱内四周饰面。

8、由于煤气管道施工随意开凿主体结构、墙体的根据情节轻重每处罚款200~500元,并按1.5倍材料和人工费给予赔偿。

9、给排水管

9.1墙体管道暗埋:在墙体上开槽必须按施工图准确定位,预埋管道不应凸出砖墙面,以保证足够的抹灰层厚度,管道埋置完后应在其墙面上作出明显的标志。

9.2结构板内管道预埋:在土建专业进行楼板底筋安装后按图纸进行预埋管道施工,同时做好与钢筋工班的协调配合,在砼施工过程应带压隐蔽,并在板面明显标志。

10、管道试压

10.1给水管道在预埋完成后应做管道试压,给水管道应在管道定位后试压,在带常压时确认无渗漏后覆盖,在铺装木地板前应再次试压,预验前再进行系统整体试压工作,每次试压都应做好试压记录。

10.2试压合格后须移交下道工序施工时应做好交接手续,对未做交接验收手续的责任人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11、管线保护

11.1加强工序交接管理,抓好水电和土建间相互交接的书面手续,同时施工员和监理人员要在事前做好交底和监督检查。

11.2在清理楼、地面时严禁碰、砸已作出明显标记处的管线,在墙面上贴瓷砖时严禁打砸已预埋的管线或管件。

11.3铺设木地板和安装橱柜时严禁在已作出明显标志的预埋管位置打钉、钻孔。

11.4砸坏、钉坏给排水管线的施工班组,除赔偿返工损失外,每处应处以1000~5000元罚款。

11.5水电施工单位如未按本规定预埋并准确作出明显标志而造成损坏的,责任自负并赔偿土建返工的损失。

附则:1、罚款单由甲方或监理开出,业主工程部审批签字后生效

2、所有罚款由业主方在责任单位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篇3:土建成品已装设备保护制度

1.目的

为对土建成品和已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运行的设备进行保管及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工程。

3.规定

3.1对已经施工的大体积混凝土钢筋、模板的临时支撑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达不到拆除条件要求时,严禁随意拆除、破坏。

3.2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严禁在防水层上进行其他专业施工。

3.3主厂房、集控室、输煤综合楼、道路等混凝土施工完毕后要做好成品保护,严禁直接在地面上进行其他作业。

3.4设备基础施工完毕后,对螺栓、埋管、混凝土边角进行保护,必要时对基础采取隔离措施。

3.5混凝土施工完毕后,在混凝土达不到强度要求时,严禁踩踏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6在已施工完毕的土建成品周围及上方进行吊装等作业时,应有专人进行监视,防止吊件及吊具对土建成品造成损坏或污染。

3.7未经批准,严禁在楼板、梁、墙体上开孔、打洞,确因需要,应经过设计同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3.8在零米下的土建成品上进行大型机具行走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

3.9对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现场水准点等进行成品保护,严禁碰撞损坏。

3.10严格对消防设施进行成品保护,严禁在消防栓上随意取水,破坏消防标志。

3.11对于已安装完成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

3.12所有已安装的泵、风机必须挂警告牌,有交叉作业处须有妥善的保护隔离措施。

3.13所有已装阀门(特别是进口阀门、电动门)必须挂警告牌。有交叉作业处须有妥善的保护隔离措施。进口阀门、电动(气动)部分要用硬质材料进行保护、遮罩。

3.13所有已安装恒力吊架、弹簧吊架必须派人经常维护,在水压试验及冲管前不得将定位销和限位垫块取出,以防超载。

3.14小口径管道(包括仪表管、取样管、邻炉加热管)在安装期间应有醒目的标识和保护措施,以防人为踩踏损坏。

3.15所有未接通的管道口及仪表接头应有可靠的临时封堵措施。

3.16所有敞开操作机构、照明箱、端子盘、事故按钮、行程开关等如系露天布置均应及时加装防雨罩。

3.17已安装的仪表插座、热电偶及其它仪表应有醒目的标识,以防碰撞及踩坏。特别是锅炉壁温热偶,应采取措施严防电、火焊碰伤及其它东西扎伤。

3.18压力表、温度计、压力变送器若成排、成线安装的,须做好防碰、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并贴好标示。

3.19所有热工、电气的盘、柜安装就位后必须挂警告牌,系露天布置时,应有良好的防雨措施,与土建施工交叉作业处则应有妥善的遮盖隔离措施。屏、柜后门锁,收工时应及时上锁。

