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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工程概况

2.监理目标

2.1有责死亡事故监控目标为零。

2.2有责重伤事故监控目标为零。

3.监理依据

3.1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

3.2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国家建设总局、建工劳字(80)第24号)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T120-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3委托监理合同

3.4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必须经过专家组论证通过)。

3.5已审批的深基坑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

4.监理范围

4.1

5.监控方式

5.1现场巡查旁站监控

5.2对违章作业者,应当场指出,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可发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等,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上报当地有关安全监督部门。

6.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

6.1基坑临边应设置护栏、夜间照明等

6.2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监测报警位,水平位移连续3天每天的位移都超过3mm,单日位移超过5mm或累计位移达40mm时应向有关各方报警,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6.3基坑坑底及基坑四周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6.4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应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5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

6.6进场机械必须经过验收,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6.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相关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6.8应急措施材料准备应符合安全方案要求。

6.9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7.土方工程的安全监理

7.1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

7.2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米.

7.3每日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放在支护上,不得在支护上行走或站立。

7.4机械挖土时,起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5机械操作中,进铲不要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7.6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7.7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土质过差,应采取路基箱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米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机械不宜靠近基坑平行驾驶,防止塌方翻车。

7.8配合挖土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7.9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辆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7.10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米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子。

7.11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7.12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必须铺设厚钢板。

7.13开挖基坑时,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7.14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管线排列和地质勘察资料,以便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7.15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受荷超载而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7.16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护,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护。

7.17开挖土方必须按批准之挖土方案进行,特别应严格控制每层挖深及台阶的水平距离。

8.监理工作方针。

在基坑施工中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以预控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施工,满足业主要求。

9.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接受各方监督,在深基坑支护施工的安全监理中,为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目标而奋斗。

篇2:基坑开挖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西北路交通改善工程项目(六标段)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范围是博物馆南侧~西虹路,本标段桩号(K6+187.00-K7+350.)。

3、路线全长1163米

?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西北路交通改善工程项目第六标段,工程范围是博物馆南侧~西虹路,地面道路桩号K6+187-K7+350,长度1163m;高架桥梁桩号:ALTK6+187.000-ALTK7+207.747高架主线长度1020.75m。在哈密南路新建Z14下匝道(车道宽度6m,长度464m);另新建上匝道Z16(车道宽度4m,长度225m);西虹路接阿勒泰路右转匝道Z15(车道宽度4m,长度187m);改建西虹路下匝道Z17(车道宽度6m,长度476m)。涉及基坑(槽)开挖的主要有:承台、扩大基础、地下通道、管线工程等,其中基坑(槽)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为人行通道沟槽开挖。

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版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版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2008版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1

?8、《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GB50007-2011

?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0、《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2009-87号文

二、专业工程特点:

1、根据目前形式深基坑工程施工事故频发,而且事故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后果相当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预控措施不到位。明确深基坑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检查要点。

2、监测项目的设置和执行对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基坑施工期间,要求具有第三方资质的监测机构进场对基坑进行监测,根据大量的监测数据,分析基坑开挖、降水引起的结构变形和位移及地面沉降的发展,随时掌握基坑位移及沉降的情况,及时预报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判断结构可能产生变位的原因,信息化指导施工。

场地狭小的基坑对于开挖过程中出现塌方现象的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钢管桩支护或土钉支护等措施,防止边坡塌方。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

深基坑安全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现有的安全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执行。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分三步进行。

?1、事前控制

a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深基坑施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本工程有超过5米的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发现与法律、法规及安全强制性标准不符之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或调整。

?2、事中控制

安全监理工作的核心

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基坑工程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加强监理旁站、巡视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有关各单位参加的安全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将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事后控制

安全监理的重要内容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事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4、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通过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在基坑施工过程中使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从而避免深基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基坑施工前的控制要点:

?审查施工单位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安全管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方案是否按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基坑开挖控制要点:

基坑开挖程序: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分台阶开挖(留足预留土层)→排、降水→修坡整平→安全防护等。

(1)在开挖土方时,安排两人用全站仪和水准仪进行轴线、中心点和桩的标高测量,确保位置正确,开挖土方时严禁超挖基坑,开挖施工至基础底板标高时,在24小时内必须完成素砼垫层。

