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营业厅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营业厅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防抢、防盗报警器,较大的营业厅应安装闭路监控设施并配保安人员巡视。收话费台席应安装防弹玻璃隔断。

二、营业人员凡是接触现金、各种业务卡的一律要配备投币式金柜。

三、营业员在营业期间除找零现金外,大额现金一律投放到金柜中,金柜密码要拨乱,钥匙不准放在金柜上,不得将大额现金放在抽屉内,若发现一次扣罚200元人民币,两次以上将予以辞退。

四、营业员不准提前或延时营业,营业终了不准在营业席间逗留。

五、营业厅边门要随时上锁,不得随意进出,特别是非营业人员和外来人员,有领导检查,需要开边门,必须有保卫人员陪同或认可,否则,一律不准接待。

篇2: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防止信息和技术的泄密,导致严重灾难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司秘密包括: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3、公司业务资料,货源情报和对供应商调研资料;

4、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5、客户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等;

6、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

7、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8、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9、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文件、传真、邮件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由指定人员处理;

2、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首先碎纸,不准未经碎纸丢弃处理;

3、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子文档(便携设备,光盘等),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未经批准,不能复制抄录或携带外出;

4、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客户的任何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电脑保密措施:

1、不要将机密文件及可能是受保护文件随意存放,文件的存放在分类分目录存放于指定位置;

2、未经领导许可,不要打开或尝试打开他人文件,以避免泄密或文件的损坏;

3、对不明来历的邮件或文件不要查看或尝试打开,以避免计算机中病毒,并尽快请电脑室人员来检查。

4、在一些邮件中的附件中,如果有可疑附件时,请先用杀毒软件详细查杀后再使用,或请电脑室人员处理。

5、不要随便尝试不明的或不熟悉的计算机操作步骤。遇到计算机发生异常而自己无法解决时,就立即通知电脑部门外,请专业人员解决;

6、不要随便安装或使用不明来源的软件或程序。不要随便运行或删除电脑上的文件或程序。

7、收到无意义的邮件后,应及时清除,不要蓄意或恶意地回寄这些邮件。

8、不向他人披露使用密码,防止他人接触计算机系统造成意外。

9、定期更换密码,如发现密码已泄漏,就尽快更换。公司规定是三个月一换。IT部门负责监督。定期用杀毒程序扫描计算机系统。对于新的软件、档案或电子邮件,应选用杀毒软件扫描,检查是否带有病毒、有害的程序编码,进行适当的处理后才可开启使用。

10、先以加密技术保护敏感的数据文件,然后才通过公司网络及互联网进行传送。在适当的情况下,利用数定证书为信息及数据加密或加上数字签名。

11、对于不熟的人员,请不要让其随意使用你的计算机。

12、不要随意将公司或个人的文件发送给他人,或打开给他人查看或使用。

13、在计算机使用或管理上如有任何疑问,请询问电脑室人员。

四、公司的保密措施:

1、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

2、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3、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子文档)。

4、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篇3:职工人身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员或维修人员侵入线路检查维护设备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了解该线路是否有调车作业,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后,并在有专人防护,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黄马夹;在喷洒装置上部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他人员严禁上线路;

2.搅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搅拌工在用加料机加料时,严禁用手扒料,以防将手搅伤;

4.在开启或关闭加料及搅拌电机前,须由两人共同确认电机周围无异常情况方可开启或关闭电机,在开启输送电机后须由一人严密监视搅拌罐内液面情况,发现液面过低时应立即由另一人关闭电机,以防潜水泵烧毁,造成人身伤害;

5.开关各阀门前,必须检查阀门周围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操作;

6.搅拌工上储存罐顶检查液面高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钩一头钩于安全带上,一头钩于罐体扶手上,方可在罐顶进行工作;

7.锅炉工必须严格按规程操作,按时检查锅炉状态及水温情况,防止锅炉出现干烧状况。

篇4: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

为加强公司仓储物流运输及装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物流供应链中货物在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之文件。

范围

AA仓储物流供应链的所辖业务范畴。

职责

3.1?仓储部门负责所辖储存库区、装卸作业现场及来车安全卫生检查和管控等日常工作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安全部对储运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3.3?财务部及内控部负责对各仓储账物的安全审计和监控;