3.20露天布置的检修起吊设施(如送风机、引风机的电动葫芦),必须有良好的防雨措施,操作手柄应有妥善的存放位置。

3.21化水加药取样间、凝结水精处理间、制氢站等处的成套厂供设备安装就位后,应加强安保工作,防止被盗。

3.22保温及金属外护施工期间,施工承包商应加强现场巡视,已装部分应及时挂警告牌或采取相应保护或隔离措施。

3.23已装好的金属外护必须采取防污染措施,严禁擅自拆毁、吊挂钢丝绳、行走踩踏、坐卧或放靠其它材料,确保金属外护完好。

3.24运抵现场而未及时安装的设备亦须进行维保,其要求同已装设备维保一致。

3.25地下沟道、管线、电缆等应沿干线方向在地面上做好醒目标示。

3.26电缆敷设后,正式上盖板前应用石棉布等防火材料遮盖。

3.27现场油站安装完成后要搭设隔离棚。

4.职责范围

4.1土建基础在交安或交出场地前的保护及维护工作由土建施工承包商负责;交安后或场地移交后,土建成品的保护由接收单位负责。

4.2正在安装或已经安装的设备在未进入下道工序前设备的保护和维护应由安装承包商负责。

4.3已安装的设备在进入调试阶段,确因调试原因造成设备成品损坏,责任由调试单位负责。

4.4分部试运后交电厂代保管后的设备保管维护按“设备代保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4:成品保护管理措施范本

