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构主要职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构主要职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29

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机构主要职能

一.部门类别:社会管理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编制发展规划、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园林、城市公园、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等保护、修复和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全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活动、古典园林控制区建设项目的审核。按规定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三)负责全市古典园林、近代园林、当代园林等资源的普查、建档、修复、监测、预警等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园林遗产保护、传统园林营造技艺、历史建筑修复技术的研究、传承和培训工作。承担z市世界文化遗产暨古典园林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园林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以及协同全市其它世界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公园资源调查、等级评估、保护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际国内园艺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

(四)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地系统构建工作。负责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管理和执行。负责市区城市绿线的划定并监督控制。指导各县级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绿线划定工作,并监督管理。

(五)承担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指导、管理职责。负责市区重点绿化工程建设、重要绿地养护管理。承担全市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普查、建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各县级市(区)城市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指导全市“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分类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丘陵山区综合开发。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七)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公益林的划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湿地的生态保护修复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八)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九)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十)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地方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森林火灾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园林绿化和林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园林遗产、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防治荒漠化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和林业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编制市区园林绿化建设年度项目和资金计划。指导园林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相关生态补偿制度。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篇2: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规范制度

管理中心职能

第一条统筹管理公司行政、后勤事务与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第二条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

第三条负责公司行政方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第四条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推进。

第五条负责接待公司重要来访客人,处理行政方面的重要函件。

第六条定期组织做好办公职能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公司系统间的合

作关系,并调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第七条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及发文的控制管理。

第八条负责公司项目申报的指导和实施。

第九条与外界政府职能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第十条负责公司对外的形象宣传与公关。

第十一条组织指导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及公关危机的处理。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等重要证照的申办年审。

第十三条负责公司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申办。

第十四条ISO9000、HACCP、ISO14000EMS与6S的建立、实施和监督体系运行保持。

篇3:工程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能职责

一、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2、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3、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5、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6、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7、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8、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9、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10、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二、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3、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5、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6、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7、根据各施工场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三、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1、抢救现场伤员;

2、抢救现场物资;

3、组建现场消防队;

4、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四、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1、对各施工现场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2、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的事故发生;

3、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4、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5、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6、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五、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1、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2、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六、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1、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2、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3、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七、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1、保护事故现场;

2、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3、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八、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1、协助制订施工项目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2、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3、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4、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篇4:保密机构和各级职能职责范本

保密机构和各级职能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使保密工作组织落实,职责明确,加强保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所和公司管理层人员组成的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委员会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一名,具体主管保密工作。保密委委员由分管科研、生产、党政、行政、人事、财务、营销等方面的领导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所和公司保密委主要职责:

一、领导所和公司保密工作,贯彻执行党、国家和上级机关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所和公司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对所和公司年度保密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总结,及时研究和解决所和公司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三、保持与上级保密部门的密切联系,如实汇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及时反映所和公司保密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四、指导和审批所和公司定密和密级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岗位确定、重大涉密活动管理等工作事项。

五、指导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六、负责所和公司各部门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奖罚。

第四条保密委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例会形式为保密委员会会议、专项保密会议、保密工作扩大会议等。

一、参加保密委例会的人员为保密委成员、专职保密干部,必要时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二、保密委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讨论以下主要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保密工作的规定与要求。

(二)依照上级机关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安排部署与检查落实保密工作计划。

(三)分析所和公司保密工作动态,讨论完善有关保密制度,研究决定保密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研究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保密工作指导性的意见,制定保密措施,对整改情况督促检查。

(五)对保密工作进行年度总结,提出下年度保密工作的计划和部署。确定保密工作奖惩的相关事宜。

(六)在安排布置、分析研究和讨论问题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议。

(七)保密委例会由保密办负责安排,会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质量。

(八)专职保密干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保密委例会的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九)保密办负责对保密委例会的形成决定进行督办、督察。

第五条保密委各委员分工及保密职责:

一、保密委主任全面领导委员会的工作,负责指导制定和部署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的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决策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保密委常务副主任具体分管所和公司保密工作,对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三、保密委其它副主任或委员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并及时研究解决主管业务范围内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具体分工如下:

(一)负责科研管理的委员负责监督科研项目定密和密级调整、科研涉密载体管理和接触与知悉范围控制、科研项目涉及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科技交流中的保密审查、相关涉密人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负责军品合同管理的委员负责监督营销合同的定密和密级调整、军品生产涉密载体管理和接触与知悉范围控制、军品合同涉及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生产经营交流中涉密的审查、相关涉密人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负责生产质量管理的委员负责监督生产的定密和密级调整、生产质量涉密载体管理和接触与知悉范围控制、生产质量涉及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生产质量技术交流中涉密的审查、相关涉密人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四)负责党政、行政管理的委员负责监督涉外活动、会议、信息发布等保密管理、审查和外来文件定密和密级调整;负责涉外事项管理和接触与知悉范围控制;负责所和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统一管理;负责相关涉密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五)负责人事管理的委员负责监督对涉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进行年度和季度保密教育培训;负责进行涉密人员审查、季度考核等工作;以及负责涉密人员在参加涉外交流及辞职、调动和因私出境的审查等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财务管理的委员负责监督保密工作经费筹措、安排、管理;负责财务方面涉密载体的管理;负责相关涉密人员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保密委下设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负责保密委日常工作。保密办设主任或副主任一名,并配备一名专职保密干部。保密办成员可由科研、生产、党政、行政、人事、财务、市场营销等部门骨干人员组成。

第七条保密办在所和公司保密委的领导下,负责以下职责:

一、对所和公司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二、拟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办法,及时向保密委汇报所和公司保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保密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委的工作决策和部署。

三、配合各业务部门拟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

四、对涉密人员进行等级界定,配合人事部门对涉密人员的资格审查、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

五、指导有关部门的定密和变更密级工作。

六、对国家秘密事项及其载体接触和知悉范围的确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秘密载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七、组织对外交流和宣传等方面的保密检查。

八、组织制定、实施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设施和涉密计算机组织实施技术检测和检查。

九、制止、纠正、查处保密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泄密事件。

十、完成所和公司保密委和上级保密管理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一、保密办各成员负责承担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八条专职保密干部职责:

一、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保密管理工作能力。

二、熟悉所和公司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

三、负责处理所和公司保密办的日常事务。

四、对各部门执行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报保密工作中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负责保密

工作档案的归档和管理。

六、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巡查。

七、负责组织所和公司内泄密事件的调查。

第九条各部门保密职责:

一、各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是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方针、政策、法规,组织落实所和公司下达的保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负责部门的涉密载体、涉密设备、涉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把保密工作纳入业务工作一起布置、总结、监督、检查和奖惩。

四、负责组织执行所和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第十条其他人员的保密职责:

一、履行保护国家秘密的职责。

二、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保密政策法规。

三、执行所和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第十一条所和公司各级领导须严格遵守以下领导干部十条保密守则:

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经所和公司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八、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着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所和公司员工严格遵守以下九项保密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六、不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

七、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设备中存贮、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和载体。

八、不通过普通电话、普通邮局、计算机互联网和普通传真递送、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载体。

九、不携带涉密物品参观、浏览和探亲访友。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物业管理处安全组织机构职能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组织机构

管理处安全管理小组:

主任:各管理处主任担任

副主任:安全主管(协理)

委员:各部门主管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管理处主任(或由总经理指派)

成员:各部门主管;

(紧急情况下以在场的最高职务者为总指挥)

应急灭火组:(人)

组长:安全主管;

组员:

应急灭火组的职责:

依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好日常防火宣传检查工作,熟知消防设施分布情况,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知《火灾应急方案》的操作程序,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发生火情立即赶到现场,有组织的进行扑救抢险工作。

疏散救护小组:

组长:工程主管

副组长:;

组员:

疏散救护组职责:

做好救护知识的普及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医护急救的基本方法,熟知《火灾应急方案》的工作程序,定期进行演练。发生火情赶赴现场,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财产保护组:

组长:财务主管

副组长:

组员:

财产保护组职责:

发生火灾时,保持镇静,整理文件、单据锁好文件柜及保险柜。接到疏散指令时,携带好现金及重要单据、票据撤至安全地点。确保公司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点。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