3.4?各公司厂长负责所辖公司内仓库的、物流运输部总监负责外租仓及运输的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3.5如驻场搬运等外包业务人员、司机等外来人员的行为操守,必须遵纪守法、遵守AA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管理要求

4.1仓库存储环境与管理要求

4.1.1储存条件与环境

4.1.1.1安全性,仓库环境要合乎物料、产品的存储要求,如防火、防潮、防风、防虫、防盗等措施,以确保物料保全、储运和财产安全;

4.1.1.2经济性,高效率、低成本;

4.1.1.3便捷性,枢纽中心、便捷交通;

4.1.2管理要求

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配足监控等管理措施,防止盗窃。

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仓库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1.2.1仓储物流供应链中,对物料“储运(仓储、运输之统称)”安全管理要合乎“五防”要求:

1)防鼠;

2)防虫;

3)防蝇,库区通风,加强仓库门窗管理;

4)防潮,注意货物等物料的温湿度,保持干燥、不受雨淋及潮湿侵蚀;

5)防霉,注意物料不直接放地,严防库区漏水、受潮,以防止霉变;

4.1.2.2库区物料存放应按WMS(化工专类)等相关规定,分门别类、整齐叠放,定库定位、泊线摆放,并符合“五距”要求:

1)垛与垛的间距不少于1m;?

2)垛与墙的间距不少于0.5m;?

3)垛与梁的间距不少于0.3m;?

4)垛与柱的间距不少于0.3m;

5)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少于0.1m;?

6)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物料;其垂直下方与物料垛的水平间距不少于1m;?

⊥65⊥.仓储安全工作程序和要求

5.1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5.1.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5.1.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WMS、ORCLE)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未启用WMS的,应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1.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5.1.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5.1.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5.1.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5.1.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本部及相关部门反映。

5.1.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5.2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5.2.1?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及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饮料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5.2.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工程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5.2.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2.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2.5?用作仓库生产及储运作业的车辆、拉车等器具,必须指定位置或隔离室有序停泊、整齐摆放;带电源及燃油车辆须远离物料摆放库区,谨防燃油泄漏或自燃等安全隐患。

5.3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5.3.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3.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化学品防泄漏应急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等安全意识。

5.3.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须隔离或专用仓另外存放。

5.3.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同意。

5.3.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3.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用电(如电热丝)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5.3.8?库区设置的用电设施必须符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标准规定,如照明必须符合仓储专用的防爆灯具,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5.3.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5.3.10?库区的主要干道、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5.3.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4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5.4.1安全培训的管理

5.4.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5.4.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5.4.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5.4.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5.5司机报到及装卸码头的安全管理要求

5.5.1司机和随车人员等外来人员(以下统称,同)凭报到单、预约信息、提货单、身份证或驾驶证前来报到,经所属仓管员核实身份证明登记后,按仓管指令规范停泊指定码头等待装车;

5.5.2外来人员进入可许装卸库区时必须着装规范,佩戴反光衣,脚穿包跟包趾鞋,严禁穿“露跟露趾”的拖鞋。

5.5.3外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仓管员指挥;车辆不得停泊堵塞主要干道、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尤其是严禁占道如天然气管、人行道、斑马线上。

5.5.4码头装卸加高作业时,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规范佩戴防坠装备,正确使用防坠器;

5.5.5司机司监装卸货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车辆必须经听从仓库的安排才能停泊到指定码头,停定后,不得再随意开动(包括临时);车辆启动前必须得到仓库的放行条或仓管员明确指令。否则,罚款2000元,且由此引发事故当事司机或承运商应负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责任;

b)?司机在装卸码头停泊好车辆,且在后轮定位好防溜三角铁车垫后,必须熄车拔匙;

c)?为确保安全,承运司机不得随意走动,必须远离装卸货作业区,点数人员或司机在不影响装卸人员工作,保持适当距离检查清点货物,其他无关人员必须离开装卸现场;不得进入围蔽区域或装卸作业区域,不得进入车间,仓库等工作场所;

d)?装卸货物期间,任何人不得滞留在驾驶室内,如司机临时回驾驶室时必须与现场仓管员或工作人员沟通,得到同意后才能临时回驾驶室;

e)?司机在领取《货物签收单》等手续单据或收到本车监装仓管员许可离开指令后,将定位防溜三角铁车垫归位到指定位置摆放好,方可启动车辆驶离;

f)不得远离码头,盖帆布及关车厢门,驶离码头前,车厢门必须是关闭状态;

g)?如进厂后,司机需打扫车厢的卫生,必须倒到附近指定垃圾桶内,不能肆意将垃圾扫在地上,以免影响本公司环境卫生。

h)?司机在现场如有危及工作人员作业安全等行为,仓管员、搬运和叉车司机都有权终止装卸货作业,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司机负责。