(2)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开挖基坑的方式。根据基坑深度的实际情况,开挖采用自深挖区至浅挖区开挖。挖掘机挖至距设计基坑底部约30cm时停止,余土用人工清底,以免扰动地基土。

(3)基坑开挖由专人指挥,采取分层分段对称开挖。并严格遵循“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及“大基坑小开挖”的原则。深基坑施工时采用“横挖法”,以基坑整个横断面的宽度和分层深度,从一段逐渐向前开挖。

(4)挖掘机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米,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5)机械开挖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边坡坡度符合稳定要求时,可不加支撑。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和土质发生特殊变化,边坡不稳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

(6)基坑邻近处有各类管线时,开挖前应人工配合小挖机挖探坑,确定走向和管径,加以保护后方可开挖。基坑开挖中,与已埋缆线距离≤2米,与其他管线距离≤1米时,应采取人工开挖,严禁损坏管线。

(7)开挖沟槽的土方及时运走。

3、基坑开挖及支护

开挖及支护方式?项目内容?基地土质情况?

放坡开挖不需要支护的情况?承台、扩大基础、管线工程、箱涵工程?素填土、卵石?

垂直开挖或陡坡开挖需要支护的情况?地下通道?卵石、强风化基岩?

4、放坡开挖不需要支护的情况

从沿线工程地质图和已施工的工程项目来看,0.5~5.0m范围内存有杂填土,在基坑开挖时易坍塌,以下为卵石,依据深度为5m以内的基坑边坡的最陡深度无支撑边坡坡度的规定。对存有杂填土的基坑依据杂填土的深度不同进行分台阶开挖,杂填土段的坡度取1:1,卵石段的坡度取1:0.5,留置台阶宽度为1-2m,减少杂填土段坍塌造成的人员伤害。分台阶基坑开挖断面示意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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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土方开挖时,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土方,不得超挖,不得在坡顶随意堆放土方、材料和设备。在整个基坑开挖和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应严密监测坡顶位移,随时分析观测数据。当边坡有失稳迹象时,应及时采取削坡、坡顶卸荷、坡脚压载或其他有效措施,本标段拟用保护措施如下:

(1)叠放砂包或土袋:用草袋、纤维袋或土工织物袋装砂(或土),沿坡脚叠放一层或数层,沿坡面叠放一层;

(2)水泥抹面:在人工修平坡面后,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抹面,厚度宜为30~50mm,并用水泥砂浆砌筑砖石护坡脚,同时,将坡面水引入基坑排水沟。抹面应预留泄水孔,泄水孔间距不宜大于3~4m;

(3)挂网喷浆或混凝土:在人工修平坡面后,沿坡面挂钢筋网或铁丝网,然后喷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厚度宜为50~60mm。

(4)其他措施:包括锚杆喷射混凝土护面、塑料膜或土工织物覆盖坡面等。

5、垂直开挖或陡坡开挖需要支护的情况

开挖后边坡不稳定,或由于场地限制,无法放坡和预留开挖平台的情况。此类情况可采用钢管桩支护或土钉墙支护的方式。

(1)?钢管桩支护

在沟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打入3.5m~4.5m的钢管桩,间距1m,打入基底土层深度不小于0.5m,依次排列3cm厚木板,钢管桩上部设置一横向钢管,与钢管桩采用十字扣件联接,横向钢管采用接头机件联接,横向支撑采用6m长的钢管支撑,保证钢管桩的稳定性,间距为2m,对于木板与桩之间的缝,采用方木嵌入。本标段拟在场地受限,放坡不足的情况下采用钢管桩支护,以此避免土方坍塌造成人员伤害,如下图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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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钉墙支护

本标段拟在开挖后边坡不稳定或坡度不足的情况下使用土钉墙支护。

土钉墙支护顺序:土钉墙支护要与基坑开挖紧密配合,各道工序实行平行作业,依次有序地进行:土方开挖→边坡成型→安装土钉→注浆→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

土钉墙支护总体方案为:挖掘机配合人工纵向分段、深度分层开挖边坡成型后(纵向分段开挖不超过20m,深度分层开挖为1.3m),土钉采用φ76×4.5mm钢花管,长度6~9米,纵横向间距为1.3m,重力法灌入水泥浆后,布设单层φ8mm钢筋网,网格间距30×30cm,再喷射10cm厚C20喷射混凝土,形成锚网联合支护体系。