一、成品保护职责1、项目经理:组织对完工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2、项目生产负责人: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的措施;3、材料员: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4、班组负责人: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5、质检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成品施工区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者处以经济惩罚。二、成品、半成品的管理措施1、本工程按照公司的成品保护措施和标准执行;2、项目部采取“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工序操作者均须对上道工序产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3、分区分层设专职人员负责成品质量保护,值班巡察,发现问题立即查明责任者。专职成品保护值班人员工作到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终止;4、对已施工完毕的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对无法封闭的公共场所,实行通道式开放,对通道实行有效的保护,并设专人看护;5、采取合理的施工工序将易损、易污的施工项目安排在施工后期交验前,以减少损坏、污染的可能;6、为防止发生相互污染破坏,须制定执行正确的工作程序,制定每一房间、每一施工部位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等各专业工序相互协调,严禁违反施工程序;7、在施工过程中对易污染、易损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8、施工人员要认真遵守现场成品保护制度,注意保护建筑物内的装修、成品、设备、家具以及各种设施;9、各专业施工遇有交叉现场发生,不得擅自拆改,需经建筑师、甲方及有关部门协商解决;10、加强专人值班制度,防止材料、工具被盗;11、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杜绝野蛮施工现象,对职工进行交底,提高职工成品保护措施;12、严禁在装饰成品上涂写、敲击、刻划;13、窗及时关闭开启,保持室内通风干燥,风雨天窗关严;14、用火、用水防止装饰成品污染受潮变色;15、因工作需要进房检查、测试、调试时,换穿工作鞋,防止泥浆污染;16、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其他专业成品的保护,不得蹬踏各种卫生器具、水暖管道、铝合金门窗等;17、电焊操作时用挡板等保护焊点周围的瓷砖、地砖、防水材料等成品;18、项目部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并成立成品保护的有关惩罚条例;19、在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前,任何人不准在工程内使用房间、设备及其它一切设施。三、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1、保护:保护就是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如在玻璃表面贴塑料薄膜;楼梯踏步采用木夹板覆盖保护;门框在小推车易碰部位,在小推车车轴的高度钉木板防护条等措施,具体如下:1)玻璃制品成品及半成品保护:玻璃安装后须张贴醒目颜色的纸带或悬挂明显的防撞标识;2)石材加工成品保护:石材在运抵工地后,不得随意拆箱,并放置于施工干扰少、无重物坠落的场地保管。施工过程中要小心轻放,铺贴中对刚施工完的部位采用护栏有效保护;施工完后尽量采用封闭式管理,通道部分用无污染尼龙布铺设,上铺硬质板材以做通道用,其余部分仍用绳索或简易护栏围闭。对于干挂石材墙角(阳角部分)用≥18mm厚的夹板(边长不少于400mm)制作高度为1米的护角固定于阳角作为保护;3)木作工程成品保护:所有木作成品、半成品运抵施工现场后,必须进行室内封闭式管理以防止污染。所有的饰面夹板在使用前先用稀释清漆进行涂刷一道,使木夹板表面形成封闭层,以防止施工污染。对已安装的木方柜用木板条将木方柜内外高度为800mm提供护角保护。以防止施工污染及工具的碰撞;4)油漆工程成品保护:油漆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后,必须实行封闭式专项管理。油漆工程施工不得与有灰尘的其他工种同时进行。油漆工程施工后尽量采用封闭式管理,并挂牌警示;5)吊顶工程成品保护:吊顶工程完成后,防止超高、超长物体对吊顶的损坏。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吊顶内部,对接触吊顶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求清洁作业,对吊顶面层不得产生污染;6)材料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破坏门框及各种饰面阳角;7)油漆施工前将地面清理干净,各种五金管件做好保护,油漆未干前,应设专人看护防止触摸。2、包裹:此方法主要是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如柱子大理石贴好或挂好后,立即包裹捆扎;楼梯扶手安装完毕,加以包裹以免污染、撞击损坏;铝合金门窗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3、成品运输车箱须清洁、干燥,装车高度、宽度、长度符合规定,堆放科学合理;超长构件成品,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运输及装卸散落、损坏。5、成品堆放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平直;叠层堆放时,成品上、下垫木;水平堆放时,注意上下一致,防止变形损坏;侧向堆放时,除垫木外另加撑脚,防止倾覆;成品堆放场所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6、覆盖:对于楼地面成品主要采取覆盖措施,以防止成品堵塞、损伤。