5.5.6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

a)、除指定吸烟场所外,严禁在厂区,尤其库区内任何场地吸烟;

b)、严禁随地大小便及吐痰、乱扔垃圾;

c)、不得有辱骂他人、恐吓、斗殴、堵塞等滋事及违法违规行为。

5.5.7外来人员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危及自己、他人人身安全或致本公司财产损失,需承担全部责任。

5.6承运车辆或集装箱检查

5.6.1装卸前承运车辆的卫生安全检查

5.6.1.1承运车辆要求,车厢应无破损、平整、干燥、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染等完好、清洁干净,要求尽可能地使用如集装箱(货柜)或厢式车辆来车装货,不得与化工品、食品等可能危及产品质量、作业人员安全的货物混搭,以符合装车要求。

a)、每个集装箱空柜必须用喷淋水测试是否漏水,有任何点漏水绝不准装柜;

b)、有生锈、变形或以上异常问题,可拍照的要拍照取证,并暂停装柜且反馈到关联业务部门;

c)、装前如空柜地板、装后封门前、封门上锁后及封条(锁条)要拍照备案存档。

温馨提示承运车辆应尽可能是完好的柜装,如高栏或平板车必须有盖蓬、拉绳等足够的保护措施。

5.6.1.2集装箱“七点检查法”及程序

5.6.1.2.1前壁

确定内部各角挡块可见且无误,前壁是由折皱材料构成的。用40′的尺子测量集装箱的内部尺寸,柜前至后门内测的距离是40尺柜应该是39′5″或12.01M,20尺柜的为19′4″或5.89M。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5.6.1.2.2左边

查看横梁的异常修复查看侧壁都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5.6.1.2.3右边

查看横梁的异常修复查看侧壁都可见的内外部的修复情况用工具敲打它,确认有空的回声。

5.6.1.2.4地板

测量底部至顶部的高度,40尺柜和20尺柜的高度应该为7′10″或者是2.38M。确认底部是平整,所有的高度是一样的,不能有不同的高度。检查异常修复情况。

5.6.1.2.5顶部

顶部的外形不能使靠内或者靠外,确保是一致的。查看角上挡块的顶部和距顶部距离。例如,正常情况下,那顶部应稍微低一点或者和角部挡块的顶部齐平。确认排气口可以看见,没有被异物堵住。查看内外顶端内外侧异常修复。

5.6.1.2.6门的内外

确保门的锁闭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查看铆钉的类型颜色,颜色应该都是一致的且钉子周围没有油污。确保各孔洞处没有固体异物。

5.6.1.2.7外部/起落架

进厂装柜前,检查柜子的底盘和外观。检查底盘时要用一面镜子以确保所有的支撑横梁是可见的,且没有其他外部的东西固定在起落架上。在箱子的内部查看外部可见的修复。

5.6.1.3附件图片

5.6.1.4集装箱数据表

类型

外容积

内容积

配货毛重

体积

20尺柜

20ft*20ft*8ft6

5.69M*2.13M*2.18M

17.5T

24~26m?;

20尺开顶柜

20ft*20ft*8ft6

5.89M*2.32M*2.31M

20T

31.5m?;

20尺平底货柜

20ft*20ft*8ft6

5.85M*2.23M*2.15M

23T

28m?;

40尺柜

40ft*40ft*8ft6

11.8M*2.13M*2.18M

22T

54m?;

40尺高柜

40ft*40ft*9ft6

11.8M*2.13M*2.72M

22T

68m?;

40尺开顶柜

40ft*40ft*8ft6

12.01M*2.33M*2.15M

30.4T

65m?;

40尺平底货柜

40ft*40ft*8ft6

12.05M*2.12M*1.96M

36T

50m?;

45尺高柜

45ft*45ft*9ft6

13.58M*2.34M*2.71M

29T

86m?;