?6、基坑降水控制要点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前妥善做好场地排水,提前做完坑顶挡水埂是保持基坑稳定的重点。

当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顶30cm时,机械停止开挖,由人工开挖整平至设计标高,同时要做好基坑的排水工作。在基坑底的周边人工开挖排水沟,将基坑内积水排至集水井,集水井设在基坑角,尺寸为100×100cm,在集水井处备一台Φ100的水泵,将雨水及地下水排出,保证基底土不被水泡软;同时在基坑顶设挡水梗,保证在雨水的冲刷下基坑内不会进水。

7、土方开挖控制要点

(1)挖掘机挖土作业时,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2)土方开挖前,应确保土钉墙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

?(3)土方开挖前,必须会同有关单位对邻近建筑物、管线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起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建设等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4)施工期间,应对开挖周面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沟渠、管线,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和迁移。

?(5)基坑四周要设置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设置爬梯。

(6)夜间施工要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土方超挖,施工现场要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红灯警示标志。

?(7)土方开挖应从下至上分层开挖,并按照设计要求的开挖深度进行开挖。

(8)土方开挖要注意对立柱及土钉墙的保护,避免挖机碰撞而才生破坏。

?(9)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坍塌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坡体有留砂、留泥,渗水现象,要及时采取加强措施。

8.用电安全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拉线。

2)施工用电必须架空,且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配电箱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

C.施工措施

1)开挖边坡土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

2)基坑开挖时要对附近地下线缆采取保护措施。标明位置,现场设专人看护指挥。

3)开挖过程中注意土质变化情况,土质不好时采取支护措施。

4)基坑四周做1.2米高的临时围栏,并用密目网封闭,夜间设红色警示标志。

5)基坑顶1米内不得堆土填料,10米范围内不许机动车辆通过。

6)施工时将基坑边上散土和活动碎石清理干净。

7)基坑开挖前完善四周临时排水设施,对现况排水沟渠进行疏通,防止水冲基坑。

8)加强施工现场边坡监控,在基坑周围布置观测点,并在周围布设沉降观测点,做到施工期间每日一测,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

9)建立完善的预警报告制度,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坡顶连续三天以上位移速率大于3mm且不收敛、坡顶累计位移50mm、坡顶地面明显沉降、地面明显开裂及时上报。

D.防雨措施

1)基槽开挖前准备好防洪设备器材,开挖边坡比常规放缓,坡面根据情况加以覆盖。

2)基槽挖好后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尽量减少土基暴露时间。。

3)基础开挖施工时,在基坑周围设40×30cm排水沟,防止地面水灌入基坑,基坑内地下水采用排水沟和集水坑的方法,用水泵抽出。

4)随时注意天气情况,下雨前在坑顶设置土埂,并备足塑料布,在下雨前覆盖在坑壁四周,防止雨水冲刷坑壁。

五、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主要采用审查、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等方式进行控制。

?1、需要审查的项目:

?(1)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审查项目管理人员及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交底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情况。

(3)审查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5)审查基坑开挖支护方案编制是否合理,可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照要求编制、审批,方案必须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论证报告。

?2、现场需要巡视检查和旁站的项目

(1)旁站水泥搅拌桩施工

(2)旁站沉管灌注桩的施工

(3)旁站、巡视检查基坑土方开挖

(4)旁站灌注桩钢筋、混凝土的浇筑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1)每天组织安全检查安全监理人员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照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2)每周定期安全检查由施工单位安全员牵头进行现场安全大检查,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督促安全检查执行与参与,检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上周检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监理工作措施

?1、监理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2、如遇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向总监汇报,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向向业主单位报告。

?a、施工出项安全异常,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b、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c、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d、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

?3、对监理单位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或不按监理要求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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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基坑开挖支护监理控制细则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10土方开挖

(1)所有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挖土机司机应持证上岗;

(3)当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清理、修坡)配合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停机;

(4)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保持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5)挖土程序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并不得超挖。

11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基坑支护变形(包括支护体系的变形和坑外地表的变形)进行监测。同时应对基坑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沉降观测。对所有的深基坑工程,必须编制变形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深基坑进行全过程的观测,检测数据要及时与设计文件要求比对,若变形值超过设计预警值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调整方案,必要时应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杜绝重大险情的发生。