如大理石楼梯用木板覆盖,以防操作人员踩踏和物体磕碰;其他需要防晒、保温养护的项目,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7、封闭:对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在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均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8、巡逻看护:对已完产品将实行全天候的巡逻看护,并实行“标色”管理,将各施工区段按重点、危险、已完工、一般等划分为若干区域,规定进入各个区域施工的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商颁发的贴上不同颜色标记的胸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9、移交:对于已经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房间或区域,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根据业主需要,可随施工进度逐步移交给业主,任何施工单位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该房间或区域。当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后,由总包组织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将工程正式移交业主。四、分部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一)玻璃安装工程:1、玻璃进场后,应在室内竖直近墙排放,并靠放稳当;2、玻璃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相互碰撞。避免扳手、钳子等工具碰坏玻璃门;3、安装好的玻璃应避免硬物碰撞,避免硬物擦划,保持清洁、不污染。安装好的玻璃门或其拉手上,严禁悬挂重物;4、已安装门窗玻璃的楼层,必须派人看管、维护,每日按时开关门窗,尤其在风雨天;5、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要注意对窗台及门窗等项目进行成品保护。玻璃安装后贴彩带,经醒目提示,防止碰撞;6、对于主要通道口的玻璃门或带有玻璃的门窗,可在竣工交验前安装,如必须提前安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7、把玻璃幕墙清理干净,在铝合金框上贴保护膜;8、施工时严禁在铝合金框上蹬踩及放置脚手板;9、刷涂料和油漆时,严禁污染到幕墙玻璃及框上,要采取遮挡措施;10、做防水封堵和安装窗帘盒时,应注意与铝合金框不能直接固定;11、使用电气焊时对幕墙加以遮挡保护;12、安排专人负责看护玻璃幕墙,对各种作业人员进行监督。(二)金属饰面板:1、材料进场后应入库堆放,并将其垫起、垫平,码放整齐,防止变形;2、保护膜要封闭好,再进行安装,安装后及时将距地面2m以下的面层采用包裹保护,并防止碰撞损坏,2m以上部分采用粘贴保护膜的方法对金属饰面板进行保护;3、在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之前,不能破坏塑料薄膜,防止砂浆等对其面层的侵蚀。如不慎将污物粘在金属饰面板上,要及时擦净;4、保护膜应在交工之前撕除,要用手轻撕,切不可用刀铲,防止将其表面划伤影响美观;5、认真贯彻合理的施工顺序,水、电、通风、设备安装等的工作应做在前面,防止损坏污染金属面板,搭拆架子时要注意不要碰撞金属饰面板。(三)抹灰工程:1、抹灰前必须全面检查门窗框是否安装牢固,是否方正平整,是否安装正确,如发现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整,使其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的要求;2、抹灰前必须把门窗框和墙连接处的缝隙用1:3水泥砂浆嵌塞密实,门口要设置铁皮、木板或木架保护;3、抹过灰后随即清擦粘在门框上的残余砂浆,并清擦干净。对铝合金门窗框一定要粘贴保护膜,并一直保持到竣工交验前清擦玻璃时撕除;4、在施工当中,推小车或搬运模板、脚手架钢管、跳板、木材、钢筋等材料时,一定注意不要碰坏口角和划破墙面,抹灰用的大木杠、铁锹把、跳板等不要靠墙依墙放着,以免碰破墙面或将墙面划成道痕。严禁施工人员踩蹬门窗框、窗台,防止损坏棱角;5、拆除脚手架和跳板时,要轻拆轻放并堆放整齐,以免撞坏门窗框,碰坏墙面和棱角等;6、随抹灰随注意保护好墙预埋件、窗帘钩、通风篦子等,同时要注意墙上的电线槽盒、水暖设备预留洞及空调线的穿墙孔洞等,不要随意堵死;7、抹灰层在凝结硬化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不受损害和有足够的强度;8、注意保护好楼地面、楼梯踏步和休息平台,不得直接在楼地面上和休息平台上拌合灰浆,从楼梯上下搬运东西时,不得撞击楼梯踏步。(四)木门窗框扇:1、门框扇进场后,应妥善保管,下面垫起200mm高码放整齐,上面盖好,防止日晒雨露;2、门框扇做好后,及时刷第一遍油漆,木框靠墙一边刷木材防腐剂进行处理;安装过程中,需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在雨季或温差大的地区应及时油漆门窗;3、修理门时应用大木楔将门边垫起卡牢,以免损坏门边,调整门窗时不能硬撬,以免损坏门窗和五金;4、安装工具应轻拿轻放,以免损坏成品;5、安装门时严禁碰撞抹灰口角,防止破坏墙面灰层,已安装好的门、扇四周用木楔背紧,设专人看管,防止刮风时损坏;6、已安装门窗的洞口,不得再作运料通道,如必须用作运料通道时,必须先加钉板护条;7、无保护胶带的门窗框,抹门窗水泥砂浆时,门窗框上应贴纸或用塑料薄膜遮盖保护,以防框子被水泥浆污染。亦可采取先粉刷门窗套后安装门窗框等措施;8、门窗扇安装后,随即安装五金配件,关窗锁门,以防风吹损坏门窗,如门扇末安装锁、钢窗扇未装撑挡,则应用木楔塞紧以防开启,并有专人管理;9、不得在门窗上锤击,钉钉子或刻划;10、清洁门窗,不得用力刮或硬物擦磨。(五)天棚、墙面乳胶漆:1、涂刷前清理好周围环境,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涂刷质量;2、在涂刷墙面涂料时不得污染地面、踢脚线、窗台、阳台、门窗及玻璃等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必要时采取遮挡措施;3、最后一遍涂料涂刷完后,设专人负责开关门窗,使室内空气流通,以预防涂膜干燥后表面无光或表面光泽不足;4、涂料未干燥前,不得清扫地面,干燥后,也不能挨近墙面泼水,以免沾污涂料面;5、涂料未干透前禁止打扫室内地面,严防尘土等污染涂料;6、每遍涂料施工后,应将门窗关闭,防止摸碰,也不得靠墙立放铁锹等工具;7、涂刷完的墙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磕碰墙面,不得在墙上乱写乱画而造成污染。