5.6.1.5来厂承运车辆按5.6.1.1要求,其中出口集装箱(货柜)以5.6.1.2“七点检查法”为标准程序仔细检查,并按《集装箱检查边》做好相关记录。

5.7收、发货物安全检查要求

5.7.1收、发货物时,当值班仓管员须核实运抵、离岸货物与货单信息相符,并核实货物重量、件数,验实后,再单据上签名、盖章。

5.7.2收、发货物时,监车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外包装情况,如出现但不限于以下事实:

a)包装破损,包括货物内外包装的破裂、外物刺穿、封口不完整(如爆口、半封、二次封箱)等异常状况;

b)货物变形,包括纸箱严重变形,危及内容产品质量的情况,如盒装类产品受损变形;

c)包装污染,包括一切影响货物质量的非正常质量,如印痕、水渍、锈迹、污迹等;

d)受潮沾湿,可能危及货物质量或安全的受潮沾湿;

e)其他污染,包括一切刺鼻、难闻的气味,或危及货物质量安全的其他污染

应及时反馈报告如公司品管等关联职责或业务部门,并对实物隔离封存待检,等候处理。

5.8装车应遵循以下原则

5.8.1必须按客户或订单要求,如整柜纯单品定装,应按折尺形()模拟试装,符合后再装。如出现异常,第一时间致电和邮件反馈业务文员待装,确定后再装;

5.8.2装车时,应符合“后送先装,先大后小,先重后轻,散货置顶,尾数放尾,轻拿轻放,按标志叠放,标识朝外”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同一票货应放在一起,同一个下货点应放在一起【或按单要求的顺序】

5.8.3除标识尾数外,缺数、变形,包括烂箱的破损、二次封箱等异常货物一律不得装车外发。严禁不按要求,如私自拉货强行装车、上抛下扔及戏耍式等的野蛮装卸作业和粗暴践踏货物的行为!

5.9重要、紧急、异常反馈报告及危机管理

5.9.1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重要、紧急、异常等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发现存在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不正常或安全隐患;

b)、接收货物的单据和来货、物品异常;

c)、车间进仓的非正常,如外包装破损、产品短缺、错码、爆箱、二次封箱等;

d)、库存的滞销积压、封存积压、退货回仓、不当损货等滞留或不良品;

要第一时间电话和及时邮件反馈报告到关联部门业务对接人员,并抄送本部门、他部门的主管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按相关程序处理。

5.9.2如一旦出现火灾,按5.3.1.1要求执行;

5.9.3在出现货物溢、短装或者其他异常现象时,要第一时间致电和及时邮件反馈报告对接的跟单业务文员,以便其可以快速与前线业务人员或客户,及时沟通协调处理。如货物出现异常,及时反馈到外销或进出口部门以便其跟进,及时报告海关或其他执法部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本文件起草及修订记录

序号

主要修改内容

实施日期

修改方式

1

/

A0版

篇5: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为强化并规范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并统一各类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一:安全管理总体方针

二: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三: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四:事故处理程序及具体规定

五:其他条款

一:安全管理总体方针

1.1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绝大部分与职业有关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观念,克服一切侥幸心理,杜绝冒险蛮干的做法。

1.2坚持每周一安全例会制度,总结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对控制措施进行交底,针对性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例会记录。

1.3各项目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坚持每日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加强预防、预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排人力、物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4对新入场人员要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教育要登记,建立安全教育台帐。

1.5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经理(或施工队长)共同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相关技术及其他管理人员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次要责任人(共同管理责任)。

二: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2.1各项目部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交底班组(岗位)有权拒绝施工,交底后班组(岗位)相关人员签字,项目部留存一份,班组一份,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开工无交底、无签字,由施工技术人员和安全员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2.2各施工队及班组在施工前必须按厂方规定办理动火施工许可证、动土许施工可证、停、送电施工许可证、进入容器施工许可证等,需要的各种票证未办理好前不准施工。在禁火区内吸烟者按厂方规定处罚外,项目部对责任人加倍处罚,造成影响或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交有关部门处理。

2.3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设备或容器内作业前,必须做到:(1)、申请并得到批准;(2)、进行隔离;(3)、进行置换通风;(4)、定时进行气体分析;(5)、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品;(6)、容器外有人监护,(7)、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8)、有抢救后备措施。

2.4工程开工前,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图要求搭设生产生活设施,敷设管线、电线等;材料、设备、机具摆放整齐有序,实施定置管理,分区标识,做到物流有序。