12基坑工程施工的作业环境:

(1)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

(2)交叉作业、多层作业上下应设置隔离层;

(3)光线不足的场所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4)电器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5)当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且用土模施工时,应检查挖土时支撑掏空后底模是否仍浮粘在支撑底面,若浮粘有底模等杂物必须采取措施清除。

13深基坑支护时严格控制预应力锚杆和土钉墙支护体系的应用。如果待建深基坑工程的场地内有淤泥、强风化岩层、丰富地表水、相邻建(构)筑物、地上(下)管杆线安全距离过近等危及安全的因素时,严禁使用土钉墙作为主要支护体系,必须使用桩锚或其他可靠度更高的体系,预应力锚杆和土钉墙只能作为辅助支护。

14深基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汇总施工技术资料,监理单位提交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专项评估报告。

15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深基坑工程专项验收,并及时通知市质安监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篇4:深基坑开挖监理细则

一.依据标准

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202-2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基本要求

1.开挖准备

(1)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

(2)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4)挖土机械,降水设备试运转正常。

2.基坑排水

(1)设置有效的地面排水措施;

(2)基坑内设排水沟,四角或每隔30-40m设置直径900mm-800mm集水井。排水沟、集水井应在基础轮廓线外。排水沟边缘离开坡脚不小于0.3m,坡度为0.1-0.5%,并应比基坑底低300m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m,井壁应及时加固,集水井内水及时排出。

3.人工降水

(1)井点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波网破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逐根检查,保证滤网完好;

(2)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并妥善保管;

(3)井孔应垂直,深度符合要求,孔径上下一致;

(4)滤管位置应按要求埋设,严禁将滤管插入土中;

(5)灌填砂料前应把孔内泥浆稀释,灌填高度应满足要求,灌填量不得少于计算值的95%;

(6)轻型井点

①井点管连接管与集水总管使用前严格清洗;

②井点管埋设要求冲孔直径不小于300mm,冲孔深度比滤管低0.5m。

③井点管埋设后应检验渗水性能:井点管与孔壁之间填砂滤料时,管口应有泥浆水冒出或向管内灌水时,能很快渗下方为合格;

④井点管在地面以下0.5~1.0m深度内应用粘土填实,以防止漏气;

⑤埋设完毕应检查漏水、漏气、出水是否正常、有无淤塞;

⑥井点使用时应保证连续不断抽水,并准备备用电源;

(7)喷射井点

①喷射井管间距满足设计要求;

②成孔直径为400-600mm,深度应比滤管深1m,管距一般为2-3m;

③套管内含泥量小于5%才下井管及灌砂;

④下导管进水泵应连续运转,下好后,立即试抽排泥,水变清为止,地面测定真空度不宜小于93300Pa;

⑤试抽两天后更换新水,工作时应保持工作水清洁;

(8)电渗井点

①阳极使用钢管(D=50-70mm)或钢筋(D≥25mm)埋设时应垂直严禁与阴极相碰

②阳极外露在地面上20-40cm,入土深度比井点管深50cm;

③阴阳极间距一般为0.8-1.0m(采用轻型井点)或1.2-1.5m(采用喷射井点);

④通电前应将阳极、阴极之间金属与其他导电物清理干净,有条件应涂沥青;

⑤在不需要通电范围(渗透系数较大土层)的阴极表面涂两层绝缘;

⑥通电时,电压不宜大于60V,土中电流密度0.5-1.0A/M2;

(9)深井井点

①深井布孔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②深井孔径应较井管直径大300mm以上,钻孔深度根据抽水期间可能沉积高度适当加深;

③井管沉放前,应用压缩空气洗井,或用吊筒反复上下取出洗孔;

④井安放力求垂直,过滤部分应放置在设计位置,井管与土壁间填砂滤料,该滤料直径大于滤网直径。

4.开挖

(1)深基坑开挖总原则:分层开挖,先撑后挖,边撑边挖,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每个层面深度,在各处挖土面支撑体系全部施工完毕,混凝土支撑达到设计要求强度70%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土方开挖,先挖围檩支撑范围内土体并及时进行围檩支撑施工;

(2)采用机械开挖,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底面0.5m;

(3)为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坑底或边坡边界应预留20cm厚土层用人工挖土清底;

(4)挖土期间严禁挖土设备撞击支撑体系,设计未允许,严禁施工机械上支撑,围檩施工;