(六)隔断:1、隔断材料在入场、存放、使用过程中应严加保管,确保不变形、不受潮、不污染、不损坏;2、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应注意不要损坏已安装部分。避免碰撞隔断内电管线及电盒、电箱等;3、隔断安装完后,不要碰撞墙面,墙面上不要悬挂重物,不要损坏和污染隔断墙面。(七)石材饰面:1、石材安装完毕,应对所有面层的阳角及时用木板保护,并要及时擦干净残留在门窗框、扇上的水泥砂浆,对铝合金门窗框、扇,应事先粘贴好保护膜,预防污染;2、石板安装完毕,在有污染或易被污染的地方,应及时贴纸或塑料薄膜保护,以保证墙面不被污染;3、饰面结合层在凝固前,作好防止风干、暴晒、水冲、撞击和振动等保护措施;4、拆除架子时,应轻拿轻放,前后照看,注意不要碰撞饰面;5、新铺砌石材的房间作临时封闭,当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踩踏新铺砌的石材表面时,要穿软底鞋并轻踏在一块板材中;6、待粘贴层符合强度要求后,在其表面覆盖3mm厚木夹板保护。禁止在已铺贴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止污染或损坏面层;7、地面石材铺贴完毕,三天内实行封闭管理,防止人员进入,三天后用三夹板和塑料布全面覆盖保护。(八)干挂石材:1、科学地安排施工顺序,对水、电、暖、通风、设备安装等施工应提前做好,以防止损坏、污染外挂石材饰面板;2、要及时认真地清擦干净残留在门窗框、玻璃和金属饰面板上的密封胶、尘土、胶粘剂、油污、手印、水等杂物;打胶时粘贴保护膜,预防污染、锈蚀;3、在拆架子或上料时,严禁碰撞干挂石板饰面;4、饰面完活后,易破损部分的棱角处要用木板做成护角保护,其它配合工种操作时,严防划伤石板;5、已完工的外挂石材饰面,应派专人看管,以防有在饰面板上乱写乱画等危害成品的行为。(九)天花吊顶:1、吊顶装饰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2、石膏类装饰板不得受水淋,并注意防潮;3、石膏类装饰板板面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板面严禁撞击,防止损伤;4、吊顶内的水管、汽管,在未钉罩面板之前应试水压完毕,以防漏水有损吊顶。5、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止上下人损伤吊顶;6、安装灯具和通风罩等,不得损伤和污染吊顶;7、不得将吊杆(筋)吊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8、吊顶安装完后,后续工程作业时应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9、吊顶应安排在上层楼面、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施工。(十)墙面/地面瓷砖1、柱面、门窗套安装后,对所有面层阳角都要用木护板遮盖;2、墙面应贴纸或者贴塑料薄膜保护,以保证不被污染;3、瓷砖在运输途中和操作中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缓冲层隔离,以避免破损。(十一)机电管线成品保护1、墙面施工时因对开点、插座、暗盒封盖,以免杂物掉入盒中;2、在吊顶施工时严禁在风管和水管上施工;3、吊顶吊杆应单独设置,不能与机电骨架连接;4、对吊顶内电源管线要加以保护,不能随意拉抻及裁断电源导线;5、对喷洒头及灯具加以保护,在安装吊顶板及刷涂料时加以保护;6、对卫生洁具加以遮盖,避免水泥砂浆污染;7、卫生间房间安装洁具、灯具后,加锁保护以防丢失。(十二)外墙成品保护:1、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应紧密配合,合理安排工序,严禁颠倒施工;2、分格线、滴水槽、门窗框、管道、槽盒上残存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3、其它工种作业时应不得污染或损坏墙面,严禁踩踏窗口;4、施工完毕的墙体不得随意开凿,如确属需要,应在聚合物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周围应恢复原状,并注意对接缝做防水处理;5、严格禁止重物撞击墙面。(十三)各工序成品保护界定1、施工现场每个工作人员都负有保护成品的责任;2、对已完成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3、各专业安装灯具、面板、烟感探头、喷洒头要与我方密切配合,做好成品保护,避免污染天花板及墙面;4、吊顶板及墙面预留孔洞时,我方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减少材料损坏及误工。五、成品保护资源配置(一)人员配置:1、在项目部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部现场各施工工长和各施工班组长参加;2、交叉施工高峰期,在每层楼每班安排两个人轮流值班,分区域巡视检查,本项目部在施工高峰期将安排专职巡视员进行成品保护检查工作;3、同时要求各施工班组在工程正式交工前,必须负责自行完成的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4、项目部成立对外协调小组,负责与本工程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与成品保护相关的问题。六、成品保护奖罚措施项目部制订成品保护奖罚制度,并由项目质检员监督执行。序号违规行为罚则1在成品饰面面上乱写乱画罚款100元2破坏成品保护标识罚款100元3不服从成品保护巡视员管理罚款100元4未经允许擅自拆除隔离栏杆罚款500元5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罚款500元6恶意破坏已完成工程产品按工程返修计算费用,另加罚款500元项目部要求各施工班组严格管束自己的操作工人,除了加强对自行完成的工程产品进行成品保护外,同时必须注重上、下道工序间的成品保护,否则给予其在本工程施工中完成工程量的15%∽30%的罚款。同时对项目部相关责任人予以1500∽3000元的罚款,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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