2.5各种洞口边沿、楼面、屋面、框架周边、斜道两侧边、管廊边、新安装的钢平台、尚未安装扶手的楼梯外侧等处,都必须设防护设施进行防护。

2.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设备吊装、脚手架搭、拆,配合试车、吹扫等,必须设置警戒区,设专人监护。

2.7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或挪作它用。

2.8登高作业(含2米)必须使用经确认完好的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系挂在牢固处,防止高处施工人员意外坠落。高处作业时禁止上、下抛扔各种物件,以防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物件。

2.9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牢帽带,穿好工作服和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10禁止在班前班中饮酒,饮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重要岗位影响工作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2.11起重不准违反“十不吊”即:1)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不吊;2)超负荷不吊;3)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4)爆炸性物件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吊;5)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雾天气不吊;6)钢丝绳不合格或捆绑不牢不吊;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8)歪拉斜挂不吊;9)棱角、刃角无防护措施不吊;10)起重设备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2.12各种压力气瓶必须分别存放,其安全附件必须完好,并搭设棚架,防止暴晒和雨淋。不同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必须保持7米以外,乙炔气瓶必须垂直摆放。

2.13现场施工使用梯子,必须设专人监护或在梯子上端固定牢固,不准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工作。

2.14使用角向磨光机打磨物件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或有机玻璃防护眼镜,保护面部和眼睛不受伤害。

2.15吊装过程中如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工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态。

2.16钻孔时应扣好衣扣,扎紧袖口,严禁戴手套。小工件钻孔时用卡具固定,不得手握工件施钻.

2.17针对施工队及班组存在的事故隐患,专、兼职安全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者立即停工整顿。

2.18不服从安全管理,殴打辱骂安全管理人员的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严重者责令离开现场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2.19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设置醒目、便于识别的安全警示牌,未设置警示牌,发生关联事故的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等承担责任。

2.20非专业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电器故障应由专业电工排除,其他人员严禁乱接乱拆各种电器、电源等。

2.21现场配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必须购置合格产品,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必须有防雨防尘措施,箱内闸具必须完好无损,空压机等类似设备必须一机一闸。

2.22现场电缆应采取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随地拖拉或架设在树木、钢脚手架和钢结构处,电缆线路如埋入地下通过马路处应加设钢管保护。

2.23移动式电器设备,如电焊机、切管机、坡口机、砂轮机等设备前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和不定期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是否灵活有效,以免发生漏电造成的伤害。

三:安全管理奖罚细则

?3.1对违章指挥的处罚(所有处罚均针对直接责任人)

3.1.1指派没有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作业;每一次处罚50元。

3.1.2没有施工方案或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就组织、指挥施工;每一次处罚50元。

3.1.3对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的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设施、井、门架等)。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就同意投入使用;每一次处罚50元。

3.1.4现场发现重大险情,不立即采取措施撤离作业人员,仍继续指挥施工;每一次处罚200元

3.1.5安排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每一次处罚100元。

3.1.6违反施工方案、安全规程、工艺标准,强令工人超载、超速、超压运行机械设备;每一次处罚200元。

3.1.7指派员工从事与生产无关或与与其岗位技能不符的作业;每一次处罚50元。

3.1.8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没有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就擅自指令进行施工(如动火、动土、吊装、拆除、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等);每一次处罚200元。

3.1.9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不制止,默许其继续作业;每一次处罚50元。

3.1.10不认真审查就批准施工方案;每一次处罚50元。

3.1.11发生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事故的直接损失累加超过5000元的事故)后指使破坏现场,弄虚作假、延误抢救或不及时上报,每一次处罚500元。

3.2对违章作业的处罚

高处作业:

3.2.1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每一次处罚20元。

3.2.2在无防护的洞口、临边休息与作业;每一次处罚20元。

3.2.3安全带低挂高用、系挂不牢靠者;每一次处罚20元。

3.2.4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废弃物且未经批准的,每一次处罚50元。

3.2.5使用不合格的梯子、马橙登高,梯子未固定或无人监护;每一次处罚20元。

3.2.6穿硬底、高跟、易滑鞋登高作业;每一次处罚20元。

3.2.7在高处作业面打闹、睡觉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一次处罚50元。

3.2.8在洞口、临边堆放物料。每一次处罚20元。

施工用电

3.2.9在没有任何绝缘防护和监护情况下从事带电作业;每一次处罚50元。

3.2.10在潮湿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作业;每一次处罚20元。

3.2.11私自接电或任意加大熔丝。每一次处罚20元。

施工机械

3.2.12未经许可擅自动用他人的机械、设备(或专用机械、设备);每一次处罚50元。

3.2.13开、停机不接规定给信号或无视安全标识擅自开、停机器;每一次处罚50元。

3.2.14使用有缺陷的工具、机具作业且极有可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一次处罚20元。

