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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作领导人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爆破工作领导人,应由从事过三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主持制定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爆破作业人员的资质;

(3)监督爆破作业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组织领导爆破工作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6)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篇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职责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持有安全作业证。其职责是: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篇3:爆破段长班长职责

爆破段(班)长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者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爆破员担任,其职责是: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3)制止无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篇4: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1)认真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局、处有关规定,熟悉安全保障爆炸物品知识,严格库房管理制度,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2)严格储存手续,对所需储存的爆炸物品必须执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可入库。

(3)按照规定,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码整齐,不超量、不超高、不混存、不使用明火、不存放其它物品,做到防火、防盗、防潮、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4)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领退爆炸物品、做到没有发料手续不发、质量有问题不发、违反规定不发,坚持随用随发,不预付、不转借,退回的爆炸物品清点入帐后,及时分类,各归其库,不推后入库和任意存放在其它地方。

(5)库内储放爆炸物品,要建立的明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物相符,不得有丝毫差错,做到双人双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用,严加管理,若帐物不符或发生其它问题,要立即向公安机关和物资部门报告。

(6)保持库区整洁,在库区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和种植农作物,其周围三米内要铲除杂草,排除一切可燃物,建一条安全防火道,以防火灾。

(7)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8)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篇5: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基建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施工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活动;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开展隐患排查和反违章活动,督促问题整改;监督施工队(班组)开展作业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有关安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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