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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师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综合提出质量问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

三、负责施工工艺管理,确定项目关键工序并组织编制技术措施,进行技术问题的洽商与核定。

四、负责组织工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五、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和应用。

六、参加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过程自检工作,检查分工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的实施情况。

七、负责组织测量放线的复核验收工作。

八、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负责检测设备,材料检验、试验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统计技术的应用与实施,负责技术进步、效益分析与评价。

十一、负责整个公司的业务往来,技术指导。

十二、负责工程招、投标,承揽业务,开拓市场。

十三、现场实施方案的确定。

十四、提出各项目的控制指标。

十五、对项目经理的聘用、评价。

十六、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十七、各项目的工程施工策划。

十八、对甲方及上级部门技术业务的协调处理。

篇2: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进研究和采取防扩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的运输,督促有并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6)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档案管理制度

篇3:测量工程师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计划,并组织全体测量人员努力学习实施。

2、负责做好控制测量工作,熟悉各主要控制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

负责做好施工放样工作,对关键部位的放样,必须实行一种方法测量、多种方法复核的观测程序,做好记录报内部监理签认。

3、负责向施工测量组交付现场测量标志和测量结果,实行现场测量交底签认制度,并对测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4、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确保测量标志位置的正确。如因测量标志变位而造成损失,测量队长应负主要责任。

5、制定测量仪器专人保管、定期保养等规章制度,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妥善保存测量资料。

6、指导测量人员正确使用测量仪器,严禁无关人员和不了解仪器性能人员动用仪器。

7、负责保护好测量仪器,定期进行检查,做好仪器的防腐、防晒、防雨、防尘,防震动、防盗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不得使用缺损的仪器进行测量。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4:总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和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

3组织编制监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审批执行。

4审查批准承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措施、技术方案。

5审查签发业主及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对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或导致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

6审查监理及承包方的安全报表和安全、文明施工总结,督促安全部门定期通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同时听取相关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

篇5: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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