施工动火

3.2.15在禁火区内没有办理动火证就进行施工动火;每一次处罚100元。

3.2.16在带压、带电和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施焊;每一次处罚200元。

3.2.17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和使用明火;每一次处罚100元。

3.2.18冬季施工时采用火烤的方法对氧气瓶、乙炔瓶解冻;每一次处罚100元。

3.2.19在易燃易爆物上方施焊没有采取隔离防火措施;每一次处罚100元。

3.2.20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一次处罚20元。

个人防护

3.2.2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配戴不规范;每一次处罚20元。

3.2.22在现场光膀、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每一次处罚20元。

3.2.2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在有毒物质浓度较高的场所作业、喷砂作业等)不戴防护面罩(口罩),每一次处罚20元。

3.2.24从事有飞溅物的工作(如铁屑、木屑、粉尘、火花、泥浆等)不戴护目镜。每一次处罚20元。

起重吊装

3.2.25吊车臂杆和吊物下方行走、停留或作业;每一次处罚20元。

3.2.26在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情况下从事起吊作业;每一次处罚20元。

3.2.27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件时开车起吊;每一次处罚100元。

3.2.28吊绳、附件、吊物捆绑不牢;每一次处罚50元。

3.2.29吊、夹、索具不符合安全规定;每一次处罚20元。

3.2.30在六级以上强风、雷雨和大雾天气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每一次处罚50元。

其它

3.2.31酒后上岗;每一次处罚50元。

3.2.32施工现场打闹、奔跑或无视警告标志进入非作业场所;每一次处罚20元。

3.2.33未经现场安全教育就进入施工现场;每一次处罚20元。

3.2.34不服从管理,打骂安全管理人员或阻挠、妨碍执法检查;每一次处罚100元。

3.2.35担负安全监护的人员擅自离开监护岗位;每一次处罚50元。

3.2.36不按规定搬运、装卸、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每一次处罚50元。

3.2.37试压时站在视镜正面;每一次处罚20元。

3.2.38擅自拆除、移动或毁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每一次处罚50元。

3.2.39在没有申请和得到批准,没有按规定进行气体分析和安全确认,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入容器、设备、阴井、深坑或其它潮湿、通风不良的场所作业;每一次处罚50元。

3.2.40随意破坏、拆除、打开、关闭机器设备、管道的指示仪表、安全阀等。每一次处罚100元。

3.2.41大中型设备吊装、脚手架搭拆、试压、试车及有危险情况,没有设置警戒标志的,每一次处罚20元。

3.2.42其它未述及的违章现象处罚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3对连续违章的处罚

3.3.1连续违章是指某人在施工中15天内累计发生两次以上的违章现象。

3.3.2连续违章的按规定对违章者加倍处罚。

3.3.3连续3次违章的人员将被勒令停工并作出深刻检查,违章情节严重的将被逐出施工现场,并扣发其出勤期间500元/月生活费以外的所有工资。

3.4对安全工作成效良好的施工队、个人及管理人员的奖励

3.4.1每一项目至结束时如未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项目部可评定安全生产先进施工队、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先进施工队和班组的名额均为1个(施工队和班组数量在1个以下的不进行该项评定),先进个人的名额可为3个及以下;奖励金额的范围分别为:1000~2500元、500~1000元、200~400元之间。具体奖励数额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经营情况确定。

3.4.2每一项目至结束时安全事故损失总额在5000元以内,对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发放安全管理专项奖,具体奖励数额为项目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月份个人安全津贴的总和。

3.4.3安全津贴的出处为原个人工资总额,安全津贴的标准为:

项目经理?500元/月

施工经理?400元/月

工程部主任、施工队长、安全员?300元/月

技术人员(独立工作的)?100元/月

四:事故处理程序及具体规定

4.1事故处理基本原则

4.1.1对所有安全事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4.1.2在安全生产方面员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享有权利:

1.?享受伤亡求偿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建议、申诉权

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应尽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4.1.3对所有事故的处理将坚持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违章作业、不尽义务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事故受害者如果是事故责任人,则受害人将不能充分享有相应权利,其本人要按规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被伤害的,责任人必须按规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4.1.4所有安全事故处理采用分类管理的办法

事故类别分为:

一、单纯人身伤害事故

二、单纯财产损失事故(如火灾、设备事故等)

?三、复合事故

按责任性质划分的事故级别为:

A级:较难预料及避免、责任人责任显著轻微、无明显违章现象发生情况下产生的事故。

B级:责任人违章作业或麻痹大意导致的事故。

C级:责任人恶意违章、拒不听从有关人员劝阻和制止野蛮施工导致的事故。

具体事故性质的级别划分由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客观确定。

4.2事故处理程序及标准

4.2.1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应首先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及时上报并确定事故类别及级别。

4.2.2发生预计损失额在2000~5000元之间的各类事故后,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经过及初步认定的原因、处理意见等报公司;发生预计损失额在5000~20000元之间的各类事故后,项目部应在12小时内按上述要求上报公司;发生预计损失额在20000元以上的各类事故后,项目部应即时按上述要求上报公司;事故处理方案经公司批准后予以执行。

4.2.3医疗费的报销及各项损失的承担:

所有工伤事故的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工伤必需的且得到项目部认可的医疗费)前期由项目部全额报销。

在各级事故的处理中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时按以下标准:

A级事故对责任人以事故直接损失的5%及以下进行处罚;

B级事故对责任人以事故直接损失的15%进行处罚;

C级事故对责任人以事故直接损失的25%~35%进行处罚,最终处罚比例由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多个责任人的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共同承担上述处罚,罚款从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4.2.4无残疾情况下养伤期间的误工费、生活费及看护费补助标准:

A级事故(受伤者为责任人)对伤者按10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

B级事故(受伤者为责任人)对伤者按8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

C级事故(受伤者为责任人)对伤者按5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

受伤者无责任的按其工资标准的70%进行补助,按此比例计算低于A级标准的按A级标准执行。

补助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上述补助费支出计入事故直接损失的总额内。

4.2.5有残疾情况下残疾补助标准的确定:

4.2.5.1双方协商确定;

4.2.5.2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总的补助标准后,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应自行承担补助额的比例如下:

A级事故(受伤者为责任人):责任人按补助总额的5%及以下承担;

B级事故(受伤者为责任人):责任人按补助总额的15%承担;

C级事故(受伤者为责任人):责任人按补助总额的25%~35%承担;

上述承担比例从项目部提供给伤者的补助额中直接扣除。

受伤者无责任的其本人不承担上述损失。

上述补助费支出同样计入事故直接损失的总额内。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责任人也必须按上述比例承担费用,以上描述是责任人做出的法律承诺。

4.2.6发生事故后对相关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如下:

4.2.6.1所有类型事故管理人员均按相应标准接受处罚。

4.2.6.2发生2000以上至5000元损失的安全事故,相关管理人员当月的安全津贴扣除50%。

4.2.6.3发生5000元以上至20000元损失的安全事故,相关管理人员当月的安全津贴全部扣除。

4.2.6.4发生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损失的安全事故,相关管理人员连续2个月的安全津贴全部扣除。

4.2.6.5发生50000元以上损失的安全事故,相关管理人员连续5个月的安全津贴全部扣除。

五:其他条款

?5.1工作场所以外及非工作原因发生的任何事故与项目部(或公司)无关,均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5.2出于人道的考虑项目部(或公司)可对5.1项中所述事故的受害人进行帮助,但帮助的方式、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兑现的时间均由公司自由决定,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均无权干涉。

?5.3任何员工进入现场时都必须如实向项目部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以及有无职业禁忌症及重大疾病等情况,患有职业禁忌症及重大疾病的人员不得上岗,未履行告知义务,隐瞒病情而上岗的,个人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5.4外包队的事故处理按分包合同执行。

?5.5任何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或班组对上述管理规定签字认可后均表示其支持和服从该规定,规定中有关个人承担责任的条款视作签字者对项目部作出的法律及道义上的郑重承诺。

?5.6规定中有关单位责任的条款视作项目部对所有员工的郑重承诺,在处理所有事故的过程中项目部将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办事,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全面维护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