(5)坡度应根据土质情况由设计决定;

(6)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周围地面超载,尤其是大型施工机械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

(7)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堆土或留作回填土用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及堆土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8)基坑挖至土底面后,应对坑底找平,如有小部份超挖,应用素填土,灰土或砾石回填,并整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同密实度;

(9)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底面后,应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控制围护结构,无支撑暴露时间控制在48小时内。充分利用土体结构的时空效应,减少支护墙体变形。

5.监测

在基坑降水挖土阶段,对支撑围护结构及周围环境要进行严密监测。发生事故险情及时处理。

控制点

1.防止地下水降深不足或降低太慢?⑴详细复查降水施工组织设计,充分考虑到地下情况复杂性,保证降水方案合理;

⑵施工严格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定执行,避免出现死井;

⑶管道安装前必须要清洗;

⑷灌填砂填料后,及时按规定试抽,洗井;

⑸井点孔口到地面一定深度应用粘土填塞封孔,防止漏气和地面水下渗。2控制基坑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⑴抽出地下水含砂量应符合规定,如水质浑浊,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处理,防止泥砂流失;

⑵适当放缓降水坡度,减少不均匀沉降;

⑶井点应连续运转,尽量避免间歇加载;

⑷加强施工进度控制,减少降水时间;

⑸对沉降要求较高区域采用隔水墙或回灌技术。3防止围护结构发生过大变形⑴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先撑后挖,边撑边挖”的原则;

⑵挖土至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排水措施,垫层,支撑施?工控制无撑暴露时间48小时以内;

⑶发现围护结构有质量问题及时并派充足施工力量进行修补,以免影响支撑施工,增加暴露时间;

⑷严格控制基坑周围土体超载符合设计要求。4控制挖土对周围环境影响⑴加强各施工环节管理,尽量减少围护结构变形;?

⑵挖土阶段对周围有保护要求的对象进行严密监测;

⑶有处理事故应急能力(措施,人力,材料,机械设备)。风险分析:

随着建筑高度的不断发展和人类对地下空间要求的不断提高,深基坑开挖施工项目越来越多。但由于对地基土认识不足,设计方法需要进一步改善,使得深基坑开挖风险相当大。深基坑开挖施工与前后施工环节搭接密切,前期围护结构没有保证质量或后期底板没有及时施工,都可能引起工程事故。除此之外,深基坑开挖工程本身也要求施工队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否则围护结构变形,导致周围管线、道路、建筑物破坏,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难以估计。降水工程使用不当,将使周围地基土发生不可恢复的差异沉降。深基坑开挖受天气影响也是造成风险系数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降雨将直接引起基坑积水无法施工,或挖方、堆土边坡失稳造成工程事故。预检项目:

1.施工方案⑴人员、机械配备情况;

⑵挖土方案;

⑶降排水方案;

⑷监测及事故应急方案。2.复测⑴红线、轴线、标高;

⑵控制坐标转移保护3.降水系统⑴降水材料尤其是人造砂质量情况;

⑵井管、滤管、滤网完整情况。4.降水深度开挖前满足设计要求。试验项目:

1.土工试验?根据设计要求

旁站检查:

1.开挖⑴开挖标高距设计标高20cm时,人工开挖;

⑵接近红线,灰线时,严密注视避免误差。2.降水系统洗井,试抽?正常操作,抽出清水3.意外事故处理处理措施的可靠性实测检查:

1.开挖面标高及边坡坡度??符合设计及规范2.降水系统运转正常3.堆土高度符合设计及规范4.围护结构荷载⑴周围堆载不超过设计要求;

⑵施工机械不碰撞支撑,设计未允许,施工机械不上支撑隐蔽工程验收:

1.深井井点⑴成孔质量

⑵充填砂滤料量及高度2.分层开挖标高及基底标高符合设计及审批后施工组织设计要求3.基底土质会同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提供资料:

1.挖土、降水施工方案;

2.井点成孔记录;

3.降水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单;

5.技术核定单;

6.沉降、变形、监测报告;

7.事故处理报告;

附表

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本表的规定

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人工机械主控项目1标高-50+30+5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0

-50+300

-100+500

-150+100—经纬仪,用钢尺量3边坡设计要求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2基底土性设计要求观察或土样分析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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