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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例会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7

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

3、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周一次。

4、监理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有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其它有关单位及人员。

5、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间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的原因。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研究、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情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进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进措施。

(6)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协调问题。

(7)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情况。

(10)其它有关事项。

6、项目监理部应及时收集、汇总有关情况,为开好例会做好准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准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

(3)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其做好会议准备。

7、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会议纪要内容准确如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与会人单位代表会签;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落实。

篇2:安全监理例会制度

1、会议组织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一般为一周或一旬)组织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员与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例会可与工程项目工地例会合并召开。

2、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①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②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施工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③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④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施工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篇3:安全监理工地例会制度

1、公司在监工程,必须实行工地例会制度。

2、实行工地例会制度的时限:自第一次工地例会至工程竣工验收。

3、工地例会频次:每周一次。

4、工地例会时间地点及与会单位和人员:

(1)、工地例会时间: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确定下来并相对固定;

(2)、工地例会地点:无特殊情况均应在工地召开;

(3)、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还应明确与会单位及人员(一般情况应为):

①建设单位有关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代表;

②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料员;

③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5、工地例会主持人:项目总监(第一次工地例会除外)。

6、工地例会主要内容:

(1)、通报上周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在行为管理和实物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2)、通报上周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存在问题限期落实事项的落实情况;

(3)、提出下周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行为管理和实物监管的工作任务与管理要求;

(4)、协调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施工问题、矛盾和困难;

7、工地例会签到与会议纪要:与会单位、人员应在例会签到表上签到,项目监理机构应指定专人员做好例会记录,会后及时将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确认后由项目总监签名、盖注册章后分送与会各方并履行发文签收手续。

8、安全监理工地例会与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控制事项的工地例会可合并同时召开和合并整理会议纪要。

篇4: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责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2、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责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监理部。

篇5:工地安全监理例会制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监理工地会议。

2、各负责主体单位应遵守会议纪律,各专业负责人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并有义务提醒、督促所属的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准时到会。

3、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确认无误后,必须按照决议执行。

4、工程例会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评述,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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